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教学管理实施方案 为实现学院整体发展规划,深化教学体制改革,强化学院的教学管理职能,实行系(部、学院)二级管理,管理重心下移,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原有的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我院教育教学管理实行院系(部、学院)二级管理,教务处作为院级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院的教学管理工作,制定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对教学实施过程进行宏观管理调控、检查指导,对教学质量实施评价,及时汇编全院性教学信息,各系(部、学院)全面负责本系(部、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执行和落实学院相应的规章制度,保证教学工作
2、顺利进行。各系(部、学院)要根据学院教学管理的总体要求,结合本系(部、学院)的特点,制定本系(部、学院)的管理实施办法,调动二级教学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地做好本部门的教学管理工作一、 专业教学计划与课程教学标准管理教务处职责1、从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出发,负责制定并下达全院专业培养教学计划、课程教学标准的编制及修订原则意见;2、负责审核各系(部、学院)制定的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标准,负责专业教学计划变更的审核;3、负责汇编全院各专业的专业教学计划及课程教学标准。系(部、学院)职责1、根据学院专业培养教学计划修订原则规定,编制本系(部、学院)各专业的专业培养教学计划,并报教务处审核;2、负责
3、专业教学计划的执行,确保实施有序。如需变更须经教务处同意,报教务处备案;3、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及学院制定的课程教学标准编制与修订原则,负责组织编写与修订各课程教学标准。二、教学运行管理(一)教学安排与组织实施教务处职责1、教学任务(1)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下达每学期各系(部、学院)必修课、选修课(含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限选课)的教学任务;(2)负责编制各学年(期)教学校历;(3)负责审核、汇总、统计、编印、公布各学期全院教学任务书;(4)负责审核教师的任课资格。2、选课(1)负责认定和审核全院公共选修课的开设及任课教师的安排;(2)负责组织学生对公共选修课的选课登录、审核、汇总及向学生公布,负责审核公
4、共选修课的退、改选学生的选课工作。3、负责学生重选课程的统计及课程安排。4、课表编制负责全院的公共课及跨系(部、学院)的教学课程的课表编排,汇总、协调全院的课程表并印刷和发放。5、负责课程、教室调度工作。系(部、学院)职责1、教学任务(1)组织安排和落实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并于规定时间内将教学任务安排表报教务处;(2)负责对任课教师尤其是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进行资格审核,由系(部、学院)主任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备案。2、选课(1)负责学生选课的指导和咨询工作;(2)负责组织本系(部、学院)学生专业限选课和专业任选课的选课登录及审核工作。并将本系(部、学院)学生专业限选课和专业任选课的选课汇总表向
5、学生公布,同时报教务处备案;负责审核本系(部、学院)学生专业限选课和专业任选课的退、改选的选课情况,并报教务处备案;(3)负责将本系(部、学院)所开专业限选课和专业任选课的选课学生名单打印发给各任课教师。3、负责组织学生重选课程的报名及汇总工作,并报教务处备案。4、课程、教室调度因各种原因确需调课者,需经系(部、学院)负责人审批并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同时要安排好补课时间。各系(部、学院)应严格控制调课时数。(二)学生学籍管理教务处职责1、教务处负责学籍管理条例的制订2、负责在校生注册报到日程安排,汇总各系(部、学院)上报学生注册报到情况,并对未按时报到的学生按学籍管理条例进行处理。3、
6、编制新生班级和学号,汇总新生报到情况4、负责对各系上报学生休学、复学、转学、转专业、退学等方面工作审核管理,并报主管院长审批。5、按学籍管理规定,对留校察看以上的处分及时进行处理。需退学处理的提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6、负责统计学生所有课程考核成绩,进行毕业资格预审,拟定结业、毕业学生名单,报院长批准。7、负责学生证订制、保管、发放,补办证件的审核、登记等。系(部、学院)职责1、负责本系(部、学院)学生的注册报到,并及时将报到情况上报教务处。2、负责本系(部、院学)新生报到的有关工作,并将报到情况及时上报教务处。3、负责受理本系(部、学院)有关休、复、转学、转专业、退学的申请,根据学籍管理有关
7、规定进行审查并将详细资料和初步处理意见上报给教务处。4、学生考勤由任课教师、实践教学指导教师或指定人员进行。各系(部、学院)负责日常的统计,每周汇总各班级学生的考勤结果,并按学籍管理规定,对记过以下(含记过)的处分进行及时处理和教育,处理结果报教务处备案。5、各系(部、学院)负责受理学生补办证件的申请、审查有关项目,报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三)成绩及学分管理教务处职责1、负责全院学生各学期各类课程成绩的审核、汇总和归档;2、负责学生成绩证明的审核工作;3、负责学生免修、免试的审核;4、负责学生所获学分的统计及汇总工作;5、负责学生毕业成绩及学分的审核,存档工作系(部、学院)职责1、负责各学期本
