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卓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举报
资源描述
南京卓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卓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资源化利用项目资源化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 建设单位:南京卓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南京卓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2022 年年 6 月月南京卓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目目 录录 1 概述. 1 1.1 建设项目由来 . 1 1.2 建设项目特点 . 2 1.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 2 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 4 1.5 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 28 1.6 评价主要结论 . 29 2 总则. 30 2.1 编制依据 . 30 2.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 36 2.3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 . 48 2.4 评价范围及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 52 2.5 相关规划和批复要求 . 57 2.6 环境功能区划 . 69 3 现有项目回顾. 70 3.1 现有项目概况 . 70 3.2 现有项目建设情况 . 71 3.3 现有项目主体工程及公辅工程 . 74 3.4 现有项目原辅料及能源消耗 . 76 3.5 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 . 77 3.6 污染源达标情况 . 87 3.7 现有项目主要污染物产排情况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 . 104 3.8 现有项目风险回顾 . 105 3.9 现有项目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 107 3.10 现有项目存在问题及“以新带老”措施 . 109 4 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 111 4.1 拟建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 111 4.2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 . 139 4.3 公用和辅助工程 . 140 4.4 污染源分析 . 142 南京卓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5 风险因素识别 . 171 4.6 清洁生产分析 . 178 5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83 5.1 自然环境概况 . 183 5.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 188 5.3 区域污染源调查与评价 . 211 6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18 6.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 218 6.2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221 6.3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 262 6.4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 264 6.5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 279 6.6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 . 286 6.7 声环境影响评价 . 291 6.8 环境风险评价 . 295 6.9 固废运输环境影响分析 . 298 6.10 人群健康风险评价. 299 7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303 7.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评述 . 303 7.2 水污染防治措施 . 307 7.3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评述 . 314 7.4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评述 . 321 7.5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322 7.6 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 326 7.7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 327 7.8 “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 344 8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348 8.1 环境影响经济效益分析 . 348 8.2 环境保护措施费用效益分析 . 349 9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350 9.1 环境管理要求. 350 9.2 污染物排放清单 . 354 南京卓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9.3 环境监测计划 . 355 10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360 10.1 项目概况 . 360 10.2 环境质量现状 . 360 10.3 污染物排放及环境影响 . 361 10.4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 363 10.5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 363 10.6 公众参与采纳情况说明 . 364 10.7 环保措施可行 . 365 10.8 结论 . 365 南京卓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 1 概述概述 1.1 建设项目由来建设项目由来 南京卓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创立于 2014 年 3 月,是一家专业从事环保科技研发和环境服务的高科技环保企业。该公司立足于工业危险废物处理业务,配套发展环境工程及服务等增值性业务,充分发挥产业链优势,铸造全能型固废处理服务平台。 2016 年 9 月 2 日,南京市浦口发展和改革局对南京卓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废物综合处理工程项目进行了备案,并出具了备案文件(发改投资字2016499 号)。南京卓越环保科技在江北环保产业园内总投资 70245 万元,建设工业废物综合处理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焚烧车间、物化车间、固化车间、污水站、机修车间、配电房、办公楼等,焚烧设计规模 2.1 万 t/a;废液物化处理 3.0 万 t/a;5.0 万 m2的危废填埋场及建筑面积约 3024m2的固化车间。该项目于 2017 年 1 月开工,2018 年 3 月完成土建施工,2017 年 9 月完成设备安装;2018 年 12 月完成设备调试,并于 2019 年 3 月开始试生产,目前已稳定运行多年。 我国是一个铜资源匮乏的国家,根据调研,铜终端消费需求可以划分为六大行业:电力、家电、交通运输、建筑、电子和其他。