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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年产2万吨仿生食品加工生产线项目环评报告书.doc

上传人:tike 文档编号:6946339 上传时间:2022-08-23 格式:DOC 页数:76 大小:1.34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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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新建年产2万吨仿生食品加工生产线项目项目代码2112-320707-89-01-391165建设单位联系人顾金金联系方式15806338997建设地点江苏省_连云港市_赣榆区_石桥镇工业集中区地理坐标( 119 度 09 分 53.345 秒, 35 度 02 分 40.042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362 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D4430 热力生产和供应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农副食品加工业13 水产品加工136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建设性质R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

2、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赣行审备2021522号总投资(万元)6000环保投资(万元)113环保投资占比(%)1.9%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R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1333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赣榆区石桥镇总体规划(2017-2030) 目前,赣榆区石桥镇总体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正在审批中。2、规划名称:赣榆区石桥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目前,赣榆区石桥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正在审批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

3、评价文件名称:赣榆区石桥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赣榆区石桥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正在报批中。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赣榆区石桥镇总体规划(2017-2030)相符性分析经查询赣榆区石桥镇总体规划(2017-2030),石桥镇产业发展定位与方向为:赣榆区石桥镇工业集中区将大力发展产业建设,发展定位为“省级现代化生态产业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方向主要包含农副食品加工及配套产业、新材料产业、镍合金、装备制造产业(现状产业)。本项目主要生产仿生食品,属于C1362 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符合石桥镇产业发展定位与方向。另外,根

4、据赣榆区石桥镇总体规划图,本项目所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满足赣榆区石桥镇总体规划。 2、赣榆区石桥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和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区园区建设与管理的意见相符性分析赣榆区石桥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确定的园区规划范围为:东起新兴路、西至规划新庄路,南起发展大道,北至规划经一路,规划范围总面积73.67公顷(1105.05亩)。园区产业定位为:以农副食品加工及配套、新材料为主导产业的现代化生态产业园区,其中农副食品加工主要发展水产品加工、水果加工等项目为主,新材料以电极糊、激光光学镜片、新型建筑新材料、新型包装材料(为农副食品加工配套)等项目为主

5、。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区园区建设与管理的意见中提出以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为核心区,以拓汪镇域内各类功能园区为主体区,以石桥镇工业集中区、临港产业区石桥片区(规划中)、金山镇工业集中区为联动区,形成“核心区+主体区+联动区”“一区多园”架构。其中石桥镇工业集中区,东至新兴路,西至规划新庄路,南至发展大道,北至规划经一路,以农副食品加工、新材料等为主导产业。本项目位于赣榆区石桥镇工业集中区新兴路8号,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园区土地利用要求。企业主要从事仿生食品加工,属于农副食品加工业,符合集中区产业定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符合赣榆区石桥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和关于进一步优

6、化全区园区建设与管理的意见的。3、与赣榆区石桥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分析赣榆区石桥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赣榆区石桥镇工业集中区以农副食品加工及配套、新材料为主导产业,保留现状镍合金及装备制造产业,同时引导园区外符合规划现状企业向园区内集聚,打造一个现代化生态产业园区。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不符合准入要求的项目,坚决不批。与园区产业配套不符的、高耗能、高耗水、污染严重、档次低的项目,坚决不批。入园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入园项目执行总量控制和污染物

7、排放许可证制度。本项目行业类别属于C1362 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属于园区定位的农副食品加工产业。项目主要采用电能和天然气,本项目针对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均提出了合理可行的处理措施,可确保达标排放,同时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耗能、污染严重的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规划环评报告中的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主要从事蟹棒、鱼丸、鱼豆腐等仿生食品生产,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及第1号修改单中“C1362 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

8、于一般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版)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一般允许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18年发布)中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属于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中江苏省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和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符合江苏省产业政策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与地方产业政策。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红线符合性分析国家及江苏省生态红线相符性根据江苏省国家级

9、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及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213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位于项目地南810m的通榆河(赣榆区)清水通道维护区,详见表1-1所示。表1-1 项目周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范围面积(km2)与项目相对位置及距离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总面积通榆河(赣榆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水源水质保护/包括通榆河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通榆河(赣榆段)南起沭北闸,北至东温庄水库,全长29公里及

10、其两侧各1000米。二级保护区:新沭河北侧河道及其北侧1000米,与通榆河平交6个河道(范河、朱稽河、青口河、兴庄河、官庄河、韩口河)上游5000米及其两侧各1000米/144.88km2144.88km2方位S810m由表1-1中可以看出,项目选址不涉及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划定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划定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及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

