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问题及中国反规避制度探讨 及中国反规避制度探讨 .pdf

上传人:瓦拉西瓦 文档编号:898099 上传时间:2019-10-06 格式:PDF 页数:22 大小:278.6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问题及中国反规避制度探讨 及中国反规避制度探讨 .pdf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问题及中国反规避制度探讨 及中国反规避制度探讨 .pdf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问题及中国反规避制度探讨 及中国反规避制度探讨 .pdf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问题及中国反规避制度探讨 及中国反规避制度探讨 .pdf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问题及中国反规避制度探讨 及中国反规避制度探讨 .pdf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奂奂利税率66.45%14投资回报率42.47%15回收期年3.8516设备数量台(套)9617年用电量千瓦时1168497.1318年用水量立方米10309.8719总能耗吨标准煤144.4920节能率22.76%21节能量吨标准煤40.7522员工数量人227繤繤%13投资利税率59.35%14投资回报率37.90%15回收期年4.1416设备数量台(套)9117年用电量千瓦时809835.8018年用水量立方米40386.0519总能耗吨标准煤102.9820节能率23.26%21节能量吨标准煤44.1322员工数量人768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职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司办 201410号

2、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顺德区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自 202年开展岗位公职、公司律师(以下简称 “ 两公 ” 律师)试点工作以来,我省 “ 两公 ” 律师发展迅速,在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 但在试点工作中也存在准入门槛偏低 、 监督与指导不到位等问题 , 影响了 “ 两公 ” 律师工作的发展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 “ 两公 ” 律师试点工作 , 完善准入制度 , 规范执业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 “ 两公 ” 律师试点单位和执业准入条件(一 ) 规范 “ 两公 ” 律师试点单位条件 。 开展公职律师试点的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 一是县 (

3、市 、 区 ) 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或者依法行使政府职能的部门 ; 二是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管理机关或者各级人民政府 “ 三定 ” 方案明确该单位设置了法制工作部门或者工作岗位的;三是有符合岗位公职律师执业条件的人员 。县级以上党委 、 人大 、 政协机关申请公职律师试点的 , 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开展公司律师试点的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 一是省内注册成立和中央驻粤大中型国企 、 大型知名民营 、 外资企业 ; 二是企业内部设置有独立的法律或法务部门 ; 三是有 2名以上符合公司律师执业条件的人员。 已经开展 “ 两公 ” 律师试点的单位申请增加 “ 两公 ” 律师的 , 也应

4、当符合上述条件。(二)申请 “ 两公 ” 律师执业人员须参加实习。拟申请 “ 两公 ”律师执业人员 , 除已有律师执业经历的人员外 , 须按照 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实习管理办法 )的要求 ,完成 1年在岗实习并通过所在地市律师协会的实习考核 。 实习期间应按规定参加和完成律师协会组织的集中培训。 申 请 公 职 律 师 执 业 人 员 实 习 的 , 应 当 向 所 在 地 公 职 律 师 事 务 所(含公职律师管理办公室 , 下同 ) 提出实习申请 , 经公职律师事务所同意并报所在市律师协会审核登记后 , 参加由公职律师事务所组织的实务训练和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 申

5、请公职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期间须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集中培训 。 经公职律师事务所同意 , 实习人员也可在 本 单 位 符 合 指 导 律 师 条 件 的 公 职 律 师 或 本 单 位 聘 请 为 法 律 顾 问 的符合指导律师条件的律师指导下进行实务训练 。 实习期满后 , 由市律师协会按照 实习管理办法 进行考核 。 律师协会考核时应听取公职律师事务所的意见。 申请公司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的 , 通过公司律师试点单位向所在市律师协会提出实习和参加集中培训申请手续 。 申请公司律师执业人员经市律师协会登记审核准予实习后 , 可以在本单位符合实习指导律师条件的公司律师指导下进行实务训练 , 也可以在本

