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州名泰化工科技有限公贵州名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司 11400 吨吨/年年新材料有机锡催化剂生产项目新材料有机锡催化剂生产项目“三合一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贵州名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名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单位:编制单位:贵州省化工研究院贵州省化工研究院编制日期:编制日期:2021 年年 9 月月贵州名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11400 吨/年新材料有机锡催化剂生产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I目目录录第一章 概述.11.1. 前言.11.2. 项目特点.2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21.4. 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21.5.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31.5.
2、1. 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31.5.2. 与 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办法(试行)(黔环通 2018303 号)符合性分析.31.5.3. 与贵州瓮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的符合性分析.41.5.4. 与园区规划环评及跟踪评价符合性分析.41.5.5. 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51.5.6. 与黔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61.5.7. 平面布置合理性.71.5.8. 项目选址符合性分析.81.6. 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9第二章 总则.112.1. 评价目的及原则.112.1.1. 评价目的.112.1.2. 评价原则.112.2
3、. 编制依据.122.2.1. 国家法律.122.2.2. 国家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22.2.3. 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13贵州名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11400 吨/年新材料有机锡催化剂生产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II2.2.4. 技术导则.142.2.5. 技术资料.152.3. 评价内容及评价工作重点.152.3.1. 评价工作内容.152.3.2. 评价工作重点.152.4. 评价因子、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152.4.1. 评价因子.152.4.2. 评价等级.172.4.3. 评价范围.212.5. 评价标准.222.6. 评价时段.282.7. 环境保护目标.2
4、82.8. 评价工作程序.31第三章 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323.1. 项目概述.323.1.1. 项目基本概况.323.1.2. 建设规模、内容.323.1.3. 主要设备.343.1.4. 产品方案产品性质.433.1.5. 项目原辅材料消耗.513.1.6. 公用工程.573.2. 工程分析.633.2.1. 施工期工艺流程.633.2.2. 营运期工艺流程.643.3. 污染源排污分析.1063.3.1. 施工期排污分析.1063.3.2. 营运期排污分析.109贵州名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11400 吨/年新材料有机锡催化剂生产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III3.4. 事故排放分析.
5、1283.4.1. 废气事故排放分析.1283.4.2. 废水事故排放分析.128第四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294.1. 自然环境概况.1294.1.1. 地理位置及交通.1294.1.2. 自然环境概况.1294.1.3. 瓮安经济开发区概述.1344.2.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424.2.1. 区域现状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分析.1424.2.2. 环境空气质量补充监测.1424.3.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444.3.1. 水环境功能区划调查.1444.3.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1444.4.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1504.4.1. 现状监测.1504.4.
6、2. 监测结果及评价.1524.5. 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584.5.1. 声环境现状调查.1584.5.2. 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1584.6.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1594.6.1.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1594.6.2.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1624.6.3. 土壤理化性质调查结果.1684.7.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1714.7.1.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1714.7.2. 生态环境质量评价.172贵州名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11400 吨/年新材料有机锡催化剂生产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IV第五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735.1.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73
7、5.1.1.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1735.1.2.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评价.1755.1.3.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评价.1765.1.4. 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1775.1.5.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785.1.6. 施工期社会环境影响分析.1795.2. 运营期大气环境预测影响评价.1805.2.1.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805.3. 运营期地表水环境预测评价.2225.3.1. 污染源调查.2225.3.2. 项目废水污染源及排放去向.2225.3.3.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2225.3.4. 项目风险排放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2245.3.5.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
