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广东华电惠州东江燃机热电项目(29F 级)项目代码2018-441305-44-02-825251建设单位联系人张晓楠联系方式15069652130建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南部地理坐标东经 114 度 34 分 29.956 秒,北纬 23 度 6 分 21.420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4412 热电联产建设项目行业类别87 热电联产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2、总投资(万元)310951环保投资(万元)7976环保投资占比(%)2.56施工工期24 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9.753h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1、 属于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 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2、属于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规划名称:惠州市热电惠州市热电(冷冷)联产专项规划联产专项规划(2014-2020年年)审批机关:惠州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惠州市热电(冷)联产专项规划(2014-2020年)的批复 (惠府函201590号)2.规划名称:规划名称:惠州市工业园
3、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规划惠州市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规划(2014-2020年年)审批机关:惠州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惠州市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规划(2014-2020年)的批复 (惠府函201591号)3.规划名称:规划名称:惠州市东江惠州市东江-水口片区集中供热规划(水口片区集中供热规划(2021-2030年)年)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委托武汉德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惠州市东江-水口片区集中供热规划(2021-2030年)于2021年3月2日通过了专家评审。5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与惠州市工业园区和产业集
4、聚区集中供热规划惠州市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规划(2014-2020年年)、 惠州市热电惠州市热电(冷冷)联产专项规划联产专项规划(2014-2020年年)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我省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意见的通知要求,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于2014年委托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编制了惠州市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规划(2014-2020 年)和惠州市热电(冷)联产专项规划(2014-2020 年),规划将于2020 年前在东江-水口-小金口片区建设集中供热的2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采用先进热网供应技术,供热半径为24km。但目前尚未有企业
5、投资建设该热源项目。位于该规划片区内的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作为仲恺高新区一区、四园、五镇之一,近年来发展迅猛,亟需建设集中供热的热电联产项目为园区企业提供热(冷)源。根据惠州市热电(冷)联产专项规划、惠州市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规划以及本项目热(冷)负荷调查情况, 广东华电惠州能源有限公司计划在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区规划建设总容量为24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机组, 供热半径约为10km。 热电厂可以向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区及周边的热用户提供经济可靠的蒸汽,为政府、企业淘汰工业小锅炉、减小能源消耗、降低环境污染创造条件。本项目已列入惠州市2021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详见附件2)。本
6、项目与惠州市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规划(2014-2020 年)、惠州市热电(冷)联产专项规划(2014-2020 年)不冲突。2.与与惠州市东江惠州市东江-水口片区集中供热规划(水口片区集中供热规划(2021-2030年)年)的相符性分析的相符性分析根据惠州市东江-水口片区集中供热规划(2021-2030年),规划热源:规划总容量为2460MW 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机组, 一次建成, 本期工程拟新建2台460MW级燃机,由2套一拖一抽凝机组成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本项目拟建设24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由2套一拖一抽凝机组成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项目建
7、设与惠州市东江-水口片区集中供热规划(2021-2030年)相符。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 D4412 热电联产,新建 2 台 9F级燃机,由 2 套一拖一抽凝机组成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建设总容量为2460MW,本项目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29 号)中的鼓励类中 “第四项(电力)第 3 条:采用背压(抽背)型热电联产、热电冷多联产、30 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项目采用6背压(抽背)型机组,实现热电冷多联产,装
8、机规模为 2460MW,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鼓励类。2、选址合理性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1)土地利用规划相符性分析)土地利用规划相符性分析项目选址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南部,根据东江科技园管委会关于广东华电惠州东江燃机热电项目选址的复函(见附件 1),东江科技园管委会同意本项目选址用于建设冷热电联供项目。根据惠州市东江科技园东兴南片区控制详细规划(附图 9),项目所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性质与规划相符。(2)选址环境相符性分析)选址环境相符性分析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水源保护区、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别需要保护的区域,周边区域内无濒危动植物物种及国家保护物种,项
