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生宿舍(公寓)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使学生拥有一个清洁、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安全防患意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2、适用范围适用于在实施学生宿舍(公寓)安全管理过程中的行为。3、安全管理规定3.1学生须佩戴胸卡逐一刷卡进入宿舍区,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宿舍区须出示身份证并做好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内离开,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得进入宿舍区。学生不得私自留宿外人。3.2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违者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行政处分。3.3树立安全防盗、防火观念3.3.1严格遵守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妥善保管好私人物品,做到人离宿舍,门窗必关。3.3.2严禁在宿舍使用电炉、电热棒(杯)
2、、电饭煲、电烫斗、电磁炉等功率超过300W(含300W)的大功率用电器及没有认证的不合格电器产品,日用火器具。严禁私拉电线、安装插座、偷电。3.3.3严禁在宿舍区点燃蜡烛、焚烧杂物、燃放烟花爆竹及生火煮食,不准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3.3.4合理使用电脑,注意用电安全,不准私接校外通讯电路(含宽带通讯)。3.3.5宿舍区禁止停放一切机动车辆,自行车按规定地方摆放。消防安全通道禁止停放一切车辆、堆放杂物等。3.4栏杆、窗户严禁攀、爬、站、卧、坐。严禁在宿舍走廊打球或追闹。3.5严禁任何人在宿舍栏杆、阳台上放置椅凳、花盆等易坠落物品,严禁高空掷物、倒水,防止发生落物伤人等安全事故。3.6严格遵守宿舍作息制度,熄灯前回到宿舍。如熄灯后回宿舍者,请自觉配合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工作。3.7爱护宿舍区内一切消防设施,如发现恶意破坏或偷窃行为,除给予当事人相应的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外,还要依照消防法追究法律责任。3.8对违反学生宿舍(公寓)安全管理规定者,根据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制度相关条款给予相应处理。 第 2 页 共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