1、庐阳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2组织指挥体系2.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职责2.2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2.3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组成2.4镇街(开发区)级应急指挥机构2.5区防指各工作组及职责2.6有关部门配合和衔接机制3汛(旱)前准备3.1责任落实3.2思想准备3.3预案准备3.4工程准备3.5应急物资3.6培训演练3.7汛前检查4监测预警4.1监测预报4.2预警分级4.3预警发布4.4预警响应5信息报告及发布5.1信息报告内容5.2信息报送5.3信息发布6应急响应6.1响应分级6.2响应条件6.3响应启动6.4响应措施6.5响应终止
2、7应急保障7.1队伍保障7.2资金保障7.3物资保障7.4技术保障7.5通信保障7.6交通保障7.7电力保障7.8灾民安置及医疗保障8后期处置8.1善后工作8.2总结评估9附则9.1名词术语解释9.2预案管理与更新9.3奖励与责任9.4预案解释部门9.5预案实施时间- 39 -庐阳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有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危害,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
3、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合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合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庐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预案,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水旱灾害的防范与处置。本区由气象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庐阳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规定予以应对,城区台风灾害按照庐阳区防台风应急预案规定予以应对。1.4工作原则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以人为本、科学
4、防控,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军地协同、全民参与的原则。2组织指挥体系2.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职责区人民政府设立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指导、监督全区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区委、区政府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区防汛抗旱工作政策、规章和制度等;动员部署全区防汛抗旱工作,督促落实水旱灾害防范与处置措施;组织指导主要江河湖泊防御洪水方案和抗御旱灾方案制订,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检查,监督落实重要工程和重点地区防汛抗旱责任;组织指导水旱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协调落实区级防汛抗旱经费和物资储备;组织指导防汛抗旱宣传教育和培
5、训演练;实施重大情况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2.1.1区防指组成区防指由区长任指挥长,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区长任第一副指挥长,分管水务工作的副区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区人武部分管副部长、区政府办联系水务工作副主任、区政府办联系应急管理工作副主任、区应急局局长、区农林水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区人民武装部、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纪委监委、区发改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农林水务局、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公安庐阳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庐阳分局、庐阳交警大队、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教体局、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文旅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合肥供电公司、电信合肥公司、移动合肥公司、联通合肥公司等单
6、位负责人为成员。必要时,可及时将其他相关部门单位纳入区防指成员。2.1.2 成员单位职责区人武部:负责协调现役部队、组织民兵力量参加抗洪抢险、转移营救危险地区群众等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区委组织部:负责督查各级干部防汛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掌握党政干部在组织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中履职情况。区委宣传部:负责把握全区防汛抗洪工作宣传导向,组织、协调和指导新闻单位做好防汛宣传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区纪委监委:负责检查监督参加防汛的国家工作人员履行防汛职责、执行防汛纪律情况。区发改委:负责指导防汛设施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防汛工程除险加固、水毁工程修复投资计划的协调安排。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综合指导协调各街道(
