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统计局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资源目录(2019年版)(行政处罚)县统计局(共12项1对统计调查、统计执法检查活动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2对迟报统计资料、不按规定管理资料来源的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二条3对经济普查对象违法行为的处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702号)第三十六条4对农业普查对象违法行为的处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473号)第三十九条5对污染源普查对象违法行为的处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全国污染
2、源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08号)第三十九条6对伪造、变造或冒用统计调查证的处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19号)第十二条7对拒报统计资料人员的处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省统计监督检查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省统计监督检查条例补充规定(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4号)8对授意、指使、胁迫统计人员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处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省统计监督检查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省统计监督检查条例补充规定(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4号)9对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处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省统计监督检查条例补充规定(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4号)10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自行编印、发布统计资料或者执法统计调查表的处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省统计监督检查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省统计监督检查条例补充规定(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4号)11对检举、控告、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人员打击报复的处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省统计监督检查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省统计监督检查条例补充规定(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4号)12对不配合统计执法检查的调查对象的处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