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 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校级优秀答辩通知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和“2019 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相关事宜”通知,2019 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校级优秀答辩于第十五周进行,具体要求如下:1、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各学院于第十四周周四下班前申报一名熟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的教师作为评委(名字和电话发至田珂 QQ) 。2、各院(部)务必于第十四周周日下午 15 点之前将本院(部) “校级优秀”答辩学生名单(推荐答辩学生数量见附表) 、 “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学院推荐表” 、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全文) 、摘要(4000 字) 、PPT 发
2、至实践教学科() 。过期自动放弃“校级优秀”指标;指标分配见附件。3、各学院(部)需安排一名带队教师带学生参加答辩。4、各学院需为每个学生准备两份“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全文) ”及一份“摘要(4000 字) ”纸质稿,第十五周周一上午 10 点前送至实践教学科。5、每个学生陈述 5 分钟(PPT) ,提问答辩 5 分钟。教务处2019 年 5 月 28日附件:各院(部)本科“校级优秀”指标分配表序号 学院名称 参加答辩学生数量 校级优秀指标1 纺织学院 22(含国教生)2 安全工程学院 2 23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5 44 资源与环境学院 2 25 服装学院 43(含国教生)6 机械工程学院 5 47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6 58 土木工程学院 7 69计算机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6 510 理学院 2 211 管理工程学院 1 112 工商管理学院 4 313 会计学院 7 614 经济贸易学院 1 115 艺术设计学院 5 4(含国教生)16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1 117 外语学院 1 1合计 61 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