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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三年提升工作方案.docx

上传人:13426650027 文档编号:9056312 上传时间:2022-10-26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5.6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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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九江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三年提升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提升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水平,推动食品小作坊特色品牌建设,促进我市食品产业质量安全的整体提升,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三年提升计划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按照“清理整治一批、规范发展一批、转型升级一批”的总体思路,通过三年努力,到2022年底实现全市食品小作坊登记监管全覆盖,日常监管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信息化管理全面铺开;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2、不发生小作坊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集中化发展,地方特色食品小作坊形成品牌并得到长足发展,全市食品行业的质量安全和社会效益整体提升。二、主要任务(一)推进小作坊监管。1.依托各地现有登记备案基础数据和江西省小作坊登记系统,加快食品小作坊登记进度,完善“一户一档”监管档案,推进“互联网+监管”,探索建立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联审联办和以照含证制度,简化办事手续,实行网上办理。指导和帮助食品小作坊通过整改达到发证条件,实现全市小作坊登记率100%,依法查处取缔无证小作坊。(市场监管部门负责)2.强化对各类食品小作坊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年度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3、日常监管建档率100%。消费者关注度高和消费量大的食品小作坊产品年度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60%以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县级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在食品小作坊获得登记证后的3个月内开展监督抽检;每年按食品类别随机抽取食品进行食品安全项目的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依法查处,并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二)强化小作坊食品重点整治。3.开展高风险食品小作坊整治。以人民群众关心、风险隐患多、抽检不合格率高的食品品种为重点,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老城区为重点区域,加大对白酒、食用油、米粉、糕点和肉制品等小作坊监督检查频率,探索实行食品小作坊风险分级管理制度,进行分类监管

4、、动态监管,开展食品小作坊“双随机”检查、飞行检查和督查检查,强化对易反弹重点品种、区域的综合治理,规范加工行为,提升小作坊质量安全水平。(市场监管部门负责)4.对生产卫生条件恶劣、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小作坊坚决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行政拘留。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防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负责)(三)推进小作坊示范创建活动。5.创建小作坊示范点。通过制定行业标准规范、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组织观摩示范食品小作坊等多种形式,提高小作坊生产者

5、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督促小作坊依法登记和守法经营,开展食品小作坊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到2022年底全市完成200家以上。鼓励食品小作坊转型升级为食品生产企业,以点带面引领和推动小作坊行业规范发展。(市场监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九江经发区和八里湖新区管委会负责)6.创建小作坊集中加工示范区。豆制品、粉面制品作坊规模小、产出和收益小,污水处理难度大,同时又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不可分,是菜篮子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政府应集中建设适合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的集中加工区,与当地工业园区等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加大投入,提供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食品小作坊入区

6、加工。统一进行食品检验检测、大宗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风险管控、产品出厂检验等关键环节控制,规范运行,节约成本。2022年底前,每个县(市、区)创建1个以上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市场监管部门、财政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工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四)推动小作坊地方特色品牌化发展。7.推进规范化管理。本着规范提升的原则,推动制定传统、地方特色食品相关地方标准,促进食品小作坊规范生产。(卫健部门负责)8.激发品牌创建活力。积极培育九江茶饼、修水哨子、瑞昌油面、都昌豆参、赛阳豆腐、湖口豆豉等富有九江地方特色的食品小作坊品牌。支持举办食品小作坊产品博览会等各种展销活动,鼓励地方特色食品小

7、作坊品牌参与文化旅游部门组织的宣传推介活动,作为地方特色食品进入旅游景区特产食品专柜。在品牌建设方面提供智力支持和政策扶持,出台食品小作坊品牌创建推广优惠和奖励机制。(商务部门、文广新旅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负责)9.助力农民创业增收。把促进食品小作坊健康发展作为乡村产业扶贫的切入点,为农民就业和农产品销售找到新的出路;把乡村振兴和乡村旅游发展结合起来,积极打造体验式旅游景点,创造条件使游客能现场体验或亲身参与传统特色食品制作,扩大地方特色食品的影响力和产品销售。(人社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文广新旅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五)健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10.加强小作坊业主自律。推行食品小作坊食品质

8、量安全承诺制度,所有食品加工小作坊在醒目位置设立信息公开栏,公示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原料供货信息。(市场监管部门负责)11.建立问题小作坊行政约谈制度。对监督抽检问题严重、监督检查问题较多的小作坊业主实施个别约谈。对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发现的共性问题,采取“集中通报情况、集中宣贯学习、集中讨论对策”的方式开展行业约谈,实现共性问题集体解决。(市场监管部门负责)12.构建食品小作坊诚信体系。建立食品小作坊信用信息档案,依法公开小作坊登记管理、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宣传正面典型和曝光黑作坊。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消费者对食

9、品小作坊的不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宣传部门负责)三、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把食品小作坊三年提升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纳入议事日程,结合辖区情况,提出具体措施,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小作坊三年提升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九江经开区和八里湖新区管委会负责)(二)强化保障措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将食品小作坊三年提升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加大对监督抽检、品牌建设等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食品小作坊基础设施改造补助机制,加强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在食品小作坊申请低息

10、免息贷款、租金减免、供水供电供气补贴、进入交易场所费用减免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九江经开区和八里湖新区管委会负责)(三)强化部门协作。要在政府统一协调下,强化市场监管、公安、卫健、商务、工信、发改、环境、自然资源、文广新旅、宣传、财政、农业农村、人社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和联合管理机制;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加强行刑衔接,必要时开展联合执法,严禁有案不移或以罚代刑、以行代刑;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作用,多管齐下,强化食品小作坊综合治理和产业发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九江经开区和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宣传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工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财政部门、商务部门、自然资源部门、文广新旅部门负责)(四)强化督导考核。加大食品小作坊三年提升工作的督查考评力度,将此项工作纳入市人民政府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评体系。各级人民政府要定期调度指挥,及时研究分析解决主要问题和矛盾,督促各部门按要求、按进度完成工作任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九江经开区和八里湖新区管委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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