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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同雨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微棱镜反光膜200万平方米项目环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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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福建省同雨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微棱镜反光膜 200 万平方米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福建省同雨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 年 10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仅供生态环境部门信息公开使用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福建省同雨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微棱镜反光膜 200 万平方米项目项目代码2111-350582-04-03-810371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永和镇上宅村、马坪村地理坐标( 118 度 32 分 40.042 秒, 24 度 41 分 59.247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

2、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26053 塑料制品业,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部门 (选填)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 文号 (选填)闽发改备2021C050856 号总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万元)5环保投资占比(%)10.00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租用厂房建筑面积约 1900平方米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规划名称:晋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3、2020);审批机关:审批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闽政文2010440号)2.规划名称:规划名称:晋江市城市总体规划图(20102030);审批机关:审批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城市总体规划图(20102030)修编的批复(闽政文2014162 号)23.规划名称:规划名称: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审批机关:晋江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经济开发区(五

4、里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设计方案的批复(晋政文202126 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文件规划环评文件名称:名称: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安东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审批机关:福建省环保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 福建省环保厅关于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安东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的函(闽环保监2010153 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1 规划符合性分析规划符合性分析(1)用地规划符合性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分析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永和镇上宅村、马坪村,不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和林业地区范围内,根据项目所在地土地证,编号:晋国用2013

5、第 00007 号,项目所在地地类(用途)为工业,项目建设符合晋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总体规划图(附图 6),厂区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晋江市城市总体规划。根据晋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附图9),本项目用地性质属于允许建设区,不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和林业地区范围内。项目建设符合晋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晋江市城市总体规划图(附图10),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晋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生态功能区划符合性生态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分析根据晋江市生态功能区划图(附图 8),本项目位于“520358211永和、龙湖城镇工矿产环境生态功能小区”范围内,其主导生

6、态功能为城镇工业生态环境与矿山生态恢复,辅助生态功能为交通干线视域景观保护;生态保育和建设方向主要是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矿山开采生态保护力度,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及时恢复开采矿山植被;保护生态工业3林,防止工业污染。按照“产业集群、功能集成、资源集约、要素集中”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多个现代产业集聚区的联动发展,打造涵盖经济开发区“一区多园”,以及出口加工区、内坑、西园现代物流区、中心市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等多元化产业区域。加快园区间的整合、调整和提升。引导新办企业、增资扩营企业向园区集中,实现污染集中控制和产业集约化发展。在生态工业园区内,所有企业都要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开发低

7、能耗、低物耗、低污染或无污染、可再生循环和能够安全处置的生产技术、生产工艺和产品,实现清洁生产,实现园区的“产业化、绿色化、生态化”。本项目加工生产的产品无毒安全,其生产技术成熟可靠,低污染、低能耗,生产水平可以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以上,因此本项目选址与晋江生态市建设规划修编不冲突。(3)与与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五里园、安东园安东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书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安东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0 年 12 月通过了福建省环保厅的审批(闽环保监2010153 号),该规划环评及规划环评审

8、查意见对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的产业定位、环保准入、能源、清洁生产等方面做出了相应要求,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及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符合情况见下表 1.1-1 所示。表表 1.1-1 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符合性一览表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符合性一览表项目规划环评要求本项目是否符合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要求产业定位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及当地传统优势产业等一、二类工业为主,优先发展电子信息、 机电一体化、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鼓励投资纺织、服装、机械加工、食品、精细化工、制鞋等传统优势产业本项目主要从事微棱镜反光膜的生产加工,符合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 发展的产业要求符合环保

9、准入园区应优先安排技术先进、节水节能的工业企业入园,五里园引进的工业企业类型限定为一类、二类工业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生产工艺技术较为先进符合4能源五里园应积极推行清洁能源的实施,天然气管道接通后,淘汰现有4 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本项目在园区供热管网建成前采用天然气锅炉供热, 建成后通过天然气管道集中供热符合清洁生产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 新(迁、改、扩)建企业必须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要求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符合根据晋江经济开发区委员会开具的“晋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支持受理福建省同雨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微棱镜反光膜 200 万平方米项目环评审批的函”(附件 1

