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3: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考核标准一、毕业论文(设计)基本要求(一)论文的选题要注意其理论价值、适应我国国情,尽量同现实联系起来;(二)论文的撰写要在专业理论上有新的发挥或对某个问题作出新的概括;(三)论文要做好观点正确、内容充实、条理分明、文字通顺。字数在5000 字以上;(四)论文的撰写必须在参阅大量书籍和文章,广泛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总结自己的经验和体会,独立地完成。 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须知毕业(设计)答辩是毕业论文工作的最后阶段,要求学生予以充分的准备和重视,具体要求如下:(一)论文答辩前,考生必须充分熟悉论文;(二)答辩时间,要求考生控制在 5-10 分钟左右完成,包括 毕业
2、论文内陈述及陈述后应回答答辩委员提出的 23 个问题。三、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考核标准评分内容及分值具体评分标准及分值毕业论文答辩现场表现(20 分)着装整齐、仪态端庄、表情自然、表述清晰依据现场情况的酌情给分A、介绍毕业论文叙述清晰、重点突出、语言表达能力强(3640 分)B、介绍毕业论文叙述清晰、有重点、 语言表达流畅(3135 分)C、介绍毕业论文叙述基本清楚、语言表达能力一般( 2130 分)毕业论文介绍表达情况(40 分)D、介绍毕业论文叙述不清、无重点、语言表达能力差(20 分以下)A、能正确回答一般问题,对复杂问题能进行分析解答(3640 分)B、能正确回答一般问题,对复杂问题经
3、提示后能正确解答( 3135 分)C、经提示后能正确回答一般 问题(2130 分)回答问题表现(40 分)D、经提示后仍不能正确回答一般问题(20 分以下)四、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注意事项 (一)不允许有剽窃抄袭或请人代笔等舞弊行为,一旦发现舞弊行为立即取消考核资格。(二)完成后以附件形式发到各院系邮箱 主题 自考论文 注明联系方式(以各院系公布的邮箱为准)。 (三)学院指定指导教师用电子邮件反馈修改意见,考生必须按照修改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否则不得参加论文答辩。(四)毕业(设计)答辩报名每年举行两次,分别在 5 月和 12 月,具体事项考生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考生服务平台查看。(五)参加
4、答辩前考生需到各院系领取实践环节考核表。 (六)成绩查询时间:与自学考试理论考试成绩同步查询。(七)其他事宜可联系各院系。五、毕业(设计)论文考核指南(考生)(一)考生自报名后到论文答辩这段时间内,应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二)考生必须在 月 日前,将论文题目和论文大纲邮件给指导老师,并听取指导老师对大纲的意见后方可撰写论文初稿。(三)论文应经过指导老师的批阅、修改、认可后方可打印,请用 A4纸打印 3 份,答辩时带来交指导老师。(四)毕业论文“评审意 见表” 按要求填写好后,答 辩时交给指导老师。(五)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答辩,两证不全者不允许参加答辩。(六)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答辩,逾期者一律不予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