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XX 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序号类别目标要求考核标准考核得分一管理制度(20 分)1.各乡(镇)、街道制定相关制度并执行到位。2.村级组织配合管理。3.各乡(镇)、街道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每季度不少于 1 次对第三方运维及镇村自管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年底进行 1 次考核;4.第三方运维公司制定日常运维管理制度。1.各乡(镇)、街道制定巡查制度,对设施运维管理情况检查每月不少于 1次,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5 分);明确分管领导、部门、专管员、各行政村具体负责人;设立投诉电话并由专人负责受理、记录并反馈处理结果。(5 分)2.村级组织把污水设施运行维护管
2、理纳入村规民约,至少配备一名兼职协管员。(3 分)3.各乡(镇)、街道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每季度不少于 1 次对第三方运维及镇村自管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年底进行 1 次考核。(4 分)4.第三方运维公司制定日常运维管理制度(3 分)分项合计分项合计二工作实效(70 分)1.管网系统维护收集网管配套,雨污分流,农户接口端接入正常,管网完好、通畅、无破损,使用正常;井、井盖及格栅网有巡查和检修记录。(15 分)(每个乡(镇))抽检 4 个村(不足 4 个全部抽),每个村 5 个检查井作为评分样本,每发现一处雨污不分、破损、井 内堵塞等问题扣 0.5 分,每发现一处管网损漏扣0.5 分,扣
3、完为止)序号类别目标要求考核标准考核得分2.终端设备随机抽查 4 套终端(不足 4 套全部抽)。终端有不少于规定次数的巡查、检查、养护、维修记录。终端设备完好、运行正常。终端区域范围内环境整洁,无杂物堆放;人工湿地植物生长良好、维护良好。(28 分,每套终端 7 分)具体:运行维护单位提供抽查终端的运行维护记录,共 1 分,无记录按比例扣分,记录不完整的根据完整程度百分比扣分;现场查看被抽检终端,终端运行不正常,扣 4 分;现场查看终端区域范围内环境整洁程度,共 1 分,有杂物堆放,扣 1 分;现场查看人工湿地植物生长,共 1 分。植物生长不好、维护不良,根据程度百分比扣分。二工作实效(70
4、分)3.出水水质以生态环境部门或指定第三方抽查监测结果,以年度监测达标数 量百分比计。达标率95%,得 20 分,达 95%达标率85%,得 18 分;85%达标率70%,得 15 分,70%达标率不得分。4.基础信息建立设施基础信息库(台账)(2 分)、运行维护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库(台账)(2 分)5.信息报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及材料(3 分)分项合计分项合计三社会综合评价(10 分)1.发生群体性信访事件2.区级主管部门及以上通报批评3.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负面报道4.发生运行维护有关的重大安全事故5.出水水质检测综合合格率不合格按规定发放问卷计算满意度(10 分),以下为扣分项,
5、扣完为止。1.发生群体性信访事件一次扣 2 分。2.区级通报批评每次扣 1 分,市级通报批评每次扣 2 分,省级通报批评每次扣 3 分。3.区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每次扣 0.5 分,市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每次扣 1分,省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每次扣 1.5 分。4.市级新闻媒体负面报道扣 1 分,省级新闻媒体负面报道扣 2 分。5.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扣 10 分。*6.出水水质检测综合合格率不合格分项合计分项合计四加分情况(10 分)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正面报道、经验交流发言、现场会等。1.市级主流媒体正面报道加 0.5 分, 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正面报道加 1 分。 (加分最高为 1 分)2.市级经验交流
6、发言的加 0.5 分,省级及以上经验交流发言的加 1 分。(加序号类别目标要求考核标准考核得分分最高为 1 分)3.市级现场会加 1 分,省级现场会加 2 分。(加分最高为 2 分)4.市级领导批示加 0.5 分,省级及以上领导批示加 1 分。 (加分最高为 1 分)分项合计分项合计总得分总得分综合评估:综合评估:合格不合格综合评估标准:综合评估标准:1.考核等次分合格、不合格两档。分值在 75 分(含)以上的为合格;分值为在 75 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乡(镇)扣除下一年度第三方运行维护工作经费的百分之十,扣除的工作经费由乡(镇)自筹。2.打“*”项为否决项,即该项不得分,则综合评估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