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HONGYU.MACRO推动数字孪生流域建设“十三五”时期是治水思路发生深刻转变、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水利改革管理工作得到明显加强、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水利综合效益最显著、人民群众获得感最强烈的五年。一、 推动数字孪生流域建设集成耦合水文、水力学、泥沙动力学、水资源、水工程等专业模型和可视化模型,推进集防洪调度、水资源管理与调配、水生态过程调节等功能为一体的数字孪生流域模拟仿真能力建设。推动构建水安全全要素预报、预警、预演、预案的模拟分析模型,强化洪水演进等可视化场景仿真能力。选择淮河、海河流域重点防洪区域,开展数字孪生流域试点建设。二、 加强重大水资源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优化配
2、置能力坚持空间均衡,按照“强骨干、增调配、成网络”的思路,立足流域整体和水资源空间配置,抓紧推进一批跨流域跨区域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强化大中小微供水工程协调配套,加快形成以重大引调水工程和骨干输配水通道为纲、以区域河湖水系连通和供水灌溉工程为目、以重点水源工程为结的水资源配置体系。(一)推进重大引调水工程建设遵循自然规律、生态规律、社会规律、经济规律,在全面加强节水、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的前提下,继续科学推进实施调水工程,统筹加强需求和供给管理,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格局。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针对我国夏汛冬枯、北缺南丰的水资源分布特点,聚焦国家发展战略和现代化建设目标,通过南水北调东、中、
3、西线工程,连通长江、淮河、黄河、海河四大水系,形成长江流域向北方战略性输水通道,确保工程成为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畅通南北经济循环的生命线。审时度势、科学布局,准确把握东线、中线、西线三条线路的各自特点,加强顶层设计,优化战略安排,统筹指导和推进后续工程建设。“十四五”时期,抓紧做好后续工程规划设计,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创新工程体制机制,优化东线、中线一期工程运用方案,适时推动后续工程建设。实施跨流域跨区域重大引调水工程。坚持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聚焦流域区域发展全局,兼顾生态、航运等用水保障,实施一批重大引调水工程。华北地区加强南水北调东中线工
4、程配套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承载力,修复改善河湖水生态,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战略实施。东北地区加快完善水资源配置格局,提高城镇和粮食主产区供水保障程度。东南地区以珠江和东南诸河为重点,适度开发钱塘江、闽江、西江等流域水资源,逐步形成互联互通、相互调剂的水资源配置格局。华中地区以长江、淮河等为重点,推进跨流域跨区域引调水工程建设,完善水资源配置体系,提高供水保障水平。西南地区加快实施区域水资源配置工程,保障成渝、滇中、黔中、北部湾等地区重要城市与工业区、重要农产品主产区的供水安全。西北地区科学规划实施调水工程,改善区域水资源条件。(二)加强水源工程建设充分挖掘已有工程供水能力,继续提高工程性缺水
5、地区蓄水能力,多措并举建设应急备用水源,提高供水系统的可靠性,增强特大干旱、持续干旱、突发水安全事件的应对能力,全面提升供水水源保障能力。提升现有工程供水能力。推进有条件的水库实施清淤疏浚或加高扩容,实施现有引提水泵站的更新改造,加快已建、在建工程的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工程效益的整体发挥。加强西南地区水电站综合利用工程建设,提升骨干水电站保障区域水安全的能力。继续实施长江等重要流域主要涉水工程联合调度,扩大联合调度范围,提升流域水工程高效利用能力。以北方缺水地区为重点,优化水库调度运用,加强地下水入渗补给,实施跨区域丰枯调剂,提升雨洪资源利用效果。加强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加快开展列入流域及区域规划
6、,符合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且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因素制约的重点水源工程前期工作,条件具备加快建设。加快欠发达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等特殊类型地区和西南地区、海岛地区中小型水库建设,增强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在干旱易发区、粮食主产区,建设一批中小型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逐步形成大中小微并举、蓄引提调结合、水源调节互补的供水保障体系。加快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提高城市供水水源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加强战略储备水源建设。健全国家供水安全战略储备体系,加强战略水源输送通道研究论证与建设,提高城市群、城市、能源基地供水安全保障能力。(三)加强区域供水工程建设根据区域水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布局,统筹考虑需
7、求与可能,以区域内自然河湖水系为基础,加强重大引调水、重点水源工程与区域供水工程的配套衔接,加快推进重要城市群、重要能源基地、重要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等区域供水工程建设。针对水资源过度开发、地下水超采、河湖生态用水挤占等问题,开展不同水源工程间、不同水资源配置工程间水系连通建设,进一步提高区域水资源丰枯调剂能力,缓解水资源短缺状况。改善大中城市和单一水源县级城市的供水水源保障水平,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四)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加强缺水地区再生水、海水、雨水、矿井水和苦咸水等非常规水多元、梯级和安全利用。将污水资源化利用作为节水开源的重要内容,加快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业农村污水
8、资源化利用,推进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逐年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建立激励考核机制。统筹利用再生水、雨水、微咸水等,用于农业灌溉和生态景观。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缺水地区严禁盲目扩大景观、娱乐水域面积,生态用水优先使用非常规水,具备使用非常规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瞄准世界先进技术,支持非常规水利用技术及适用设备研发。三、 加强水土保持和河湖整治,提高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能力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新期盼为目标,按照“严保护、重治理、提质量”的思路,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加强水源涵养区