6、单位聘请的律师事务 所 指 派 的 符 合 实 习 指 导 律 师 条 件 的 法 律 顾 问 律 师 指 导 下 进 行 实 务训练 , 但应当报所在地市律师协会同意 。 实习期满后 , 由市律师协会按照实习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申请 “ 两公 ” 律师执业人员向市律师协会提出实习和参加集中培训申请手续前 , 所在单位应先通过地级以上市司法局 ( 以下简称地市司法局 ) 向省司法厅申请成为 “ 两公 ” 律师试点单位 , 否则 , 市律师协会不予登记审核。 申请 “ 两公 ” 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期间 , 应当在所在单位法制工作部门或者工作岗位工作,否则,已经进行的实习无效。 (三)完善申请 “

7、两公 ” 律师执业的材料和程序。申请 “ 两公 ”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 , 经由公职律师事务所或公司律师试点单位向地市司法局提交申请 “ 两公 ” 律师执业材料 , 地市司法局审核同意后报省司法厅审批 , 审批应当按照司法部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省司法厅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办理。 申请公职律师执业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律师执业证呈报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登记表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或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3.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和 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登记表 ;4.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5.有 人 事 管 理 权 的

8、部 门 出 具 的 申 请 人 国 家 公 务 员 ( 事 业 单 位 人员 ) 任职文件复印件或公务员 ( 事业单位人员 ) 身份的证明 , 证明应包括品行鉴定及同意其执业的内容; 6.承诺书(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 ;7.申请人近期大一寸正装 ( 非制服 ) 免冠蓝底正面彩色相片一张 。申请岗位公职律师执业的 , 除提交以上 7项材料外 , 还需要提交省司法厅同意设立公职律师岗位的正式批复文件。 申请公司律师执业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律师执业证呈报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登记表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或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3.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和

9、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登记表 ;4.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5.户 籍 所 在 地 公 安 机 关 出 具 的 申 请 人 在 申 请 日 之 前 未 受 过 刑 事处罚 ( 过失犯罪的除外 ) 的证明 , 证明出具日期离审核机关审核材料的时间最长不超过 6个月;6.省司法厅同意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正式批复文件;7.所 在 单 位 出 具 同 意 并 推 荐 申 请 人 担 任 公 司 律 师 以 及 申 请 人 具体工作部门的证明原件; 8.承诺书(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二 ) ;9.所在公司为申请人购买社会保险的清单;10.申请人近期大一寸正装(非制服)免冠蓝底正面彩色相片一张。

10、申请 “ 两公 ” 律师执业人员曾有律师执业经历的 , 不需要提交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和 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登记表 。二、完善 “ 两公 ” 律师试点单位的申请和核准程序地 市 司 法 局 于 每 年 的 4月 、 8月 和 12月 集 中 受 理 “ 两 公 ” 律 师试点单位及增加岗位的申请 , 经省司法厅批准同意开展 “ 两公 ” 律师试点后申请 “ 两公 ” 律师执业的,不受上述时间限制。申请开展 “ 两公 ” 律师试点的单位 , 应在规定时间将申请材料 ( 材料中要明确载明申请事由和设置 “ 两公 ” 律师的人员数量 、 人员简历等 ) 报所在地市司

11、法局审查 。 地市司法局应在受理申请材料后 1个月内出具审查意见集中报省司法厅审核 。 省司法厅在收到地市司法局报送的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后 1个月内完成审核 , 作出是否同意开展或者增加 “ 两公 ” 律师试点的批复 。 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审查和审核的时间。 垂 直 管 理 单 位 的 岗 位 公 职 律 师 在 省 内 本 系 统 之 间 单 位 发 生 变 化后仍在法制岗位或者法制部门工作,符合岗位公职律师任职条件的 ,可以通过办理律师执业变更业务直接成为新单位岗位公职律师。经省司法厅批准同意开展 “ 两公 ” 律师试点的单位 , 在两年内无人取得 “ 两公 ” 律师工作证或连续两年没有

