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九江市拆墙透绿工作方案 为迎接第十六届省运会举办,建设绿色生态九江,提升城市品位和改善人居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开展拆墙透绿工作。一、指导思想为实现中共九江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再创九江辉煌,再现九派荣光”奋斗目标,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第十六届省运会工作要求,通过拆除城市道路沿线围墙,推动建设开放式街区,开展增绿、补绿、添绿工作,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打造美丽、生态、宜居、开放的九江新形象。二、实施范围浔阳区、柴桑区、濂溪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范围内各大街小巷的围墙围栏。三、目标任务按照应拆尽拆、应透尽透,“拆是必然,不拆是例外”的原则,202
2、1年底前开展排查摸底,并全面启动一批试点示范项目,2022年4月底前,基本完成城市道路两侧围墙围栏拆墙透绿、增绿工作。具体任务为:(一)除在建、拆迁工地外,对沿街实体围墙、违章搭建、临时建筑构筑物和未按规范设置的围栏,应拆尽拆,建设开放街区。各类公园、绿地、场馆等公共场所率先实施,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带头实施。(二)对需要保留围墙的,改建为透空围墙,整治院内环境卫生,增绿补绿,实现道路绿化与庭院绿化有机结合。对确需保留的实体围墙和挡土墙,可结合区域街道特色,实施文化墙和生态墙。(三)对拆除违建、临建后留出的空地,优先保证用于道路、绿化和必要的公共设施,严格控制城市主要道路沿线临建审批,禁止
3、利用临街房屋破墙、破窗开店。(四)对已实施拆墙透绿但标准不高、绿量不足以及院内环境脏乱差的单位、小区,应重新设计,提高标准,增绿造景,提升环境品质。(五)对沿街有条件的建筑推进屋顶绿化、墙面立体绿化,提升院落景观,与街景呼应,彰显城市绿化品位。(六)加强闲置土地管理,对沿街短期内不能开工建设的政府储备待建闲置空地,自行或委托实施拆墙透绿或立体绿化。(七)强化城市功能配置。利用闲置空地和边角地块,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小游园、小运动场地、邮票绿地、口袋公园、公共厕所等群众急需和喜闻乐见的公共设施。(八)建立长效机制,对新建项目不再审批封闭式街区,引导单位小区院落景观与沿街道路景观融为一体。四、组织领
4、导市政府成立市拆墙透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容长贵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杨龙兴、市城管局局长万辉担任;成员由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副局长周文敏担任。市城管局是全市拆墙透绿工作牵头部门,负责成立工作专班,调度各区、各单位拆墙透绿工作;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奖补办法;负责组织过程检查、日常工作考核;负责制定验收方案,组织开展评价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负责制定九江市拆墙透绿导则,指导各区、各单位开展拆墙透绿工作;负责实施直属公园、绿地、苗圃拆墙透绿工作;负责建立绿色通道,加快办理拆墙透
5、绿相关占道手续;负责督促各类占道围墙、围挡及时拆除;负责协调建筑垃圾处置工作;负责本部门和指导督促各下属企事业单位的拆墙透绿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各区按照城市设计要求,编制拆墙透绿规划设计;负责违法建设认定,指导到期临建拆除工作;严控道路沿线临建审批;负责市本级收储土地的拆墙透绿工作,督促指导各区、相关业主单位对闲置空地实施临时绿化,拆墙透绿或墙体绿化;负责本部门和指导督促各下属企事业单位的拆墙透绿工作。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各区开展工程建设实施和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本部门和指导督促各下属企事业单位,各类直管保障房、公房小区的拆墙透绿工作。市公安局负责本部门和指导督促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拆墙透
6、绿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拆墙透绿居民小区的“智能安防小区”建设。市财政局负责本部门和指导督促各下属企事业单位的拆墙透绿工作;负责奖补资金按程序拨付。浔阳区、柴桑区、濂溪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拆墙透绿领导小组,实行“四套班子领导包干”责任制,负责辖区范围内拆墙透绿全面工作。市直部门和驻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负责本部门和指导督促各下属企事业单位的拆墙透绿工作。五、工作步骤(一)2022年1月底前,应拆尽拆。全面完成围墙、围栏的拆除工作。(二)2022年4月底前,应透尽透。全面完成环境整治,补绿、增绿和建设工作;建设一批方便市民的公厕、小亭子、小游园、小广场
7、、运动场、停车场等。(三)2022年5月底前,完成市中心城区拆墙透绿的验收评比工作。六、相关政策(一)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各驻市单位、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拆墙透绿、补绿增绿、改造提升费用由各单位自行解决。(二)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做好该项工作项目资金保障;居民小区的拆墙透绿工作,由属地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三)滨江路长江堤岸等拆墙透绿重点项目,费用由市政府统筹安排。七、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高度重视,组织工作专班,实行领导包干,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促进工作落实。(二)做好资金保障。各区、市直及驻市单位要统筹安排资金用于拆墙透绿工作,保障该项工作有序推进。(三)坚持规划引领。拆墙透绿增绿工作要贯彻城市更新理念,结合城市设计工作,高水平、高标准、高质量开展规划设计,确保建成一批精品项目。(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载体,大力宣传拆墙透绿增绿工作,充分调动沿街单位、居民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良好氛围。(五)强化督查考核。对任务完成出色的通报表彰、给予奖励;对责任不实、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各县(市)参照本工作方案制定本级拆墙透绿工作方案,按要求推进辖区城区范围内的拆墙透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