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闻中心优质服务制度规范细则新闻中心优质服务制度规范细则为切实推行和规范优质服务工作,促进工作作风不断改进,树立新闻中心良好形象,结合新闻中心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服务规范1、上岗必须佩戴上岗服务证,举止得体,文明礼貌,自觉使用文明服务用语,不顶撞用户。2、热情接待来办事的人员和来访用户,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劳动纪律,不擅自离岗、脱岗,不迟到早退,不聚众聊天、嬉笑打闹,工作时间不吃零食干私活,不占用办公电话聊天。4、遵守业务纪律,严守各项工作纪律,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严禁在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5、当天事情当天办,疑难事情热心办,份内事
2、情尽心办,所有事情依律办,杜绝索拿卡要,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要挟、刁难、报复群众,不得私自收受群众礼品、现金。6、实行首问负责,凡首先接到群众的来电、来信、来访的部室或员工,首问负责到底,能解答的即刻解答,能办的事迅速办理,不刁难,不推诿,更不得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凡涉及其他科室的,立即协调解决,如果需要交接办理的,做到交接清楚,明确责任;凡不能办到的事,耐心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使来者满意而归。7、虚心接受各方意见和批评,对有意见的用户不得打击报复、恶意刁难,严肃查处对工作不负责任的人和事。二、保证措施 1、加强规范化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关部室密切配合。优质服务工作督查
3、、督办办公室设在总编办,负责督查、督办资料收集整理和日常督查、督办工作。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政治学习制度,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政治素质。 3、加强廉洁教育。抓好规范的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服务规范细则,提高自觉抑制不正之风的能力。 4、全体人员必须遵守“四不准”:(1)不准违章作业;(2)不准对群众失礼;(3)不准向用户吃、拿、卡、要;(4)不准向群众乱收费、乱摊派。 5、加强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6、抓好典型。及时表扬、奖励服务工作中的好人好事,严肃查处违规、违纪事件。三、检查与考核 1、对规范的执行情况,各部室每月进行一次自查。新闻中心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并进行不定期抽查。2、对规范条款的执行情况,纳入各部室精神文明目标任务,年底实现考核。 3、对各部室和个人执行规范的情况,纳入阶段性工作和年度工作考评考核。 4、年底对各部室分别进行群众满意度回访,对群众满意率最低的部室要求限期整改,如连续两次群众满意率最低,撤消部科室负责人任职资格。5、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3 / 3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