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录用制度第一条 目的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招聘录用管理人员,目的是选聘更好的管理人才。第二条 考试方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种。笔试之后,合格者才有资格参加面试。面试前,需要应试者提交求职申请和应聘管理人员申请。第三条 任职调查和体检是否正式聘用,还要经对应聘者以往任职情况调查和体检后决定。任职调查根据另项规定进行。体检由企业指定医院代为负责。第四条 考试时间笔试两小时,面试两小时。各考试方式的考试总时间原则上应为 4 小时以上,以附带考查应聘者的毅力和韧性。第五条 笔试内容因各部门具体管理对象不同,笔试内容应有所侧重。一般以下五个方面:(一)应聘部门所需的专业知识;(二)应聘部门所需的具体业务能力;(三)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四)对企业经营方针和战略的理解;(五)职业素质和职业意识。第六条 面试内容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主要是管理风险、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个人形象等。第七条 录用决策在参考笔试和面试成绩的基础上,最终的录用提议应由用人部门主管提出,报总经理核准后决定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