9、目区域敏感度为一般。(3)对敏感点影响)对敏感点影响在按照报告要求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废气污染物、噪声对规划的敏感点影响可接受,项目各污染物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选址较为合理。3、规划相符性、规划相符性(1)与热电联产管理办法相符性分析)与热电联产管理办法相符性分析第五条“地市级或县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在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的指导下, 依据当地城市总体规划、供热规划、热力电力需求、资源禀赋、环境约束等条件,编制本地区“城市热电联产规划”或“工业园区热电联产规划”,并在规划中明确配套热网的建设方案。热电联产规划应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第八条“规划建
10、设热电联产应以集中供热为前提,对于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暂不考虑规划建设热电联产项目。以工业热负荷为主的工业园区,应尽可能集中规划建设用热工业项目,通过规划建设公用热电联产项目实现集中供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规划工业热电联产项目优先采用燃气机组,燃煤热电项目必须采用背压机组,并严格实施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政策;对于现有工业抽凝热电机组,可通过上大压小方式,按照等容量、减煤量替代原则,规划改建超临界及以上参数抽凝热电联产机组。”第九条“以蒸汽为供热介质的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一般按 10 公里考虑,供热范围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规划建设其他热源点。”第十九条“工业热电联产项目优先采用高压
11、及以上参数背压热电联产机组。”第二十条“规划建设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 (以下简称“联合循环项目”) 应以热电联产规划为依据,坚持以热定电,统筹考虑电网调峰要求、其他热源点的关停和规划7建设等情况。采暖型联合循环项目供热期热电比不低于 60%,供工业用汽型联合循环项目全年热电比不低于 40%。机组选型遵循以下原则:(二)大型联合循环项目优先选用 E 级或 F 级及以上等级燃气轮机组。鼓励规划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采用热电冷三联供技术实现能源梯级利用,能源综合利用效率不低于 70%。”本项目建设 2 套一拖一抽凝机组成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本项目以蒸汽为供热介质, 供热半
12、径约为 10km, 供热范围内无其他热源点。 项目采用热电冷三联供技术,采用 F 级燃气轮机组, 热电比 54.74%, 全厂能源综合利用效率 78.04%。 因此, 本项目与 热电联产管理办法相符。4、环保准入政策相符性分析、环保准入政策相符性分析(1) 关于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关于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 (粤粤府函府函【2011】339 号号)有关规定有关规定:在淡水河(含龙岗河、坪山河支流等)、石马河(含观澜河、潼湖流域)、紧水河、稿树下河、马嘶河(龙溪水)等支流和东江惠州博罗段江东、榕溪沥(罗阳)、廖洞、合竹洲、
13、永平等 5 个直接排往东江的排水渠流域内,禁止禁止建设制浆造纸、电镀(含配套电镀和线路板)、制革、印染、发酵酿造、规模化养殖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等重污染项目,暂停审批电氧化、化工和含酸洗、磷化、表面处理工艺以及其他新增超标或超总量污染物的项目。(2)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补充通知(粤府函【护工作补充通知(粤府函【2013】231号号 )有关规定:建设地点位于东江流域,但不排放废水或废水不排入东江及其支流,不会对东江水质和水环境安全构成影响的项目,不列入禁止建设和暂停审批
14、项目范围。(3)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有关规定:在东江流域内,除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项目外,还禁止新建农药、铬盐、钛白粉生产项目,禁止新建稀土分离、炼砒、炼镀、纸浆制造、氰化法提炼产品、开采和冶炼放射性矿产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项目;严格控制新建造纸、制革、味精、电镀、漂染、印染、炼油、发酵酿造、非放射性矿产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砷、镉、铬、铅为原料的项目。禁止在东江水系岸边和水上拆船。本项目受纳水体为大湖溪沥,属于东江流域。本项目属于燃气热电联产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不涉及“其他新增超标或超总量污染物的项目”,因此,本项目与本项目与“粤府函粤
15、府函【2013】231 号号、粤府函粤府函【2011】339 号号、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相符,不会增加项目所在流域的污染负荷。(4)与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与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8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三)重点区域范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等;长三角地区,包含上海市、江
16、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等。(二十四)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各地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各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制定行业规范,修订完善涉各类工业炉窑的环保、能耗等标准,提高重点区域排放标准。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重点区域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淘汰炉膛直径 3 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加大化肥行业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
17、炉整改力度;集中使用煤气发生炉的工业园区,暂不具备改用天然气条件的,原则上应建设统一的清洁煤制气中心;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将工业炉窑治理作为环保强化督查重点任务,凡未列入清单的工业炉窑均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本项目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南部, 不属于重点区域范围。项目主要从事燃气机组热电联产,向周边园区提供冷热源,因此,本项目符合国本项目符合国发发201822 号要求号要求。(5)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要求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系统总热效率年平均大于 55%;热电比年平均应大于 30%。根据关于印发推进我省工业园区和产业集中聚集区集中供热意