7、乡镇开发区)和相关部门的洪水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协调洪水灾害的抢险和应急救援工作。监督、指导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助地方组织抢险救援队伍、调运抢险物资,组织险情巡查、应急处置,转移安置受洪水威胁人员,救援被洪水围困人员。负责灾害调查统计评估和灾害救助。依法统一发布灾情信息。区农林水务局:负责洪水灾害防御和日常防汛工作,指导全区水利设施的安全运行工作。开展水情监测预警、水工程调度、日常检查、宣传教育、洪水灾害防治工程建设等,组织编制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应急预案和防御洪水调度方案,承担防汛抢险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发布水情。组织指导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工作;承担区级防汛物资储备管理;组建防汛专家组和专业抢险
8、队伍。区经信局:负责保障防汛无线电通信频率及其正常使用,协调保障公众移动通信网的通信畅通。区住建局:负责城建系统所属防洪、排涝、供水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指导街道(乡镇开发区)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洪排涝工作;负责监控城区及市政排水管道运行情况,保证城区下水畅通;指导灾后房屋鉴定,重建规划及相关工作。区财政局:负责按照区防指确定的防汛资金分配计划,及时下拨省市和区级防汛经费。公安庐阳分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运送防汛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偷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洪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
9、区安全撤离或转移;紧急防汛期间,根据需要,实施交通管制和隔离警戒等措施。自然资源和规划庐阳分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协调解决防汛抢险取土用地问题。庐阳交警大队:负责公路交通的防汛防台风工作,组织抢修救援力量实施公路、水路抢通保通,保障工程设施安全;协调征调防汛抢险救灾所需车辆、船舶等交通运输工具,优先运送受灾人员、抢险救援人员和抢险救灾物资。区卫健委:负责洪涝灾区卫生疾病预防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向区防指提供洪涝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区民政局:对因各类
10、灾害事件遭受重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众,按规定程序纳入保障范围,并将救助开展情况及时统计上报。区商务局:负责监控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协调做好防汛抗洪救灾和灾后生活必需品的组织供应。区教体局:负责组织指导各类学校加强防洪避险知识宣传,指导在校师生及时开展应急避险工作,督促指导受灾学校开展灾后自救和恢复教学秩序工作。区城管局:负责做好户外广告、灯具、标牌、条(横)幅等管理工作,确保大风暴雨期间不危及人身安全。尽快恢复区域汛期遭到损坏的市政设施。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组织指导水环境质量应急监测,为实施防洪调度提供水质状况,协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区文旅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文
11、化经营单位、旅游景区防汛防台风工作。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消防救援队伍参加抗洪抢险救灾、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任务,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合肥供电公司:负责电力设施的防洪及电力调度安全工作,保障防汛、排涝设施电力供应。电信合肥公司、移动合肥公司、联通合肥公司:负责为防汛抗洪提供通信保障,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确保公用通信网设施的防洪安全和通信畅通。2.2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指办)为区防指办事机构,承担区防指日常工作,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主要职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区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收集掌握汛情、旱
12、情、险情、灾情和防汛抗旱行动情况等;组织防汛抗旱会商,提出防汛抗旱方案与建议;协调、监督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区防指工作部署;组织指导全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和防汛抗旱队伍建设;组织指导防汛抗旱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组织指导重大水旱灾害应急处置的调查评估工作;协助支持城市防洪工作;承办区防指交办的其它事项。2.3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组成当发生区域水旱灾害时,根据汛情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成立防汛抗旱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工作。2.4镇街(管委会)级应急指挥机构各街道(乡镇开发区)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街道(乡镇开发区)的防汛抗旱工作。2.
13、5区防指各工作组及职责综合协调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成员从各有关部门单位抽调组成,主要负责对外联络、综合文字、信息收集整理及报告工作,保障指挥部工作运转。综合保障组由区财政局牵头,区经信局、区应急局、区农林水务局、市商务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拨付应急资金、调集应急物资,保证防汛抗旱工作需要。防洪调度组由区农林水务局牵头,主要负责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组织指导全区水库闸坝、堤防、行蓄洪区等水利设施的安全运行工作。抢险救援组由区应急局牵头,区水务局、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庐阳分局、区发改委、区消防救援大队、庐阳交警大队、区文旅局等相关成员单位及事发地街道(乡镇开