8、表.2245.4. 运营期地下水环境预测评价.2265.4.1. 评价内容及重点.2265.4.2.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2275.5. 运营期声环境预测评价.2335.5.1. 评价标准.2335.5.2. 噪声预测模式.2335.5.3. 预测结果及评价.2345.6. 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2365.7.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2385.8. 营运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2485.8.1.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248贵州名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11400 吨/年新材料有机锡催化剂生产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V5.8.2. 小结.249第六章 污染治理措施及经济技术论证.2506.1. 施工
9、期污染防治措施.2506.1.1. 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2506.1.2. 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2516.1.3. 施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2526.1.4. 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2536.1.5.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2536.1.6. 施工期环境管理措施.2546.2.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2546.2.1. 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论证.2546.2.2. 运营期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论证.2596.2.3. 运营期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2706.2.4. 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2726.2.5. 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2726.2.6. 营运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0、.2746.3. 技术经济分析.2746.4. 污染物总量控制.2756.4.1. 总量控制分析的原则与目的.2756.4.2. 总量控制指标分析.276第七章 环境风险评价.2777.1. 评价目的和评价重点.2777.1.1. 评价目的.2777.1.2. 评价重点.2777.1.3. 评价依据及评价程序.2777.2. 风险调查.2797.3. 评价等级.279贵州名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11400 吨/年新材料有机锡催化剂生产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VI7.4. 评价范围.2857.5. 环境敏感目标概况.2857.6. 环境风险识别和分析.2867.6.1. 物质风险识别.2867
11、.6.2. 风险事故情形分析.2897.6.3. 风险事故情形设定.2897.6.4. 风险预测及分析.2937.7. 风险防范对策措施.3017.7.1. 环境风险管理.3017.7.2. 运输风险防范措施.3017.7.3. 项目选址和总图布置防范措施.3017.7.4. 厂区生产、贮存风险防范措施.3027.7.5. 工程技术措施.3067.7.6. 安全管理措施.3067.7.7. 泄漏事故预防措施.3077.7.8. 污水事故排放分析防范措施.3077.7.9. 其他事故防范措置.3087.8. 应急预案.3097.9. 小结.309第八章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3118.1. 项目环保
12、投资情况.3118.2. 社会效益分析.3118.3. 经济效益分析.3118.4. 环境效益分析.3118.4.1. 分析方法.3118.4.2. 基础数据.3128.4.3. 环保经济指标确定.312贵州名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11400 吨/年新材料有机锡催化剂生产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VII8.4.4. 环境效益指标.3138.4.5. 环境经济的静态分析.3148.5. 经济效益分析结论.315第九章 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计划.3169.1. 环境管理.3169.1.1. 环境管理的目的意义.3169.1.2.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环境意识.3169.1.3. 企业管理制度.316
13、9.2. 项目运营前后各个阶段的环境管理.3179.2.1. 营运期的环境管理.3179.3. 环境监测.3179.3.1. 环境监测目的与原则.3179.3.2. 环境监测机构.3179.3.3. 环境监测计划.3179.4. 排污口规范化管理.3199.4.1. 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基本原则.3199.4.2. 排污口立标和建档.3199.5.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3209.6. 排污许可申请与管理.320第十章 结论与建议.32110.1. 项目概况.32110.2. 产业政策、规划符合结论.32110.3.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及影响预测分析.32310.3.1.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32310
14、.3.2. 环境影响预测分析.32310.4. 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32510.4.1. 废水.325贵州名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11400 吨/年新材料有机锡催化剂生产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VIII10.4.2. 废气.32610.5. 环境风险.32610.6. 公众参与结论.32610.7. 评价总结论.32610.8. 要求和建议.327附附表表附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附表 1:建设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附表 2:建设项目环保措施一览表附表 3:建设项目环保验收一览表附表 4:施工期环境治理内容一览表附附件件附件 1:委托书附件 2:项目备案文件附件 3:投资合同附件 4:瓮安
15、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意见函附件 5: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附件 6:引用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附件 7:污水接纳证明附件 8:排污许可申请表附件 9:项目总量文件附附图图附图 1项目位置地理图附图 2项目周边水系图附图 3-1 厂区总平面布置图附图 3-2 生产车间平面布置图附图 4保护目标图附图 5监测布点图贵州名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11400 吨/年新材料有机锡催化剂生产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IX附图 6项目水文地质图附图 7项目自然排水走向图附图 8与贵州省生态环境管控“三线一单”分区位置关系图附图 9与瓮安县综合管控单元位置关系图附图 10 项目污废水排放路径图附图 11 土地利用
16、现状图附图 12 生态保护红线图附图 13 分区防渗图附图 14 评价范围图附图 15 等声级线图1第一章第一章 概述概述1.1. 前言前言随着工农业技术的发展与进步,催化剂在生产技术中的地位显得越来越重要。从普通的石油化工产品生产发展到氢燃料生产,催化剂对整个工业以至于全社会的发展起着革命性的作用。其使用的范围远远超过了石油化工领域,包括能源、环境保护、水处理、医药、食品、矿业、生物工程、安全工程、新材料等等领域的生产都与催化剂息息相关。有机锡是由人工合成的化合物,自 40 年代实现工业化快速发展以来,有机锡产业也得到了蓬勃发展,单丁基三氯化锡为玻璃增强热端喷涂液,用于低辐射 LO-E 平板
