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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十四五”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doc

上传人:13426650027 文档编号:9056092 上传时间:2022-10-26 格式:DOC 页数:19 大小:7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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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江西省“十四五”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是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基础保障。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水平,是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健康的有效举措,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促进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具有重要意义。“十四五”时期,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进入关键时期。为指导和推动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

2、规划和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结合全省实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江西省“十四五”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规划范围包括全省城乡。规划实施期限:2021-2025年一、现状形势(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全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力度,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积极开展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强力推动焚烧处理,进一步健全收运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显著提升,处理结构明显优化,为推进行业高质量发

3、展打下坚实基础。1.处理能力显著增强。“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46座,处理设施能力超过3.96万吨/日,较2015年增加超过2.5万吨/日,新增处理能力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目标。全省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坚持城乡环卫一体化治理思路,行政村基本纳入“村收集、乡(镇)运输、区域处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2.处理结构明显优化。全省生活垃圾焚烧比例明显增加,原生垃圾填埋占比大幅降低。“十三五”期间,全省共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厂28座,累计在运行生活垃圾焚烧厂29座,焚烧设施处理能力2.61万吨/日。“十三五”期末,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约50

4、%,高于全国城镇平均水平,基本形成了新增处理能力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发展格局。3.存量垃圾治理取得积极进展。全省生活垃圾存量治理工作加速推进,非正规堆放点消除、饱和填埋场封场整治、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改造等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存量设施处理水平显著提升。“十三五”期末,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排放均符合相关标准规范。4.分类试点工作成效初显。南昌市和宜春市作为全国46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先行先试、示范引导的城市,顺利完成试点工作任务,起到较好的示范引导作用。南昌市建成较完善的生活垃圾终端设施体系,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率先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5、”;宜春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形成了市、区、街道、社区齐抓共管的格局,市民的参与率和分类准确率在同类城市排名靠前,前端分类体系基本建成。(二)存在问题1.分类工作推进不平衡。除试点城市外,全省其他城市总体上分类和处理体系尚不健全,全链条管理不够规范,源头减量和分类准确率还不高,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待持续推进。2.分类管理机制不健全。跨区域协同处理机制不顺畅,第三方服务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居民生活垃圾减量化机制激励性不够,居民生活垃圾分类阶梯计价、计量收费机制尚不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偏低。3.社会参与氛围不浓厚。生活垃圾分类尚未成为居民的普遍行为和生活习惯,大部分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理念上认同,但

6、行动上滞后,不同程度地存在分类知晓率低的问题。4.分类收运和处理设施有短板。全省部分地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建设滞后,分类中转站、分拣设施缺乏;有的设施建设管理不规范,“先分后混”依然存在;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与日益增长的需求之间存在差距;个别地区焚烧和飞灰处理设施能力不足。5.存量填埋设施存在隐患点。填埋设施周边环境问题日益凸显,个别填埋场环保、技术和运营管理水平不高,存在渗滤液不稳定达标排放、防渗系统薄弱、填埋作业不规范等问题,对环境构成潜在威胁。部分填埋设施库容渐满、服务年限陆续到期,改造难度大且成本高。“十四五”时期既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又是乘势而上向第二个百

7、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全省深化全国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保持生态环境质量稳居全国前列的五年。从发展阶段来看,全省生活垃圾处理事业的发展已进入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对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和目标。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决策部署,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人民健康为出发点,以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着力点

8、,补短板强弱项,着力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全过程系统,为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作出积极贡献。(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按照区域协同、共建共享的理念,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和指导作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的系统性,统筹完善全省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体系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坚持分类施策,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合理制定工作措施。遵循技术适用、经济可承受、效果良好原则,科学合理选择处理技术路线、处置方式和实施路径,强化项目实施前的咨询论证和决策评估,不搞

9、“一刀切”,形成符合各地条件和特点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模式。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加快形成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强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和应用,为生活垃圾治理创新提供坚强支撑。坚持多方共治。明晰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类主体权责和义务,更好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发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的良好格局。(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底,南昌市和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其他各设区市中心城区形成生活垃圾分类闭环体系;县(市、区)城区初步建成生活垃圾分类

10、闭环体系;支持乡镇加快补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短板。具体目标如下: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能力:到2025年底,全省设区市中心城区、县(市、区)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左右;设区市中心城区、县(市、区)城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到2025年底,全省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3.1万吨/日左右,基本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需求;支持条件好的乡镇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到2025年底,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3.6万吨/日左右,原生生活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三、主要任务(一)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设

11、施体系1.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方式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规定,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科学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和收集容器,完善有关配套设施,为居民提供良好的投放环境;提高玻璃、泡沫等低值可回收物收集比例,实现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开。积极推广撤桶建站、定时投放和监督指导等行之有效投放模式,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效果。2.进一步健全分类收集设施按照分类类别在居民社区、商业场所和其他公共场所等区域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站点等设施,推进收集能力与收集范围内人口数量、垃圾产生量相协调。加快现有分类收集设施改造,新建小区应同步配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12、设施。收集设施应设置铭牌,标明管理编号、责任单位、责任人和举报电话等内容,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确保设施设置规范、干净、整洁。3.加快完善分类运输设施加快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系统,有效衔接分类投放端和分类处理端。根据区域生活垃圾分类类别要求和相应垃圾产生量,合理确定收运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配足标识规范、清晰的分类运输车辆。统筹规划布局中转站点,提高分类收集运输效率。有条件的地区可推行“车载桶装,换桶直运”等密闭、高效的厨余垃圾运输方式。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类别、数量和去向等信息,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二)推进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1.持续推进