14、发区)等相关部门单位组成,主要负责组织专业和综合抢险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转移安置组由街道(乡镇开发区)牵头,区应急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人民武装部及事发地相关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群众紧急疏散安置以及应急救援人员和疏散安置人员的生活保障。卫生防疫组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主要负责医疗救援、卫生防疫工作。宣传报道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应急局、区农林水务局等部门参加,各街道(乡镇开发区)有关部门单位配合,主要负责舆论引导,组织指导新闻单位按照市防办提供的信息,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组织安排对外信息发布,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报道先进典型人物和感人事迹。加强网上舆情监测,及时处置煽动性、谣言
15、性不实信息。2.6有关部门配合和衔接机制应急管理、水务、气象、水文等部门建立定期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和监测预警网络,共同分析研判汛情旱情和险情灾情,实时共享相关监测预报预警和重要调度信息,联合开展防灾救灾综合演练、检查督察等,形成工作合力。水务部门将水情预报系统接入应急管理部门,向应急管理部门提供实时雨水情信息和预测预报成果。3汛(旱)前准备3.1责任落实建立以区、乡镇街道(开发区)、村等多级负责制为核心的分级负责制、部门责任制、技术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分包责任制等各类防汛抗旱责任制,确保防汛抗旱责任全覆盖、无盲区。3.2思想准备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
16、”的防汛工作方针。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安全意识,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3.3预案准备修订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各类河湖库防御洪水、抗御旱灾、应急调水方案,人员转移避险和抢险救援预案等。3.4工程准备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在建开口工程复堤复坝任务,对各类防洪工程度汛隐患进行除险加固,落实汛期在建涉水工程和病险工程安全度汛方案和措施。检查水雨情测报、各种预警预报系统是否安全可靠。做好重点工程备用通讯设施的检查,防止因暴雨造成停电引起通讯中断的情况发生。3.5应急物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干旱威胁的其他单位应备足
17、防汛抗旱物资。3.6培训演练区防指办、街道(乡镇开发区)、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开展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抢险队员、抗旱服务队员及有关人员的汛(旱)前培训。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防汛抗旱责任单位应开展不同类型的汛(旱)前应急演练。3.7汛前检查街道(乡镇开发区)开展汛前大检查,查找薄弱环节,限期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度汛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做好抗旱设备维修保养工作,确保正常运行。汛前检查的主要内容:(1)防汛思想准备及防汛工作部署情况。(2)防汛组织机构和城市、水库、堤防防汛责任制的落实情况。(3)重点防洪工程及水毁工程修复情况。(4)在建水利工程建设情况。(5)各类防汛预案的修订情况。(6)防汛抢险队
18、伍的组建与抢险技术培训、演练情况。(7)防汛物资储备及防汛资金落实情况。(8)防汛信息系统、防汛通信、水文设施运行状况。4监测预警4.1监测预报气象、水务、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灾害性天气、洪涝、山洪等灾害的监测预报,并及时向区防指报送信息。监测预警信息包括气象信息、水文信息和水工程信息。4.2预警分级洪水预警由低到高分为4个等级,依次为一般洪水、较大洪水、大洪水、特大洪水;干旱预警由低到高分为4个等级,依次为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特大干旱。4.3预警发布根据可能影响范围、程度及发展态势,对洪涝(干旱)进行预测预报,区防指组织气象、水务、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会商,视情向社
19、会发布河湖库洪水预警、旱情预警。4.4预警响应4.4.1当发布暴雨预警时,视情采取以下措施:(1)区防办视情组织多部门会商研判,明确重点影响区域和防范应对工作重点,加强对各街道(乡镇开发区)暴雨防范应对工作的指导督促。(2)区应急局联系气象部门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加密天气预报。(3)区农林水务局视情调度重要江河湖库预泄,组织指导水工程管理单位加强水工程维护、巡查。(4)自然资源和规划庐阳分局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组织指导专业队伍和群测群防员加密巡查。(5)区建设局组织指导城市内涝预警发布,做好城市地下空间、下凹式立交桥、城市危房、建筑施工场所等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做好城市重点易涝部位应急排涝
20、准备;必要时会同公安交警对易涝区域进行交通管制。(6)区文旅局组织指导旅游安全提示信息发布,必要时督促景区管理单位关闭涉山涉水旅游景区,疏导游客。(7)庐阳交警大队组织指导加强行洪河道内桥梁、受洪水威胁重要交通道路的巡查、监视,及时发布道路通行预警信息。(8)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9)各街道(乡镇开发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时安排部署,提前转移危险区域人员,做好暴雨防范和应对工作。4.4.2当发布河湖洪水预警时,视情采取以下措施:(1)区防办组织多部门会商研判,提出相应防御措施和启动应急预案建议,加强对各街道(乡镇开发区)应对工作的指导督促。(2)区农林水务局密切监视
