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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清凉的夏天 文档编号:5799440 上传时间:2022-06-25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2.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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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易燃易爆物品造成的危害,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健康安全,保护环境,防止易燃易爆物品的散失、被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结合中心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装卸运输要求1.装运易燃易爆物品时,应事先进行严密检查,发现容器和包装物损坏、不牢固或渗漏时,必须进行重装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后,方可装运。2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和其它可燃物品混合装运。3受阳光照射后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装运时应采取防止阳光照射的措施;遇水燃烧的物品,装运时应采取防水的措施。4装运

2、过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载工具,应彻底清除遗留物。5装卸易燃易爆物品时,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翻滚、拖拉、重压、倾倒。6严禁随身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将易燃易爆物品放在行李、包裹中托运。第二条 贮存要求1易燃易爆物品应该分类贮存在专门地点,不得与其它物资混合贮存,对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隔离存放。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和场地,应保持阴凉、通风、干燥、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爆要求,不准架设临时性电路,工作结束或下班,应进行防火检查,切断电源。3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或容易积水的地点。受阳光照射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存放在

3、露天或者高温的地方,必要时,应采取降温及隔热措施。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由保管人定期进行检查,并有检查记录,防止自燃爆炸。4易燃易爆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完好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5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场地,必须有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如巡回检查制度、物品保管领用制度、防火规定等,做到各种原始记录完整。6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地点,应配备品种数量充足的消防器材,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地点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语和“严禁烟火”的标志。7不准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场地附近进行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特殊情况,须经中心主任同意,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

4、可进行。8氢气瓶、乙炔气瓶严禁与氧气瓶混合存放,不得靠近热源,与明火作业地点的距离不小于10米。第三条 管理要求1对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执行“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锁、双人领、双人用、双帐)。领用时需中心主任批准。2申请领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写明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及技术要求,办理领用手续,妥善管理。3应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在各实验室存放总量,试验、研究用量每种数量不得超过1Kg(或1L)。4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室严禁烟火,并在实验区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语和“严禁烟火”的标志。5在保管、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中,若发生丢失、被盗和其他事故时,应立即向中心主任和保卫处报告,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依

5、法严肃处理。第四条 火灾扑救1易燃易爆物品的装运、保管、领用人员应了解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掌握相应的扑救常识,学会使用灭火器材。2对于易燃易爆物品引起的火灾,应根据物品的火灾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扑救方法和灭火器材进行扑救。(1)金属钾、钠、钙、镁、钛、铝粉及电石等各种忌水的物质不能用水灭火。(2)比水轻、不溶于水的易燃和可燃液体,须采用泡沫灭火,若不够时可用喷雾水和二氧化碳及干粉灭火。(3)比水重、不溶于水的易燃和可燃液体可以用水灭火,亦可用泡沫、二氧化碳及干粉灭火。(4)溶于水的易燃和可燃液体可以用泡沫、二氧化碳及干粉灭火。(5)对粉尘状固体着火,不能用密集水流灭火,应该用二氧化碳、氮气或雾

6、水灭火,铝粉用细砂灭火。(6)对于其它固体物质着火,可以用水,亦可用其它灭火剂灭火。(7)扑救气体火灾时,首先要切断、堵塞气体来源,并用密集水流或二氧化碳、氮气灭火。灭火时人要站在上风处。第五条 废物处理1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易燃易爆产物及报废物品应妥善处理,不得随便倾倒、抛弃。2需要集中处理的易燃易爆废物由中心会实验室管理处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第六条 奖惩1各实验室应每天检查一次,各楼层应每周检查一次,中心应每月进行捡查。保管人应经常进行检查。中心安全领导小组、督查组不定期进行检查。2对于违犯本制度,造成事故的人员应视情节和损失程度进行处罚。注释:1.燃烧材料: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能

7、立即起火燃烧,且火源移走后仍继续燃烧的材料。2.易燃液体:闪点小于或等于45的液体。3.可燃液体:闪点大于45的液体。4.闪点:液体挥发出的蒸气与空气形成混合物,遇火源能够闪燃的最低温度。5.爆炸下限:可燃蒸气、气体或粉尘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遇火源即能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6.易燃易爆品危险性分类 闪点28的液体为甲类, 28闪点60的液体和易燃危险固体为乙类,闪点60的可燃液体和可燃固体为丙类。7.实验室常用的易燃易爆品如下:乙醇、丙醛、正丁醛、正戊醛、丁酮、戊酮、硫化钾、氢化钠、氢化钾、石油醚、苯、甲醇、异丙醇、二氯乙烷、丙酮、乙酸酐、铝粉、三氟化硼乙醚、二乙醇胺、间苯二甲酰氯、硝酸铵、高氯酸、二硝基苯酚、二亚硝基苯、乙醚、乙醛、甲酸甲酯、甲酸乙酯、四氢呋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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