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沙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试行)毕业设计(论文)是重要的教学实践环节,是对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和技能从事科学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综合考核。为了确保我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完善和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一、组织管理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遵循长沙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宏观指导、各函授站具体负责的原则,实行在长沙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指导下,由长沙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各函授站共同管理和组织实施的二级管理。1. 我院负责制定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基本规则和要求,对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2. 我院根据学院的总体要求,结合本专业特点
2、和人才培养需要,制定相应的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要求,并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以及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3.由长沙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立“长沙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 ,负责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具体过程的管理。为学生协调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和答辩的有关事宜。二、时间安排对成人教育学生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动员、选题、导师确定等工作应在学生毕业前一学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在答辩前两周上交。毕业设计(论文)总体安排时间不少于 5 个月,论文撰写时间不少于 3 个月。三、过程要求毕业设计(论文)一般要经过选题、调研与收集资料(含实验) 、编写论文提纲、撰写论文初稿、
3、修改、定稿等若干阶段。为使学生掌握学术论文写作的基本方法,培养学生进行学术研究的基本素养,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之前,各函授站应当召开由毕业班学生和指导教师参加的毕业设计(论文)专门会议,具体说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注意事项、要求和评分规定,并安排有丰富经验的教师举办关于论文写作的专题讲座,介绍撰写毕业设计(论文)的方法。指导教师要根据长沙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的日程安排分阶段、有层次地对学生进行设计(论文)的指导。(一)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求1.学生应根据所学专业及自己所从事的工作进行选题,不得跨专业选题或跨行业选题。2. 选题要充分体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或学
4、生所从事的工作相关,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有一定的开拓性和创新性,或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有一定的应用价值。3、各函授站指导教师和学生应填写长沙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并须经长沙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批准。4. 学生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每个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 人,且指导教师必须要具备中级以上的职称。(二)资料收集与科学实验拥有丰富详实的资料和数据是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研究的基础。学生在撰写毕业论文和进行毕业设计之前,应广泛收集相关资料,进行科学实验,了解理论界对自己拟研究问题的研究状况,避免低水平重复性工作,防止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指导教师应
5、加强对学生收集资料和进行科学实验过程的指导,使学生掌握各种收集资料和进行科学实验的方法,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参考书目和实验条件。(三)编写提纲和撰写毕业设计(论文)1.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内容(不含摘要、目录、前言、结束语、参考文献、图纸、源代码)字数不得少于 8000 字。2.学生如不能按照长沙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各函授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的日程安排完成撰写论文各环节,不能参加设计(论文)答辩,不能获得相应学分。(四)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查与指导指导教师应按学院要求对学生进行定期指导,同时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进度、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长沙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设计(论
6、文)指导委员会要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过程的检查和管理。四、格式要求毕业设计(论文)的格式要符合学院的统一要求,不按格式要求的论文不能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详细要求见附件中的毕业设计(论文)模版。五、答辩及评分要求(一)答辩要求我院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经过答辩,在组织答辩工作时,应满足如下要求:1.各函授站成立由 35 名教师组成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其中设组长 1 名(本人指导的学生答辩时,不得担任组长) ,记录员 1 名。2. 毕业设计(论文)应在答辩前一周送交答辩小组各成员。3. 答辩时,答辩小组组长应要求参加答辩学生准备发言提纲,先由答辩学生对其论文及主要观点
7、进行简要介绍,然后回答答辩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答辩时间一般为 15-20 分钟,其中学生先做 810 分钟的论文自述,主答辩教师将预先拟定的 2-4 个答辩问题告诉学生,学生略作思考后当场回答,记录员认真记录答辩过程中学生的答辩情况。4. 答辩后,答辩小组的主答辩教师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从研究(设计)内容、工作量、论文(设计)质量和答辩情况等方面做出评价并评定出答辩成绩,填写长沙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审表(二)评分要求1. 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毕业设计期间的工作量、工作态度、论文完成质量、创新性、应用性、存在的不足等情况做出综合评价,并给出毕业设计(论文)的书面成绩,同时填写
8、“指导教师评语” 。2. 各答辩小组参考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给出的书面成绩及评价意见,结合答辩成绩给出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成绩。其中论文书面成绩占 50%,答辩成绩占 50%,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最终成级成绩实施五等制(优秀,良,中等,及格,不及格)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呈正态分布,优秀率(90 分以上)不得超过学生总数的 15%。六、毕业设计(论文)档案管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 (一份)函授站保管三年以上,毕业设计(论文)及其存档(各一份)由长沙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保存三年以上。长沙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016 年 2 月 30 日附件 1:长沙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函授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撰写 规范附件 2:长沙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好受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任务书附件 3:长沙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函授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附件 4:长沙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好受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审表附件 5:长沙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函授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模板附件 6:长沙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好受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资料封面及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