10、2),项目所在区域日后集中供热管道铺设完成并通气后,本项目将及时自行拆除燃气导热油锅炉。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与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安东园)规划环评及其环评审查意见的要求相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1.2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检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等产业政策,本项目采用的生产设备、工艺、生产的产品均不属于以上产业政策中的限制类或淘汰类。另外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通过对福建省同雨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微棱镜反光膜 200 万平方米项目备案(编号:闽发改备2021C050856号),属允许类范畴

11、,其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1.3“三线一单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符合性分析控制要求的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根据 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福建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闽环发201423 号) ,陆域生态功能红线分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红线、重要湿地保护红线、水源涵养区保护红线、陆域重要水体及生态岸线保护红线、水土流失敏感区保护红线、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红线、生态公益林保护红线、沿海基干林带保护红线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在当地饮用水源、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

12、线环境质量底线5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安海湾水质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三类水质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3 类。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气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置,通过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3)资源利用上线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水、电、天然气为区域集中供应,项目运行过程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

13、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的水、气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评价结合国家产业政策、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及泉州市内资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试行)进行说明。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1.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负面清单”符合性:经检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及泉州市内资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试行),项目不在上述清单的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因此,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2 年版) 及泉州市内资投资准入特别管

14、理措施(负面清单)(试行)相关要求。1.4 与生态环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根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闽政202012 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泉政文202150 号),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提出要求,具体分析见表 1.4-1。6表表 1.4-1 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一览表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一览表适用范围准入要求本项目是否符合全省陆域空间布局约束1.石化、汽车、船舶、冶金,水泥、制浆造纸、印染等重点产业,要符合全省规划布局要求。2.严控钢铁、水泥

15、、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新增产能应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3.除列入国家规划的大型煤电和符合相关要求的等容量替代项目,以及以供热为主的热电联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建设新的煤电项目。4.氟化工产业应集中布局在关于促进我省氟化工产业绿色高效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确定的园区,在上述园区之外不再新建氟化工项目,园区之外现有氟化工项目不再扩大规模。5.禁止在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内,建设新增相应不达标污染物指标排放量的工业项目。本项目不涉及重点产业及产能过剩行业,项目的建设与空间布局约束要求不相突。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建设项目新增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按要求实行等量或倍量替代。涉及总磷排放的建设

16、项目应按照要求实行总磷排放量倍量或等量削减替代。涉及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新增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应按要求实行“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涉新增 VOCs 排放项目,VOCs 排放实行区域内等量替代,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宁德等 6 个重点控制区可实施倍量替代。2.新建水泥、有色金属项目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钢铁项目应执行超低排放指标要求,火电项目应达到超低排放限值。3.尾水排入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六江两溪”流域以及湖泊、水库等封闭、半封闭水城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执行不低于一级 A 排放标准。1.项目新增排放的 VOCs 污染物排放量按要求实施倍量替代。2.项目主要从事微棱镜反光膜的加

17、工生产,不属于水泥、有色金属、火电项目。3.本项目生产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明管密闭方式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处。符合福建晋江经济开空间布局约束1.五里园禁止引入三类工业。2.安东园安置散布于城乡的皮革、染整、电镀等重污染企业,三类工业用地优先安置晋江市制革、染整、电镀等“退二进三”企业。项目不属于三类工业符合污染物排放管1.加快污水管网建设,确保区内工业企业所有废(污)水全部纳管集中处理, 鼓励企业中水回用。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纳入泉荣远东符合7发区控2.印染、发酵类制药建设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应实行化学需氧量不低于 1.2 倍、氨氮不低于 1

