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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9.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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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萍乡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萍乡市民政局萍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 年 9 月 2 目录引言4第一章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总体战略发展基础和总体战略.4(一) 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4(二) 发展环境和肩负使命.10(三) 指导思想.12(四) 发展目标.13第二章第二章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编密织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安全网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编密织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安全网16(五)夯实基本生活救助.17(六)适度提高救助标准.17(七)完善急难社会救助.17(八)突出精准社会救助.18(九)扩大社会救助服务供给.18第三章第三章 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2、,统筹推进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19(十)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19(十一)持续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19(十二)推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十三)助力养老产业发展.20(十四)培育养老专业力量.21(十五)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21第四章第四章 提升基本社会服务质量,增强民政专项社会事务服务能力提升基本社会服务质量,增强民政专项社会事务服务能力22(十六)巩固殡葬改革成果.22(十七)增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服务能力.22(十八)完善残疾人福利制度.23(十九)提升婚姻登记管理和服务水平.23第五章第五章 加强儿童福利体系建设,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加强儿童福利体系建设,促进未成年人

3、健康成长24(二十)加快儿童福利事业发展.24(二十一)健全困境儿童保障机制.24(二十二)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25(二十三)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25 3 第六章第六章 深化基层群众自治,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深化基层群众自治,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26(二十四)健全基层民主自治制度.26(二十五)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27(二十六)推进社区职业体系建设27第七章第七章 加强行政区划管理,完善地名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加强行政区划管理,完善地名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27(二十七)加强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28(二十八)规范地名管理、发展地名公共服务28第八章第八章 规范社会组织发展,加大社

4、会组织培育和监管力度规范社会组织发展,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和监管力度29(二十九)完善党领导社会组织制度29(三十)加强监管、规范社会组织发展.29第九章第九章 统筹推进慈善事业统筹推进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促进慈善社工事业健康可持促进慈善社工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续发展.30(三十一)积极发展慈善公益事业30(三十二)健全现代社会工作制度31(三十三)强化志愿服务工作32第十章第十章 重点推进工程项重点推进工程项目目32(三十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32(三十五)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工程34(三十六)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工程34(三十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建设工程34(三十

5、八)殡葬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工程35(三十九) 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36(四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项目36第第十一十一章章 强化保障强化保障措施措施,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37(四十一)加强民政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37(四十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38(四十三)加快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38(四十四)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39(四十五)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39 4 引言引言“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期,是我省全面开启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新征程的起步期,也是萍乡全面实现转型升级的关键期。全市

6、民政事业发展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萍乡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为奋力开创我市高质量跨越性发展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第一章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总体战略发展基础和总体战略(一)(一)民政事业发展基础民政事业发展基础“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全市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萍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江西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 萍乡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全市民政事业有了长足发展,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

7、显著成绩。1.1.规划重要指标完成良好规划重要指标完成良好。截止 2020 年 12 月底,全市城市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 720 元,年均增长 8.9%;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 470 元,年均增长 12.6%;孤儿集中供 5 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 1600 元,年均增长 7.8%;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 100%,完成“十三五”规划发展目标。社会散居孤儿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950元, 年均增长6.3%,超过“十三五”规划发展目标 50 元/人.月;护理型床位占老年人拥有的养老床位比例达到 40%, 超过发展目标 10 个百分点;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 64.5%,超过发展目

8、标 14.5 个百分点;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 55%, 超过发展目标 5 个百分点; 节地生态安葬率达 96.3%,超过发展目标 31.3 个百分点。民政事业发展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主要指标主要指标规划规划指标数指标数完成情况完成情况20202020 年年年均增长率年均增长率()()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元人.月)城市7207208.9农村47047012.6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5064.5/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3040/孤儿保障平均标准(元人.月)集中供养160016007.8社会散养9009506.3城市社区

9、综合服务实施覆盖率 (%)1001004.1 6 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实施覆盖率 (%)505535.6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化覆盖率(%)606043.1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化覆盖率(%)303043.1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个)6.77.43/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占总人口比例()0.20.280.3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葬占比(%)6596.326.32.2.重点任务全面落实。重点任务全面落实。(1)(1)基本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基本保障水平显著提高。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扎实推进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2.56 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统筹推

