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S22 吉 林 省 地 方 标 准 DBS22/0242014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 2014-07-30发布 2014-08-30实施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 布 DBS22/0242014 前 言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吉林人参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吉林省通化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志强、蔡树群。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娄子恒、杨文志、张 引、潘晓鹏、杜跃中、姜自军、高 宇、李乃军。DBS22/0242014 1 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人工种植5年及5年以下、用于加工食品的食品原料用人参。 2 规范性引用文
2、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
3、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T 19506 地理标志产品 吉林长白山人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食品原料用人参 人工种植5年及5年以下、五加科植物人参属的根及根茎。 3.2 鲜园参 从土壤中采挖出来,未经加工的食品原料用人参。 3.3 生晒参 以鲜园参为原料,经刷洗、晒干或烘干制成的食品原料用人参。 3.4 红参 以鲜园参为原料,经刷洗、蒸制、干燥制成的食品原料用人参。 DBS22/0242014 2 4 技术要求 4.1 感官要求 4.1.1 鲜园参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鲜园参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根 主根呈圆柱形或纺锤形,
4、肩部偶有疏浅的横纹;须根细长,或有细小疣状凸起(珍珠疙瘩)。 根茎(芦头) 顶端具有稀疏凹窝状茎痕(芦碗),或有不定根(艼)。 色泽 表面呈淡黄白色。 滋、气味 具有人参特有的香气,味甘、微苦。 质地、外观 浆足、饱满、挺实,无腐烂。参见附录A。 取一定量的被测样品,于洁净的白瓷盘中,置于自然光明亮处,用肉眼观察其外观、色泽和质地,清洁后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 4.1.2 生晒参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生晒参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根 主根呈圆柱形或纺锤形,可见疏浅断续的横纹及明显的纵沟,或有支根和须根。 根茎(芦头) 顶端具有稀疏凹窝状茎痕(芦碗),或有不定根(艼)。
5、 色泽 表面呈黄白色,断面淡黄白色。 滋、气味 具有人参特有的香气,味甘、微苦。 质地、外观 坚实、较硬,断面呈粉性。无虫蛀、霉变。参见附录A。 取一定量的被测样品,于洁净的白瓷盘中,置于自然光明亮处,用肉眼观察其外观、色泽和质地,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 4.1.3 红参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红参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根 主根呈圆柱形或纺锤形,具纵沟、皱纹,可无支根和须根。 根茎(芦头) 顶端具有稀疏凹窝状茎痕(芦碗),或有不定根(艼)。 色泽 棕红色或淡棕色,偶有不透明的暗黄褐色表皮。 滋、气味 具有人参特有的香气,味甘、微苦。 质地、外观 质硬而脆,断面平坦、角
6、质样。无虫蛀、霉变。参见附录A。 取一定量的被测样品,于洁净的白瓷盘中,置于自然光明亮处,用肉眼观察其外观、色泽和质地,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 DBS22/0242014 3 4.2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理化指标 指 标 项 目 鲜园参 生晒参 红参 检验方法 水分, - 12.0 12.0 GB 5009.3 总灰分, 6.0 6.0 6.0 GB 5009.4 人参总皂苷,% 2.0 2.0 1.6 GB/T 19506 注:以上指标均按干品计。 4.3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污染物限量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铅(Pb),mg/kg 0.5 GB 500
7、9.12 镉(Cd),mg/kg 0.5 GB/T 5009.15 总汞(Hg),mg/kg 0.06 GB/T 5009.17 注:以上指标均按干品计。 4.4 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GB 2763及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 4.5 食品添加剂 4.5.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4.5.2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5 鉴别 人参与西洋参的鉴别方法,参见附录B。 6 标签 除了应符合GB 7718规定的内容外,还应标注: 人参食用量3克/天,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4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 DBS22/0242014 4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8、) 人参对照图片 (1)鲜园参 (2)生晒参 (3)全须生晒参 DBS22/0242014 5 B B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食品原料用人参薄层定性鉴别 B.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原料用人参薄层定性鉴别方法。 B.2 原理 人参与西洋参是同科、同属不同种的植物。人参的学名是Panax ginseng C.A.Meyer;西洋参的学名是Panax quinquefolius Linn。人参和西洋参外形极为相似,西洋参含有特有的拟人参皂苷F11,人参不含有这个成份;人参含有人参皂苷Rf,西洋参不含有这个成份。 用薄层层析的检验方法,判断检验样品是否有人参皂苷F11或人参皂苷Rf成份,依此
9、来判断供试品是人参还是西洋参。 B.3 试剂及试液 乙醚,甲醇,正丁醇,乙酸乙酯,硫酸,三氯甲烷,乙醇,羧甲基纤维素钠、硅胶G等,以上试剂均为分析纯试剂。 10%硫酸乙醇溶液:量取10ml硫酸,加入到90ml的乙醇中,摇匀,即得。 展开剂:三氯甲烷-乙酸乙酯-甲醇-水(15:40:22:10)在510下放置12小时后,使用下层溶液作为展开剂。 B.4 对照品溶液的制备 取拟人参皂苷F11对照品、人参皂苷Rf对照品、人参皂苷Rb1对照品、人参皂苷Re对照品、人参皂苷Rg1对照品,加甲醇制成每1ml各含2mg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 B.5 样品的制备 取供试品粉末1g,加甲醇25ml,加热回流1
10、小时,放冷,滤过,滤液蒸干,残渣加水20ml使溶解,用乙醚振摇提取2次,每次10ml,弃去乙醚液,水层用水饱和的正丁醇振摇提取3次,每次15ml,合并正丁醇提取液,用水洗涤2次,每次10ml,分取正丁醇液,蒸干,残渣加甲醇1ml使溶解,作为供试品溶液。 B.6 层析 B.6.1 薄层板的制备 取层析用硅胶G加入0.5%的羧甲基纤维素钠溶液适量(约1份固定相加3份溶液)调成糊状,均匀涂布于玻璃板上,厚约0.25mm。将涂好的玻板放于水平面上室温晾干后,在110烘箱中烘30分钟,即置有干燥剂的干燥器中备用。自制薄层板要求表面均匀,光滑,无麻点及破损。 DBS22/0242014 6 B.6.2 层析 取供试品溶液、对照品溶液各2l点于同一薄层板中,可用吹风机辅助挥干点样液,将点好样品的薄层板放于已经放置展开剂的层析缸中,上行法展开。 B.7 检查 取出展开后的薄层板,晾干,喷以10%的硫酸乙醇溶液,在105加热至斑点显色清晰。供试品色谱中,在与人参皂苷单体对照品色谱相应的位置上应分别显相同颜色斑点。 B.8 判断 人参中不含拟人参皂苷F11;西洋参中不含有人参单体皂苷Rf。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