18、.5 倍的削减替代。3.新、改、扩建涉重点重金属建设项目,重金属污染物须“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4.新(迁、改、扩)建企业须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项目不属于印染、发酵类制药建设项目;项 目 为 新 建 企业,拟进一步采取 清 洁 生 产 措施,保证清洁生产水平达国内先进水平。环境风险防控1.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完善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和有效的拦截、降污、导流等措施,防止泄漏物和事故废水污染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环境。2.单元内现有具有潜在土壤污染环境风险的企业,应建立风险管控制度,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污染地块列入修复地块名

19、单,应当进行修复的,由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负责被污染土壤的修复。项 目 原 材 料 仓库、危险废物暂存间拟设置有防渗防腐防泄漏措施。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化工、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项 目 不 属 于 化工、印染等项目符合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闽政202012 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泉政文202150 号)的相关要求。综上所述,项目选址和建设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1.5 与与泉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泉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 V

20、OCs 废气综合废气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泉环委函泉环委函【2018】3 号号)的符合性分析的符合性分析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永和镇上宅村、马坪村,属于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项目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效率60%),处理后通过 1 根不低于 15m 高排气简排放。因此,本项目符合泉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 VOCs 废气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泉环委函【2018】3 号)的相关要求,即“新、改扩建项目要使用低(无)VOCs 含量原辅材料,采取密闭措施,加强废气收集,配套安装高效治理设施,减少污染排放”。81.6与与重点行业挥发

21、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环大气环大气201953号)符合性分析号)符合性分析项目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6。表表1-6 项目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项目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方案要求方案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加强制药、农药、涂料、油墨、胶粘剂、 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 VOCs 治理力度。重点提高涉VOCs 排放主要工序密闭化水平,加强无组织排放收集, 加大含 VOCs 物料储存和装卸治理力度。 废水储存、 曝气池及其之前废水处理设施应按要求加盖封闭,实

22、施废气收集与处理。密封点大于等于2000 个的,要开展 LDAR 工作。本项目车间密闭,涂胶、热合工序产生的 VOCs 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符合积极推广使用低 VOCs 含量或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加快工艺改进和产品升级。制药、农药行业推广使用非卤代烃和非芳香烃溶剂, 鼓励生产水基化类农药制剂。橡胶制品行业推广使用新型偶联剂、粘合剂,使用石蜡油等替代普通芳烃油、煤焦油等助剂。优化生产工艺,农药行业推广水相法、生物酶法合成等技术; 制药行业推广生物酶法合成技术; 橡胶制品行业推广采用串联法混炼、 常压连续脱硫工艺。本项目使用低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符合实施废气分类收集处理。优先选

23、用冷凝、 吸附再生等回收技术;难以回收的,宜选用燃烧、吸附浓缩+燃烧等高效治理技术。水溶性、酸碱 VOCs 废气宜选用多级化学吸收等处理技术。 恶臭类废气还应进一步加强除臭处理。本项目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符合1.7 与泉州市与泉州市 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实施方案的符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实施方案的符合性分析合性分析表表 1.7-1 与与泉州市泉州市 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实施方案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一览表一览表序号相关要求本项目是否符合1大 力 推进 源 头替代, 有效 减 少VOCs 产生大力推进低(无)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将全

24、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项目 VOCs 产生的原辅材料主要为薄膜材料、 水性丙烯酸乳液, 常温下不产生有机废气。符合企业应建立原辅材料台账,记录VOCs 原辅材料名称、成分、项目原辅料进厂均有做购买、 使用记录,并对年符合9VOCs 含量、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回收方式、回收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度的库存、 购入总量、产品总量等进行记录。2全 面 落实 标 准要求, 强化 无 组织 排 放控制加强含 VOCs 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储存环节应采用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装卸、转移和输

25、送环节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生产和使用环节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并有效收集废气,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非取用状态时容器应密闭。处置环节应将盛装过 VOCs 物料的包装容器、含 VOCs 废料(渣、液)、废吸附剂等通过加盖、封装等方式密闭,妥善存放,集中清运,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得随意丢弃。项目原辅材料主要为薄膜材料、水性丙烯酸乳液, 常温下不会产生有机废气; 水性丙烯酸乳液为桶装, 运输和转移不产生有机废气; 因此运输及存放过程中无挥发性有机物产生, 仅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物, 生产车间密闭, 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 “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一根