12、“ 两公 ” 律师的 , 地市司法局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省司法厅 , 由省司法厅作出撤销试点的决定。三、强化 “ 两公 ” 律师执业的监督和指导(一)认真做好 “ 两公 ”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 。 “ 两公 ” 律师应 当 按 照 司 法 行 政 机 关 和 律 师 协 会 有 关 律 师 执 业 年 度 考 核 工 作 的 要求提交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和相关材料参加执业年度考核 。公职律师的考核意见由所在公职律师事务所出具 , 公司律师的考核意见由公司律师试点单位法律 ( 法务 ) 部门出具 , 地市律师协会根据 “ 两公 ” 律师提交的材料结合试点单位和公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考核意

13、见评定考核等次,并将相关情况报所在地市司法局。 “ 两公 ” 律师试点单位应当于每年 3月至 5月期间向地市司法局提交 “ 两公 ” 律师管理和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 公职律师试点单位应同时将相关材料抄送公职律师事务所 。 试点单位不按要求提交情况报告的 , 由地市司法局要求其及时提交 , 经催促仍不交的 , 暂停该单位开展试点工作 。 地市司法局应当在考核结束后及时将 “ 两公 ” 律师管理和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省司法厅。“ 两公 ” 律师因外出培训 、 长期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参加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 , 应当提交书面的证明材料 , 并于特殊情形消除 后20日内提交相关材料申请考核,

14、逾期视为放弃申请考核 。 “ 两公 ” 律师没有申请参加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 , 试点单位应当及时收回其执业证并通过地市司法局交回省司法厅予以注销。 (二)加强 “ 两公 ” 律师日常监督指导和业务培训 。 “ 两公 ” 律师试点单位要按照司法部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以及有关 “ 两公 ” 律师工作的要求落实对 “ 两公 ” 律师的日常管理责任 。 “ 两公 ” 律师出现离开工作单位、不再从事法制工作或其他不适合担任 “ 两公 ” 律师等不符合 “ 两公 ” 律师任职条件情形的 , 试点单位应在以上情形出现之 后 10日内收回其律师工作证并 在 10个工作日内将律师工作证连

15、同注销材料报地市司法局 , 由地市司法局报省司法厅办理注销手续。 地市司法局要加强对 “ 两公 ” 律师试点单位开展试点工作的检查 ,发现试点单位 “ 两公 ” 律师管理混乱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 , 可责令整改 ; 情节严重的 , 可不再审批增加新的 “ 两公 ” 律师 , 或向省司法厅提出撤消试点的建议。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要把 “ 两公 ” 律师纳入律师培训工作的范畴 , 进一步加强对 “ 两公 ” 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 “ 两公 ” 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三)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 “ 两公 ” 律师发生不符合任职条件情形拒绝交回律师工作证的 , 试点

16、单位应及时将情况通过地市司法局报省司法厅 , 省司法厅将不再为其办理 “ 两公 ” 律师工作证 。 试点单位未按规定收回不符合条件 “ 两公 ” 律师工作证并上报办理注销手续的 , 司法行政机关将视情况限制其发展新的 “ 两公 ” 律师 ; 情节严重的,撤销试点单位资格。对 于 配 合 、 纵 容 本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违 反 规 定 在 律 师 事 务 所 取 得 专职 、 兼职律师执业证的单位申请 “ 两公 ” 律师试点的 , 将视具体情节对其申请延期审核或不批准 , 已经开展试点的 , 可以限制其发展新的“ 两公 ” 律师或撤销其试点。同时依法对相关违纪人员严肃处理。“ 两公 ”

17、律师违反规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 , 或者以律师名义为本单位以外的组织和个人提供法律服务的 ( 根据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除外 ) ,司法行政机关责令其停止非法执业,收回律师工作证 , 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 同时可视情节追究试点单位的管理责任。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我厅 205年 10月 1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职律师试点工作若干意见 和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律师试点工作若干意见 以及 206年 1月 18日下发的 关 于 公 职 律 师 岗 位 试 点 工 作 的 补 充 意 见 的 规 定 与 本 通 知 不 一 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各地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省

