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CSG-GZPG211198-2012Q/CSG-GZPGG贵阳供电局企业管理制度Q/CSG-GZPG2111982012贵阳供电局 发 布2012年 月 日 实施2012年 月 日发布贵阳供电局电力线路迁改管理办法(试行)11贵阳供电局电力线路迁改管理办法(试行)1 总则1.1 为规范贵阳供电局电力线路迁改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1.2 本办法适用于贵阳供电局运行维护的35kV及以上电力线路及所属设备.2 规范性引用文件2.1 GB 50233-2005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2.2 GB 50173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
2、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2.3 GB 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2.4 DL T 50921999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2.5 DLT_7412010 架空电力线路运行规程2.6 Q CSG 2 0002-2004 架空线路及电缆运行管理标准2.7 Q CSG 1 00022004 架空线路及电缆安健环设施标准2.8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务院令第196号)2.9 贵阳供电局供电可靠性及客户停电管理考核细则(试行)2.10 贵阳供电局客户停电管理办法2.11 贵阳供电局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试行)3 术语和定义3.1 电力线路迁改:电力线路迁改
3、是指申请单位申请迁移或改动贵阳供电局运行维护的35kV及以上电力线路及所属设备,且费用由申请单位承担。3.2 电力线路运行部门:电力线路运行部门是指电力线路运行业务实施主体,是电力线路运行管理的直接责任者,贵阳供电局电力线路运行维护部门除输电管理所外,还包含运行维护有35kV及以上电力线路的分(县)局。3.3 申请单位:申请对贵阳供电局运行维护的35kV及以上电力线路及所属设备进行迁移或改动,迁移或改动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的单位或组织。4 职责、权利及义务4.1 分管局领导4.1.1 负责对电力线路迁改申请的批准.4.1.2 负责对电力线路迁改入围施工、监理单位的批准。4.1.3 负责对电力线路
4、迁改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签发批准.4.2 局办公室4.2.1 负责电力线路迁改申请回复函的排版、编号及盖章。4.2.2 负责对电力线路迁改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进行排版编号。4.2.3 负责对贵阳供电局电力线路迁改专项协议进行盖章存档。4.3 生产技术部4.3.1 电力线路迁改工作由贵阳供电局生产技术部归口管理.4.3.2 受理电力线路的迁改申请。4.3.3 组织电力线路迁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审查和审批,参与电力线路迁改施工设计审查,组织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方案的审查及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4.3.4 负责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监理单位相关电力行业资质,工程业绩进行审核。4.3.
5、5 负责与电力线路迁改申请单位签署贵阳供电局电力线路迁改专项协议。4.3.6 负责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方案的审查。4.3.7 负责电力线路迁改工程主要设备、材料(铁塔,导、地线,绝缘子、标准金具、电缆及电缆附件、光缆及光缆金具、避雷器等)供应商进行审核并负责技术协议的签定工作。4.3.8 组织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的中间、竣工验收和电力线路送电工作。4.3.9 对电力线路迁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4.3.10 协调处理电力线路资产变更手续.4.4 安全监察部4.4.1 负责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入网施工、监理安全资质进行审核。4.4.2 负责对施工单位参建人员资格进行审核.4.4.3 负责电力线
6、路迁改工程施工方案的审查。4.4.4 参与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的中间、竣工验收和电力线路送电工作。4.5 计划发展部4.5.1 参与电力线路迁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方案的审查。4.5.2 根据相关电网规划审核电力线路迁改路径方案.4.6 信息中心4.6.1 参与电力线路(含通信设备)迁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方案的审查.4.6.2 根据通信规划审核电力线路(含通信设备)迁改路径方案。4.6.3 负责参与电力线路(含通信设备)迁改工程施工方案的审查。4.6.4 参加电力线路(含通信设备)迁改工程竣工验收。4.6.5 负责通信设备台帐及资产变更的具体工作。4.7 财务部4.7.1 负责组织和
7、指导办理全局电力线路固定资产卡片变更工作。4.7.2 负责组织和指导管辖下的电力线路运行部门完成固定资产卡片变更业务流程。4.8 物流服务中心4.8.1 负责提供电力线路主要设备、材料(铁塔,导、地线,绝缘子、标准金具、电缆及电缆附件、光缆及光缆金具、避雷器等)在贵阳供电局有供货业绩的供应商名录.4.8.2 负责落实电力线路迁改后废旧物资的存放地点并按照局相关规定组织处理.4.9 电力线路运行部门4.9.1 提出本部门对迁改申请的意见。4.9.2 参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设计的审查。4.9.3 负责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监理单位相关电力行业资质,工程业绩,施工单位参建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8、。4.9.4 负责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方案的审查及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负责施工阶段的具体过程管理工作。4.9.5 对迁改工程中间及竣工验收进行具体管理,完善迁改工程竣工验收的各种手续。4.9.6 按照生产技术部的授权范围开展相关工作。4.9.7 负责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竣工资料的接收及存档。4.9.8 负责设备台帐及资产变更的具体工作。5 管理内容与方法5.1 迁改申请和批准5.1.1 申请单位如需要迁改本局运行维护的电力线路,需要备齐以下文件后向贵阳供电局提出申请:5.1.1.1 致贵阳供电局的迁改电力线路公函,公函送至贵阳供电局生产技术部。5.1.1.2 按附录A要求填写贵阳供电局
9、电力线路迁改申请表.5.1.1.3 申请单位所属地块使用证明文件。5.1.1.4 标注了我局电力线路位置的申请单位所属地块红线图.5.1.1.5 申请单位委托办理人的委托函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单位法人自己来办理不需要委托函)。5.1.2 生产技术部接到申请单位的电力线路迁改申请后对申请进行审核,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踏勘。5.1.3 生产技术部根据踏勘情况对申请单位的申请进行回复。5.2 迁改设计管理5.2.1 申请单位得到我局同意迁改的回复函件后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需要附“贵阳供电局电力线路迁改申请表”、“申请单位所属地块使用证明文件