10、进城镇脱贫解困工作,为 3.4 万城镇贫困群众按需分类落实基本生活、社会保障、住房安全等解困政策。 “十三五”期间,为 10 万余名困难群众落实低保待遇。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年均为 1 万余名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照料护理服务。建立了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护理补贴制度,探索实施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临时救助制度全面建立, 累计实施临时救助 1.48 万人次,“救急难”作用进一步体现。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机制基本建立,提高了低保对象认定准确率。城乡孤儿基 7 本生活保障水平逐年提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全面建立。 “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 “孤儿助学工程”等项目稳步实施。

11、(2)(2)社会治理水平有社会治理水平有效效提升。提升。整合各方力量,创新管理水平,扎实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强化。一是积极推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一是积极推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顺利完成第十届村(居)委会选举工作,全面完成村(居)委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颁证。扎实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扩点推开工作,创建省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示范社区 130 个,省级“绿色社区 美丽家园”示范社区 36 个。二是全面加强社会组织二是全面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管理。依法登记注册和备案的社会组织累计达 1341 个。全面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整顿,积极引导社会组织

12、助力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工作。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动建立社会组织行业综合党委,健全党建工作机制,全面扩大社会组织“两个覆盖” 。三是扎实做好区划地名边界管理工作。三是扎实做好区划地名边界管理工作。顺利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全面摸清了全市地名家底,建立地名数据库,共采集录入地名信息 1.6 万余条。全面推进全市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完成国家标准地名词典萍乡部分的修定,开展了萍乡市地名志编纂工作。(3)(3)社会服务事业扎实推进。殡葬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社会服务事业扎实推进。殡葬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效。 建成 4 个县级城市公益性公墓, 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 543 8 个。对符合免费条件的群众建

13、立了五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直接核免工作机制,全市年度火化率从不足 30%提升到 100%。推进“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和大墓、豪华墓、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违规建坟现象得到有效遏止,文明殡葬新风尚开始形成。婚姻登记管理更加规范婚姻登记管理更加规范。积极推进安源区、湘东区和莲花县婚登机关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婚姻历史数据补录,为实现全省数据联网奠定了基础。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助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十三五”期间,共救助各类求助人员

14、5500 余人次。残疾人福残疾人福利事业快速发展利事业快速发展。建立了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农村两项补贴标准达 50 元/人.月,城镇生活补贴 60 元/人.月、护理补贴 70 元/人.月,截止 2020 年12 月底, 全市共有 49.6 万名困难残疾人享受生活补贴, 43.8万名重度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印发了萍乡市建档立卡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实施方案 ,初步构建了供给多元、运行规范、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照护托养制度。(4)(4)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十三五”期间,我市把促进养老事业发展作为改善民生、保障老年人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15、的“一把手”工程,按照中央、省有关养老服务工作的 9 部署和要求,结合萍乡实际,扎实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底线牢固、质量优先、供给多元、开放融合、布局合理、城乡统筹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完善了老年人福利制度,为 2.85 万名高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为 20.95 万名老年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5)(5)福彩福彩、慈善事业蓬勃发展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福利彩票销售持续增长,“十三五”期间共为市县两级筹集福彩公益金 7500 余万元,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公益作用日益凸显。志愿服务组织进一步壮大,每百万人拥有志愿服务团体 495 个,注册志愿者达总人口数的

16、 17.2%,位居全省前列。慈善救助项目持续发展,全省首家网上慈善超市上线运营,在江西省第一、第二届赣鄱慈善奖中,“助学、筑梦、铸人”孤困儿童帮扶等 7 个项目获得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奖,7 名同志获个人表彰。3.3.重大工程项目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有序进展有序。 “十三五”期间,民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11521 万元、中央福彩公益金 3686 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 3332.3 万元,筹集市级福彩公益金 5800 余万元,建设项目 500 余个。各类重大工程项目有序推进,市社会福利中心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湘东区、莲花县社会福利院已投入使用。实施乡镇敬老院

