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共浙江工商大学 纪 委文件浙商大纪20163 号中 共 浙 江 工 商 大 学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关 于 印 发 浙 江 工 商 大 学 纪 委 委 员 职 责 (试 行 )的 通 知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更好地发挥学校纪委委员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共浙江工商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职责的有关规定,现将浙江工商大学纪委委员职责(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中共浙江工商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 年 3 月 28 日 2 浙江工商大学纪委委员职责( 试 行 )一、学习、宣传、贯彻上级和学校党委、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参加校纪委工作例会,积极提出意见建议。二、掌握党内监督有关规定,参加纪检业务培训。三、联系二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加强委员所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四、开展调查研究,承担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任务。五、参与校纪委调查党组织和党员违纪违规问题。六、参加校党委、纪委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公开等专项检查活动。 七、做好学校纪委安排的其他工作。抄送:省纪委三室,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校党委。浙江工商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 2016 年 3 月 2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