17、玻璃及啤酒瓶等玻璃器皿的表面增强喷涂;单丁基三异辛酸锡广泛使用于合成生产粉末涂料、线圈涂料的饱和树脂中,还用于生产聚氨酯软泡和硬泡的芳香多元醇产品;二丁基氧化锡主要用于食品添加剂三氯蔗糖生产的催化剂、汽车电泳漆生产的催化剂;二丁基二月桂酸锡主要用于 PVC 软质透明制品,如:软膜、软片、雨衣、凉鞋、唱片及 PVC输送带等,特别是可代替进口产品用作聚胺酯硬发泡制品的催化剂;三丁基氯化锡为新型抗高血压药物沙坦类药合成的催化剂;二辛基二月桂酸锡是一种多用途的产品,作为酯化催化剂,具有热稳定性及抗水解性,产品呈中性,无腐蚀作用,反应完毕后,无需分离出来,不影响最终产品质量,作为聚氨酯催化剂能在水性涂料
18、中形成稳定的分散体系, 同时又是合成聚氯乙烯热稳定剂、 聚氨酯催化剂、 有机硅固化催化剂等的中间原料。可以说,有机锡化合物已成为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成为化工新材料的佼佼者,其发展正可谓方兴未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682 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贵州名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贵州省化工研究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 1。通过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本项目属于其中的“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44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全部(含研发中试;不含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
19、)”,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了有关技术人员进行项目现场踏勘,并收集了与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在现场调研和踏勘的基础上,贵州名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11400 吨/年新材料有机锡催化剂生产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2按照国家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 相关环保政策与技术规范, 于 2021 年 9月编制完成了 贵州名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1400t/a 新材料有机锡催化剂生产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1.2. 项目特点项目特点贵州名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厂区规划建设 2 座生产车间、两座仓库,并配套建设综合楼、变电站等辅助设施,生
20、产有机锡催化剂,属于精细化工领域范畴中非常重要的一类产品,生产工艺主要为化学合成反应,采用外购原料或利用原料生产的中间体生产产品。项目所在的瓮安经济开发区供电、供水、动力能源等设施建设完善,可为项目建设提供能源资源。 初期雨水和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排入瓮安二期污水处理厂处理;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气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受贵州名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贵州省化工研究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
21、后,我单位在现场踏勘、收集有关资料、充分研究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等的基础上,并结合工程自身特点、重点关注工程污废水、废气处理环保设施等的可行性及环境影响变化等,编制完成了贵州名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11400 吨/年新材料有机锡催化剂生产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审批后的报告书及其审批文件可作为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在本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得到了黔南州生态环境局、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瓮安分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使得本评价工作得以顺利完成,在此一并致谢。1.4. 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及周边环境特征,确定本项目建设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如下
22、:(1)本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准入条件以及瓮安经济开发区规划的相符性问题;(2)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与污染措施;(3)关注项目生产过程中有机废气、锅炉烟气对环境影响分析;贵州名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11400 吨/年新材料有机锡催化剂生产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3(4)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处置措施可行性分析;(5)项目排放的环境污染物对环境影响分析与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6)项目风险物质(甲苯、盐酸等)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1.5.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分析判定相关情况贵州省化工研究院接受委托后,及时组织项目组人员对该项目开展了现场调研勘察,并从产业政策、技术规范、规划、选址、总平
23、面布置及“三线一单”符合性等对项目进行了分析。1.5.1. 与产业与产业政策政策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为有机锡催化剂生产,既不属于其中鼓励类,也不属于其中淘汰类、限制类,属于允许建设类项目,同时拟建项目已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取得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本项目的备案证明,项目编码:2106-522725-04-01-149997。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禁止及限制用地项目,属于国家和地方政府鼓励发展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1.5.2. 与与
24、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办法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办法 (试行试行) (黔环通黔环通 2018303 号)符合性分析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办法(试行)(黔环通2018303号)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 1.4-1。表表 1.4-1 本项目与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本项目与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名称要点本项目相符性总则从严审查类(黄线):(一)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 (二)国家相关行业准入政策有限制性要求的项目本项目属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属