17、改造提升工程。建设农村互助养老服 10 务设施 429 个,其中具备助餐功能的 317 个;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128 个,其中具备助餐功能的 48 个。完成市殡仪馆改造提升工程,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 5 个,其中 4 个已投入使用,农村公益性公墓 543 个,投入资金超 3 亿元。按国家四级标准新建市级儿童福利院,已于 2019 年 5 月投入使用。支持了芦溪县、莲花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 (二)二)发展环境和肩负使命发展环境和肩负使命“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期,也是各级民政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期。目

18、前,全市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形势较好,总体上看有机遇也有挑战,但机遇大于挑战,是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一是有关决策部署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省委省政府提出编制“十四五”规划要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市委市政府提出要统筹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优生态、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这些新的决策部署,对全市民政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二是我市经济发展为民政工作注入了新动力。 “十三五”时期发展,我市经济稳中向好,20152020 年,地区生产总值由 628.24 亿元提高到 963.60

19、 11 亿元, 年均增长8.9 %; 财政总收入由130.5亿元增长到176.2亿元,年均增长 6.2%。随着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民政事业发展的经济基础更加坚实。三是我市社会发展为民政事业提供了新机遇。截至 2020 年底,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 67.81%,快速城镇化将逐步转为高质量城镇化,市域社会治理的推进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了有效路径;65 岁以上人口占比已达 13.56%,人口老龄化程度逐步加深,与之相关的老有所养、弱有所扶等事项也摆上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重点民生工程,养老、康复等事业和产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看到机遇的同时,也要看到全市民政事业面临的“六大短

20、板” :一是在社会救助方面一是在社会救助方面,部分地方有低保“福利化”的倾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救助政策的正常实施;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保障标准相对偏低,特困失能人员照料护理经费不足,与实际护理成本还有差距。二是在养老服务方面二是在养老服务方面,设施供给不平衡,农村养老服务仍是最大短板,城乡居家养老设施管理粗放、运营难持续的问题依然存在,养老服务机构失能护理能力较为薄弱;养老从业人员严重短缺;社会投资活力未有效释放,多元投入渠道不畅;融资信贷、人才激励等扶持政策落实不够。 12 三是在儿童福利事业方面三是在儿童福利事业方面,儿童福利体系、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孤儿

21、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整体不高,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经费和保障经费紧缺;儿童福利机构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不足,监护、监管还存在一些“盲点” 。四是在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方面四是在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方面,城乡社区服务与居民群众需求仍有一定差距,部分城乡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积极性依然不足,城乡社区发展缺乏动力和活力。五是在社会组织发展方面五是在社会组织发展方面,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尚不健全;联合组建、挂靠组建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各级财政部门对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服务的投入还不足。六是在其他民政专项社会事务方面六是在其他民政专项社会事务方面, ,残疾人福利事业覆盖面窄、投入不足

22、;市级精神病人福利机构建设推进较为缓慢;基层婚姻登记工作人员不足,殡葬、救助管理、婚姻辅导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人才较为紧缺。“十四五”时期,我市民政事业发展既处于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 也面临诸多新的挑战。 必须以创新应对新变化,以改革落实新任务,不断谱写新时代大爱民政建设萍乡新篇章。(三)(三)指导思想指导思想 13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

23、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加快构建制度更加完备、体系更加健全、覆盖更加广泛、功能更加强大,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更高层次的新时代大爱民政,为奋力推进“五区”建设、打造最美转型城市,描绘好新时代萍乡改革发展新画卷作出民政应有贡献。(四)(四)发展目标发展目标展望 2025 年,萍乡将对标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远景目标,建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相匹配的民政法规制度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人才队伍体系,形成以人民为中心、共建共治共享、精准高效协同、兼顾韧性和温度的民政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局面;基本民生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24、更加精准,在推进乡村振兴、实现人民共同富裕中发挥坚实兜底保障作用;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成为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一环;基本社会服务实现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发展,成为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 14 中的重要支撑;全面助力萍乡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在满足全市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中贡献重要力量。锚定 2025 年目标,确保开好局、起好步, “十四五”时期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的具体目标是:基本民生保障更加完善基本民生保障更加完善。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实现有效衔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更加坚实,相对贫困对象纳入制度化保障轨道,分层分类的救助制度体系全

