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关于推荐国家语委专家库专家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语委、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语委、教育局,相关省、区民委(民语委),有关高校,有关科研机构及学术团体: 国家语委专家库自 2011 年启动建设以来,在各地各单位积极配合和专家学者大力支持下,目前已有近千名专家入库,为推动国家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发挥语言文字专家学者在咨政启民、科学研究等方面作用,保障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健康发展,现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荐专家并更新有关信息,具体事项如下。一、推荐条件(一)具有高尚的师德和优良的学风。(二)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宽阔的学术视野,在相关研究领域有一定
2、学术影响。教语信司函201929 号 2 (三)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研究生导师,年龄一般在 65 周岁以下。(四)研究领域: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外国语言学、中文信息处理、普通话推广培训测试以及语言经济学等与语言学相关的交叉学科。二、推荐要求(一)重点推荐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及地方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议组成员、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等。(二)各地各单位认真做好审核工作,全面核实专家信息,特别是要核实专家的移动电话、邮件地址等信息(专家信息不完整将无法入库)。待汇
3、总后,我司将把专家信息反馈给本人进行确认。(三)信息采集在专家自愿的基础上进行。推荐的优秀专家将参与国家语委科研项目评审、科研成果鉴定、决策咨询、资政建言等重要工作。(四)为保证专家的个人信息安全,请各地各单位对填报信息严格保密。建设更新专家库的过程,是尊重人才、盘点人才、发掘人才、组建队伍的过程。各地可以本次专家信息采集为契机,建立或更 3 新本地的语言文字工作专家库,积极推进地方语言文字事业发展。三、工作安排请各地各单位登录“国家语委专家库”(地址链接:http:/47.92.102.245,请使用火狐、 Chrome 浏览器或 360、搜狗浏览器的“极速模式”访问本系统,请不要使用 IE 浏览器或其他浏览器的兼容模式),根据专家库用户操作指南(见附件),于 7 月 15 日前填写并报送专家信息。附件:国家语委专家库用户操作指南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2019 年 6 月 14 日联 系 人:贺 伟 郭 浩 联系电话:010-66097831 66096726技术支持:罗老师 13071226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