10、”及“标注了我局电力线路位置的申请单位所属地块红线图”,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申请单位报送局生产技术部审批,审批意见按附录B要求填写贵阳供电局电力线路迁改可行性研究审查记录。5.2.2 申请单位将审查通过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迁改路径方案图报当地规划、国土、林业等职能管理部门审批.5.2.3 设计单位负责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建筑、施工和环境方面的法律标准,行业规程规范,贵阳供电局相关文件和规定,电力线路迁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进行初步设计工作,电力线路迁改初步设计资料由申请单位报贵阳供电局生产技术部组织审查,审查结果书面回复申请单位.5.2.4 设计单位负责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建筑、施工和环境方面的法
11、律标准,行业规程规范,贵阳供电局相关文件和规定,电力线路迁改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等进行施工设计工作,电力线路迁改施工图由申请单位报送两份到贵阳供电局生产技术部备案.5.3 迁改施工、监理单位的确定5.3.1 申请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文件推荐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的入围施工、监理单位。5.3.2 所推荐入围施工、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关电力行业资质,满足南方电网公司、贵州电网公司、贵州电监办及贵阳供电局相关管理要求。5.3.3 所推荐入围的施工、监理单位由申请单位按照附录C报贵阳供电局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具体审批流程见附录E。5.3.4 申请单位在进行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推荐入围施工、监理单位报审时需附以下资料
12、.5.3.4.1 推荐入围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文件;5.3.4.2 推荐入围施工、监理单位拟投入建设的人员资格证明;5.3.4.3 推荐入围施工、监理单位在网内的竣工工程业绩证明(原则是在贵阳供电局有两个以上同电压等级及以上竣工工程的业绩)。5.3.5 经贵阳供电局审查同意的入围施工、监理后,由申请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确定线路迁改工程最终的施工、监理单位。5.4 迁改工程主要设备、材料的管理5.4.1 迁改工程所需的主要设备、材料有铁塔,导、地线,绝缘子、标准金具、电缆及电缆附件、光缆及光缆金具、避雷器等.5.4.2 申请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文件确定电力线路迁改工程主要设备、材料供应商.
13、5.4.3 迁改工程主要设备、材料供应厂商应具备相关电力行业资质且该供应商在贵阳供电局有供货业绩.5.4.4 确定的主要设备、材料供应商与贵阳供电局生产技术部签定相应设备材料的技术协议。5.4.5 迁改工程主要设备、材料到货后由申请单位组织贵阳供电局、迁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5.5 迁改工程的施工管理5.5.1 申请单位与贵阳供电局签订确保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安全及质量保证的贵阳供电局电力线路迁改专项协议,专项协议模板见附录F。5.5.2 申请单位在完成贵阳供电局电力线路迁改专项协议的签订工作后,需根据贵阳供电局相关文件规定办理开工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开工.5.5.3 电力线路
14、运行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电力线路迁改工程项目的现场安全技术交底。5.5.4 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开工手续及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后进行复测,完成复测后将复测结果报给申请单位,由线路迁改监理单位组织申请单位、贵阳供电局、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对迁改工程的施工图进行审查。5.5.5 电力线路运行部门开展施工阶段具体的过程管理工作.5.5.6 申请单位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审定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经贵阳供电局审批的迁改方案及施工图设计。5.5.7 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电力线路运行部门的现场过程管理,负责严格把好工程质量,掌握施工进度,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按期完成迁改工作.在完成土建施工时,申请单位应向贵
15、阳供电局生产技术部提出中间验收申请,由电力线路运行部门对其进行验收,施工单位须对验收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5.5.8 迁改工程完成后,由申请单位向贵阳供电局生产技术部提出验收申请,生产技术部组织或委托电力线路运行部门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电力线路即具备投产条件。5.5.9 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电力线路送电工作。5.6 竣工资料及设备台帐的管理5.6.1 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应在30个工作日内向电力线路运行部门移交完整的竣工资料,电力线路运行部门根据工程移交资料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台帐更新,并办理相关资产变更工作。5.6.2 财务部按有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依据阳供电局电力线路迁改申请表、
16、线路迁改工程结算书、线路迁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做好电力线路资产变更的账务处理工作。5.6.3 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完工后,对拆除原有电力线路的设备、材料,由申请单位按照贵阳供电局有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处理。6 其它6.1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6.2 本办法由贵阳供电局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7 附则7.1 附录A 贵阳供电局电力线路迁改申请表7.2 附录B 贵阳供电局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可行性研究审查记录7.3 附录C 贵阳供电局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入围施工(监理)单位审查表7.4 附录D 贵阳供电局电力线路迁改流程图7.5 附录E 贵阳供电局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入围施工(监