21、水情变化,及时预报重要江河湖库洪水;实施重要水工程调度,适时提出防御洪水调度建议;组织指导水工程管理单位做好水工程险情巡查抢护。 (3)区应急管理局组织指导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力量、物资准备,视情提前预置防洪重要部位抢险救援力量和物资。(4)庐阳交警大队组织指导加强行洪河道内桥梁、受洪水威胁重要交通道路的巡查、监视,及时发布道路通行预警信息,做好水毁道路抢修准备。(5)区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6)各街道(乡镇开发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立即动员部署;提前安排可能发生超警戒水位江河、超汛限水位水库的巡查防守;视情提前转移洪涝危险区域人员;按照要求做好行蓄洪区运用准备;及时开机排
22、涝。4.4.3当发布干旱预警时,视情采取以下措施:(1)区防办根据区域抗旱形势,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相关地区防旱抗旱工作的指导督促。(2)区农林水务局加强旱情、墒情监测预报,做好重要水工程蓄水、引水、提水、调水,增加可用水源;及时调度抗旱骨干水源工程。(4)各街道(乡镇开发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加强组织动员,做好各项防旱抗旱准备,及时开展抗旱减灾。5信息报告及发布5.1信息报告内容防汛抗旱信息主要包括:雨水情、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工程调度运用情况,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参加防汛抗旱人力调集、物资及资金投入情况,人员转移及安置等情况。5.2信息报送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归口管理,逐级上报。防汛
23、抗旱信息的报送应及时、准确、全面,重要信息一事一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首报基本情况,再续报详情。重大险情、溃堤破圩、人员伤亡等必须第一时间上报。5.3信息发布防汛一般信息由区防办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出,重要的和需要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信息,须经区防指负责人审签。6应急响应6.1响应分级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行动分级(一般)、级(较大)、级(重大)和级(特别重大)四级。6.2响应条件6.2.1级响应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级响应条件。(1)四里河、板桥河、南淝河等主要内河部分控制站超警戒水位;(2)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达到设防水位;(3)小型水库发生一般险情;(4
24、)主要城区街道超警戒水位;(5)合肥市抗旱预案规定需要启动抗旱级响应的情况;(6)其他需要启动级响应的情况。6.2.2级响应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级响应条件。(1)四里河、板桥河、南淝河等主要内河全线超警戒水位并呈上涨趋势;(2)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达到警戒水位,或小型水库发生垮坝;(3)小型水库发生较大险情;(4)城区街道发生较大涝灾;(5)合肥市抗旱预案规定需要启动抗旱级响应的情况;(6)其他需要启动级响应的情况。6.2.3级响应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级响应条件。(1)四里河、板桥河、南淝河等主要内河接近保证水位;(2)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达到保证水位;(3)小型水库发生垮坝;(4)城
25、区街道发生较大险情;(5)合肥市抗旱预案规定需要启动抗旱级响应的情况;(6)其他需要启动级响应的情况。6.2.4级响应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级响应条件。(1)四里河、板桥河、南淝河等主要内河全线超保证水位;(2)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发生发生重大险情(3)区域内普遍发生洪涝灾害;(4)合肥市抗旱预案规定需要启动抗旱级响应的情况;(5)其他需要启动级响应的情况。6.3响应启动达到级、级、级、级响应条件,由区防办提出启动建议,报区防指领导研究决定。级应急响应启动由区防指副指挥长(区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研究决定,级应急响应启动由区防指常务副指挥长研究决定,级应急响应启动由区防指第一副指挥长研究决定,
26、级应急响应启动由区防指指挥长研究决定。6.4响应措施6.4.1级响应行动(1)区防办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跟踪掌握雨水情、汛情、旱情、工情、险情和灾情。(2)区防办负责同志组织会商,作出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及时上报信息。(3)区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区防指办视情派出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4)防汛抗旱相关责任单位应密切监视汛情,加强巡逻查险,巡查情况及时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5)街道(乡镇开发区)防指应全力做好转移危险区群众、组织巡逻防守、开机排涝或抗旱提水等工作,并将工作情况报同级政府和区防办;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
27、时,街道(乡镇开发区)应立即组织抢险。6.4.2级响应行动(1)区防办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跟踪掌握雨水情、汛情、旱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在主流媒体发布汛(旱)情通告。(2)区防指常务副指挥长或委托有关负责人组织会商,作出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并通报区防指成员单位。 (3)区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密切监视汛情的发展趋势;区防指派出检查组赴一线指导防汛工作。(4)所在街道(乡镇开发区)承担本区域防汛工作,按规定上足防汛民工,加强防汛查险排险,并将工作情况报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指,街道(乡镇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到一线指挥。(5)当防洪工程
