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防暑降温通告单位防暑降温肯定要滴,当然也是有通知的,下面范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防暑降温通告,供大家参考!防暑降温通告范文一各生产经营单位、各在建项目工地:当前,正值夏季,天气炎热、气温增高、雷雨增多,是各类安全事故的多发季节。为避免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开发区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各在建项目工地主要领导要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高温时段安全生产防范工作作为重点来抓,紧密
2、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隐患排查、防暑降温等防范措施,做到及时研究,重点预防,狠抓落实,尽量减少夏季高温、多雷雨等气候对安全生产造成的不利影响。二、认真组织安全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各在建项目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生产设备定期检测,排除安全隐患,尤其是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认真抓好关键生产装置和储备设施区的应急措施,加强对化学品储罐、仓库和露天存放桶装化学品的监管,防止因高温、雷雨导致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泄露及中毒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结合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自查出的事故隐患,做到及时整改,及时消除,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制定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对隐患排查不认真
3、、整改不彻底而酿成重大事故的,将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三、突出重点严格监管。防暑、防雷电等是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各生产经营单位、各在建项目工地要落实针对性防范措施,同时要关心职工尤其是从事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露天作业职工的生产生活,落实好防暑降温物品,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时段高强度作业。各企业要加强对自身用工的检查,杜绝因高温室外作业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特殊时段的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一旦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协调,妥善处理,严防事故扩大和次生事故发生。四、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各生产经营单位、各在建
4、项目工地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增强全员安全法制意识。特别是生产企业负责人要提高认识,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要加大对职工夏季安全生产、规范操作、防暑降温等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自我安全保护能力,确保安全过夏。特此通知安徽徽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七月二十一日防暑降温通告范文二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卫生计生委、人力社保局、总工会,各有关单位:近期,我市天气异常,提前出现高温酷暑天气,其中5月29日最高气温突破历史同期极值,达到41.1,部分地区达到42。为切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县、各用人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
5、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做好迎接持续高温的思想准备,切实加强领导,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本辖区和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工作安排部署,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改善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二、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各用人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xx89号)要求,结合本单位的作业特点,做好防暑降温的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工作。(一)认真贯彻作业时间要求用人单位应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的信息,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为强高温天气,应当停止当日室
6、外露天作业;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为中度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暂停12时至15时高温时段露天作业;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为一般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4.因生产工艺要求,应急抢险需要,不能按规定停止高温作业或不能暂停高温时段露天工作的单位,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减少高温接触时间,同时做好防止高温中暑的应急准备工作。(二)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1.用人单位要制定防暑降温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加强高温作业劳动保护工作;2.
7、对高温作业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3.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尽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4.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迅速脱离高温环境,采取必要的对症处理措施。病情严重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救治。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的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三)做好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用品发放工作1、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
8、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2、自20xx年6月起,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应计入企业工资总额。3、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充抵高温津贴。三、明确责任,强化监管防暑降温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卫生计生委、人力社保局和总工会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加强协调配
9、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针对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组成联合检查组,加大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岗位用人单位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各项措施落实、高温津贴发放、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发生中暑劳动者的医疗救治。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行为,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依法进行查处,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严肃查处,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四、工作要求(一)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区县安监、卫生、人力社保及工会等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与配合,联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制定联合执法
10、计划,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齐抓共管局面。(二)加强宣传,强化氛围各区县有关部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手段,普及防暑降温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各用人单位要对所有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培训,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知识。(三)认真总结,报送信息各区县安监、卫生、人力社保及工会等部门要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有关材料的收集和总结报告的撰写工作。于9月30日前,将书面总结分别报送市安全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社保局及市总工会。防暑降温通告范文三各县区安全监管局、卫生局、人社局、总工会,市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单位:为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
11、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20xx年发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xx89号),切实做好全市20xx 年度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各用人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做好迎接持续高温的思想、物质准备,切实加强领导,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本辖区和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工作安排部署,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改善高温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二、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各用人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本单位的作业特点,做好防暑
12、降温的各项管理、工程技术措施的落实。(一)认真贯彻作业时间要求用人单位应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市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信息,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为强高温天气,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为中度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暂停12时至15时高温时段露天作业;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为一般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4.因生产工艺要求,应急抢险需要,不能按规定停止高温作业或不能暂停高温时段
13、露天工作的单位,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减少高温接触时间,同时做好防止高温中暑的应急准备工作。(二)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1.用人单位要制定防暑降温应急预案,组织好演练,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加强高温作业劳动保护工作;2、对高温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3、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尽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4
14、、用人单位要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等职业卫生标准要求,着力改善露天和高温工作场所的通风、隔热、降温条件;凡工作场所有高温、高湿和夏季露天作业的,要对高温作业岗位的通风、降温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加强对防暑降温设施和用品的维护管理,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5、用人单位应在高温天气期间应设立工间休息场所。工间休息场所应设在通风良好并尽量避免高温、热辐射影响的地方,设有座椅、风扇等基本防暑降温设施,配备清凉饮料和常用防暑药品;有条件的可增设空调、喷雾风扇及淋浴设施。6、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迅速脱离高温环境,采取必要的对症处理措施。病情严重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
15、送医疗卫生机构救治。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的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三)做好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用品发放工作1、对从事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人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安徽省人社厅、安全监管局、卫生厅、总工会等四部门关于我省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皖人社发20xx34号),以不低于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标准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应计入企业工资总额。2、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3、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
16、、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三、明确责任,强化监管防暑降温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县区安全监管局、卫生局、人社局和总工会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加强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针对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组成联合检查组,加大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岗位用人单位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各项措施落实、职业健康检查、高温津贴发放、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发生中暑劳动者的医疗救治。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行为,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依法进行查处,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严肃查处,并加
17、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四、工作要求(一)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县区安监、卫生、人社及工会等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与配合,联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制定联合执法计划,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齐抓共管局面。(二)加强宣传,强化氛围各县区有关部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手段,普及防暑降温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各用人单位要对所有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培训,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知识。(三)认真总结,报送信息各区县安监、卫生、人社及工会等部门要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总结报告工作。于9月30日前,将书面总结分别报送市安全监管局、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及市总工会。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