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餐合作合同甲方名称:铜川文化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名称:铜川市耀州区红食坊农家菜馆 为解决 2016 年薛家寨事业部五一节假日期间工作人员用餐问题,现计划委托铜川市耀州区红食坊农家菜馆提供制作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以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惠的原则开展合作,具体事宜如下:1、服务期限时间 自 2016 年 4 月 30 日起至 2016 年 5 月 2 日止有效。2、用餐标标准1、餐标种类分配见2016 年薛家寨五一午餐配送明细 。2、经双方协商餐标单价以 12 元/餐/人。 3、结算账单以实际送餐份数为准。3、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通知:甲方应在每天上午 10:00 前将就
2、餐人员数量报给乙方或由乙方通过电话与甲方联系,乙方在此基础上增加几份的由甲方负责,送餐份数以双方管理员签字凭据为依据,甲方以电话形式通知乙方签单人员姓名及电话。2、甲方需给乙方提供景区内部通行证,以便送餐不误点。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资格:乙方承诺,乙方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其所有工作人员均具有健康证,并对食品安全、卫生负全部责任。2、餐饮设备:餐饮设备由乙方免费提供。3、送餐时间:乙方需在每日中午 11:00-11:30 将餐点准备好,并送至甲方指定地点。4、乙方承诺所提供食品符合卫生标准,如甲方员工食用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出现腹泻、腹痛、头晕、呕吐甚至食物中毒等身体不适现象
3、,应及时向乙方反馈,经卫生部门鉴定后,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全部负责,员工出现食物中毒事故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对员工先进行补偿的,有权向乙方追偿。四、付款方式服务结束后,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对账单,确认无误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款项,甲方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等额正规发票。5、违约责任 若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逾期未整改活整改后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6、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七六、其它事项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以下无正文)甲方: 乙方: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