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出租方:电话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电话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位于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季结算。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为 元。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押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五、房屋租赁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权。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十、本合同连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出租人)签字: 乙方(承租人)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