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蚌埠市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细则蚌埠市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细则一、加强人员管控(一)行政村组建由村干部、党员、村医等人员组成的防控工作队伍,实行行政村、自然村、村民组、家庭逐级包保,落实落细包村、包片、包组、包户、包人等五包措施,将网格化管理细化到最小单元。每个自然村设立防控小组,开展返乡人员排查、巡逻、设卡、隔离、执勤等工作。(二)村防控工作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工作,早晚两次测量体温,上岗必须佩戴口罩、手套。(三)每个自然村原则上只设立 1 个进村路口,其余路口设置安全隔离栏、警示锥桶等隔离设施,隔离设施前设置“禁止通行”“掉头”“进村口位置”等标识。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村庄,否则必须完成居家隔离观察
2、 14 天。(四)每个进村口安排专人负责测量体温、进出人员登记。如有不配合的,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五)对活畜禽市内短途运输车辆,以及蔬菜、饲料等生产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在查验有关证明、做好驾乘人员体温监测、信息登记的基础上,应予以通行。(六)开展对本村外来返乡人员的动态摸排,对近期从湖北和其他地区返回人员,或与湖北方向人员有过接触史的村民一律登记造册。(七)暂停各类人员集聚活动。老年协会、文化礼堂、农村餐饮饭店、棋牌室、麻将馆、游乐健身等人员密集场所一律关停。红白喜事不得聚餐、聚会、聚集,一律从简,同时报乡镇备案。(八)加强村民健康教育,充分利用村内大喇叭、微信群、敲锣
3、、宣传车、宣传单、横幅等各种宣传方式,提高村民疫情防控意识。(九)重视农村贫困人口疫情防控工作,尤其是做好农村独居五保户和患有基础性疾病贫困户的防疫宣传和保护工作。二、做好人员隔离(一)从外地返乡人员,一律自行居家隔离观察 14 天以上;湖北方向返回人员监督居家隔离观察 14 天以上,监控按一户一组人员配备,进行 24 小时值守。(二)对居家隔离人员,严格落实“一个联系卡、一张明白纸、一封慰问信、一支体温计、一包蓝口罩、一瓶消毒液、一日两测温、一天一联系” “八个一”要求。加强隔离点周边区域消毒工作,每天至少消毒 1 次。(三)对隔离人员每天早晚自测体温 2 次,并报村防控人员。如有发热等异常
4、及时报告乡镇,安排 120 急救车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四)各村应做好隔离人员必需的日常生活保障,帮助采购基本生活物品。对隔离人员做好健康教育、法律宣传、心理疏导以及邻里关系调解。(五)隔离期满后,需由村医专门进行体温测量,如无异常,报请乡镇按规定程序取得解除医学观察告知书后,方可解除隔离。(六)加强村民健康排查,如发现体温异常的,马上就地隔离,并报告乡镇采取相应措施。(七)在村人员原则上在家留守,不走动、不串门,避免人群聚集,出门必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交流保持 1 米以上距离,平时做到勤洗手、多通风。三、严防二次污染(一)农村废弃口罩分普通村民废弃口罩、居家隔离人员废弃口罩(包括其产生的生活垃圾)两类处置。(二)分类投放:每个自然村在原生活垃圾收集点增设专门容器,标注显著标识(口罩回收),容器设塑料袋内衬,收集普通村民废弃口罩;在监督居家隔离警示线内,设置标识显著的专门容器,容器内衬塑料袋,规定隔离人员使用密封袋、保鲜袋,将废弃口罩及生活垃圾自行密封装袋后投入专用容器。(三) 分类运输和处置: 严格落实垃圾运输密闭化管理,普通村民废弃口罩运至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理;居家隔离人员废弃口罩及生活垃圾每天固定上门收集,专车运输至乡镇指定处置点,专用运输车辆做好消毒工作。(四)垃圾清运消毒:各村对垃圾、口罩投放点和容器做到日清日消,每天消杀不少于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