18、见的通知 (粤发改能电2013661 号)及广东省热电联产机组节能发电调度管理办法(试行)(粤发改能电2015242 号),新建燃气热电联产项目和燃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热电比不低于 50%、能源综合利用效率不低于 70%。本项目年均热电比为 54.74%,总热效率年平均为 78.04%,符合国家对热电比和总热效率的要求。(6)与与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燃煤锅炉改造推进天然气集中供热体系建设的函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燃煤锅炉改造推进天然气集中供热体系建设的函(惠惠市能重函市能重函2019263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要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一、进一步加大力度切实推进
19、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天然气集中供热相关工作,结合实际制订集中供热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确定牵头协调部门,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推进合力。二、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区尚无集中供热企业,请你区抓紧落实土地,加快推进东江产业园区内热源点建设;东江产业园天然气气源建设和东江、惠南两产业园区集中供热管道铺9设等事宜”。本项目属于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区的集中供热企业,项目建设后能够服务于周边企业的集中供(冷)热,因此本项目与惠市能重函2019263 号相符。(7)与惠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相符性分析)与惠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南部,根据惠州市
20、主体功能区规划,仲恺高新区属于“ 重点拓展区”,用地范围不属于严格控制区,因此项目选址与惠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相符。(8)与火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相符性分析)与火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相符性分析表表 1-1 本项目与火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火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相符性分析相关内容摘要相关内容摘要本项目建设情况本项目建设情况相符性相符性分析分析第二条热电联产项目符合热电联产规划和供热专项规划, 落实热负荷和热网建设, 同步替代关停供热范围内的燃煤、燃油小锅炉。本项目符合惠州市合热电联产规划和供热专
21、项规划,拟替代关停供热范围内的小锅炉符合第三条项目选址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城市总体规划、 环境功能区划及其他相关规划要求,不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建设的区域。本项目选址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及其他相关规划要求,不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建设的区域。符合不予批准城市建成区、 地级及以上城市规划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发电项目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除“上大压小”和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发电项目。不予批准京津冀、长三角和珠
22、三角等区域除热电联产外的燃煤发电项目及配套自备燃煤电站项目本项目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属于珠三角区域,属于热电联产的燃气发电项目不属于不予批准项目第六条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国家和地方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有明确的总量来源及具体的平衡方案。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国家和地方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有明确的总量来源。符合10第七条同步建设先进高效的脱硫、 脱硝和除尘设施,不得设置烟气旁路烟道,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和其他相关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的燃煤发电项目, 满足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燃料采用天然气,拟采用低氮燃烧+SCR 脱硝设施,各项污染
23、物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符合第八条降低新鲜水用量。具备条件的地区,利用城市污水处理厂的中水、 煤矿疏干水、海水淡化水。工业用水禁止取用地下水, 取用地表水不得挤占生态用水、生活用水和农业用水。本项目生产用水取水为东江水,生活用水取自市政来水。本项目取水口拟设在东江岸边,经净水站处理后作为冷却塔补水、化学水处理系统补水用水、主厂房杂用水、消防用水等。化学水处理系统产生的二级反渗透浓水、EDI 浓水回用于化学水处理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产生的一级反渗透浓水回用于冷却塔补充水;锅炉排污水、机组排水槽冷却水回用于冷却塔循环冷却水;超滤反洗排水回用于净
24、水站,且本项目循环冷却水浓缩倍率为5,本项目在技术可行的基础上节约新鲜水的用量。符合第九条选择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置,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位于人口集中区的项目应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进一步降低噪声影响。本项目选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同时确保敏感点处的噪声达标。符合第十一条提出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 纳入区域环境风险应急联动机制。 以液氨为脱硝还原剂的, 加强液氨储运和使用环节的环境风险管控。 城市热电和位于人口集中区的项目, 宜选用尿素作为脱硝还原剂。 事故池容积设计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本项目建成后拟制
25、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高新区环境风险应急进行联动。拟采用尿素作为脱硝还原剂。本工程按最大一台主变容量设置事故油池,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符合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火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相关要求。(9)与惠州市)与惠州市2020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相符性分析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相符性分析根据惠州市2020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第(七)条,打好工业污染防治持久战。1.严格环保准入。落实“三线一单”的水环境质量底线,强化源头管控,在水质超标河段禁止新建生产废水直接排放的建设项目(采取措施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建设项目除外)。供水通道和水
