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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doc

上传人:13426650027 文档编号:9055559 上传时间:2022-10-26 格式:DOC 页数:18 大小:92.8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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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中卫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目 录1、总则 11 目的 12 工作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适用范围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指挥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22 指挥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23 指挥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24 中卫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框架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日常预防和预警机构 32 预警预防行动4、应急响应 41 先期处置 42 分级响应 43 情况报告 44 响应行动 45 应急通讯 46 指挥协调 47 应急支援 48 新闻发布 49 响应结束5、后期处置 51 总结评价 52 调查报告6、应急保障 61 指挥保障 62 通信保障 63 物资保障 64

2、宣传、培训与演习7、附则 71 名词术语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73 奖励与责任 74 制定与解释 75 预案的生效8、附录 81 中卫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框架示意图 82 指挥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83 外部救援单位联系电话84 政府有关部门联系电话1 总则 1.1目的为及时、有效、妥善地处置本市燃气突发事件,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并确保在处置过程中能够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建立政府、行业及企业间社会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应急体系,提高本市燃气行业防灾、减灾及确保安全稳定供气的综合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统一领导,分工

3、协作。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明确各科室、供气企业职责,依法确定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1.2.2统筹安排、协调配合。以城市为主体,统筹安排各科室、各企业应急工作任务,各科室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 1.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市辖区内燃气行业发生的连续停止3万户(或以上)居民供气24小时(或以上),或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

4、突发事件。具体包括:(1)石油炼厂、油气田、气田、制气厂、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储罐发生垮塌等事故,致使气源中止;(2)地震、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导致气源开采、制气生产、气源输送受阻或者天然气上游、中游、下游各站址以及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储罐站、灌装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3)气源开采(生产)、输配、应用设施设备以及辅助设施等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4)城市主要供气和输配气管网发生干管断裂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气;(5)调度、自控、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6)爆发传染性疾病,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气等。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立

5、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指挥小组(以下简称“指挥小组”),负责指导、协调企业建立、完善和实施中卫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2.1指挥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2.1.1指挥小组组成: 组 长:杨 和 市住建局局长副组长:冯进强 市住建局副局长 陈健壮 市住建局纪检组长 仇元定 市住建局副调研员成 员:孟秀莉 市住建局法制科(燃气管理)科长童建岐 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段宏安 市住建局城建科科长马逸为 市住建局建管科副科长徐志秀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申军华 市住建局供热物业办主任 张锦莲 宁夏深中天然气公司总经理 汪敬堂 宁夏深中天然气公司执行总经理 黄治聪 中卫容大燃气公司总经理 李 军 宁夏新捷能源迎

6、水桥加气站站长 张伟超 中卫市鑫兴隆燃气有限公司负责人 张勇波 宁夏广汇中卫片区经理 郝立志 宁夏宝塔中卫片区经理 魏亚东 宁夏宇丰镇罗加气站站长 陆 珏 中卫市元泰物流宁钢加气站负责人 指挥小组下设指挥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冯进强兼任。2.1.2指挥小组主要职责 (1)领导和协调燃气行业突发事故应急工作,部署市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2)及时了解掌握燃气突发事故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市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的建议; (3)贯彻市应急工作方针,根据市政府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拟定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住建局有关科室和职能部门对事故发生地区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 (4)组织事故应急技术

7、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5)负责燃气突发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 (6)其他有关燃气突发事故应急的重要事项。 2.2指挥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2.2.1指挥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指挥小组正副组长、成员单位联络,及时传达指挥小组组长的指示。应急响应时,负责收集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市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2.3指挥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2.3.1办公室 负责与市政府应急机构及有关科室、企业进行联系,及时了解最新信息,保证指挥小组正副组长及时参加市政府的有关会议;负责安排指挥小组办公地点并通知指挥小组成员参