18、厅律师工作管理处联系。附件: 1.适用于申请公职律师执业承诺书2.适用于申请公司律师执业承诺书广东省司法厅2014年 1月 24日附件 1适用于申请公职律师执业承诺书 申请人 : , 身份证号 : , 现就申请公职律师执业作出下列承诺:(一)已经知悉申请执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 (二)所填写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三)所有本人签名都由本人亲自签署; (四)执业期间,不参与市场竞争,不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以上承诺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 若违反承诺或者作出不实承诺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 期:附件 2适用于申请公司律师执业承诺书 申请人 : , 身份证号 :

19、 , 现就申请公司律师执业作出下列承诺:(一)已经知悉申请执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 (二)所填写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三)所有本人签名都由本人亲自签署; (四)执业期间,不参与市场竞争,不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以上承诺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 若违反承诺或者作出不实承诺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 期:3614.3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5.32%;流动资金2343.3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4.68%。2、固定资产预算分析:本期工程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建筑工程投资3845.5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4.10%;设备购置费6786.8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

20、2.53%;其它投资2981.9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8.69%。3、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项目总投资=13614.33+2343.36=15957.69(万元)。总投资预算一览表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占建设投资比例 占固定投资比例 占总投资比例泓域咨询MACRO/ 替代能源项目预算报告1 项目总投资 万元15957.69117.21% 117.21% 100.00%2 项目建设投资 万元13614.33100.00% 100.00% 85.32%2.1 工程费用 万元10632.4378.10% 78.10% 66.63%2.1.1 建筑工程费 万元 3845.54 28.25

21、% 28.25% 24.10%2.1.2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万元 6786.89 49.85% 49.85% 42.53%2.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万元 1388.63 10.20% 10.20% 8.70%2.2.1 无形资产 万元 1388.63 10.20% 10.20% 8.70%2.3 预备费 万元 1593.27 11.70% 11.70% 9.98%2.3.1 基本预备费 万元 644.93 4.74% 4.74% 4.04%2.3.2 涨价预备费 万元 948.34 6.97% 6.97% 5.94%3 建设期利息 万元4 固定资产投资现值 万元13614.33100.00%

22、100.00% 85.32%5 建设期间费用 万元6 流动资金 万元 2343.36 17.21% 17.21% 14.68%7 铺底流动资金 万元 781.12 5.74% 5.74% 4.89%七、未来五年经济效益测算根据规划,第一年负荷65.00%,计划收入12941.50万元,总成本10831.09万元,利润总额-16471.80万元,净利润-12353.85万元,增值税404.85万元,税金及附加257.78万元,所得税-4117.95万元;第二年负荷70.00%,计划收入13937.00万元,总成本11483.00万元,利润总额-17314.62万元,净利润-泓域咨询MACRO/

23、替代能源项目预算报告12985.97万元,增值税435.99万元,税金及附加261.52万元,所得税-4328.65万元;第三年生产负荷100%,计划收入19910.00万元,总成本15394.44万元,利润总额4515.56万元,净利润3386.67万元,增值税622.84万元,税金及附加283.94万元,所得税1128.89万元。(一)营业收入估算该“替代能源项目”经营期内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只考虑替代能源行业设备相对价格变化,假设当年替代能源设备产量等于当年产品销售量。项目达产年预计每年可实现营业收入19910.00万元。(二)达产年增值税估算达产年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622

24、.84万元。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序号 项目 单位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1 营业收入 万元 12941.50 13937.00 19910.00 19910.00 19910.001.1 替代能源 万元 12941.50 13937.00 19910.00 19910.00 19910.002 现价增加值 万元 4141.28 4459.84 6371.20 6371.20 6371.203 增值税 万元 404.85 435.99 622.84 622.84 622.843.1 销项税额 万元 3185.60 3185.60 3185.60 3185.60 3185.603.2 进项税额 万元 1665.79 1793.93 2562.76 2562.76 2562.764 城市维护建设税 万元 28.34 30.52 43.60 43.60 43.605 教育费附加 万元 12.15 13.08 18.69 18.69 18.696 地方教育费附加 万元 8.10 8.72 12.46 12.46 12.469 土地使用税 万元 209.20 209.20 209.20 209.20 209.20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管理论文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文库网官方知乎号:文库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文库网官网©版权所有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