9、保护修复,加大重点河湖保护和综合治理力度,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继续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恢复水清岸绿的水生态体系,扩大优质生态产品供给。(一)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着力提升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能力,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国家战略结合,为促进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奠定基础。加强江河源头区保护修复。加强大江大河及重要支流源头区生态保护修复,聚焦草原草甸、森林灌丛和沼泽湿地,实施封育保护,采取禁牧轮牧,设立围栏和警示碑等措施,减少人为干扰,恢复退化湿地生态功能和周边植被,强化水土流失预防保护,提高三江源“中华水塔”、若尔盖草原湿地、秦岭等重
10、点江河源头地区以及重要水源补给地水源涵养能力。因地制宜实施林草植被恢复等预防保护措施,提高林草植被覆盖率,提升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强化重点地区水土流失治理。以长江、黄河上中游、东北黑土区等水土流失区域为重点,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科学配置各项措施,提升治理质量和效益。长江上中游地区以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为重点,因地制宜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黄河上中游地区以减少入河入库泥沙为重点,大力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塬面保护、淤地坝建设和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东北黑土区重点加强侵蚀沟、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保护黑土地。因地制宜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二)加强河湖生态保护治理以
11、水资源超载区、水生态脆弱区、水生态退化区为重点,以流域为单元,坚持综合施策、协同推进,加强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生态保护治理,强化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推动河湖水域岸线保护修复和生态廊道建设,改善河湖生态质量,提升生态产品价值。切实保障河湖生态流量水量。分区分类确定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根据河湖水资源条件和生态保护需求,综合确定河流生态基流、分时期分阶段的生态流量(水量)保障目标、平原河网、湖泊生态水位(水量),做好已建水工程生态流量复核工作。南方河流重点保障河湖生态系统完整、健康、稳定。北方河流重点保障河湖水体连续性及重要环境敏感保护区生态用水。统筹生态保护与防洪、供水、发电、航运等关系,加强水利工
12、程优化调度,保障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结合河湖库水系连通,提高河湖水体流动性,科学开展生态补水。加强重点河湖生态治理修复。推进退田还湖。以重大国家战略区域生态受损河流湖泊和重要生态廊道为重点,推进大运河、永定河、渭河、汾河、洞庭湖、鄱阳湖、太湖、巢湖、滇池、草海等河湖生态治理修复,推动建设淮河、汉江、湘江、赣江等河流生态廊道。统筹防洪安全、水资源安全和水生态安全,开展河湖综合整治,因势利导整治河湖,维护深潭、浅滩、跌水、洲滩等河湖水系自然形态,满足亲水游憩等需求。开展河湖滨岸带生态治理修复,按照防冲不防淹的原则,通过植被绿化、生态护坡(岸)等措施,提升河湖综合功能,改善河湖生态环境。加强重要河
13、湖水生生物栖息地治理修复,科学营造适宜生境。继续推进三峡、丹江口等库区生态治理修复。加强水环境治理。对于水污染严重的河湖,坚持陆域和水域系统治理,结合河湖生态修复治理,逐步改善河湖环境质量。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及处理设施,着力提高新建城区、建制城镇以及黑臭水体沿岸的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优化调整入河排污口布局,控制污染物入河量。加强城乡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河湖污染水体治理,通过生态清淤、生态净化等措施,消减内源污染负荷、增强水体自净能力,改善河湖环境质量。(三)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在确定地下水取用水量水位控制指标基础上,科学合理利用地下水,通过节水、农业结构调整、水源置换等压减地下水超采量,多渠道增加
14、水源补给,持续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采取“一减一增”综合治理措施,严控地下水开发强度,压减地下水超采量,多渠道增加水源补给,加快地下水源置换,实施超采区地下水回补,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积极推进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治理与保护。(四)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以保护和提升饮用水水源安全为重点,合理布局水源和取水口。科学确定水源敏感断面和水位(流量),加强饮用水水源管护,划定管护范围,开展饮用水水源安全评估,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大引调水工程水源保护。持续做好南水北调东中线等重大跨流域调水工程水源区、输水渠道(河道)水质保护,根据饮用水水源管护范围,完善隔离防护和警示设施,强
15、化水质动态监测,健全水源保护巡查和跨区域协同保护机制,加强管护范围内风险防控,及时开展排查整治。强化城乡饮用水水源安全保护。进一步完善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目录管理。深入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针对不同水源类型,加强生态防护和治理。加强水量优化调度,维护饮用水水源合理水位或流量。推动地方政府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加强部门联动,推动水源污染防治和沿河湖排污口优化整治。结合乡村建设行动,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基本完成乡镇级水源保护区划定、立标以及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加强地下水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合理确定管控水位,严格取水管理。水开发强度,压减地下水超采量,多渠道增加水源补给,加快地下水源置换,实施超采区地