8、加指挥小组会议;根据指挥小组的指示,协调各科室的应急工作,组织对事故发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审查燃气突发事故的信息报道稿件,编发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情况简报;指导各地利用城建档案,为事故发生地的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基础性资料;组织全市范围燃气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的新闻发布工作。 2.3.2法制科(燃气管理) 按照指挥小组的指示,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对事故发生地进行对口技术支持、支援;组织有关专家指导事故调查与处理。 2.3.3建管科指导事故发生地城市供气系统重建工作;按照指挥小组的指示,组织建设施工力量对事故发生地进行对口施工技术、施工机械支援。2.3.4城建科指导事故发

9、生地城市给水、排水、供热管网的安全运行和保护,组织适合管线作业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对口支援。2.3.5质监站指导事故发生地城市供气系统重建的质量安全工作;按照指挥小组的指示,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发生地进行对口技术支援。2.3.6供热物业办 协调事故发生地供气系统重建工作,按照指挥小组的指示,做好事故物业小区的沟通合作。2.4中卫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框架示意图见附录8.1。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日常预防和预警机构 3.1.1信息监测与报告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供气系统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确定信息监测方法与程序,建立信息来源与分析、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按照早发

10、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明确影响范围、信息渠道、时限要求、审批程序、监督管理、责任制等。 3.2预警预防行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城市供气系统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中应明确预警预防方式、方法、渠道以及对燃气设施日常维护、安全检查等制度的监督检查措施、信息交流与通报、新闻和公众信息发布程序。 4 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城市供气系统发生燃气突发事故后,坚持属地处置为主的原则,供气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立即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4.2分级响应按燃气突发事故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时间,应急响应分为I、II、III三级。本预案适用范围所规定的为II级响应,III级应急响应标准由市、县级城市燃气管理部

11、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4.3情况报告 4.3.1基本原则 (1)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2)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3)直报:发生特别重大事故,要直报指挥小组办公室,同时报市级突发事故应急机构。 4.3.2报告程序 (1)燃气突发事故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向供气企业应急机构电话报告。供气企业应急机构接到报告后,立即指令相关部门派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事故。 (2)重大事故一经确认,供气企业应急机构须立即向市住建局、指挥小组报告,并启动分级应急处理预案,特别重大事故直接上报指挥小组。

12、4.4响应行动 4.4.1重大事故发生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接报后必须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4)服从地方政府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协调组织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4.4.2因人员抢救、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4.3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写出事故快报,分别报送住建

13、局、指挥小组。 4.4.4重特大事故快报应依具体情况尽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生产、加工、处理、输配规模,存储设备座数,气源地、处数; (3)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 (4)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5)事故的简要经过; (6)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7)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8)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9)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10)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4.5应急通讯应急响应期间,根据建设系统通讯

14、保障专项预案,合理安排人员,保障住建局机关通讯系统的正常工作;办公室值班人员应保证随时接收市政府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指挥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及指挥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讯渠道畅通。 4.6指挥协调 4.6.1住建局获悉发生燃气突发事故后,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4.6.2住建局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涉及的方面,通知有关成员参加应急处置的指挥,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 4.6.3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4.7应急支援 当应急力量不足,需要市政府支援时,由指挥小组根据支援请求按规定的程序报市政府。应急支援力量进入现

15、场执行任务,有关调动、联络、指挥程序及协调事宜,均按市政府批准的计划或预案执行。 4.8新闻发布 燃气突发事故信息的公开发布由指挥小组决定,特别重大事故信息发布要报市政府或新闻主管部门决定。对燃气突发事故和应急响应的信息实行集中统一的规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类、新闻保密和新闻发布等应符合规定的要求。信息发布要求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9响应结束 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有关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决定,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特殊情况下,报上级主管部门决定。 5 后期处置 5.1总结评价 5.1.1事故应急处理的各有关单位及时向指挥小组做出书面报告。 5.1.2指挥小组负责整理

16、和审查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故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5.2调查报告 5.2.1燃气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各项规定。 5.2.2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故结论; (4)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6 应急保障 6.1指挥保障 中卫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协调指挥地点设在住建局。住建局办公室应指定专门场所并建设相应的设施,满足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基本功能包括: (1)接受、显示和传递燃