其中电力行业的铜消费量占比最高,因为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一带一路”发展计划也带动了相关国家电力基础设施建设;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则带动了电子行业用铜量的快速增长;另外,新能源汽车的大力推广刺激了交通运输行业铜的需求,而建筑、家电在限购、去产能去库存的政策倡导下,保持较低的增长水平。 基于此, 南京卓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考虑江苏省的危险废物的实际情况,为满足江苏省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需求,拟投资 28611.74 万元人民币,在南京市浦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产业园建设资源化利用项目, 项目建成后年处理规模 12 l04t/a, 其中处置危险废物 8 l04t/a(包括 HW06、 HW08、 HW11、 HW12、 HW13、 HW16、 HW17、 HW18、 HW21、 HW22、 HW23、HW31、HW36、HW46、HW47、HW48、HW49、HW50 等)、一般固废 4 104t/a,主要服务范围为江苏省内企业,辐射省外。项目拟采用先进的富氧侧吹高温熔融技术【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1 年版)】,规划建设以资源化利用为主线,坚持绿色低碳协同发展理念,协同处置其他固废(作为替代性原料,主要是造渣和还原剂),实现以废治废, 并考虑余热回收利用设施, 实现能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 主要产品包括黑铜 (15010t/a,南京卓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 含铜85%)和冰铜(5565t/a,含铜25%),以实现危险固废无害化、资源化和减量化。本项目配置 1 台 1.5MW 抽凝式汽轮机组,年发电量 537.5 万度。本项目的建设不仅实现了资源的高效利用, 同时也解决了危险废物填埋的环境风险隐患和发展面临的土地资源问题,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目前该项目已取得南京市浦口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备案通知(备案证号:浦行审备2020261 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 682 号令)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南京卓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项目组人员对项目所在地进行了现场踏勘,调查、 收集了有关该项目的资料,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环保法规和标准及有关技术导则编制了南京卓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给环保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供决策使用。 1.2 建设项目特点建设项目特点 (1)项目主要生产原料为危险废物,在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均可能存在泄漏等环境风险隐患,须加强全过程严密管控。 (2) 项目采用火法工艺, 须对入炉废物实施严格的配伍管理要求, 确保熔融炉稳定运行,同时需关注二噁英、重金属、恶臭气体、VOCs 等对周边敏感目标的环境影响。 (3)项目充分依托南京市江北环保产业园的公辅设施资源,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4)项目针对废气进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项目烟气净化系统包括:配料区环集烟气配料区环集烟气净化系统净化系统【布袋除尘+水洗+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排风机】、干燥烟气净化系统干燥烟气净化系统【旋风除尘+水洗+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排风机】、富氧侧吹熔池熔炼烟气净化系统富氧侧吹熔池熔炼烟气净化系统【SNCR 脱硝(脱硝剂尿素)+急冷+干粉脱酸(消石灰)+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湿法脱酸+湿电除雾+SCR 脱硝(脱硝剂尿素)+排风机】的多种组合工艺及熔炼车间环保排烟系统熔炼车间环保排烟系统【布袋除尘+排风机】,以上措施均能有效控制烟气中各类污染物,使得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标准的要求。 1.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在项目所在地开展了现场踏勘、南京卓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 调研, 向建设单位收集了项目所采用的工艺技术资料及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参数等。对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规划,分析了开展环评的必要性,进而核实了项目的废气、 废水、 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情况, 以及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的可达性。在此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为项目建设提供环保技术支持,为环保主管部门提供审批依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2.1-2016)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及程序见图 1.3-1。 图图 1.3-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1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 2 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 3 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 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1 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2 进行初步工程分析 3 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 制定工作方案 1 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 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环境现状调查 监测与评价 建设项目 工程分析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1 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2 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 3 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南京卓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 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4.1 政策相符性政策相符性 1.4.1.1 产业政策的相符性产业政策的相符性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第四十三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8危险废弃物(医疗废物)及含重金属废物安全处置技术设备开发制造及处置中心建设及运营”。 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苏政办发20139 号) 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二十一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8危险废弃物(放射性废物、核设施退役工程、 医疗废物、 含重金属废弃物) 安全处置技术设备开发制造及处置中心建设”。 