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门头沟区门头沟区 20212021 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北京市实施办法,依法保障本区符合条件的非京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区教委按照关于 2021 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15 号)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指导要求,区教委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门头沟区 2021 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一、组织机构一、组织机构建立门头沟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材料审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政府主管区长为牵头领导,区
2、教委为联席会议召集单位, 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 区委宣传部、 区委政法委、 区委网信办、区教委、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办、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规自分局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成立门头沟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材料联合审核小组(以下简称区联合审核小组),成员由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规自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抽调专人组成, 具体负责对申请在本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材料进行联合审核。二、审核对象及内容二、审核对象及内容依据相关文
3、件,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准备 “本人在本区务工就业材料、在本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在本区居住证”等相关材料(以下简称“入学材料”),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各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自行联系学校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向区教委申请协调解决。三、审核程序三、审核程序建立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各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和审核标准审核“入学材料”。审核申请人在通过线上审核后,按照预约时间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交相关材料,具体审核程序如下:(一)审核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审核申请
4、人需在 5 月 6 日至 31 日内登录“北京市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完成相关基本信息填报,网上提交审核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北京市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则无法参加本区 2021 年小学入学。(二)相关部门进行线上联合审核街道办事处和各镇人民政府统筹“入学材料”审核工作。各相关部门职责如下:1.在门头沟区务工就业材料和缴纳社保材料: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别审核, 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材料的由人力社保局审核,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由区市场监管局审核。2.在门头沟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由区规自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税务局分
5、别审核。3.北京市居住证、全家户口簿:由区公安分局进行审核。(三)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进行线下审核审核申请人查询线上审核项目通过后,于 5 月 31 日前,按照网上预约时间,携带全家户口簿(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还需提供父母结婚证和能够证明亲子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其它所需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进行线下审核(必要时由相关部门进行复审),申请材料需与网上登记注册时所填写的信息内容一致且真实有效。(四)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反馈审核结果审核申请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 5 月 15 日至 31日告知审核申请人审核结果, 并在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或初中入学服务系统
6、上进行确认。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到“北京市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中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审核过程中的特殊问题由区联合审核小组共同协商解决, 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呈报至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材料审核工作联席会协调解决。四、审核标准四、审核标准(一)在门头沟区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审核申请人双方均在京工作,且其中一方在门头沟区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且需在2020 年 10 月至 2021 年 3 月连续在门头沟区缴费六个月。同时应提供半年以上(合同起始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前)合法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加
7、盖单位公章)。 社保缴费材料显示的缴费人姓名和单位名称应与合同一致。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由本区市场监管局(含原工商行政部门)2021 年 4 月 29日前核发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二)在门头沟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审核标准在门头沟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审核申请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住建委或区规自分局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2.审核申请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
8、同及购房发票、房主身份证以及房主依法缴纳出租房屋的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发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为半年以上,签订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29 日前。住所应适宜居住,并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其中:(1)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的证明无效。(2)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3)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4)地下室、半地下室、吵闹街面商铺用房、危房无效。(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1.儿童少年年龄符
9、合当年入学规定, 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2.父母和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 应提供父母双方的结婚证、父母双方和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如果儿童超龄, 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一年级的证明, 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 同时填写提交 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 (此表采用区教委统一印制的规范文本),并提供相关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等,由区教委进行审核。(四)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1.审核申请人需持有门头沟区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单亲家庭由一方
10、提供。2.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在门头沟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一致。3.北京市居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4.北京市居住证 “有效期限” 的起始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9 日前。五、工作要求五、工作要求1.做好政策的宣传工作,及时向家长宣传审核的标准和程序,便于家长及时准备相关资料,并按照北京市统一规定的时间,到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办理审核手续。2.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做好联合审核的统筹工作,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安排专人严格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3.建立区级特殊情况会商机制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分类研究特殊个案或政策敏感问题,如遇突发事件或反映集中问题,应及时上报,妥善处理,积极化解信访、群访矛盾。同时加大协调力度,各部门间积极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六、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六、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