26、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废气处理设施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用密封铁桶方式暂存于危废仓库, 妥善存放, 集中清运,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符合3聚 焦 治污 设 施“三率”,提 升 综合 治 理效率除恶臭异味治理外,一般不采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技术。项目有机废气拟采用 “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符合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对于采用局部集气罩的,应根据废气排放特点合理选择收集点位,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 0.3 米/秒,达不到要求的通过更换大功率风机、增设烟道风机、增加垂帘等方式及时改造。项目生产时厂房车间为独立封

27、闭, 在非必要时保持关闭, 加强生产车间密闭管理。 设计风机风量适用于项目, 确保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 控制风速不低于 0.3 米/秒。 加强日常管理, 要求治理设施与生产“同启同停”。符合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选择碘值不低于 800 毫克/克的活性炭,并按设计要求足量添加、及时更换。项目将选择碘值不低于800 毫克/克的活性炭, 并按设计要求足量添加、 及时更换。符合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企业按期更换活性炭,并将废旧活性炭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完善台帐,记录更换时间和使用量。项目将按期更换活性炭,并将废活性炭用密封铁桶方式暂存于危废仓库,妥善存放, 集中清

28、运,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完善台账及相关记录。符合1.8 与晋江市引供水管线管理、保护范围符合性分与晋江市引供水管线管理、保护范围符合性分析析根据晋江市供水工程管理规定,晋江市引供水管线管理范围为其10周边外延 5 米,保护范围为管理区外延 30 米。本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永和镇上宅村、马坪村,不在晋江市引供水管线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内,不会对其安全运行造成影响。1.9 与与鞋和箱包用胶黏剂标准鞋和箱包用胶黏剂标准、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胶胶黏剂黏剂、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根据项目水性丙烯酸乳液理化性质分析, 本项目使

29、用的胶粘剂不含苯、甲苯、二甲苯,符合鞋和箱包用胶黏剂标准(GB19340-2014)表2有害物质限量要求(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750g/L);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胶黏剂(HJ2541-2016)中的表2有害物质限量要求(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400g/L) ; 符合 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 (GB33372-2020)中表2VOC含量限值要求(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50g/L),因此本项目所使用的胶黏剂为低挥发性有机物原料,符合要求。1.10 与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与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项目从事微棱镜反光膜的加工生产,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项目;项目南侧隔盛发路为晋江市鑫泰鞋塑有限公司,东侧为晋江市

30、金雅典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隔华夏路为晋江市铭仁鞋材有限公司、福建省晋江侨丰鞋服有限公司,西侧为晋江华力机械有限公司,北侧为晋江市紫晖机械配件有限公司;本环评认为,只要该项目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治理设施的建设,并保证各设施正常运行,实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小,与周边环境相容。1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2.1 项目由来项目由来福建省同雨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永和镇上宅村、 马坪村, 租用 “晋江市梅岭佳彩服饰有限公司” 厂房建筑面积约 1900 平方米 (北侧厂房 1 楼、2 楼),主要从事微棱镜反光膜的生产加工,年产微棱镜反光膜200

31、万平方米。项目总体投资 50 万元。项目已通过了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号:闽发改备2021C050856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修正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 年 10 月 1日起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及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等相关规定,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53、塑料制品业,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类,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2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1)项