11、(苏政办发20213号)的要求。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文)相符性表1-2 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苏政发202049号文)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相符性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优先保护单元严格按照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和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管理规定进行管控。依法禁止或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优先开展生态功能受损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建设项目位于石桥镇工业集中区,不涉及优先保护单元。相符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

12、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区和产业园区。全省划分重点管控单元2041个,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8.47%。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建设项目位于石桥镇工业集中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燃气锅炉采用天然气为原料、低氮燃烧器燃烧,油炸废气和生产区换风废气采取静电式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备冲洗废水、漂烫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化验室废水经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冷却废水、软水处理废水、锅炉排污水、蒸箱冷凝废水一并接管榆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在采取相应环境

13、风险防范措施前提下,项目风险可控。相符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文)的要求。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连环发2021172号)具体管控要求的通知相符性表1-3 本项目与连云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严格执行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连云港市化工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控要求(2018年本)(连环发2018324号)等文件要求。 2、根据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

14、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全市所有的建设项目选址应符合主体功能区划、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要求。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应按规划进入符合产业定位的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禁止开发区域内,禁止一切形式的建设活动。钢铁重点布局在赣榆临港产业区,石化重点布局在徐圩新区,化工项目按不同园区的产业定位,布局在具有其产业定位的园区内。重点建设徐圩 IGCC 和赣榆天然气热电联产电厂,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电厂;工业项目应符合产业政策,不得采用国家、省和本市淘汰的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得建设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

15、技术不成熟的项目;限制列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生产。 3、根据连云港市化工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控要求(2018年本)(连环发2018324号),化工项目必须进入由市级以上政府批准且规划环评通过环保部门审查的产业园区(化工重点监测点的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结构调整的技改项目除外)。” 1.本项目严格执行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连云港市化工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控要求(2018年本)(连环发2018324号)等文件要求。 2.本项目主要为仿生食品加工,位于连云港市赣榆区石桥镇工业集中区,符合主体功能区划、

16、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要求,符合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3.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1、2020年连云港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VOCs排放量不得超过8.19万吨/年、0.85万吨/年、2.44万吨/年、0.24万吨/年、3.45万吨/年、3.40万吨/年、2.61万吨/年、8.3万吨/年。 2、根据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全市工业项目排放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

17、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项目选址区域应有相应的环境容量,未按要求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的区域和流域,不得建设新增相应污染物排放量的工业项目。 本项目年排放颗粒物0.093t、二氧化硫0.021t、氮氧化物0.032t、油烟0.668t、非甲烷总烃0.113t/a、化学需氧量0.203t、氨氮0.026t、总氮0.061t、总磷0.002t、动植物油0.003t。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均满足相应排放标准,新增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油烟、非甲烷总烃,需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替代,新增废水污染物总量通过赣榆区区域削减实行现役源1倍削减替代。相符环境风险防控根据连云港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连政办发2

18、01547号),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预警防范体系,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提高联防联控和快速反应能力。坚持属地为主,发挥地方政府职能作用,形成分级负责、分类指挥、综合协调、逐级响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体系;整合现有环境应急救援力量和环境监测网络,发挥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和专家队伍的积极作用。充分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物资装备和技术准备,加强培训演练。 本项目建成后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制度,定期组织实施演练,并与园区加强应急联动。相符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2020年连云港市用水总量不得超过29.43亿立方米、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

19、37.467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1.344万公顷。 2、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类”(较严),具体包括:1、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3、根据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新建企业生产技术和工艺、水耗、能耗、物耗、产排污情况及环境管理等方面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扩建、改建的工业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得低于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1、 本项目自来水用量为12988.5m3/a,用水指标为3.247m3/万元;2、 本项目使用天然气供热,不使用高污

20、染燃料。3、本项目生产技术和工艺、水耗、能耗、物耗、产排污情况及环境管理等方面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满足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相关要求。相符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连环发2021172号)的具体管控要求,属于园区的准入项目。本项目与生态红线管控区位置关系详见附图4。(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8号),分析项目相符性,具体分析结果见表1-4所示。表1-4 项目与连政办发201838号文

21、的符合性分析表指标设置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相符性第二章 环境质量管控要求 第三条 大气环境质量管控要求。到2020年,我市PM2.5浓度与2015年相比下降20%以上,确保降低至44微克/立方米以下,力争降低到35微克/立方米。到2030年,我市PM2.5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要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2020年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含船舶)SO2控制在3.5万吨,NOx控制在4.7万吨,一次PM2.5控制在2.2万吨,VOCs控制在6.9万吨。2030年,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含船舶)SO2控制在2.6万吨,NOx控制在4.4万吨,一次PM2.5控制在1.6万吨,VOCs控制在6.1万