16、下水回补,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积极推进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治理与保护。四、 加强水利管理,提高水治理现代化水平坚持依法治水、科学管水,全面加强水利法规制度建设,强化涉水事务监管,推进科技人才创新和水文化建设,不断提升水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一)加强水利法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加快完善水利法规制度体系,增强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保障;着力强化水行政执法力度,注重执法质量和效果;纵深推进水利“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依法防范水利领域风险隐患,解决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加强重点领域法规制度建设。加强重点流域保护治理、水资源管理、河湖管控、水旱灾害防御
17、、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调度等法规制度建设,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积极推动黄河保护立法,抓好长江保护法配套制度建设,推进节约用水、地下水管理、河道采砂管理等重点领域立法进程。支持地方加强水利立法,推动省际水资源节约利用、河湖管理、防洪调度、生态水量管控等方面立法协同,依法增强流域区域治水合力。提高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水行政执法监督。继续做好水利突出问题专项执法的同时,加大常态化执法力度,线上清查和线下整治、暗访与日常巡查相结合,加强违法线索规范管理、综合研判和实地核查,开展重点领域、敏感水域常态化滚动排查整治。加强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强化
18、执法队伍和装备建设,加大执法保障力度,统筹配置执法资源和执法能力,做好执法人员岗前岗位培训和资格管理。推进流域与区域、水利与公安等联合执法,完善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深入推进水利依法行政。纵深推进水利“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监管规则标准,改进监管方式,推进水利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便捷办理,提升服务效能。健全水事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机制,畅通和规范水事纠纷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制度,推进水利依法决策,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从严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加强法
19、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二)加强涉水事务监管围绕江河湖泊、水资源、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针对监管薄弱环节,强化全过程、全要素监管,全面提升涉水事务监管水平。强化江河湖泊监管。完成水利普查名录内(除无人区外)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推进水利普查名录外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明确河湖管控范围,推进重要江河湖泊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强化分区管控和用途管制。严格落实河湖采砂属地管理责任,推进重要江河湖泊采砂管理规划编制,强化采砂管理、科学利用砂石资源。严格执行涉河建设项目许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压实属地责任,完善
20、分级监管体系,强化日常监管。加强河湖生态流量监测和监管,明确控制指标和管控措施。强化水资源监管。加强取用水监管,深入推进全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准确摸清取水口情况,对发现问题认真处置,强化用水过程动态监管,切实规范取用水行为。加强水资源调度监管,制定和实施江河及重大调水工程水量调度方案、年度调度计划,保证省界断面和其他重要控制断面下泄水量(流量)、生态流量(水量)符合管控指标要求,重点解决区域超量用水、挤占其他区域用水、挤占生态用水等问题。加强河湖水资源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治理的监管,确保任务按期完成。强化水土保持监管。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完善水土保持
21、监管权责清单,分类细化监管规则标准。持续创新监管手段,完善部省两级人为水土流失遥感监管常态化机制,推进“互联网+监管”,及时发现、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探索开展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加强水土保持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监管专业化水平和现代科技手段应用能力,保障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经费和装备投入。开展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淤地坝安全度汛等的监督检查。强化水利工程监管。加强水利工程全过程监管,压实项目法人、参建各方和项目主管部门责任,强化前期工作、设计变更、“四制”执行、质量管理、移民安置、工程验收等环节监管,全面提升工程建设质量。持续推动水利工程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建设管理,积极有序推广应用工程总承包等建设
22、模式。推动南水北调等重大工程管理提档升级,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综合效益发挥。完善中小水库、农村供水、灌区末端等工程运行监管机构和办法,全面加强对工程管护主体、风险管控责任、管护人员和管护经费落实情况的监管。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完善和提高水利工程标准体系,完善水利基础设施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提高水利基础设施抗风险能力。健全水利监督体系。制定水利行业监督工作有关规章制度,修订相关专业监督检查办法,推动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健全水利行业监督工作体系,建立和完善协同有效的监督工作机制;加快水利监督信息平台建设,编制监督检查规范化指导手册,指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监督工作。(三)加强