25、于从严审查类项目符合环境准入条件建设项目选址应符合主体功能区划、 城市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 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要求。 新建有污染物排放本项目选址符合主体功能区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符合贵州名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11400 吨/年新材料有机锡催化剂生产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4的工业项目应进入符合产业定位的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坚决执行“五个一律不批”护红线等要求,本项目位于贵州省瓮安经济开发区磷化工工业园区中精细化工园,符合产业定位的工业园区;企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不属于“五个一律不批”项目1.5.3. 与与
26、贵州瓮安经济开发区贵州瓮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的符合性分析的符合性分析贵州瓮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总体上规划为“一园四区”的空间结构。 “一园”即瓮安工业园区。“四区”即循环工业区、基础工业区、精细化工区、临港工业区。开发区主导产业为现代化工产业、首要产业为磷煤化工,重点发展产业为精细化工产业,配套产业为矿产开采、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加工利用、工业服务、科技藏心、综合配套服务等,其他产业为铝资源加工业、特色轻工产业、建材产业、大健康及医药产业等。循环工业区的发展重点是对现有化工产业进行技改转型升级,加快产能释放,同时配套建设特色轻工产业、
27、建材产业、新材料、电子信息、商贸物流、技术研发中心、生态环保和环境治理业及相关配套产业、综合服务等产业。区内规划形成三个产业组团:银盏商贸物流组团, 重点发展商贸物流综合体、 铁路物流转运、 快运物流综合服务平台、汽车城综合体等产业;飞练创业研发组团,重点建设创业孵化、行政服务、职校、医院、企业服务中心、研发中心、检测检验中心、展示中心;大寨坪资源循环组团,重点发展湿法磷酸、缓释肥、水溶肥、硝基复合肥、新型肥料、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轻工、新型建材、新材料、再生纸制造、彩印包装、医药中间体、精细化工及精细化工孵化及中试中心等产业。本项目属于精细化工行业,位于开发区规划的循环工业区内大寨坪资源循环
28、组团,项目占地属于园区规划的工业用地, 依靠园区道路建设。 因此, 本项目符合开发区功能、产业布局和土地利用规划。1.5.4. 与园区规划环评及跟踪评价符合性分析与园区规划环评及跟踪评价符合性分析经过对比贵州瓮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本项目不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贵州名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11400 吨/年新材料有机锡催化剂生产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5等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触及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生产废水循环利用,生产用水、用电依托市政供水、供电管网,建设土地属于建设用地,不涉及基本农
29、田,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因此,本项目符合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中三线一单要求。本项目污染物通过相应环保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小,符合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中总量控制的总体要求,且不属于规划环评中环境管控要求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内的禁止与限制行列, 不在园区产业发展限制行列,符合开发区环境准入条件,为允许入驻项目,选址符合园区功能、空间布局以及产业规划。经本评价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通过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后, 各种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本项目符合瓮安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中的要求。1.5.5. 与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三线一
30、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1.4-7。表表 1.4-7 本项目本项目“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内容内容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是否符是否符合合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黔南州瓮安县磷化工工业园区,不在划分的生态保护红线内,选址符合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黔府发201816号)关于生态红线的相关要求。符合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建成营运后消耗的资源能源主要是水、电、天然气,能源均为清洁能源,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资源、能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能源利用总量很小
31、,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环境质量监测报告,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要求、空气环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地表水体中各项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相对较好,根据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建设没有改变当地环境功能区划,故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符合负面清单本项目位于瓮安县磷化工工业园区内,属于鼓励类项目,不在园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符合贵州名泰化
32、工科技有限公司 11400 吨/年新材料有机锡催化剂生产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61.5.6. 与与黔南州黔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的符合性分析根据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黔南府发20208 号分区管控及要求:(一)分区管控全州共划定 171 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 102 个,占全州国土面积的 45.48%,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重点管控单元 57 个,占全州国土面积的 17.53%,包括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中心城区等经济发展程度较高
33、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 12 个,占全州国土面积的 36.99%,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二)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划分的环境管控单元的特征,对每个管控单元分别提出了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环境准入管控要求,形成全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1.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其中:(1)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和改变用地性质。(2)生态保护红线外的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按照生态空间用途分区, 依法依规进行