22、吨。 第四条 水环境质量管控要求。到2020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类)比例达到72.7%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比例总体达到100%,劣于类水体基本消除,地下水、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2019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到2030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类)比例达到77.3%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比例保持100%,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2020年全市COD控制在16.5万吨,氨氮控制在1.04万吨,2030年全市COD控制在15.61万吨,氨氮控制在1.03万吨。第五条 加强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利用

23、国土、农业、环保等部门的土壤环境监测调查数据,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确定土壤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区域和管控要求。第三章 管理与实施第六条 各县区、功能板块大气、水环境未达到功能区划目标和阶段性考核要求的,制定环境质量达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第七条 实行严格的小流域控制断面水质与建设项目新增排污指标挂钩制度。全市新建排放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总磷(TP)、总氮(TN)主要水污染物的项目,控制断面水质指标为类水及以上的,其控制单元内行政区域新增建设项目水污染指标按1倍削减量替代;控制断面水质属于或类的,其控制单元内行政区域新增建设项目水污染指标按1.5倍削减量替代;控制断

24、面水质与上年相比下降或属于劣类的,其控制单元内行政区域原则上不得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指标,属市重大项目的,水污染指标按2倍削减量替代。第八条 全市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及通过排污权交易形式获得的排污指标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替代。火电机组“可替代总量指标”原则上不得用于其他行业建设项目。涉及丙烯、甲苯、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乙苯、正庚烷、正己烷、邻二甲苯、苯乙烯、1,2,4-三甲苯、环己烷、4-乙基甲苯、1,3,5-三甲苯等我市14种主要臭氧前驱物新建项目的,应实施主要臭氧前驱物2倍削减替代(市重大项目除外),主要臭氧前驱物有变化时,以市环保局公布的名单为准。(1

25、)根据2021年度连云港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赣榆2021年优良天数比率为78.9%,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相应二级标准限值,其它指标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本项目营运期涉及的总量控制因子主要为颗粒物、SO2、NOx、非甲烷总烃。在采取相应的污染污染防治措施后,颗粒物、SO2、NOx、非甲烷总烃均能达标排放,不会突破大气环境质量管控要求。(2)本项目附近主要河流为石桥河和石桥后河。根据赣榆区石桥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现状监测数据,W1石桥后河污水厂上游1000m断面除总磷、石油类外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

26、002)III类水体功能要求;W2石桥后河污水厂下游2000m断面除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石油类外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体功能要求;W3石桥河石桥镇工业集中区附近断面除石油类外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体功能要求;W4石桥河与石桥后河交叉口断面除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石油类外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体功能要求。超标主要是区域截流管网不完善,居民生活污水以及农业面源的排入;石桥河堤大部分为沙土堤,河道两侧滥垦滥种现象较严重,生活垃圾沿河提堆乱放,一遇大雨,造成河道污染,影响水质。随着区

27、域截留管网的完善,区域生活污水接管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严禁工业废水排入外环境,对河道现状进行综合整治,加强对农业面源及区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对河道进行清淤河堤维护,能够改善石桥河水质。本项目营运后设备冲洗废水、漂烫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化验室废水经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冷却废水、软水处理废水和锅炉排污水、蒸箱冷凝废水一并接管榆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石桥后河,因此本项目不会突破地表水环境质量管控要求。(3)本项目位于石桥镇工业集中区,不占用耕地,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土壤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区域。管理

28、与实施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未达到功能区划目标和阶段性考核要求,已制定连云港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并组织实施。本项目新增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油烟、非甲烷总烃,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替代;新增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总磷(TP)、总氮(TN)按1倍削减量替代。相符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38号)的相关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根据连云港市战略环境评价报告中“严控资源消耗上线”内容,其明确提出来“资源消耗上线”管控内涵及指标设置要求,本环评对照该文件进行相符性分析,详见表1-5。表1-5 与连云港市战略环境评价报

29、告中“严控资源消耗上线”符合性分析指标设置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符合性水资源总量红线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载能力相协调。本项目建成后,用水量为12988.5m3/a。符合严格设定地下水开采总量指标。本项目不开采地下水。符合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9.43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8立方米以内。根据计算,用水指标约为3.247m3/万元符合203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1.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

