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软件学院 2018 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办法 一、申请条件 同 同济大学 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中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同时将申请 材料的纸质版寄送至同济大学软件学院(请注明 2018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材 料) 。 邮寄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 4800号济事楼 444室 邮编:201804 电话:021-69585627 申请人须保证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律取消初试或复试 资格或录取资格。 申请材料(添加目录,1-9按顺序装订成册)包括: 1)同济大学 2018年攻读博士
2、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1份(网上报名成功 后下载,用 A4 纸打印) ;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 证报告 ,可在“学信档案”()上申请)和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 书复印件; 3)硕士和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 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 4)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 、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论 文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第一页,如论文被 SCI、EI 检索,需提供 相应检索证明原件) ; 5)获奖证书复印件 1份; 6)两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副高级以上(含)职称专家签名的推荐书(具体 格式可从
3、网上下载,用 A4 纸打印) ;同时请专家将推荐书邮件发送到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1份; 8)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和目录(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 报告) ; 9)考生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三、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 2017年 12月 28日。 四、确认导师 申请人在申请之前须与博士生导师联系,确认导师是否可以接收。 软件学院招收博士生导师名单见同济大学 2018 年博士生招生目录或软 件学院网站公布的博士生导师名单。 五、申请材料审核 软件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根据考 生的教育背景、 学业水平和科研成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4、, 并给出材料审核成绩。 根据材料审核成绩,确定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考生名单,同时将审核结果及时告 知考生,并在软件学院网站公示进入下一阶段的考生名单。 根据软件学院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情况,材料审核成绩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 格三档。材料审核成绩优秀的考生将直接进入复试考核。材料审核成绩合格者须 参加初试考核选拔,选拔通过者可进入复试。材料审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 下一阶段考核。 六、初试、复试 初试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及考试。 初试考核时间:2018年 3月 10日。 软件学院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根据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和初试成绩,制定 复试分数线。 复试安排如下: 1、复试内容 1)1门专业课
5、,笔试,满分 100分; 2)综合考核满分 200分,包括:专业外语(一般为笔试,满分 50分) 、 外语口语和听力 (口试, 满分 50分) 、 专业综合 (形式为口试或口试与笔试结合, 满分 100分) 。 2、复试时间、地点 具体安排请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查询。 3、复试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根据复试通知要求按时提交。 七、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单证 硕士生只需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应届硕士生凭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 到同济 大学研究生院进行报考资格复
6、审(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请查看网站通知) 。通过 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对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 取消其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 以处理。 八、拟录取及公示 1、录取原则 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照比例合成总成绩, 具体比例将在复试前予以公布。 总成绩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根据总成绩,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 健康状况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2、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公示 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通知通告栏和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同时公示,并及时告知未录取考生复试结果。 3、拟录取博士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 九、其他 本实施办法由软件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软件学院 2017年 11 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