25、面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利体系和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关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残疾人福利事业稳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推进。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不断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不断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作用有效发挥。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更多资源下沉到城乡社区,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基本社会服务提质扩面基本社会服务提质扩面。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全面

26、建立。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稳步推进,厚养礼葬、文 15 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蔚然成风。区划地名勘界、婚姻管理、收养登记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十四五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主要发展指标时期民政事业主要发展指标主要指标单位2025 年目标值指标属性城乡低保标准年度增速%不低于居民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增速预期性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比例%75预期性城市特困人员和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供养标准(元/人.月)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 倍预期性农村特困全自理人员供养标准(元/人.月)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 倍预期性特困失能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元/人.月)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80%预期性特困半

27、失能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元/人.月)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20%预期性特困全自理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元/人.月)不低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预期性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覆盖率%100预期性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60约束性街道和县(区)城关镇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100预期性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90预期性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85预期性 16 每百户居民拥有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30预期性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100约束性县级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100约束性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施率%100约束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100约

28、束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100约束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不低于户籍人口的1预期性福利彩票销售网点数个170预期性示范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个3预期性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数量万人0.2预期性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50预期性儿童福利机构“养治教康”+社工服务覆盖率%100预期性建设市级精神卫生福利机构个1约束性第二章第二章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编密织牢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编密织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安全网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安全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做好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可持续的总体思路,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

29、体系。 17 (五)(五)夯实基本生活救助夯实基本生活救助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加快实现城乡救助服务均等化。加强制度设计和衔接,健全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救助为支撑,急难救助为辅助的多层次社会救助体系,筑牢夯实“最后一道防线” 。对低收入、支出型贫困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人员,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 16 周岁延长至 18周岁。(六)(六)适度提高救助标准适度提高救助标准建立基本生活救助标准与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

30、和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以当地低保标准为基础,上浮一定比例确定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原则上不低于 1.3 倍,根据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档制定照料护理标准。(七)(七)完善急难社会救助完善急难社会救助强化急难社会救助功能,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通过临时救助或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给予应急 18 性、 过渡性生活保障。 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困难群众急难救助,建立“平战结合”兜底保障体系。探索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八)(八

31、)突出精准社会救助突出精准社会救助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和退出机制,加强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认定。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扩大信息联网查询覆盖面,强化收入核对信息技术支撑,提高信息核对工作效率,提升社会救助对象识别精准度。实现“群众来回跑”向“部门协同办”转变。推行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项目“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优化救助程序,取消可以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九)(九)扩大社会救助服务供给扩大社会救助服务供给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力度,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为有需要的救助对象提供

32、心理辅导、社会融入、资源链接等服务,增强困难群众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逐步实现为有需要的困难群众提供主动发现和协助申请、信息提供、社会融入等相关服务。 19 第三章第三章 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持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结构、持续改善养老服务质量,保障基本养老服务,推动养老产业发展,不断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十)(十)健全基本养老服

33、务体系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夯实公办养老机构的兜底功能。突出护理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城乡特困失能老年人在县级福利机构集中照护,实施以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为重点的老年人长期照护计划。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在优先保障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确保有意愿入住的特困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满足社会养老需求的入住综合评估和轮候制度,完善公建民营管理机制,提高公办养老机构床位使用效益。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逐步丰富发展服务项目,满足新时期养老服务需求。(十一)(十一)持续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持续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推进城市新建居住(小)区落实养

