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自律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府工作力度,确保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各项任务的实现,加强自身廉洁自律,制定本制度。1、不利用职权或职务的影响,为配偶、子女索取非法的利益。2、不以权谋私、不索拿卡要、不傍大款。3、不用公款旅游和配备电脑,支付上网费用等。4、不准用公款配备通讯工具和严格按规定报销话费。5、不收红包、礼金。6、实行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制度,凡重大事项经村支两委讨论研究后方可施行。7、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凡涉及重大的政务都要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