30、水量控制在12立方米以内。能源总量红线考虑到连云港市经济发展现状情况,以及石化基地、精品钢基地及大港口的发展战略需求,综合能源消耗总量将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保持较高的增速,因此综合能源消耗总量增速控制3.5%-5%,2020年和2030年综合能源消耗总量控制在2100万吨标准煤和3200万吨标准煤。本项目能源消耗为260.973吨标准煤(根据电耗、水耗、天然气能耗折算)。符合2020年,单位GDP能耗控制在0.62吨标准煤/万元以下,碳排放强度控制在1.6吨/万元。根据计算,能耗指标约为0.065吨标准煤/万元,小于0.5吨标准煤/万元符合2030年,单位GDP能耗控制在0.5吨标准煤/万元以下

31、,碳排放强度控制在1.2吨/万元。注:本项目用电96万kwh/a、新鲜水12988.5m3/a、天然气105000m3/a,根据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20)折标煤系数分别为:0.1229kgce/(kWh)、0.2571kgce/t、1.3300kgce/m,则合计折标煤约260.973t/a。本项目建设单位工业增加值约4000万元。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7号),分析项目相符性,具体分析结果见表1-6所示。表1-6 项目与连政办发201837号文的符合性分析表指标设置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符合性1、能源消耗加强对全市能

32、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到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增量目标控制在161万吨标煤以内,全市煤炭消费量减少77万吨,电力行业煤炭消费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65%以上。各行业现有企业能耗严格按照相应行业国家(或省级)标准中对应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执行,新建企业能耗严格按照相应行业国家(或省级)标准中对应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准入值执行。本项目主要使用能源主要为电能和天然气,不使用煤炭,因此不涉及煤炭消费减量控制等指标要求。符合2、水资源消耗严格控制全市水资源利用总量,到202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9.43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地下水控制在2500万立方米以内;万元国

33、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要比2015年下降28%和2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60以上。林牧渔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严格按照江苏省林牧渔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9年修订)执行。到203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0.23亿立方米以内,提高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力度。1、本项目所用水量约为12988.5t/a,由区域供水管网提供。2、本项目不开采使用地下水,不涉及地下水开采总量指标。3、项目用水严格按照江苏省林牧渔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9年修订)执行。符合3、土地资源消耗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和市区、其他工业集中区新建工业项目平均投资强

34、度分别不低于350万元/亩、280万元/亩、22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亩均产值分别不低于520万元/亩、400万元/亩、28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3万元/亩、20万元/亩、15万元/亩。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0,特殊行业容积率不得低于0.8,化工行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0.6,标准厂房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2,绿地率不得超过15%,工业用地中企业内部行政办公用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本项目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属于用地供需矛盾特别突出地区;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投资强度300万/亩。符合综上,项目建设符合连云港市战略环境评价报告

35、中“严控资源消耗上线”内容,符合连云港市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37号)的相关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9号)分析,石桥镇基本控制单元是通榆河(赣榆段)清水通道维护区,管控要求为:禁止排放污水、倾倒工业废渣、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从事网箱、网围渔业养殖;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运载工具;新(扩)建可能污染水环境的设施和项目。本项目不在通榆河(赣榆县)清水通道维护区,故不违反其相关的保护政策根据赣榆区石桥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

36、环境影响报告书,石桥镇工业集中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见表1-7。表1-7 石桥镇工业集中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类别负面清单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产业定位以农副食品加工、新材料为主导产业,保留现状镍合金及装备制造产业,同时引导园区外符合规划现状企业向园区内集聚,打造一个现代化生态产业园区,为石桥镇及周边区域的提供全民创业平台本项目主要从事仿生食品加工,属于农副食品加工业相符总体要求1、禁止引进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类项目不属于相符2、禁止高水耗

37、、高物耗、高能耗的项目不属于相符3、禁止相关生产废水超出连云港石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能力范围内的,需要排往外环境的项目;工艺废气难处理达标项目。本项目废水成分比较简单,主要为COD、氨氮等常规污染物,水质、水量都在石清污水处理厂(后改名榆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能力范围内;废气主要为配料、斩拌粉尘、锅炉燃烧废气和油烟、非甲烷总烃,无难处理达标的工艺废气相符4、禁止新建三类工业项目不属于相符5、禁止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可能引发重大环境风险的项目。不属于相符6、禁止高污染、高风险二类工业项目不属于相符优先引入与规划主导产业相配套低污染、低能耗、低水耗的项目本项目主要从事仿生食品加工,属于农

38、副食品加工产业中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相符农副食品加工产业发展水产品加工、水果加工等新材料产业电极糊、激光光学镜片、新型建筑新材料、新型包装材料等禁止引入农副食品加工产业污水外排量超过区域污水处理措施负荷能力的项目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4374.9t/a,未超过榆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荷能力相符新材料产业涉及合成工艺的材料生产;有炼化和硫化工艺轮胎、橡胶制造项目;化学纤维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空间管制要求1、禁止占用园区规划绿地,破坏区内生态空间的项目。2、禁止防护距离不能满足环境和生态保护要求的项目。3、禁止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量且无总量指标来源等不符合总量控