26、质未达标的控制单元禁止接受其他区域相关主要水污11染可替代总量指标。2.强化工业企业监管。严格实施排污许可制管理和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严厉打击无证和不按证排污行为,对污水处理设施实施常态化监督管理,适时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集中整治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完善环保基础设施,按要求加强工业集聚区监管。严格执行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重点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改造,提高出水排放标准,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强化交叉执法、异地执法、排污许可证执法和异地采样等监管方式,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本项目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南部,项目运营期生产、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
27、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东兴水质净化中心处理,尾水排放要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以及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17)第二时段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大湖溪沥,与惠州市2020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相符。(10)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2021 年大气年大气、水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方案的
28、通知粤办函2021 58 号号广东省广东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3.优化调整能源结构优化调整能源结构。按照“控煤、减油、增气,增非化石、输清洁电”原则,着力构建我省绿色低碳能源体系。加快发展核电,有序发展气电,大力发展海上风电,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合理布局建设抽水蓄能电站。推进服役期满及老旧落后燃煤火电机组有序退出,鼓励服役时间30年左右燃煤机组及配套锅炉提前退役。佛山、惠州、江门、肇庆等市要结合实际扩大类(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大力压减非发电散煤消费,推进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燃煤自备电厂和燃煤自备锅炉“煤改气”改造,加快推动天然气管网“县
29、县通”、省级园区通、重点企业通及“瓶改管”,江门、韶关等市未通气的建筑陶瓷生产线6月底前全部通气。落实天然气大用户直供政策,拓宽供气来源,规范城镇燃气特许经营权,降低终端用户用气价格。(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5依法依规加大工业锅炉整治力度。依法依规加大工业锅炉整治力度。着力促进用热企业向园区集聚,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煤炭、重油、渣油、生物质等分散供热锅炉。珠三角地区原则上禁止新建燃煤锅炉粤东西北地区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和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制定并实施生物质
30、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淘汰工作计划。各地要严格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12区管理要求,研究制定现有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计划,新建天然气锅炉要采取有效脱硝措施,减少氮氧化物排放。本项目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南部, 不属于重点区域范围。项目主要从事燃气机组热电联产,余热锅炉尾气采用“低氮燃烧+SCR”脱硝技术,项目建成后向周边园区提供冷热源, 淘汰区域内小型锅炉。 因此, 本项目符合粤办函本项目符合粤办函 202158 号要求号要求。5、“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1)本项目与关于印发广东省本项目与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
31、管控方案的通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粤府202071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项目的选址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南部,本项目选址属于供电设施工地。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及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敏感区域,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水环境不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体标准,随着大湖溪沥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排污口截污等工程,进一步改善河流水质,大湖溪沥的水质将得到改善;项目厂界声环境质量现
32、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平面布置较为合理,经隔声、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相关要求;项目针对不同固体废物采取不同措施,使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排放不会改变现有环境质量等级,项目的实施不会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属于热电联产行业,主要为生产、生活用水,和天然气,项目生产用水采用东江水,仅生活办公用水采用了市政自来水,对水资源影响不明显。本项目建成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
33、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燃料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南部, 所在区域为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控制单元, 根据 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重点管控单元要求,本项目从事热电联产,本项本项目从事热电联产,本项目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惠州市东江高新区东兴水质净化中心,本项目属于燃气机组热目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惠州市东江高新区东兴水质净化中心,本项目属于燃气机组热13电联产项目,对大气影响较小,符合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控制单元准入原则。电联产项