8、系(部、学院)所开课程(含必修课、选修课、重修课)学生成绩的录入、核对、公布和分析;2、负责本系(部、学院)在校学生成绩的查询、汇总、存档工作。(四)实践教学教务处职责1、负责学院实验、实习、实训、顶岗实习等实践教学计划编制原则的制定;2、负责实验、实习、实训、顶岗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实习报告)等实践性教学管理文件的制定;3、负责实验、实习和实训教学标准的审核;4、负责各类实验、实习、实训工作(含实习基地)的检查和评估工作;5、负责对各系(部、学院)上报的相关教学文件及资料进行审核;并对各系(部、学院)实践教学工作的实施检查、评估工作,6、负责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方案的审核。系(部
9、、学院)职责1、根据学院的有关原则意见,负责制定实验、实习、实训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并负责实施;2、负责落实实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3、负责制定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方案;4、负责本系(部、学院)实践教学各环节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将相关教学文件及资料报教务处;5、负责制定本系(部、学院)教师职业技能训练的组织、实施工作三、教学质量管理与教学评估(一)教学检查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督导室职责1、负责检查各系(部、学院)开学准备情况及学期初教学运行情况;2、负责组织日常教学检查工作;3、负责组织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4、会同教务处检查各系(部、学院)每学期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5、负责对收集到的教学
10、反馈信息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及时整改;6、负责组织制定系(部、学院)教学管理和总体教学水平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并将评估结果反馈各系(部、学院),需要时向全院通报。7、负责制定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方案,并认真检查各系(部、学院)的评估工作。教务处职责:1、会同督导室检查各系(部、学院)开学准备情况及学期初教学运行情况;2、会同督导室进行日常教学检查工作;3、会同督导室进行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4、负责检查各系(部、学院)每学期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系(部、学院)职责1、负责开学初审查各任课老师的教学进度计划表、教案以及上课准备情况,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2、负责本系(部、学院)日常教学检查工作
11、,负责检查本系(部、学院)任课教师教学任务完成情况;3、根据学院要求,每学期结合本部门情况做出本系(部、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具体安排,负责实施本部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4、负责收集教学过程中的反馈信息,发现问题及时研究整改;发现重大问题须向教务处报告;5、负责落实学院教学管理和教学水平评估方案,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和整改工作;6、负责的本系(部、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德评估,并按学院要求及时将评估结果报质量管理办公室(督导室),抄送教务处备案。(二)考试管理教务处职责1、考试的组织与安排(1)期末考试:负责编制全院课程的考试安排表,协调监考教师的落实并下达各系(部、学院);负责全院考试工作的组织与
12、检查、监督、评估等工作;(2)负责各类省级以上考试工作,包括通知、报名、组织考试、办理证书等;(3)负责试卷印刷、保密及发放工作;(4)负责缓考的审批,缓考者参加考试的时间,补考、重修课程开设及重修课程考试时间的总体安排;公共课的补考、重修及考试组织。(5)负责检查监考教师落实和到位情况,对违反教学纪律和监考规程的教师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2、命题、阅卷与试卷管理(1)指导各系(部、学院)建立、健全教考分离制度;(2)负责全院试题库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将各系(部、学院)上交的试题库及A、B卷的存档;3、学生违纪与作弊处理汇总各系(部、学院)上报的学生违纪与作弊记录材料,经核实后依据违纪与作
13、弊情节作出处理。各系(部、学院)职责1、考试的组织与安排(1)负责安排、组织、实施本系(部、学院)学生平时成绩考核的各项工作;(2)负责落实监考教师,由教务处统一调配;组织、安排本系(部、学院)课程(含考查课)的考务工作,安排系(部、学院)主考和副主考,制定本系(部、学院)提前考试课程考试安排表,并于规定时间内报教务处备案;负责本系(部、学院)所开课程考试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全面实施;(3)根据教务处通知,负责组织各类省级以上考试的学生报名和报考学生名单的录入工作,汇总后报教务处;落实、安排好本系(部、学院)监考教师,并报教务处以便统一调配;(4)对有特殊原因提出缓考的学生,各系(部、学院)应在考
14、试之前以书面形式送教务处审批。2、命题、阅卷与试卷管理(1)负责本系(部、学院)的题库建设工作,负责建立、完善并不断更新本系(部、学院)所开课程的试题或试卷库;(2)负责本系(部、学院)的统一阅卷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教考分离制度;(3)负责试卷的保密和考前发放工作,试卷交接要列出清单,要有完整、周密的交接手续,保证试卷的保密性;负责各类试卷的归档工作,学生试卷装订保管完整,至少保存至保存到该课程考试后四年;各系(部、学院)在监考、阅卷、保管过程中严禁缺少试卷。3、学生违纪与作弊处理在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一经发现学生违反考场纪律,须及时终止考生考试,如实记录违纪或作弊情节,经系(部、学院)核实后及