13、焚烧能力建设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达到建设规模化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条件的地区,适度超前建设与生活垃圾清运量增长相适应的焚烧处理设施。不具备建设规模化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条件的地区,可通过跨区域共建共享方式建设焚烧处理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要积极采用节能低碳工艺和装备,严格落实环境监管“装、树、联”要求,逐步提高设施设计和建设标准。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思路,将农村生活垃圾纳入区域性生活垃圾处理终端。针对设备故障、检修,节假日垃圾量激增等一系列突发事件,建立区域间协同机制,利用周边区域焚烧处理设施,解决本地应急事件。同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用于接收地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付费”。2.

14、开展既有焚烧设施提标改造全面排查评估现有焚烧处理设施运行状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加快推进流化床焚烧炉等设施升级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优化焚烧处理技术,完善污染物处理配套设施,逐步提高设施运行的环保水平。(三)有序开展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1.科学选择处理技术路线各地要根据厨余垃圾分类收集情况、厨余垃圾特征、人口规模、设施终端产品及副产物消纳情况等因素,科学选择适宜技术路线和处理方式,着力解决好堆肥工艺中沼液、沼渣等产品在农业、林业生产中应用的“梗阻”问题。积极推广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合理利用厨余垃圾生产生物柴油、沼气、土壤改良剂、生物蛋白等产品。2.有序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

15、建设按照科学评估、适度超前原则,以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为辅,稳妥有序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鼓励县(市、区)统筹共建共享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动既有设施向集成化、智能化、自动化、低运行成本的现代化厨余垃圾处理系统发展。集中处理设施要优先与生活垃圾焚烧厂协同处置沼渣、沼液。3.探索多元化可持续运营模式及时总结推广城市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典型经验,推动建立责任明确、多方共赢的长效治理机制。鼓励研究制定厨余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建立厨余垃圾的计量收费机制。探索建立市场化的建设和运行模式,建立厨余垃圾全链条、整体性处置利用体系。鼓励社会专业公司参与运营,不断提升厨余垃圾处理市场化

16、水平。(四)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处理设施建设1.开展库容已满填埋设施封场治理规范有序开展填埋设施封场治理,对已达到封场条件的填埋场,着重做好堆体边坡整形、渗滤液收集导排、堆体覆盖、植被恢复、填埋气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对封场填埋设施开展定期跟踪监测。鼓励采取库容腾退、生态修复、景观营造等措施推动封场整治,从经济、环保、安全等角度科学制定治理方案。2.提升既有填埋设施运营管理水平各地要加强对既有填埋场的运行监管力度,不断优化运营管理模式。聚焦垃圾进场管理、分层分区作业、防渗与地下水导排、渗滤液收集处理、填埋气收集利用、雨污分流、恶臭控制等重点环节,根据填埋场环境管理目标,合理评价填埋

17、场现状、环境管理的差距和潜力,识别填埋场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控制因素,实施既有填埋设施升级改造。(五)健全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设施1.统筹规划拆解处理设施各地要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土地资源利用等情况,统筹规划建设可回收物集散场地和拆解处理设施,推动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引入专业化的拆解设备、预处理设施,通过人工、机械和智能机器人等方式,对可回收物进行分类、打包,实现精细化拆解和全品类回收。“十四五”期末,全省规划新建及改造60座拆解处理设施。2.推动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各地要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后可回收物数量、种类等情况,统筹考虑环保要求、经济技术指标、政策性资金及补贴、区域协同等因素,

18、推动建设一批技术水平高、示范性强的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提高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率。3.进一步规范可回收物利用产业链全面梳理可回收物处理设施运营情况,提升既有设施管理水平,严控二次污染,推动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产业链向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转变。推广具有智能识别、自动计量、自动兑付等功能的智能回收设施,实现可回收物智能分类回收。有条件地区可通过技术或经济合作等方式,整合分散小规模可回收物处理项目,按照集中运输、集中加工、集中处理、流向可监管的原则,不断健全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体系。(六)加强有害垃圾分类和处理1.完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实行有害垃圾单独投放,规范有害垃圾收运管理,不断提高收集率和收运效

19、率,扩大收集覆盖面,完善暂存设施和运输能力。有条件的地区可实行定期或者预约收运,完善有害垃圾收运网络,推广密闭化收运,减少和避免有害垃圾收运过程中的二次污染。2.规范有害垃圾处置根据生活垃圾分类产生的有害垃圾量及种类,制定有害垃圾处理方案,补齐有害垃圾处置设施短板。加强风险管控,有害垃圾中的危险废物应严格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交由有相应危废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七)强化污染防治能力建设1.补齐焚烧飞灰处置设施短板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厂时要同步明确飞灰处置途径,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设施。规范水泥窑协同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协同处置过程中飞灰储存、转移等环节管理,强化协同处置设施前端飞灰