34、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要求,到 2022 年,配建设施达标率达到 100%;推动老旧城区、已建成居住(小)区到 2025 年底基本补齐社区养老服 20 务设施网点。推动构建 15 分钟“养老服务圈” 。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增强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支持各类服务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健全建设、运营和管理等政策。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开展社区适老化改造。支持和规范专业化机构服务向社区延伸,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质量。(十二)(十二)推推动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党建农村养老服务” ,健全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35、发展互助性养老。争取到 2025 年,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 85%, 依托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加强对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点建设、管理、运营的指导。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开展“党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精品站点建设。以党员干部为引领,政府购买第三方专业机构服务为主体,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空巢老年人信息台账,完善落实农村留守、空巢等老年人日常探视、定期巡访、结对帮扶三项制度。培育农村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强化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十三)(十三)助力助力养老产业发展养老产业发展发展银发经济,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 。促进老年用品开发,培育老年消费市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36、全面开放社会养老服务市场,采取多种模式,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具有教育培训或疗养休养功能的机构转型发展养老服务。发展普惠型 21 养老,加强对护理型、连锁型民办养老机构的政策扶持,逐步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支持在养老机构中内设医疗机构,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服务、 协议合作, 打通医养康养相结合绿色通道。(十四)(十四)培育培育养老养老专业力量专业力量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养老护理员、社区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力度,建立健全培训体系。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将养老服务纳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

37、者,通过居家入户和社区活动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针对性强、便利可及的服务。(十五)(十五)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综合监管制度,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实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等级评定,提升养老机构规范化水平,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实施标准化管理。建立养老服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规范,实现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防控能力。落实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处置工作中的防范、监测、预警和及时移送工作责任,开展常态化非法集资识骗防骗教育宣传,增强老年人群体识别防范能力。

38、按照“分层分类、平战结合、高效协作”的要求,建立市级养老应急救援中心,在地方联防联控机制统一指挥协调下,负责指导本区域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22 第四章第四章 提升基本社会服务质量,增强民政提升基本社会服务质量,增强民政专项社会事务服务能力专项社会事务服务能力(十六)(十六)巩固殡葬改革成果巩固殡葬改革成果坚持“积极稳步”的总体原则,遵循“抓两头、促平衡、防反弹”的工作思路,按照“教育引导先行、基础设施先行、惠民政策先行、文明新风先行”的方法路径,持续深化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加强殡葬设施建设管理,完善殡葬设施规划,推进殡仪馆、城乡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提升,火化设备节能减排更新改造。

39、配置遗物无害化焚烧设施,避免露天焚烧或随意丢弃。合理设置乡镇(街道)殡仪服务站,引导城乡群众在指定场所集中文明治丧。建立健全殡葬设施管理长效机制, 加快智慧殡葬建设, 切实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完善惠民殡葬政策,积极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加强移风易俗、殡葬改革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健全红白理事会及村规民约,深化丧葬礼俗改革,遏制重殓厚葬等陈规陋习,引导树立现代文明丧葬礼俗。(十七)(十七)增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服务能力增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服务能力完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功能,强化站内照料职责,推动市救助站为受助人员提供站内照料服务。对无法实施站内照料

40、的救助对象,优先选择政府举办的机构承接托养服务,切实加强对托养机构监管,确保送托人员生 23 命安全。继续推进救助寻亲服务,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充分利用智能化手段寻亲,减少滞留人员数量。加强街面巡査和综合治理,探索建立流浪乞讨人员转介处置机制,减少不文明流浪乞讨现象。对符合落户安置条件的长期滞留人员予以落户安置,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十八)(十八)完善完善残疾残疾人福利制度人福利制度积极探索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或社会化照料服务。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建立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服务。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与残疾人保障相关制度、护理补贴

41、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生活补贴与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加快推进市精神病人福利机构建设,培育一批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标杆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建设,拓宽特殊困难精神障碍患者救治、康复途径,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丰富服务内容,建立以家庭为基础、机构为支撑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十九)(十九)提升婚姻登记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婚姻登记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实行免费颁证服务、免费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完善预约登记服务。推动跨区域婚姻登记工作,方便群众就近登记。丰富结婚登记颁证仪式,倡导全社会形成婚事新