15、时报教务处。四、师资队伍管理人劳处职责:1、根据学院发展规划,拟定有关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计划及实施建议;拟定师资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2、负责做好中、青年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的选拔、培养、跟踪管理,定期考核;3、负责特聘教师岗位设置、申报、入选招聘、推荐及聘期管理;4、负责教师职称评聘,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建立教师信息库。教务处职责1、制定教师日常教学规范,2、协助人劳处、系(部、学院)做好师资规划和外聘教师的聘请及管理。3、制定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负责照月汇总各系(部、学院)上报的教师工作量,核算教师课时津贴。4、根据各系上报的新教师的试讲评价结果,确定是否开课。各系(部、学院)职责1、各系
16、(部)负责师资的日常管理和培养工作,依据专业发展作出师资规划和培训提高计划。负责本专业外聘教师、兼职教师的聘请及管理。2、有计划地组织安排教师参加实践,培养双师型教师。3、负责按月统计并上报在本系(部、学院)任课的教师工作量。4、组织安排新教师的试讲,并对新教师进行评价,将评价结果上报教务处。五、教学基本建设管理(一)、专业结构调整(增设)与建设教务处职责1、根据社会需求和学院发展需要,负责制定学院专业发展规划;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负责每学年度学院新设专业的组织申报及初审工作;2、负责制定学院各年度专业建设计划,3、负责院级精品专业的立项、检查、评估和省级、国家级精品(教改试点、示范)专业的
17、推荐工作。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督导室职责:1、负责制定院级专业建设的评估指标、验收办法,负责对各专业建设的的检查和评估工作;2、会同学生处组织各系(部、学院)做好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和新生素质调查。系(部、学院)职责1、根据学院专业发展规划,制定本系(学院)专业建设规划;2、根据专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拟申报专业的调研、论证工作,并组织起草新设专业的申报材料,同时做好申报专业的教学计划、师资、实习实训基地、图书资料等相关筹备和建设工作;3、负责组织本系(学院)专业建设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并根据专业建设要求,负责做好专业建设的组织和实施工作;4、按照学院人才培养目标规格的要求,及时调整专业课程结构
18、和体系,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5、负责实施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和新生素质调查。(二)课程建设教务处职责1、负责全院课程建设规划的制定;2、负责院级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指标体系的制定;3、负责院级课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评估和验收工作,组织院级精品课程的评估;4、负责省、部级精品课程的推荐工作。系(部、学院)职责1、负责本系(部、学院)课程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开展课程建设研究工作;2、负责本系(部、学院)各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初审和推荐工作。(三)教材建设教务处职责1、负责制定全院教材建设规章制度;2、负责教材建设项目评定指标体系的制定、组织立项、评审工作、推荐申报省级或国家级
19、重点教材;3、负责制定教材选用的原则,确保各学期教材的到位率和按时发放;4、负责对各系上报的教材征订单进行审核,采购和库存管理。系(部、学院)职责1、负责本系(部、学院)教材建设规划的制定及实施工作;2、负责本系(部、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3、根据教务处制定的教材选用原则,确定各学期课程选用的教材,并按学院要求汇总审核后报教材科以便征订;4、组织教师编写教材、讲义,积极开展校企合作,编写符合技术岗位能力培养要求的教材。六、教学研究教务处职责1、负责布置、协调全院教学研究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研究方向,组织全院教学经验交流会、研讨会等教学研究活动;2、负责组织全院教学成果鉴定和评选工
20、作,负责将院级优秀教学成果向省级有关部门推荐;3、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教学研究的调研活动,为教学改革提供科学依据。系(部、学院)职责1、负责本系(部、学院)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推荐及组织实施;2、负责组织本系(部、学院)教师进行各项教学研究工作;3、负责组织开展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创新研究,组织教师开展各项教学改革活动;4、负责组织开展教研活动;5、为学院各项教学改革提出建议。七、其它教学管理工作教务处职责1、负责各类教学文件及规章制度的制定、报批及解释工作;2、负责各类教学文件及资料的归档和保管工作3、负责全院教务管理系统的升级、维护及运行工作;4、负责各系(部、学院)教学秘书的培训工作;5、负责学院校历的编印工作;5、配合人事处完成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系(部、学院)职责1、执行学院各类教学文件及规章制度,制定本系(部、学院)相关实施细则;2、负责各类教学文件及资料的编制、整理,并报教务处归档3、负责本系(部、学院)各学期教师工作量的统计、计算工作;八、附则1、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2、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管理办法(试行)从本规定实施起废止。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