17、气突发事故信息,为专家咨询和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2)接受、传递市级燃气突发事故应急组织应急响应的有关信息; (3)为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指挥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传输提供条件。 6.2通信保障 6.2.1逐步建立完善以燃气突发事故应急响应为核心的通信系统,并建立相应的通讯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指挥小组同市政府领导、市级、县级应急组织、供气单位和应急后援单位通信联络的需要。 6.2.2应急响应通信能力不足时,住建局报请市政府决定,请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采取紧急措施给予支持。 6.3物资保障 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指挥小组成员单位应准备好各种必要的应急支援力量与物资器材,以保证应急响应时能及时

18、调用,提供支援。 6.4宣传、培训与演习 6.4.1应急培训与演习 指挥小组对所有参与燃气突发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的骨干人员进行培训。 6.4.2宣传教育 公众信息交流的对象应包括一般公众和新闻界。主要内容是城镇燃气安全使用及应急的基本概念与知识。公众信息交流工作由各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供气企业负责进行。 7 附则 7.1名词术语 7.1.1城市燃气供应系统:由城镇燃气管道及其附件、门站、储配站、灌瓶站、气化站、混气站、调压站、调压箱、瓶装供应站、用户设施和用气设备组成。 7.1.2城市供气:符合燃气质量要求,供给居民生活、公共建筑和工业(商业)企业生产作燃料用的公用性质的燃气,主要包括天然气

19、、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 7.1.3供气企业:城镇燃气供应单位,包括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和城镇燃气自管单位。 7.1.4抢修:燃气设施发生危及安全的泄漏以及引起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时,采取紧急措施的作业过程。 7.1.5运行:从事燃气供应的专业人员按照工艺要求和操作规程对燃气设施进行巡视、操作、记录等常规工作。 7.1.6应急: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故发生或者减轻事故后果的状态,有时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7.2.1市住建局负责本预案的管理与更新。应当根据对事故原因和处置情况的总结评价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

20、行修订、补充,报市政府备案,并抄送有关部门。 7.2.2城市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组织体系中的各级供气应急机构负责制定预案的备案制度、更新制度、评审与更新方法、定期评审制度。 7.3奖励与责任 住建局对在燃气突发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者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7.4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住建局制定并解释。 7.5预案的生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8 附录8.1 中卫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框架 指挥部专家工作组(中卫市燃气行业协会)中卫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指挥小组办公室宁夏宝塔油气销

21、售有限公司中卫市容大燃气销售有限公司宁夏新捷能源中卫市迎水桥加气站中卫市元泰物流有限公司宁钢加气站中卫市鑫兴隆燃气有限公司宁夏深中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宁夏宇丰油气销售有限公司宁夏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中卫分公司办公 室、法制科、建管科、城建科、质监站、物业办 8.2 指挥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序号指挥小组人员姓 名现任职务 手机号码1组 长杨 和市住建局局长181095567892副组长冯进强市住建局副局长189954558963副组长陈建壮市住建局纪检组长137395569424副组长仇元定市住建局副调研员136295286585成员孟秀莉市住建局法制科(安监科)187095586666成员童建

22、岐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137233550827成员段宏安市住建局建设科科长132895599908成员马逸为市住建局建管科副科长137395999779成员徐志秀市监督站副站长1373952137510成员申军华市住建局供热物业办主任1373952077711成员张锦莲深中天然气公司总经理1860955899112成员汪敬堂深中天然气公司执行总经理1500955895913成员黄治聪中卫容大燃气公司总经理1860955841914成员李 军宁夏新捷能源迎水桥加气站1373952336215成员张伟超中卫市鑫兴隆燃气公司1899548616616成员张勇波宁夏广汇中卫分公司1819559118817成员郝立志宁夏宝塔油中卫片区经理1351923698818成员魏亚东宁夏宇丰油气镇罗加气站1890955516219成员陆 珏中卫元泰宁钢加气站182954667448.3 外部救援单位联系电话:公安局:110 消防队:119 急救电话:1208.4 政府有关部门联系电话:市政府办:7068835 市安监局:7068553市质监局:7028103 消防支队:7072618市环保局:7014527 消防大队:7037359 市住建局:7067676 7067686 706767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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