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车辆挂靠租赁给公司合同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友好协商的原则,就甲方使用乙方机动车辆事宜,依法达成如下合同条框。一、 车辆采购1、根据甲方用车需求,乙方决定采购车型为 ,排量 的机动车辆,为了便于车辆管理和使用,车辆所有人登记为: 2、所购车辆车牌号为: ,机动车辆识别代码为 ,发动机号为: 。3、所有车辆采购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配合提供相关材料。二、 产权归属1、 合同标的的车辆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对车辆产权提出任何异议。甲方在合同终止时及时配合乙方更改车辆所有人。2、 乙方携带合同标的车辆应职到甲方工作,每周工作日为五天,周六周日为休息日,节假日按
2、国务院或公司安排公休,工作时间以劳动法为准。3、 合同期为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的税后工资为 元,甲方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保及各类养老金。 三、 甲方责任1、 按时支付当月劳动报酬,及时支付乙方工资,并根据乙方加班情况支付相应加班费用。加班 工资以小时累积计算,非周末时间加班,按照正常上班工资的1.5倍计算,周末加班按正常上班工资的2倍计算,一切以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权益为准。2、 支付因公务用车发生的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必要的停车费以及正常范围内的车辆保养费用。乙方需提供等额有效发票。常规车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3、 正常用车时,出苏州大市,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车辆事
3、故,甲方需协同乙方共同处理解决,其他车辆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解决。4、 当月用车里程超过4千公里,甲方按1.5元每公里支付车辆折旧费。四、 乙方责任1、 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指挥,按甲方要求出车。2、 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保证甲方乘坐人员安全,发生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概由乙方承担。3、 负责车辆保险投保及年检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乙方自行用车所产生的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一切相关费用。4、 车辆修理费及违章罚款等由乙方支付。5、 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由于车辆或司机原因影响甲方使用,应按 元每天扣除费用,事故或重大维修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连续3个工作日不能使用或者一个月内累计超过5天不能使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五、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关仲裁机构(法院)仲裁。六、 协议生效与终止1、 此协议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起生效。2、 甲乙双方如需解除协议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方式告知对方,并协商解决。七、 特别约定1、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和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甲方: 乙方: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