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各区市旅游部门,各旅游企业: 为切实做好旅游旺季各项旅游安全工作,坚决防止各类旅游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旅游旺季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旅游安全风险防控意识 当前,正值我市旅游旺季,游客量多、自驾车多,旅游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大。各区市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来抓,强化旅游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全市旅游安全。各星级饭店、旅行社和 A 级景区要进一步强化旅游风险防控意识,完善应急预案,切实提高企业安全防范意识和防
2、范能力,保障旅游安全。二、落实责任,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旅游安全隐患大排查 各区市旅游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相关责任在星级饭店、A 级景区等企 业全面开展自查安全 风险点、排查事故隐患的基础上,加强旅游企业安全工作状况 归类分析管理,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重点单位、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排除旅游安全隐患。按照“属地管理” 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食品卫生等部门,加强对星级饭店安全监管,指导 A 级景区强化紧急救护、游客容量控制、紧急疏散等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措施,做好旅游景区、旅游消防、旅游餐饮、旅行社用车等重点环节及大型游览游乐设施、索道缆车、客流集中区
3、域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各旅游企业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旅游安全隐患排查,切实抓好旅游安全各项工作和任务的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旅游景区的安全工作。 各区市旅游部门和旅游景区要高度重视旅游景区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要把做好景区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各 A 级景区要以游客以本,切实加强游客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等功能设施的维护修理,保持景区内公务服务设施齐备、完好;要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建立高峰期和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应急预案和紧急救援机制,并确保各项预案和机制的及时性、有效性;要加大安全巡查力度和密度,全面排除安全隐患,并在危险地段做到防护
4、设施设备齐全完备,警示标志明显;与质监等相关部门联合对景区内的游乐设施、缆车等定期检查,确保万无一失;要加强对景区员工和游客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切实做好对游客的安全保障;要抓好旅游景区的防火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二)抓好旅行社安全工作。 要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旅游包车客运管理办法 ,切实加强对旅行社租使用车辆的管理工作。严禁旅行社企业租使用无合法运营资质的车辆用于旅游接待服务;旅行社要加强对导游、领队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保证在组织游览过程中,及时提醒、监督游客和车辆驾驶员注意安全,切实担负起安全工作的责任;旅行社要根据天气变化安排旅游
5、线路,必要时及时调整旅游线路,特别是做好游客在住宿设施的安全提示等相关工作,提高游客防火、防盗等安全意识,确保游客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抓好星级饭店、星级餐馆的安全工作。 各星级饭店、星级餐馆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规定,安装配备烟感、喷淋、监控及各类安全标志,确保安全通道畅通;要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监管,做好食品采购、加工、贮藏等重点工作,保证食品卫生安全;要确保消防栓性能良好、消防通道畅通无阻;要组织人员对锅炉、电梯等易发事故的设备做一次全面的性能检测,确保运行正常,确保用电线路等安全;要严格落实客房防火制度,确保游客安全。 三、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进一步提高旅游安全事件处置能力各区市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做好旅游安全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 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与上下级有关部门之间保持联络,确保信息畅通。进一步完善旅游突发事件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旅游突发事件,能够迅速、有效展开救援,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迟报、瞒报、漏报请各区市旅游部门认真部署,周密组织,扎实开展检查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联系人:于克彬联系电话:85916036青岛市旅游局2013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