39、制要求的项目。4、集中区所在区域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新建、改扩建采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5、禁止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可能引发重大环境风险的项目。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生产过程采用电能和天然气,不使用高污染燃料和设施,不大量储存危险化学品,不会引发重大环境风险相符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不在石桥镇工业集中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 75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由来连云港顾香食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是一家专门从事鱼糜制品和水产品加工的企业。企业拟在赣榆区石桥镇工业集中区投资6000万元,

40、新建厂房、仓库及配套附属设施25000,建设年产2万吨仿生食品加工生产线项目。目前项目已取得赣榆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尚未开工建设,目前正处于设计阶段,项目代码2112-320707-89-01-39116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建设过程中或者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为蟹棒、鱼丸、鱼豆腐等仿生食品加工项目,项目同时涉及农副食品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两个类别,根据建设

4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本项目类别属于“十、农副食品加工业13 水产品加工136”、“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本项目年产2万吨仿生食品,根据“十、农副食品加工业13 水产品加工136”,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本项目使用一台2t/h的燃气锅炉提供蒸汽,根据“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建设内容涉及本名录中两个及以上项目类别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照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因此本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

42、名录摘抄见表2-1。表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摘抄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十、农副食品加工业1319水产品加工136/鱼油提取及制品制造;年加工10万吨及以上的;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燃煤、燃油锅炉总容量65吨/小时(45.5兆瓦)以上的燃煤、燃油锅炉总容量65吨/小时(45.5兆瓦)及以下的;天然气锅炉总容量1吨/小时(0.7兆瓦)以上的;使用其他高污染燃料的(高污染燃料指国环规大气20172号高污染燃料目录中规定的燃料)/受连云港顾香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智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

43、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江苏智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在调查、收集有关建设项目资料的基础上,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特征、结合工程污染特性等因素,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的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对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估项目建设的可行性。2、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新建年产2万吨仿生食品加工生产线项目;(2)建设单位:连云港顾香食品有限公司;(3)项目投资:6000万元;(4)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石桥镇工业集中区;(5)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约20亩,总建筑面积约25000,包括生

44、产车间、冷藏库、仓储库、办公楼、研发楼、综合楼及附属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主要以鱼糜为原材料生产仿生食品(模拟蟹棒类、丸子类、鱼豆腐类产品),新建年产2万吨仿生食品加工生产线项目。(6)平面布置情况:项目平面布置情况见附图3。(7)产品方案本项目产品方案见表2-2。表2-2 建设项目产品方案序号产品名称设计生产能力(吨/a)运行时数(h/a)1模拟蟹棒1200024002鱼丸400024003鱼豆腐40002400表2-3 产品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执行标准色泽具有特有的色泽,蟹棒表层红白色、内里白色,鱼丸表层白色、内里白色,鱼豆腐表层金黄色、内里白色,速冻调制食品(SB/T 10379-2012

45、)组织结构结构紧致、有弹性滋气味具有海鲜风味,无异味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菌落总数CFU/gn5,c1,m10000,M100000大肠菌群CFU/gn5,c2,m10,M100(8)原辅材料根据企业提供资料,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表2-4。表2-4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序号名称规格年耗量形态包装方式存储位置备注1鱼糜10kg/袋4120t/a固态袋装仓库生产线2鸡肉/猪肉10kg/袋4120t/a固态袋装仓库3玉米淀粉25kg/袋1790t/a粉状袋装仓库4小麦淀粉25kg/袋1490t/a粉状袋装仓库5土豆淀粉25kg/袋1430t/a粉状袋装仓库6磷酸酯双淀粉25kg/袋540t/a粉状袋装仓库7大豆分离蛋白25kg/袋320t/a粉状袋装仓库8冰蛋白10kg/袋300t/a固态袋装仓库9大豆油10kg/桶450t/a液态桶装仓库10白砂糖25kg/袋290t/a粒状袋装仓库11食用盐25kg/袋200t/a粒状袋装仓库12食用香精10kg/袋70t/a粉状袋装仓库13食用色素25kg/袋90t/a粉状袋装仓库14玉米淀粉25kg/袋1790t/a粉状袋装仓库15次氯酸钠10kg/桶0.02t/a液体桶装化学品库厂区消毒16平板计数琼脂/0.003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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