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当前的产业政策要求。 1.4.1.2 与其他环保政策、文件及标准的相符性与其他环保政策、文件及标准的相符性 本项目为采用火法工艺的危废处置类项目,其与相关政策、文件相符性分析见表 1.4.1-1。 由表 1.4.1-1 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4-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含铜污泥处理处置方法(GB/T38101-2019)、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891 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936 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 号)、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 号)、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 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环办2020225 号)等相关要求。 南京卓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5 表表 1.4.1-1 本项目与相关政策、文件相符性一览表本项目与相关政策、文件相符性一览表 序号序号 相关政策、文件及要求相关政策、文件及要求 本工程情况本工程情况 符合性符合性 1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 / 符合符合 1.1 焚烧设施选址不应位于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北环保产业园,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 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符合 1.2 焚烧设施厂址应与敏感目标之间设置一定的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应根据厂址条件、焚烧处置技术工艺、污染物排放特征及其扩散因素等综合确定,并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意见要求。 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北环保产业园,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敏感目标。 符合 2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2005)及其)及其修改方案修改方案 / 符合符合 2.1 厂址选择应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专业规划,符合当地的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和自然生态保护要求,并应通过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符合地方的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和自然生态保护要求。项目正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符合 2.2 厂址选择应综合考虑危险废物焚烧厂的服务区域、 交通、 土地利用现状、基础设施状况、运输距离及公众意见等因素。 本项目服务区域为江苏省。该选址周边有国道、高速公路等交通设施,较为便利,周边道路等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经征求周边公众意见,未收到反对意见。 符合 2.3 不允许建设在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类、类功能区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即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人口密集的居住区、商业区、文化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本项目不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类、类功能区内,本项目位于大气环境二类功能区,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即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人口密集的居住区、商业区、文化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符合 2.4 焚烧厂内危险废物处理设施距离主要居民区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距离应根据当地的自然、气象条件,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确定。 拟建项目建成后需分别在危废暂存库、熔融车间边界外设置 50m 卫生防护距离,在原料预处理车间外设置 200m 防护距离。目前该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保护目标。同时,要求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符合 2.5 应具备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不应建在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区;受条件限制,必须建在上述地区时,应具备抵御 100 年一遇洪水的防洪、排涝措施。 本项目场区地势较为平坦,地貌类型单一。 符合 2.6 厂址选择时,应充分考虑焚烧产生的炉渣及飞灰的处理与处置,并宜靠近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 本项目干燥及熔融产生的飞灰送本项目熔融车间处置。 符合 南京卓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6 序号序号 相关政策、文件及要求相关政策、文件及要求 本工程情况本工程情况 符合性符合性 2.7 应有可靠的电力供应。应有可靠的供水水源和污水处理及排放系统。 本项目所在南京市江北环保产业园的电力设施、 供水管网、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均已统一规划,目前正在建设,建设进度可满足。 符合 3 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42-2014) / 符合符合 3.1 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厂址选择应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环境保护专业规划和当地的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自然生态保护要求,还应综合考虑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服务区域、交通、土地利用现状、基础设施状况、运输距离及公众意见等因素,选定的厂址还应通过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评价确定。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项目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 符合地方的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和自然生态保护要求。项目正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项目采取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符合当地的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本项目满足水资源保护要求、项目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满足自然生态保护要求。本项目距离周边高速路较近,交通便利。