20、预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中飞灰填埋区防水、防渗漏设施建设。焚烧飞灰在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颗粒物的排放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2.完善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新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要根据处理规模、垃圾含水率等特性,配套建设相应能力的渗滤液处理设施。既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要根据渗滤液产生积存及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加快补齐渗滤液处理能力缺口,对环保不达标或不能够稳定达标运行的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加强技术论证和科学评估,合理选择渗滤液处理技术路线,避免设施建成后运行不达预期,造成投资浪费和设施闲置。3.积极推动沼渣处置利用建设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时,要统

21、筹考虑沼渣处置利用,积极建设厨余垃圾沼渣资源化利用设施。园林绿化肥料、土壤调理剂等需求较大的地区,沼渣可与园林垃圾等一起堆肥处理。堆肥处理设施能力不足、具备焚烧处理条件的地区,可将沼渣预处理脱水干化后焚烧处理。(八)鼓励生活垃圾共享处置1.鼓励统筹规划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基地积极推广静脉产业园建设模式,探索建设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农林垃圾等各类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处置基地,以集约、高效、环保、安全为原则,发挥协同处置效应,促进基地内各类处理设施工艺设备共用、资源能源共享、环境污染共治、责任风险共担,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2.推动建设区域共建共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鼓励跨区域

22、共建共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对生活垃圾清运量小、单独建设处理设施不经济不合理的地区,可与临近地区共建共享跨区域处理设施。可回收物种类较多,区域单独建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处置设施不经济时,可跨区域共建共享处置体系,以降低处理成本,提升处理效果。(九)完善全过程监测监管能力建设聚焦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运输、焚烧处理、厨余处理等污染防控关键节点,进一步摸排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监管全过程,健全监测监管网络体系,依托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加快建设全过程管理信息共享平台,通过智能终端感知设备进行数据采集,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过程的监控能力、预警能力、溯源能力。(十)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

23、圾分类处理在14个省级试点县(含4个国家级示范县)的基础上,探索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工作。1.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区域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模式,遵循因地制宜、简单方便、经济适用的工作原则,结合本地区农村生活垃圾的特性和处置方法,分类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收集容器;根据需要集中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的收集容器。2.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在“户分类”的基础上,以村庄为单位,根据村庄地形、道路、建筑物分布、垃圾分类情况合理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并与后续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相协调。3.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运输根据服务区域内人口数量、生活垃圾种类和

24、产生量、道路状况、中转站或收集点至垃圾处置设施的运输距离等因素,选择适宜的“转运”或“直运”模式。4.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处置”原则,尽量减少出村外运的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和频率。可回收物鼓励通过积分兑换超市等方式在村内进行回收,探索低值可回收物的经济激励回收办法;厨余垃圾可结合当地经济条件、生产生活习惯采取就地就近就农的方式减量和无害化处理;有害垃圾应单独收集、存储,并运输至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指定的危险废弃物处置场进行处理。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江西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实施。各设区市要切实加强组织

25、领导,制定本地区“十四五”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明确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责任单位,汇聚工作合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规划落地实施,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二)加大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对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的支持,构建企业、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各地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运维的经费保障,创新资金使用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领域税收优惠政策。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合理确定生活垃圾收费标准。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体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创新收费模式,提高收缴率。鼓励开发性金融机构发挥

26、中长期贷款优势,支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优化信贷评审方式,积极提供融资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完善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可持续消纳的支持政策。(三)优化市场环境加快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领域形成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打破项目建设竞争中地域性、排他性、歧视性壁垒限制。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对所有企业全面开放、一视同仁,确保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持续完善招投标机制,强化履约意识,严格按合同要求履行政府和市场主体的权利与责任。

27、政府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垃圾处理等费用,保障垃圾处理设施稳定运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企业要加强行业自律,推动信息共享,使用先进技术,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探索建立区域协同协作机制,消除生活垃圾跨区域转移处理制度障碍,鼓励垃圾处理设施区域统筹规划、建设、运行和监管。(四)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技术指导,加强技术研发,积极推动清洁焚烧、二惡英控制、飞灰无害化处置和利用、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填埋气收集利用、渗滤液及浓缩液处理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及应用,加快人才培养,完善人才梯队。(五)开展评估指导各地要加强规划贯彻落实的指导,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形成政府管理、企业

28、履责、社会监督的工作体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适时对各地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省级资金支持各地设施建设的重要参考。(六)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监管要求和信息公开制度。鼓励垃圾分类处理设施配套建设绿化、休闲设施、宣传教育基地,形成有效的交流宣传平台,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提高公众参与度。加快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广泛宣传普及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宣传设施建设典型案例,增强公众环保意识,推广绿色生活消费方式,推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带头示范,引导大家自觉成为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营造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的浓厚氛围,促使全民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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