28、、设施出现险情时,街道(乡镇开发区)应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组织抢险,并提前安全转移可能受洪水威胁的群众;必要时,请求区防指派出专家组赴现场指导抢险工作。6.4.3级响应行动(1)区防办负责人带班,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跟踪掌握雨水情、汛情、旱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定期在主流媒体发布汛(旱)情通告;(2)区防指指挥长或委托第一副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组织会商,作出工作部署,必要时,提请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并作出工作部署;可视情宣布部分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3)区防指按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区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物资、应急资金、用电指标等相关工作,工作
29、情况及时报送区防指。(4)区政府领导、各防汛责任区(段)相关部门负责人赶赴防汛第一线,靠前指挥。区各级防汛机构和相关部门全部运转,由机构和部门负责人召开会议,执行区防指决定,部署落实应对工作。(5)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所在地街道(乡镇开发区)应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全力组织抢险,并提前安全转移可能受洪水威胁的群众;必要时,申请解放军、武警部队参加抗洪抢险和转移人员;区防指派出专家组赴现场指导抢险工作。6.4.4级响应行动(1)区防指副指挥长带班,必要时区防指指挥长或第一副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到区防办调度指挥;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做好预测预报、工程调度、信息汇总上报、后勤保障等工作
30、。(2)区防指指挥长组织会商,防指全体成员参加,作出工作部署,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防指;必要时,提请区委、区政府听取汇报并作出工作部署;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主流媒体发布汛(旱)情通告。(3)区防指视情提请区委、区政府派出督查组赴重灾区督导防汛抗旱救灾工作,区防指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按程序申请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参加抗洪抢险、抗旱送水;按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防守、抗洪抢险,组织强化抗旱工作;区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应积极做好应急物资、应急资金、用电指标、交通运输、受灾救助、疾病防控、环境监控等保障工作。(4)受灾街道(乡
31、镇开发区)全面承担本区域防汛工作,全力以赴投入防汛抗洪,并将工作情况报告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指;受灾街道(乡镇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到一线指挥,防汛现场指挥部主要负责人现场坐镇指挥;相关街道(乡镇开发区)全力配合,支持友邻街道(乡镇开发区)做好抗灾救灾工作。(5)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区和所在地街道(乡镇开发区)应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全力组织抢险,并提前安全转移可能受洪水威胁的群众;区防指领导到现场督查指导抢险工作,并申请市防指派出专家组赴现场进行技术指导。6.5响应终止当河湖水位降至警戒水位以下,暴雨或台风影响基本结束,重大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旱情已解除或有效缓解,并预报无较大汛情、
32、旱情时,由区防指按程序决定并宣布响应终止。7应急保障7.1队伍保障(1)防汛应急抢险队伍防汛应急抢险队伍是以群众为主的防汛抗洪基本力量,承担巡堤、查险、排险任务。以沿河湖街道(乡镇开发区)为主,落实三线民工规定,组织青壮年或民兵汛期上堤分段防守。各街道(乡镇开发区)统一编队,明确责任人,由当地防指调度。根据汛情发展,区防指或现场防汛指挥机构可决定增调防汛民工。(2)部队抢险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是抗洪抢险的骨干力量。视汛情、险情发展,各级防指可逐级申请调动部队支援。申请调动部队时,应说明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区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7.2资金保障区财政预算每年要安排
33、防汛抗旱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用于全区范围内防汛物资储备、水利设施运行与维护、水利工程应急除险、防汛抢险等应急所需。上级财政下拨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应及时下拨,专款专用。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资金的监督。7.3物资保障(1)物资储备按照“分级负担、分级管理”的原则,镇乡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储备制度,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优化储备方式。区级储备的防汛物资,主要用于区级重点河道堤防、闸坝及水利枢纽工程的防汛抢险,分别为四里河、板桥河、南淝河、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重点支持遭受特大洪涝灾害乡镇(园区)防汛抢险的应急需要。必要时,区防指向市防指请求支持。(2)物资调拨区级储备