32、目名称:福建省同雨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微棱镜反光膜 200 万平方米项目(2)建设单位:福建省同雨光学科技有限公司(3)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永和镇上宅村、马坪村(4)建设性质:新建(5)总 投 资:50 万元(6)生产规模:年产微棱镜反光膜 200 万平方米(7)工作制度:年生产天数 300 天,每天工作 8 小时(8)生产定员:30 人,均不在厂内食宿(9)周围情况:项目南侧隔盛发路为晋江市鑫泰鞋塑有限公司,东侧为晋江市金雅典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隔华夏路为晋江市铭仁鞋材有限公司、福建12省晋江侨丰鞋服有限公司,西侧为晋江华力机械有限公司,北侧为晋江市紫晖机械配件有限公司(详见附图 2)

33、。(10)出租方情况:项目租赁晋江市梅岭佳彩服饰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许丽贤)部分空置厂房作为经营场所(北侧厂房 1 楼、2 楼)。2021 年,晋江市梅岭佳彩服饰有限公司将东侧闲置厂房出租给晋江市金雅典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目前,晋江市梅岭佳彩服饰有限公司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晋国用2013第 00007 号)(详见附件 5),出租方已与本项目建设单位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 6)。晋江市梅岭佳彩服饰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主要从事服装生产,该公司于 2012 年编制了晋江市梅岭佳彩服饰有限公司服装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2012 年 10 月 17 日通过晋江市生

34、态环境局(原晋江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编号为 2012 年 0355。(详见附件 13)。2.2.1 主要产品与产能主要产品与产能福建省同雨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微棱镜反光膜 200 万平方米项目主要产品及产能的情况见表 2.2-1。表表 2.2-1 项目主要产品与产能项目主要产品与产能2.2.2 原辅材料原辅材料福建省同雨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微棱镜反光膜 200 万平方米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使用情况见表 2.2-2。表表 2.2-2 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使用情况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使用情况序号产品名称生产规模1200 万平方米/年序号主要原辅材料名称主要原辅材料用量备注1205 万 m2/年/21

35、5 吨/年桶装3205 万 m2/年/42 吨/年/515 万 m3/年管道供应6780 吨/年市政给水管网统一供给132.2.3 项目组成项目组成表表 2.2-3 项目组成一览表项目组成一览表类别项目名称建设规模主体工程厂房建筑面积约 1600 平方米;主要用于生产加工车间使用;1F 为涂胶区、压花区、热合区;2F 为分切区、包装区。储运工程仓库建筑面积约 200 平方米,位于厂房 1F、2F 东南侧,用于放置原料及成品辅助工程办公室建筑面积约 100 平方米,位于厂房西北侧环保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噪声处理设施墙体隔音、合理布置、定期维护废气处理设施有机废气: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15m

36、 高排气筒(DA001);天然气燃烧废气:15m 高排气筒(DA002)固废处理设施垃圾筒、一般固废贮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公用工程给水系统由市政给水管网统一供给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明管密闭方式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处理供电系统由市政供电网统一供给天然气供应天然气管道供给2.2.4 主要生产设备主要生产设备表表 2.2-4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2.2.5 水平衡水平衡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1)生活用水项目拟聘用职工为 30 人,均不住厂,参照福建省行业用水定额720 万 kWh/年市政供电网统一供给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噪

37、声值 dB(A)11 台7023 条65312 台7044 台7052 台7562 台7071 台70注:锅炉型号为*,编号为*,生产厂家为*14(DB35/T772-2018),不住厂职工生活用水定额为 60L/(人d),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 80%计,则生活用水量为 540t/a(1.8t/d);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432t/a(1.44t/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的 B 等级标准,通过明管密闭方式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8、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表 1 一级 A 标准 (即: CODcr50mg/L、BOD510mg/L、SS10mg/L、氨氮5mg/L)。(2)冷却用水项目拟设置冷却塔 2 台,每台冷却塔水量为 2t/d,冷却塔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每天需补充其蒸发损耗量约 20%, 因此冷却塔补充水量为 240t/a (0.8t/d) 。(3)水平衡图图图 2.2-1 项目水平衡图项目水平衡图(单位:(单位:t/a)2.3 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建设单位利用标准厂房进行生产活动。结合项目周边情况,对厂区布局合理性分析如下:(1)厂区总平面