34、目,对大气影响较小,符合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控制单元准入原则。(2)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惠惠府府202123 号)符合性分析:号)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2251.531 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 19.84%;一般生态空间面积 1184.678 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 10.44%。全市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1416.609 平方公里,约占全市管辖海域面积的 31.30%。项目的选址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南部,项目
35、的选址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南部,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及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敏感区域,不涉及惠府202123 号规定的优先保护单元,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达到省下达的考核要求,全面消除劣类水体;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水体比例保持在 100%,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得到进一步保障;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完成省下达的任务。 大气环境质量继续位居全国前列。 PM2.5、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等主要指标达到 “十四五”目标要求,臭氧污染得到有效
36、遏制。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十四五”目标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水环境不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体标准,随着大湖溪沥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排污口截污等工程,进一步改善河流水质,大湖溪沥的水质将得到改善;项目厂界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平面布置较为合理,经隔声、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相关要求;项目针对不同固体废物采取不同措施,使固体废物
37、得到妥善处理。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排放不会改变现有环境质量等级,项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排放不会改变现有环境质量等级,项目的实施不会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目的实施不会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绿色发展水平稳步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等达到或优于国家和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项目属于热电联产行业,主要为生产、生活用水,和天然气,项目生产用水采用东江水,仅生活办公用水采用了市政自来水,对水
38、资源影响不明显。本项目建成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14减污”为目标,有效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燃料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的水、燃料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的选址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南部,属于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重点管控单元。管控要求具体要求如下表 1-2。因此,本项目总体上能够符合因此,本项目总体上能够符合“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的管理要求。的管理要求。综上,本项目符合地方及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与相关法律法规综上,本项目符合
39、地方及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与相关法律法规不冲突,选址合理。不冲突,选址合理。15表表 1-2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管控要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管控要求环境环境管控管控单元单元编号编号环境管环境管控单元控单元名称名称要素细要素细分分管控要求管控要求本本项目情况项目情况区域布局管控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能源资源利用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环境风险防控ZH44130220002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1-1.【行业/鼓励引导类】鼓励发展智能终端、新型显示、新能源
40、和激光、人工智能、智能装备、医疗器械与大健康、新材料、软件与信息服务等产业。1-2.【产业/限制类】入园项目应符合现行有效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以及园区产业定位。1-3.【行业/禁止类】严禁引入制革、漂染、专业电镀、化工、造纸等重污染行业以及排放含第一类污染物的项目。1-4.【其他/综合类】严格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管控。生产空间禁止建设居民住宅等敏感建筑;与村庄临近的区域应合理设置产业控制带,产业控制带内优先引进无污染的生产性服务业,或可适当布置废气排放量小、工业噪声影响小的产业。2-1.【其他/综合类】新建工业项目应达到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3-1.【水/
41、限制类】园区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总量从污水处理厂分配。3-2.【水/综合类】当地政府应尽快落实潼湖流域水污染物削减措施,改善赤岗桥(潼湖流域)水环境质量。3-3.【大气/限制类】强化 VOCs 的排放控制,新建项目 VOCs 实施倍量替代。3-4.【固废/综合类】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入园企业在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3-5.【其他/限制类】园区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规划环评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4-1.【风险/综合类】园区应建立企业、园区、区域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加强