34、允许、 限制、 禁止的产业和项目类型的准入管控。2.重点管控单元。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应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严格落实区域及重点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对于环境质量不达标的管控单元,落实现有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削减计划和环境容量增容方案。3.一般管控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开发建设中应落实生态环境管控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州瓮安经济开发区磷化工工业园区内,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三线一单”分区图(附图 8)以及瓮安县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 9),项贵州名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11400 吨/年新材料有机
35、锡催化剂生产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7目所在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区域,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州瓮安磷化工工业园区内,属于黔中经济区与瓮安县重点管控单元,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类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能够达到相应标准,不涉及环境空气及水环境控制指标的排放,在采取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物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与合理处置,在建设单位加强环境管理、定期监测等的情况下,本项目不会对区域环境带来较大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的生态环境空间管控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
36、黔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1.5.7. 平面布置合理性平面布置合理性本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磷化工工业园区,规划用地面积约为 33.25 亩,属于允许建设用地,地层较为简单,工程地质条件较好。项目用地规划方案为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及厂区地形,尽量满足工艺装置的生产要求和原料、成品的物流储运要求,布置集中紧凑。厂区占地为近似矩形,厂内布置呈南北向,厂内分为生活区域、生产区域、储存区域以及配套区域。拟建项目在总平面布置设计中,充分考虑了项目区内各装置的衔接关系,力求工艺线路流畅、工艺管线短捷、布置紧凑合理,以节省基建投资费用,同时满足防火、防爆、安全等多方面要求。综合楼位于项
37、目地最南端,两座生产厂房位于南端,1#厂房位于综合楼北侧 30m,2#厂房位于 1#厂房北侧旁,两座仓库位于 2#厂房北侧旁,呈东西布置,1#仓库(甲类)位于西侧,远离道路,2#仓库(丙类)位于东侧,变电箱、发电机房、戊类储罐设置于2#仓库旁,库棚、消防泵房及水池、维修间、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污水处理站位于北侧,北侧属于厂区地势较低处,项目危废暂存间设置于综合楼内。从总平面的布置看,基本按工艺流畅进行布置,能符合生产工艺流程的要求以缩短物料的输送路线,避免原料、半成品的交叉,往返。污水处理站位于厂区地势低处,便于生产废水的收集处理与排放进入区域废水收集管网,事故应急池设置在处理站旁,能够在
38、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有效收集排放的事故废水,减少次生环境事件的发生。污水处理站采取加盖封闭式建设,设置无动力风帽,通过定期喷洒植物液除臭剂可有效控贵州名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11400 吨/年新材料有机锡催化剂生产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8制收集池周边恶臭排放;当地常年主导风向为北风向,厂区下风向为磷肥化工企业、纸厂等,下风向最近的居民点为穿洞河居民点,据后文大气环境影响章节,项目排放的各类大气污染物叠加区域源和背景浓度后,均满足当地功能区划要求,对厂外环境带来影响较小,项目生活区域位于厂区南部,在生产区上风向,能减少生产对职工生活区带来的影响,所有生产车间都有固定厂房,生产设备运行的噪声
39、对外环境的影响经过厂房墙体的遮挡得到衰减, 规划在厂区院墙四周布置绿化带, 可在一定程度上地减轻项目废气、噪声对厂界外的环境影响。综上所述,项目厂区平面布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其产生的废气、噪声等对厂内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的平面布置合理。1.5.8. 项目选址项目选址符合性符合性分析分析项目位于瓮安磷化工工业园区内,本次评价将从项目与环境敏感区空间关系、周围企业相同性,环境防护距离要求,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状况等多个角度分析项目的选址环境可行性。1、建设条件项目用地地质条件良好,为建设用地、允许建设,周边山体稳定,无泥石流、滑坡等现象,不存在溶洞、裂隙等地质构造,无其他不良地质现象,场地
40、稳定性好,适宜建筑物的建造。周边道路系统完善,项目紧挨道路建设,交通较为便利。2、配套设施项目所在区域供水、供电、供气设施齐全;园区已建有污水处理厂,用于处理园区企业产生的生产、生活废水,污水收集管网已铺设至项目地,本项目需铺设约 50m 管道接入其中;园区已建设有排水系统,本项目位于园区中南部,雨水经过中南部排水系统就近排入白水河。3、环境敏感区项目选址不在生活饮用水源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地下水补给区、风景名胜区、温泉疗养区、水产养殖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区域。4、园区周围企业相容性本项目属于精细化工类项目, 此次建设租赁园区标准化厂房, 并进行配套设施建设,贵州名
41、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11400 吨/年新材料有机锡催化剂生产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9项目用地属于精细化工产业用地,周边企业主要为金正大与芭田公司的磷化工聚集区、裕豊纸业、元昌实业、源翼新材料等企业,周边区域无医药、食品等空气环境敏感性企业,因此项目与周围企业相容性较好。5、环境质量现状及分析所在区域各环境要素均能达到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有较大的环境容量。项目污废水经过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放进入瓮安县二期污水处理厂处理,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所在地区常年主导风向为南风,下风向多为磷化工工业企业
42、,最近一处居民点为南侧 1968m 处的穿洞河。 项目生产车间有机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锅炉烟气引至 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通过后文大气估算,本项目废气对下风向敏感点带来的影响较小。6、环境风险由环境风险评价知,从风险事故后果分析中可以看出,拟建项目潜在的环境风险很小。项目在采取了一系列风险减缓措施,对周边空气环境、水环境不存在重大的环境风险威胁。7、防护距离根据后文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章节,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从产品结构、用途以及资源利用,土地利用来看,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规划和当地发展规划,是国家鼓励的项目。项目建成后,区