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公示期间,未收到项目周边群众反对意见。 符合 3.2 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 GB16297、GB18484 或行业、地方排放标准的要求,并应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连续监测设备,并与监控中心联网。 废气污染物排放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建成后将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连续监测设备,并与监控中心联网。 符合 3.3 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废水排放应符合 GB8978 或行业、地方排放标准的要求,达到 GB50335 中废水回用要求的再生废水应尽量回用。 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符合 3.4 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厂界噪声应符合 GB3096 和 GB12348 的要求。 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各厂界满足 GB3096 和 GB12348中 3 类标准要求。 符合 3.5 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恶臭污染物控制与防治应符合 GB14554 中的有关规定。 本项目采用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等措施,恶臭污染物 (硫化氢和氨气等) 排放浓度和速率符合 GB14554 规定。 符合 3.6 危险废物处置厂一般由处置区和生产管理区组成。处置区包括废物接收贮存区、废物处置区、附属功能区等,其中废物接收贮存区应设置废物接收、贮存、分析鉴别、预处理等单元;废物处置区设置废物处置、二次污染防治等单元;附属功能区包括供水、供电、供热等单元。生产管理区设置生产办公和生活等单元。 设有废物接收贮存区、废物处置区、 附属功能区等功能区,其中废物接收贮存区设置废物接收、鉴别、贮存、预处理等单元,废物处置区包括处置、二次污染防治等单元,附属功能区包括供水、供电、消防等单元。 符合 3.7 用焚烧技术处置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应采用技术成熟、自动化水平高、运行稳定的设备,并重点考虑其配置与后续废气净化设施之间的匹配性。焚烧控制条件应满足 GB18484 要求。 采用成熟的富氧侧吹熔融技术, 技术成熟、 自动化水平高、运行稳定的设备,废气治理采用 SNCR 脱硝+急冷+干法脱酸+布袋除尘+湿法脱硫+SCR 脱硝工艺,熔融炉与后续废气净化设施之间的匹配性高。熔融控制条件满足 GB18484要求。 符合 南京卓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7 序号序号 相关政策、文件及要求相关政策、文件及要求 本工程情况本工程情况 符合性符合性 3.8 焚烧处置系统产生的高温烟气应采取急冷处置,烟气温度应在 1s 内下降到 200以下,减少烟气在 200500温度区的滞留时间,防止二噁英产生或二次生成。 急冷系统可以保证烟气温度在1秒钟内由550降至200以下,有效避免二噁英类物质的再合成。 符合 3.9 废气净化技术的选择应充分考虑危险废物特性、组分和处置过程中气态污染物产生量的变化及其物理、化学性质的影响,并应注意组合技术间的关联性。 烟气净化处理系统采用“炉内SNCR脱硝+急冷+干法脱酸+布袋除尘+湿法脱硫+SCR 脱硝”完成燃烧烟气的冷却、脱酸和除尘,并控制二噁英类及重金属等有害物质。 符合 3.10 如果选择的处置工艺有二噁英污染物产生,应安装高效的二噁英净化装置。 将经干法脱酸后废气排入布袋除尘装置,由布袋表面截留的活性炭除去二噁英等有毒有害气体后排放。 符合 3.11 如废气中含有酸性污染物,应采用适宜的碱性物质作为中和剂,在反应器内进行中和反应。 采用碱洗中和尾气中的酸性气体,中和剂采用氢氧化钠溶液,循环使用。 符合 3.12 经净化后的废气排放和排气筒高度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废气污染物排放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排气筒高度设置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符合 3.13 应根据不同危险废物处置技术的废水排放情况配置相应的废水/废液处理设施。废水处理可采用多种切实可行的处理技术,污染物排放指标必须达到 GB8978 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项目废水分类、分质处理,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符合 3.14 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残渣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目录及相关规定鉴别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残渣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处置,不属于危险废物的按一般废物进行处置。 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烟粉尘、飞灰(烘干机烟气收尘、侧吹炉烟气收集飞灰、 配料及侧吹熔融过程中收集的粉尘)属危险废物 HW18,回用于熔融工序,不外排。 符合 3.15 自动化控制系统应实用、可靠,应根据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特点进行设计,并应满足设施安全、经济运行和防止对环境二次污染的要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应设置独立于分散控制系统的紧急停车装置。有条件的地区,计算机监控系统的部分或全部测量数据、数据处理结果、设施运行状态和报警项目应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 项目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在线监测系统、报警系统、运行数据地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符合 3.16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须设置必要的在线监测系统,在线监测内容应该包括系统运行的工况参数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其他必要的特征污染物排放指标。 特征污染物排放指标的在线监测数据与环保部门联网应满足当地的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 项目建成后, 建设单位将对烟气中的流量、 烟尘、 SO2、 NOx、HCl 等污染因子,以及 O2、CO、CO2、二燃室温度等工艺指标实行在线监测,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符合 3.17 处置区排水应采用雨污分流制。 雨水量设计重现期应符合 GBJ14 中的有关规定。鼓励对各种设备冷却水和其它生产废水进行处理后综合利用。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宜优先考虑循环再利用,废水排放应满足 GB8978 要求。经收集池收集的贮存区及作业区的初期雨水应经过有效处理,达到GB8978 要求后排放。 生产废水等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符合 南京卓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8 序号序号 相关政策、文件及要求相关政策、文件及要求 本工程情况本工程情况 符合性符合性 4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及其修改单 / 符合符合 4.1 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 7 度的区域内。 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质结构较为稳定,地震烈度为 7 度。 