34、的防汛物资调拨须由区防指批准,由区防办向各储备单位签发调拨令。进入紧急防汛期,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可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供电部门要全力保障防洪、排涝供电。7.4技术保障定期统计更新区域内应急预案、队伍、物资等数据,汇总全区各相关部门监测预警数据及视频监控信号,与各部门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完善水文信息采集及预报系统。运用现代化手段处理水位测报站和雨量测报站数据,逐步实现全区雨水情信息20分钟内传到区防办的目标。为防汛抗旱指挥调度决策提供技术支撑。7.5通信保障(1)各级防指应落实专人负责防汛抗洪专用骨干通信网络的管理和维护,汛前对专用通信网进行全
35、面检查。(2)各通信运营单位应保障利用公网建立的防汛抗洪指挥调度通信系统正常运转。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3)各级防指办应编制防汛所涉及到单位及个人防汛抗洪通讯录,每年汛前必须更新,对关键部门及关键人员要明确多种形式联系方式。7.6交通保障交通部门应优先保证防汛车辆的通行,保障抗洪抢险人员、群众安全转移、防汛抗旱救灾物资的运输;做好抢险救灾所需车辆、船舶的调配和河道航行、渡口的安全监管等工作。7.7电力保障供电部门协调做好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电力供应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等工作。7.8灾民安置及医疗保障街道(
36、乡镇开发区)负责组织转移受洪水威胁地区群众,民政部门要会同街道(乡镇开发区)负责为临时转移出来的群众提供临时安置场所,妥善安置灾民生活;卫计部门负责保障灾民基本医疗条件。8后期处置8.1善后工作8.1.1防汛抗旱征用补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紧急防汛(抗旱)期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汛(旱)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调用专业防汛抢险队或抗旱服务队,由申请调用的单位给予适当补助。8.1.2水毁工程修复水旱灾害应急结束后,安排组织有关部门或工程管理单位提出水毁修复计划,抓紧组织实施,力争在下一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工程功能。涉及跨行政区域的交通、电力、通信、水利等重要设施的水
37、毁修复工作,由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协调。8.1.3防汛抗旱物资补充针对防汛抗旱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集的原则,各级财政应安排专项资金,由防办及时补充到位,所需物料数量和品种按物资储备定额确定。8.1.4灾后恢复重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街道(乡镇开发区)具体负责,区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和支持,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受害地区实际,提出建议和意见,协助制定恢复重建计划,按有关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条件允许可提高标准重建。8.2总结评估区防指组织对重大水旱灾害应急处置等进行调查,对灾害影响和后果进行评估和总结。街道(乡镇开发区)应对当年防汛抗旱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上
38、级有关部门调查评估的,本级区防指给予配合。9附则9.1名词术语解释(1)紧急防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紧急防汛期,各级防指根据防汛抗洪需要,可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当汛情趋缓时,有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适时依法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2)紧急抗旱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规定,在发生特大干旱,严重危及城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安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时,省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宣布本辖区内的相关行政区域进入
39、紧急抗旱期。在紧急抗旱期,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组织动员本行政区域内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投入抗旱工作。(3)警戒水位:当河道的自由水面超过该水位时,将有可能出现洪水灾害,必须对洪水进行监视做好防汛抢险准备的水位。有堤防的地方,根据堤防质量、渗流现象以及历年防汛情况,把有可能出险的水位定为警戒水位。到达该水位,要进行防汛动员,调动常备防汛队伍,进行巡堤查险。南淝河警戒水位分别为10.5米(忠庙站)和12.0米(合肥站)。(4)保证水位:汛期堤防及其附属工程能保证运行的上限洪水位,又称防汛保证水位或设计水位。接近或到达该水位,防汛进入全面紧急状态,堤防临水时间已长,堤身土体可能达饱和状态
40、,随时都有出险的可能。(5)一般险情、较大险情、重大险情:堤防、水库粘土坝工程险情程度划分参考表现象重大险情较大险情一般险情风浪风浪淘刷或浪坎1020cm渗水渗浑水,或渗清水但出逸点较高渗较多清水,出逸点不太高,有少量沙粒流动渗清水,出逸点不高,无沙粒流动漏洞贯穿堤防的漏水洞尚未发现漏水的各类孔洞跌窝经鉴定与渗水、管涌有直接关系,或坍塌持续发展,或坍塌体积较大;或沉降值远大于计算的允许值背水侧有渗水、管涌背水侧无渗水、管涌,或坍塌不发展,或坍塌体积小、坍塌位置较高管涌(翻沙鼓水、泡泉)距堤脚的距离小于15倍水位差(或100m以内),出浑水;计算的水力坡降大于允许坡降距堤脚100200m,出浑水
41、,出水口直径、出水量较大裂缝贯穿性横缝纵向裂缝滑坡深层滑坡或较大面积的深层滑坡;计算的安全系数小于允许值小范围浅层滑坡浅层裂缝,或缝宽较细,或长度较短崩岸主流顶冲严重,堤脚附近无滩地,或滩地较窄且崩岸发展较快堤脚附近有一定宽度的滩地,且崩岸发展速度不快穿堤建设物接触破坏建筑物闸体滑动;渗浑水,土与砼结合部出水;土石结合部裂缝,建筑物不均匀沉陷引起的贯通性裂缝建筑物构件裂缝(6)主要河流:在本预案中是指在我市境内防洪保护范围较大的河流,包括南淝河、店埠河、派河、丰乐河、杭埠河、白石天河、西河、兆河、裕溪河、清溪河、滁河、柘皋河等。(7)轻度干旱:旱情对农作物正常生长开始造成不利影响,受旱地区作物