23、水库移民管理加强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促进水利工程顺利建设和发挥效益。严格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程序,充分征求移民群众意愿,探索移民安置方式。压实移民工作地方主体责任,推动移民搬迁和验收工作,保障移民高质量安置,维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和谐稳定。深入推进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督促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移民就业创业能力建设为重点,加速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中长期目标。组织开展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工作。(四)加强科技创新坚持把
24、推动科技创新摆在突出位置,按照“四个面向”要求,以国家水安全保障的科技需求为导向,以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深化水利科技体制改革,加强重大科技问题研究,加快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增加创新活力,为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加强重大科技问题研究。加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研发,系统突破制约水安全的科技瓶颈。围绕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重大工程科技需求,开展水安全重大关键科技问题研究,突破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保护与治理、水旱灾害精准监测与风险防范、水资源系统调配与高效利用、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关键技术问题。加快推进水利科技成果转化。动态掌握一批管用实用成果,全面形成成果转化各环节有
25、机互动、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推动成果转化推广体制机制更趋完善,供需对接更加顺畅,满足保障水安全对先进适用技术的实际需求。推进水利科学普及,基本建成与水利改革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水利科普体系,公众节水护水意识和水科学素养显著提升。深化水利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研院所改革,扩大科研自主权。指导部属科研院所实施章程管理,推动建立现代院所管理制度。组织科研院所优化调整内设科研机构研究方向,进一步明确发展定位。推动建立行业内外多渠道投入机制,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开展水利科技创新研究。优化调整水利科技创新基地布局,鼓励流域、地方、水利高校院所以及科技企业等单位协同创新平台建设。扎实做好水利技术监督工作。根据水利
26、技术标准体系表,优先开展水灾害防御、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相关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开展水利团体标准研制。修订完善水利行业计量管理办法,为国家水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提供计量支撑和保障。(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服务水利高质量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扎实推进基层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保障水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加快推进人才创新发展。深入实施水利人才发展创新行动,建立健全水利高层次人才库,选拔培养一批水利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和人才创新团队,加快形成科学合理的人才梯队。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政策,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推动人才发展与国家发展战略和重大水问题深度融
27、合,着力在实践中培养水利高层次人才。扎实推进基层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因地制宜建立一批基层专业人才培养基地。推广水利人才“订单式”培养模式、推进水利“三支一扶”工作。根据基层水利单位需求,强化基层干部人才交流锻炼,组织开展“人才组团”帮扶和“送教上门”“菜单式”培训等,帮助基层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六)推进水文化建设和水情教育以保护、传承、利用和弘扬中华水文化为主线,加强水文化建设,繁荣发展先进水文化,积极开展水情教育,大力宣传节水和洁水观念,引导公众增强节约水资源、保护河湖水生态的思想意识和行动自觉,为保障国家水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加大水文化遗产保护和挖掘。强化中华优
28、秀水文化保护和挖掘,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水文化遗产调查和认定。制定国家水利遗产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开展国家水利遗产认定,积极推动更多水利遗产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和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录。着力开展“红色水文化”保护与挖掘,加强水利史志编撰,推进“中国名水志文化工程”,做好水利古籍整理,推进中国黄河文化大典编撰工作。以黄河、长江、大运河等治水文化研究为重点,挖掘水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加强基础与应用研究,强化水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技术支撑。推进水文化传承和利用。推动已建水利工程与文化融合发展,挖掘和弘扬南水北调、三峡等重大水利工程时代价值,推出水利工程与文化融合的精品工程。提升新建水利工程文化品位,积极推进文化
29、要素融入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建设等各阶段。在“一河(湖)一策”治理中融入水文化内涵,开展江河寻根溯源及发源地立碑标记工作,推动一批重大水利工程水利风景区建设,建设中国水文博物馆等一批水文化工程,打造水文化长廊。系统梳理人水和谐共生的治水理念,推选一批历史治水名人,精心创作推出一批水文化精品力作和展览。加强水情教育。做好水情教育顶层设计,构建政府引导、多部门共同推动的工作格局。加强水情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托已建和在建水利工程、城市河湖岸边公共区域等,建设展示以治水历史与成就以及水科普为主要内容的场馆和场所,面向公众开展水情教育。设立布局合理、种类齐全、特色鲜
