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科学决策 建设效能政府强化科学决策 建设效能政府 *县是久负盛名的“中国*黄羊之乡”、“中国核桃之乡”、“中国金银花之乡”。近年来,该县坚持把科学决策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效能政府的重要保障来抓,狠抓决策咨询工作,加强决策制度建设,通过科学决策和强力实施决策,不断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一、发挥三种作用,加强决策咨询,提高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发挥科技顾问团的咨询论证作用。坚持先咨询、后论证、再决策,充分发挥咨询机构的作用,避免和减少决策失误与决策风险。县委、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科技顾问团,下设综合、农业、工业、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五个专家顾问组,从县内外聘请67名专家和科技拔尖人才担任
2、顾问。科技顾问团的主要职责是对县委、县府决策提供咨询参谋服务。凡是涉及全局性、综合性、长远性或专业性较强的重大决策,必须由科技顾问团进行调研论证,出具咨询报告或评估报告。实行课题管理和交办研究相结合的管理机制,顾问团每年初围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工作和县委、县府交办事项,拟定决策咨询专项调研课题,确定专门课题组承接研究,按期结题。近三年,科技顾问团累计完成各类研究课题40余个,提供各类咨询建议近100条,论证上报国家、省项目80余个。同时,先后聘请中国农科院茶研所、中国农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多家科研院所和资深策划公司,对我县重点工程建设、特色产业发展和重大活动进行策划设计,确保了决策质量,
3、提升了工作水平。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参谋服务作用。县政府高度重视法制机构建设,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审查制度,对涉及法律的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必须先由县政府法制部门进行法律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必要时由法制部门牵头组织法学或法律专家咨询论证。县委、县府制定的重要文件必须经过法制机构审核把关,政府常务会、全体会等重要会议法制机构负责人必须参加,确保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发挥人大政协和各类组织的监督支持作用。县委、县府出台的重大决策,除按程序由县府专题研究后报县委审查决策外,对依照法律规定应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议的,由县政府报人大审议后再颁布施行。县政府召开常务会、全体会或重要专题会议,
4、都要特邀人大、政协、人武部、纪委、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和群众代表参加,充分听取意见,积极争取支持。二、建立三项制度,完善决策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的规范化决策前:调查研究、公示听证。一是完善调查研究制度。县委、县府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在充实政研室等调研工作机构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调研制度,明确要求县级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深入基层调研的时间不得少于7天,并如实记录调研日志。对县委、县府拟定出台或部门提交的决策事项,必须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题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评审会、民主协商会或通过书面、媒体、网站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及时调整决策方案。二是建立
5、公示听证制度。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重大调整、需要决策的重大项目提前向社会公告公示,必要时举行公开听证。今年以来,已对收取城市垃圾和污水处理费等3个决策项目进行了公开听证。建立和完善决策信息公开制度,对已经做出决定相关的行政决策事项、政策与规章制度、审批程序等,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或新闻媒体及时公开,并通过“县长信箱”栏目,畅通民意征集渠道。决策中:充分酝酿、民主议政。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制度,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由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依法依程序做出决定。同时规定,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重大事项,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应出席人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该项目工作的政府领导必须到会。决策时,注重倾听并认真研究各种不同意见,提倡和鼓励政府组成人员向县长说“不”,大力营造决策民主的氛围。注重创造条件让班子成员对彼此分管的工作相互了解,通过县长办公会、党组会、碰头会等例会制度,召集班子成员研究工作,交流情况,从而便于在决策中加强沟通,形成共识。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