符合 4.2 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 通过导排水等措施,确保本项目各类设施底部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 符合 4.3 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 在对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场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重点考虑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泄漏、 大气污染物 (含恶臭物质)的产生与扩散以及可能的事故风险等因素,根据其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类别,综合评价其对周围环境、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影响,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农用地、地表水体以及其他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关系。 拟建项目建成后需分别在熔融车间边界外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在危废暂存库、原料预处理车间外设置 200m 防护距离。目前该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保护目标。 符合 4.4 应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 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 符合 4.5 应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 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 符合 4.6 应位于居民中心区常年最大风频的下风向。 本项目位于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中心区常年最大风频的下风向。 符合 5 含铜污泥处理处置方法(含铜污泥处理处置方法(GB/T38101-2019) / 符合符合 5.1 脱水-制块-熔融火法:含铜污泥采用蒸汽烘干机或热风干燥炉窑进行干燥脱水预处理,控制处理后的污泥含水率 40%左右;或采用压滤机对调浆后的污泥进行压滤脱水预处理,脱水后的污泥含水率控制为45%55%。脱水后的污泥与烟气除尘设备回收的烟尘和生石灰进行配料,控制湿度,在成型机中成型制块,制成块与焦炭或炭精与造渣料进行配料后进入还原炉进行空气或富氧还原熔炼。 项目采用火法工艺。 含水 70%的含铜污泥经烘干机干燥后,含水率降低至 35%,与其他含铜危废一起,配以熔融添加剂(石灰石、炭精末等)进入熔融炉,熔体经浇筑成型获得产品黑铜及冰铜。 符合 6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 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苏政发的通知(苏政发2018122 号)号) / 符合符合 6.1 (四)优化产业布局。各地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修订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应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在江苏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在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内;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北环保产业园,符合园区产业定位;本项目不属于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 符合 南京卓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9 序号序号 相关政策、文件及要求相关政策、文件及要求 本工程情况本工程情况 符合性符合性 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 加大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力度。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重点区域城市钢铁企业要切实采取彻底关停、转型发展、就地改造、域外搬迁等方式,推动转型升级。重点区域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各地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 6.2 (二十四)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各地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开展拉网式排查, 建立各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 制定行业规范,修订完善涉各类工业炉窑的环保、 能耗等标准, 提高重点区域排放标准。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 本项目烘干机使用蒸汽。 符合 7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 号)号) / 符符合合 7.1 在贮存设施建设方面,查找是否在明显位置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设置警示标志,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是否在出入口、设施内部等关键位置设置视频监控,并与中控室联网。是否按照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分类贮存,设置防雨、防火、防雷、防扬尘装置。是否按照标准在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上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按规定填写信息。对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是否进行预处理后进入贮存设施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贮存废弃剧毒化学品的,应采用双钥匙封闭式管理,且有专人 24 小时看管。 本项目贮存设施建设时,需在明显位置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设置警示标志,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在出入口、设施内部等关键位置设置视频监控,并与中控室联网。按照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分类贮存,设置防雨、防火、防雷、防扬尘装置。管理及运行阶段要求按照标准在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上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按规定填写信息。对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进行预处理后进入贮存设施贮存,本项目不接收处置废弃剧毒化学品。 相符 7.2 在管理制度落实方面,自查是否建立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台账,如实记录废物名称、种类、数量、来源、出入库时间、去向、交接人签字等内容。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是否根据关于废弃危险化学品纳入危险废物管理的条件和程序的复函(环办土壤函2018245号)要求,将拟抛弃或者放弃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等信息纳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申报,经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后,将贮存设施和贮存情况纳入环境监管范围。