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息与通信 工程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答辩的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基本要求 第二条 学位论文的选题应有一定的科学意义与学术价值,应有必要的理论分析与实验研究结果,以及新见解 。 第三条 学位论文应表明作者在本学科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 第四条 硕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硕士研究生独立完成 。 第五条 硕士生在导师指导下确定选题后,进入学位论文工作。以 提交开题报告时间为准,开题一年后方可申请答辩。论文工作期间应每 周 一
2、次向导师汇报研究进展,按时完成 论文 工作 。 第六条 其它 学术成果 要求以学生入学当年的培养 规定为准 。 第三章 答辩申请提交 第七条 硕士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学分且学位论文撰写完毕,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本人向学院研究生 教务管理办公室 提出答辩申请,学院对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者的学业情况进行审查。提交答辩申请时,须 同时 提交答辩材料 。 第八条 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是指论文中没有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但论文主要内容仍然涉及敏感信息、合作对象商业秘密等,暂时不宜网上公开的学位论文。具体执行办法按关于硕士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工作管理的有关要求执行。 第九条 硕士生提交一本纸质论文用于形式审查。若形式
3、审查未通过,则需根据修改意见进行修改直至通过。形式审查通过并按照修改意见修改后,方可进入论文查重阶段。 第十条 用于形式审查的 学位论文纸质档及答辩申请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每年的3 月 20 日( 6 月授位)及 9 月 20 日( 12 月授位),如遇周末或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 形式审查通过并按照修改意见修改后的论文电子档提交截止时间为每年的 3 月 31 日( 6 月授位)及 9 月 30 日( 12 月授位),如遇周末或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 用于查重及评阅的最终版论文的电子档,命名规则为:学号 +姓名 (论文电子档必须为包括论文封面在
4、内的完整版论文)。 第十三条 学院不对提交论文进行预查重检测,学位论文正式提交后进行一次性系统检测。 查重标准 参照 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率标准的通知。 第四章 论文评阅及要求 第十四条 每年 4 月 1 日 -4 月 30 日, 10 月 8 日 -10 月 31 日为论文评阅时间,如遇周末或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第十五条 为保证论文顺利完成评阅,硕士指导教师应给予必要支持,每位硕士指导教师都应参与硕士论文的评阅工作,评阅论文的数量应不少于其本年度毕业学生人数的两倍。 第十六条 硕士论文评阅采用电子评阅 的 方式。 第十 七 条 根据评阅意见修改后 , 需提交 5 本正式
5、装订的 论文 用于 正式 答辩,同时应提交论文修改说明 ,论文及修改说明均需研究生本人及导师签字。 第五章 论文答辩及要求 第十 八 条 正式答辩前,各团队应组织团队内部的预答辩。 答辩委员会 由团队 自行组织 。 第 十 九 条 团队预答辩基本程序:学生根据论文答辩 PPT 对本人的论文工作做15-20 分钟的陈述, 答辩 委员 对学生提问,秘书记录。 第 二十 条 学院正式答辩于每年的 5 月和 11 月进行,由 研究生教务管理办公室 统一安排。 第 二十 一 条 正式答辩 ,原则上要求答辩委员会 中至少有 2 名教授 。 第 二十 二 条 正式答辩,若答辩委员会 一致同意推荐参加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评选 ,则答辩委员会主席需填写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 中的推荐意见 。 第 二十 三 条 正式答辩 结束后,答辩委员会主席应对答辩成绩最低的论文给出书面情况说明,为 学术评定分委员会讨论 提供参考 。 第二十 四 条 根据答辩意见修改后 , 需提交 2 本正式装订的 论文 用于 学术评定分委员 审查 ,同时应提交论文修改说明 ,论文及修改说明均需研究生本人及导师签字。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 五 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归 信息与通信 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第 二十六条 本条例 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