30、明、规模适度的多层级水情教育基地,推动开展省级水情教育基地设立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市设立市级水情教育基地。推进水情教育知识纳入中小学课程,鼓励高校开设水情教育和水文化课程。加强水情教育专兼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策划打造一批主题鲜明富有特色的水情教育品牌活动,制作一批高质量的权威水情教育知识读本、音视频等产品。五、 “十三五”成就“十三五”以来,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水利改革发展取得重大突破,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水利投资达3.58万亿元,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已累计开工149项,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1.治水管水思路发生深刻转变。
31、坚持节水优先,从观念、意识、措施等各方面把节水放在优先位置,落实以水而定、量水而行,促进人口经济与水资源水环境相均衡。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持两手发力,积极推进水权和水资源税改革、水价和投融资机制等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的作用。2.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持续提升。长江、黄河、淮河等大江大河治理深入推进,淮河出山店、西江大藤峡、泾河东庄等一批控制性枢纽加快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等薄弱环节建设不断加强,重点河段和区域防洪减灾能力
32、明显提升。强化洪水监测预报预警,精细组织调度运用,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水旱灾害防御作用,科学抗御长江、淮河、松花江、太湖流域等多次大洪水、特大洪水,成功处置多次堰塞湖险情,有效应对多次大范围干旱,洪涝和干旱灾害年均损失率分别降低到0.28%、0.05%,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经济安全。3.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方案,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610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下降28%和39.6%。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持续向北方受水区调水,1.2亿人直接受益,连续实施珠江枯
33、水期水量调度,确保中国澳门等珠三角地区供水安全。引黄入冀补淀、牛栏江滇池补水等工程建成并发挥效益,滇中引水、引江济淮、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等工程开工建设,水资源配置格局不断完善,供水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持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成湟水北干、四川武引灌区二期等大型灌区,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2亿多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65,为夺取农业连年丰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了坚实保障。4.水生态环境状况持续改善。持续开展长江上中游、黄河上中游、东北黑土区、西南石漠化等重点地区水土流失治理,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0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双下降”。强化水资源调度,实现
34、黄河干流连续21年不断流。开展京津冀“六河五湖”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永定河北京段时隔25年实现全线通水,持续推进塔里木河、黑河、石羊河等生态脆弱河流保护修复。采取“一减一增”综合措施,系统推进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部分地区地下水水位止跌回升。实施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修复减脱水河道9万多公里。5.水利扶贫攻坚和水库移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全面解决了171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巩固提升2.7亿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加快完善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水利基础设施,治理江河1.71万公里,新增堤防6300多公里,新增恢复改善贫困地区灌溉面积8029万亩
35、,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35万平方公里,开展农村水电扶贫工程建设,新增、改善贫困地区装机约71.9万千瓦。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稳步推进,有力保障了水利工程建设和移民脱贫致富。6.水利改革管理工作不断加强。河湖长制全面建立,百万河长湖长上岗履职。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16.4万个,河湖面貌发生历史性变化,大江大河采砂秩序稳定向好。完成52条跨省江河水量分配,制定282条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暂停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地区新增取水许可。积极探索水权水市场改革,推进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水利投融资机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水利利用金融贷款、社会资本的方式不断创新,投融资规模再创新高,结构更趋合理。水法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长江保护法颁布实施,水行政执法效能不断提升。水利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十三五”时期是治水思路发生深刻转变、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水利改革管理工作得到明显加强、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水利综合效益最显著、人民群众获得感最强烈的五年。参考资料:“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