42、办简办的文明新风和“注重家 24 庭家风家教建设”的婚姻家庭理念。推进以政府购买服务等多方式、多途径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工作,促进婚姻家庭幸福美满和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在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 。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第五章第五章 加强儿童福利体系建设,促进加强儿童福利体系建设,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二十)(二十)加快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加快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健全高质量儿童福利体系建设,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专业专职能力,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4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吸收和培养康复、教育、医疗、社工、心理咨询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不断提高专业能力,推进儿童养育、康复、教育、医疗、社工一体化发展格局,全面实现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优化提质。发挥兜底作用,增强服务功能,有序拓展服务范围,积极做好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及其他有需求的困境儿童收留抚养等延伸服务工作,实行生活、监护“两兜底” 。(二十一)健全(二十一)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困境儿童保障机制机制健全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 25 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补助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以及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增长机制,建立残

44、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照料护理保障制度,确保补助和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与相关社会福利标准相衔接。继续开展助学、助医、助困等各类专项行动,提高孤弃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其他困境儿童生活保障、医疗康复、教育救助水平。(二十二)(二十二)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动态信息管理和档案建设,为农村留守儿童精准化管理、个性化服务提供数据支撑。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制度,督促指导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推动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依法确定被委托照护人,指导其签订书面照护协议。

45、指导外出务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加强与留守子女亲情关爱和日常联络沟通。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有效履行强制报告、 预防干预等职责。 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通过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慈善项目,营造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社会氛围。(二十(二十三三)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体系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职责。积极动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 26 社会活动和服务,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关注和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动形成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相关部门各司其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

46、工作格局。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措施。落实“家庭监护为主体、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监护制度,形成家庭、政府、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健全“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的未成年人保护联动响应机制。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搭建民政和相关部门联动响应的一体化平台。第六章第六章 深化基层群众自治,推进深化基层群众自治,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创新(二十四)(二十四)健全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健全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着力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依法依规开展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大幅度提

47、高村党组织书记任村主任“一肩挑”比例,规范选举程序,进一步发展基层民主,健全完善基层自治组织体系。完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规范化制度,推进减轻村级组织负担。稳步提高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完善村(居)务公开制度,增强民主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 27 (二十五)(二十五)提升城乡社区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服务水平水平推进系统完善、层次分明、衔接配套、科学适用的社区服务标准体系,探索建立社区服务质量认证机制,推进社区服务标准化。创新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推进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机制建设,建立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清单,培育扶持一批具有较强专业性和信誉度的社区服务机构

48、。强化政府引导,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服务组织提供专业化、特色化、个性化的城乡社区服务。推进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乡村治理与公共服务联动,构建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村民群众等主体共同参与的服务格局。(二十六)(二十六)推进社区职业体系建设推进社区职业体系建设把更多资源和力量下沉到城乡社区,注重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志愿服务、慈善事业等民政元素融入社区服务平台。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服务队伍进入城乡社区,提供专业化、特色化、个性化服务。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社区工作者报酬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的政策。建立

49、城乡社区工作者分级培训制度,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等,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给予职业津贴。第七章第七章 加强行政区划管理,完善地名管理加强行政区划管理,完善地名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 28 (二十七)加强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二十七)加强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区划管理,加强区划调整基础性战略性研究,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支持乡级行政区划优化规模结构和管理幅度,增强城镇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优化我市行政区划布局。坚持有利于巩固勘界成果、保持行政区域界线走向明确、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的原则,依法推进省、县、乡三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

50、查,及时制定联检计划、开展内业检查和外业踏勘等各项工作;积极稳妥做好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纠纷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处置因行政区域界线认定不一致等引发的边界争议;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和维护,及时修复更换损毁、移位的界桩。按时做好行政区划变更后的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强化行政区域界线精细化管理,为边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切实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二十八)(二十八)规范地名规范地名管理、发展地名公共服务管理、发展地名公共服务规范命名更名程序,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持续做好地名标志更新维护,提升地名管理精细化水平。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和传承,推选申报千年古镇、古村落,开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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