42、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30%以下,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在20%以下。(8)中度干旱:稻田缺水,旱情对作物正常生长造成一定影响,局部已影响产量,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3150,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2140。(9)严重干旱:田间严重缺水,稻田龟裂,禾苗枯萎或死苗,对作物生长和作物产量造成严重影响,城镇供水和农村人畜饮用水发生困难,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5180,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4160。(10)特大干旱:农作物大面积枯死,城镇供水和农村人畜饮用水面临严重困难,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
43、的80以上,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高于60。(11)城市干旱:因旱造成城市供水水源不足,或者由于突发性事件使城市供水水源遭到破坏,导致城市买际供水能力低于正常需求,致使城市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受到影响。(12)城市轻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510,出现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一定程度影响。(13)城市中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1020,出现明显的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较大程度影响。(14)城市重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2030,出现严重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严重影响。(15)城市极度干旱:因旱城市
44、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30,出现极为严重的缺水局面,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极大影响。(16)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10年一遇的洪水。(17)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18)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19)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9.2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区防办负责管理。根据区防指要求适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预案进行评估,并视情况需要及时修订。各街道(乡镇开发区)防指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河湖、地区和重点工程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报区防指备案。9.3奖励与责任对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
45、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9.4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9.5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附件:1.庐阳区防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图2.庐阳区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流程图3.庐阳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简表附件1庐阳区防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图附件2庐阳区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流程图后期处置应急结束(发布应急结束命令)附件3庐阳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简表预警等级IV级(一般洪水、轻度干旱)III级(较大洪水、中度干旱)II级(大洪水、严重干旱)I级(特大洪水、特大干旱
46、)启动条件(1)四里河、板桥河、南淝河等主要内河部分控制站超警戒水位;(2)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达到设防水位;(3)小型水库发生一般险情;(4)主要城区街道超警戒水位;(5)合肥市抗旱预案规定需要启动抗旱级响应的情况;(6)其他需要启动级响应的情况。(1)四里河、板桥河、南淝河等主要内河全线超警戒水位并呈上涨趋势;(2)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达到警戒水位,或小型水库发生垮坝;(3)小型水库发生较大险情;(4)城区街道发生较大涝灾;(5)合肥市抗旱预案规定需要启动抗旱级响应的情况;(6)其他需要启动级响应的情况。(1)四里河、板桥河、南淝河等主要内河接近保证水位;(2)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达到保证水位;(3)小型水库发生垮坝;(4)城区街道发生较大险情;(5)合肥市抗旱预案规定需要启动抗旱级响应的情况;(6)其他需要启动级响应的情况。(1)四里河、板桥河、南淝河等主要内河全线超保证水位;(2)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发生发生重大险情(3)区域内普遍发生洪涝灾害;(4)合肥市抗旱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