42、园区及入园企业环境应急设施整合共享, 建立有效的拦截、降污、导流、暂存等工程措施, 防止泄漏物、 消防废水等进入园区外环境。 强化园区风险防控。4-2.【风险/综合类】生产、 使用、 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入园项目应配套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并根据国家环境应急预案管理的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项目所在地位于重点管控单元。2、区域管控方面:本项目属于热电联产行业, 采用燃气机组,不涉及燃煤机组, 因此,本项目属于许可准入类,不属于禁止的行业类别。3、能源资源利用方面:本项目采用先进机组, 能达到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4、污染物排放管控方面:本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进入市政污
43、水管网;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在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配套防扬散、 防流失、防渗漏及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本项目的实施未突破规划环评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5、环境风险防控方面:本项目投产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6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由来项目由来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拟建设广东华电惠州东江燃机热电项目,该项目于2020 年 12 月获得了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广东华电惠州东江燃机热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惠市环建202069 号),项目位于惠州市东江科技园临规划东新大道延伸线与河惠莞高速交叉口东北
44、侧,工程拟新建 3 台 6F 级燃机,由 2 套一拖一抽凝机和 1 套一拖一抽凝背机组成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年发电量 18.07 亿 kWh,年供热量 273.1 万 GJ,年供冷量297.29 万 GJ,热电冷联产全厂能源综合利用效率 76.5%,热电比 91.3%。燃料输送工程和送出工程不在该次建设范围内。已批复大气总量指标为二氧化硫 19.916t/a、氮氧化物 225.847t/a、颗粒物 16.939t/a。根据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关于广东华电惠州东江燃机热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惠能重核准20214 号)(见附件 2),最终确定建设规模为:29F 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
45、。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广东华电惠州能源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原环评审批内容尚未开工建设,广东华电惠州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项目核准文件拟在同一地块建设广东华电惠州东江燃机热电项目(29F 级),因此按新方案申报环评,原环评批复项目不再建设。2、本项目工程概况本项目工程概况项目名称:广东华电惠州东江燃机热电项目(29F级)。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单位:广东华电惠州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南部。厂址地理坐标:北纬23621.420,东经1143429.956。占地面积:厂区总占地面积约9.753hm2。项目总投资:工程静态投资299781万元,动态投资3109
46、51万元,计划总资金3109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97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资金的2.56%。建设规模:项目建设2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规模为2460MW,建设2套一拖一抽凝机组成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年发电量29.25035亿kWh,年供热量389.66万GJ,年供冷量171.79万GJ,热电冷联产全厂能源综合热效率78.04%,热电比54.74%。建设项目进度:本项目计划于2021年开工建设,2023年建成投产。工作制度与劳动定员:本工程劳动定员107人,生产运行为连续工作制,5班3运转,每班8h。机组运行时间:发电设备年利用小时数2945h,供热运行小时数为3515h。供
47、热(冷)管网:为以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为中心,包含周边水口镇、横沥镇及平潭机场的工业热(冷)用户。供热半径约为10km。173、本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送出工程、公用工程、消防工程和厂外依托工程组成,建设内容详见表2-1,厂区总平面规划技术经济指标表见表2-2。表表 2-1 工程基本组成一览表工程基本组成一览表工程名工程名称称单项工程名单项工程名称称工程内容工程内容主体工程2460MW 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机组组成机组组成总容量总容量2套一拖一抽凝机联合循环机组每套由1台燃机+1 台燃机发电机+1 台余热锅炉+1 台汽轮机+1
48、 台汽轮发电机+2 台主变压器组成。2460MW辅助工程热力系统包括主蒸汽系统、低温再热蒸汽系统、高温再热蒸汽系统、低压蒸汽系统、给水系统、凝结水系统、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二次循环冷却水系统、凝汽器真空系统、蒸汽供热系统、辅汽系统、润滑油系统、压缩空气系统。全厂热力系统图见附图 14。电气系统本项目 4 台发电机,均以发电机-变压机单元接线形式接入 220KV系统。本期工程拟新建一个 220kV 配电装置,220kV 系统采用双母线接线,设母联断路器。本期共 10 个间隔,其中 4 个主变进线间隔, 2 个出线间隔,1 个母联间隔,1 个备变间隔,2 个母线设备间隔。供水系统生活用水:市政自来
49、水供给。工业补给水:东江水。本项目取水口拟设在东江岸边,经净水站处理后作为冷却塔补水、化学水处理系统补水用水、主厂房杂用水、消防用水等。厂外补给水管采用两根 DN500mm 的压力输水钢管,当一根补给水事故时, 另一根能通过 70%的总水量。补给水泵房至拟选厂址的补给水管长度约 5km(单线长度,不含取水口至泵房距离)。冷却系统设置 8 座处理能力为 5000m3/h 的逆流式机械通风冷却塔;冷冻站设置 13 台流量为 3000m3/h 冷却塔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各个区域化粪池或隔油池处理后, 直接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东兴水质净化中心处理主厂房冲洗废水、 化学清洗废水经厂区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
50、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兴水质净化中心处理, 循环冷却水排水经专管排入澳背排渠,排水专管长 0.5km,设计管径 DN300雨水排入雨水管网储运工程燃料本项目天然气来源为中石油西气东输二线气源。厂内设置调压站,预计耗气量 6.365 亿立方米/年。燃料输送本项目用气自广东省管网惠州-海丰管线项目的良井阀室接出,止于华电东江电厂末站。良井阀室到本项目厂界的管线总长约 24 公里,由广东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及运营。东江科技园区专线管径 DN300,压力 6.3MPa,设计规模约 19 万 Nm3/h。燃料输送工程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工业用水、 循环冷却水补充水厂外补给水管为 2 根 DN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