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需排查是否制定废物入场控制措施,并不得接受核准经营许可以外的种企业在管理时要求建立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台账,如实记录废物名称、种类、数量、来源、出入库时间、去向、交接人签字等内容。企业自身产生的危废根据关于废弃危险化学品纳入危险废物管理的条件和程序的复函(环办土壤函2018245 号)要求,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申报,经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后,将贮存设施和贮存情况纳入环境监管范围。要求企业不得接受核准经营许可以外的种相符 南京卓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0 序号序号 相关政策、文件及要求相关政策、文件及要求 本工程情况本工程情况 符合性符合性 类;贮存设施周转的累积贮存量不得超过年许可经营能力的六分之一,贮存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 类;贮存设施周转的累积贮存量不得超过年许可经营能力的六分之一,贮存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 8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废线路板、含铜污泥、蚀刻废液利用处置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废线路板、含铜污泥、蚀刻废液利用处置行业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业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366 号)号) / 符合符合 8.1 废线路板、含铜污泥、蚀刻废液利用处置企业的收集、运输、贮存和利用处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 5 号)、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苏环办2019327 号)等有关规定。 项目涉及含铜污泥利用处置,其收集、运输、贮存和利用处置均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 5 号)、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苏环办2019327号)等有关规定。 符合 8.2 废线路板、含铜污泥、蚀刻废液利用处置企业应具备铜、铅、镉、铬、汞等主要重金属污染物的检测能力,并依据来源进行特征污染物分析检测。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号)的要求,建立完善的入厂分析记录表的台账,按“一厂一档”方式建立数据库,数据应保存十年以上。 项目配备符合相应要求的实验室,主要对进场危废、中间产物等进行检测,具备主要重金属、水分、特征污染物等的监测分析能力,同时将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 号)的要求,建立完善的入厂分析记录表的台账,按“一厂一档”方式建立数据库,数据按要求保存十年以上。 符合 8.3 废线路板、含铜污泥、蚀刻废液利用处置企业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废水、废气等污染治理设施并确保达标排放。 (一)废水处理 生产废水经处理符合相应回用标准或排放标准后方可进行回用,企业应当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回用水及排放废水中重金属含量监测,数据保存五年以上。采用湿法回收工艺(含其它工艺中的湿法回收及湿法预处理工段)的企业,其总排口及车间排口废水中重金属含量参照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中相应行业重金属排放限值进行管理。其他废水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中一类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园区污水纳管标准要求。 (二)废气处理 纳入重点源名单的企业熔炼工序产生的烟气必须配备尾气在线检测系统,并满足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要求,在线监测数据应保留一年以上。烟气中重金属及二噁英排放限值应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 )中相关要求,企业对烟气中重金属类污染物的监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且企业将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回用水及排放废水中重金属含量监测,数据保存五年以上。 企业熔融工序配备尾气在线检测系统,对产生的烟气进行在线监测、并满足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要求,在线监测数据按要求保留一年以上。烟气经治理后,重金属、二噁英排放限值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中相关要求,其他大气排放应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要求;企业将按要求对烟气中重金属类污染物的监测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二噁英类污染物的监测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数据保存五年以上。 符合 南京卓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1 序号序号 相关政策、文件及要求相关政策、文件及要求 本工程情况本工程情况 符合性符合性 测应当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对烟气中二噁英类污染物的监测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数据保存五年以上、其他大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或相应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国家级地方标准的要求。 (三)次生产物处理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等要求,按照危险废物、一般废物、不按照固体废物管理产物等明确属性,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对次生产物的产生、贮存及去向进行详细记录,数据应保存五年以上。 (四)噪声控制 企业应采取降噪和隔音等措施,厂界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危险废物、一般废物、待鉴定废物将按照相关管理要求急技术要求进行管理,并对次生产物的产生、贮存及去向进行详细记录,数据保存五年以上。 企业采取降噪和隔音等措施,厂界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 8.4 废线路板、含铜污泥、蚀刻废液利用处置企业应建立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薄,如实记载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性质、产生环节、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并在省级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如实规范申报,申报数据应与台账、管理计划数据相一致;根据自行监测方案中的监测指标、监测频次等要求,及时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公开;按照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收藏 分享(赏)
温馨提示:
文库网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报告 > 环评报告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文库网官方知乎号:文库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文库网官网©版权所有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