17、理)单位审查流程图7.6 附录F 贵阳供电局电力线路迁改专项协议(模版)附录A贵阳供电局电力线路迁改申请表申请单位名称(盖章)申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日期申请迁改的电力线路名称申请迁改内容申请原因(可另附文)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电力线路运行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生产技术部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安全监察部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局分管领导意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B:贵阳供电局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可行性研究审查记录申请单位名称线路名称设计单位名称电压等级审查意见:审查结论审查日期会签单位会签人员贵阳供电局申请
18、单位设计单位附件C:贵阳供电局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入围施工(监理)单位审查表申请单位名称(盖章)迁改线路名称电压等级申请迁改原因及内容推荐入围施工(监理)单位情况序号推荐入围施工(监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123电力线路运行部门对施工(监理)资质、资格、业绩等审查审查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安全监察部对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及拟参建人员资格审核审查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生产技术部对施工(监理)单位业绩及履约等审核 审查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局分管领导审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D:贵阳供电局电力线路迁改流程图附件E:贵阳供电局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入围施工(监理)单
19、位审查流程图附录F贵阳供电局电力线路迁改专项协议(模版)甲方:贵阳供电局 乙方(申请单位):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确保电力生产工作能按计划高效、安全、优质的进行,经甲、乙 双方平等协商,就乙方申请对 线路迁改工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管理标准和规定.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推荐的施工、监理单位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为确保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的施工和监理单位满足国家、南方电网公司、贵州电网公司以及甲方的相关管理要求,乙方须将参与竞标或推荐的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及
20、参建人员资格,报甲方审查同意;乙方未将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及参建人员资格报甲方审查同意就确定施工和监理单位的,甲方有权拒绝该施工和监理单位从事本线路迁改工程的施工和监理工作。2、甲方有权拒绝在作业现场发现的不满足资格要求的作业人员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和甲方划定的施工作业区内作业。3、甲方有权对施工单位施工中出现的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和制止,并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对拒不整改的有权要求乙方处理直至更换施工单位。4、因施工单位责任引发的电网事故(事件)、设备事故(事件)和障碍由甲方组织调查,乙方须无条件配合。5、因乙方原因(含配合乙方施工的参建单位)造成线路安全隐患或线路故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消除隐患,
21、对造成事故(事件)且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线路迁改相关业务.6、甲方有权对电力线路迁改后形成的废旧物资进行回收,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甲方有义务提供废旧物资的存放地点。7、甲方可根据电网实际运行情况,合理安排和调整所迁改电力线路的停电时间。8、甲方有义务对电力线路迁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9、甲方有义务按照南方电网公司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开工前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10、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电力线路主要设备、材料(铁塔,导、地线,绝缘子、标准金具、电缆及电缆附件、光缆及光缆金具、避雷器等)在甲方有良好供货业绩的供应商名录。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承担因高压线路迁改所发生的费
22、用(包括废旧物资的拆除和运输),迁改完成后迁改段资产由乙方无偿移交给甲方,由甲方运行维护管理。2、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乙方报送甲方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由乙方报当地规划、国土、林业等职能管理部门审批。3、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的初步设计资料由乙方报送甲方进行审查。4、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和监理单位的确定由乙方负责,在确定施工和监理单位前须将参与竞标或推荐的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及参建人员资格报甲方审查。5、乙方可在甲方提供的供应商名录中选择电力线路迁改工程主要设备、材料的供应商。6、确定供应商后由乙方通知供应商到甲方生产技术部签定相应技术协议,未与甲方签定技术协议,甲方有权拒绝使用。7、电力
23、线路迁改工程主要设备、材料到货后由乙方组织甲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8、在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未投运之前,乙方有责任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对线路的拟迁改段进行保护.9、在电力线路迁改过程中乙方须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办理相关停电手续。第四条 违约责任、赔偿1、凡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事件)所造成的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设备、财产损失均由乙方全部负责赔偿。第五条 附则1、本协议作为电力线路迁改工作双方共同遵守的管理要求。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该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竣工投运结束时自行终止。3、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甲方:贵阳供电局 乙方(申请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