43、域环境空气、声环境、水环境质量满足功能区划要求。从环保角度,项目的选址是合理、可行的。1.6. 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根据项目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性分析以及政策规范符合性分析等,本项目环评的主要结论如下:1、项目位于企业厂区红线范围内,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同时用地等符合规划中相关要求。2、经过本报告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声环境等预测,本项目建成后正常工况下对各环境和保护目标可达到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贵州名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11400 吨/年新材料有机锡催化剂生产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103、项目生产过
44、程中有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其废气在正常工况下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间接排放,工业固废可得到妥善处置,不随意外排;项目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及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4、在建设单位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削减污染物排放量,有效防范风险事故,杜绝事故发生,并严格执行“三同时”政策和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实施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项目对评价区的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及生态环境的质量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贵州名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11400 吨/
45、年新材料有机锡催化剂生产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11第二章第二章 总则总则2.1. 评价目的及原则评价目的及原则2.1.1. 评价目的评价目的通过对本项目运营期可能产生的污染和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掌握项目生产中对资源利用及产生的“三废”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评价该项目建设地址和厂区布局的合理性及污染控制方案的可靠性,并提出防治或减缓污染的措施建议,把工程建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以保证本区域环境质量的良好状态,推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客观、公正的给出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对各环境要素的综合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给出项目建设可行性的明确结论,为项目的环保措施的设计和项目的环境管理
46、提供科学依据。2.1.2. 评价原则评价原则按照以人为本、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科学发展的要求,遵循以下原则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1、依法评价原则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等,优化项目建设,服务环境管理。2、科学评价原则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3、突出重点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点,明确与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查意见,充分利用符合时效的数据资料及成果,对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予以重点分析和评价。贵州名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11400 吨/年新材料有机锡催化剂生产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122.
47、2.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2.2.1. 国家法律国家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2015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订)(2018 年 12 月 29 日起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2018 年 10 月 26 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2018 年 1 月 1 日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修订) (2018 年 10 月 26 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48、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修订)(2019 年 4 月 23 日起施行);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订)(201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13、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正);14、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正)。2.2.2. 国家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49、1、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部令第 736 号,2021 年 1 月 24 日;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 年 10 月 1 日;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9 号,2019 年 10 月 30 日;4、关于切实加强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 国家环保部, 环发 (2012)98 号,2012 年 8 月 7 日;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版)(部令第 16 号);6、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1 号令环发20127
50、7 号贵州名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11400 吨/年新材料有机锡催化剂生产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137、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1999 年 10 月 1 日;8、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10、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2020 年 1 月 1 日;11、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430-2017),2017 年 10 月 10 日;12、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_T298-2007),2020 年 1 月 1 日;1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