39、布置功能分区明确,在满足生产工艺、运输、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设置有明显的生产功能分区。(2)项目厂区合理分布,厂区道路畅通,满足消防通行要求,布局简明合理。(3)厂区周边主要以工厂企业为主,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经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基本合理。工艺2.4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15流程和产排污环节本项目工艺流程见图 2.4-1。图图 2.4-1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工工艺流程说明艺流程说明:项目将载体膜置于微棱镜热压制造生产线, 通过生产线自带红外加热装置预热后(温度约为 50),通过表面设置有凹陷状的微棱镜阵

40、列结构环形带状模具两次热压形成均匀的微棱镜阵列结构。同时为提升产品质量和产品档次,固化后载体膜通过压花机压制花纹。为了微棱镜反光膜使用过程方便,项目将在全棱镜微棱镜反光膜底部压合离型纸层, 离型纸压合前需先通过涂布机涂覆水性丙烯酸乳液,再通过热压机与微棱镜反光膜迅速压合(采用天然气锅炉进行加热),并采用分切机分切后包装即可。2.4.1 主要产污环节主要产污环节(1)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2)废气:主要为涂胶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热合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过程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3)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的机械噪声;(4)固废:主要为分切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废包装材料、胶水

41、空桶及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和职工生活垃圾。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无16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3.1 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功能区划(1)水环境功能区划项目纳污水体为安海湾,根据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修编)(20112020),安海湾规划为四类海域环境功能区(标识号为 FJ097-D-III),主要功能为一般工业用水、港口,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三类水质标准,见表 3.1-1。表表 3.1-1 海水水质标准(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 单位:单位:mg/L序号项目第三类1pH 值(无量纲)6.8-8.8 同时不超出

42、该海域正常变动范围的0.5pH 单位2溶解氧43化学需氧量(COD)44无机氮(以 N 计)0.45石油类0.036活性磷酸盐(以 P 计)0.03(2)大气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划为二类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表表 3.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摘录)(摘录)单位:单位:g/m3序号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单位浓度限值1二氧化硫(SO2)年平均g/m36024 小时平均g/m31501 小时平均g/m35002二氧化氮(NO2)年平均g/m34024 小时平均g/m3801 小时平均g/

43、m32003一氧化碳(CO)24 小时平均mg/m341 小时平均mg/m310174臭氧(O3)日最大 8 小时平均g/m31601 小时平均g/m32005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 10m)年平均g/m37024 小时平均g/m31506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 2.5m)年平均g/m33524 小时平均g/m375 特征污染物本项目特征污染因子主要为非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环境质量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选用一次值作为限值执行;项目特征污染因子环境质量控制标准,见表 3.3-3。表表 3.1-3 特征污染因子环境质量控制标准特征污染因子环境质量控制标准单位:单位:mg/m3项目一次浓度值标准

44、来源非甲烷总烃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3)声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为 3 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3.2 环境质量现状环境质量现状3.2.1 水环境质量现状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 2021 年度泉州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 年6 月),2021 年,泉州市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晋江水系水质为优;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共 12 个,类水质达标率 100%。其中,类水质点次达标率 40.3%;山美水库总体水质为类,惠女水库总体水质为类,水体呈中营养状态;小

45、流域水质稳中向好;近岸海域一、二类海水水质站位比例 91.7%。因此,项目纳污水域安海湾水质良好。3.2.2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泉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发布的2021 年泉州市城市空气质量通报 , 2021年, 泉州市13个县 (市、 区)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为2.192.79,首要污染物主要为细颗粒物、臭氧或可吸入颗粒物。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18平均为 98.7%,同比上升 0.3 个百分点。空气质量降序排名,依次为:德化、泉港(并列第 2)、永春(并列第 2)、南安、晋江、惠安、台商区、安溪、石狮、洛江(并列第 10)、鲤城(并列第 10)、开发区(并列第 10)、丰

46、泽。根据2021 年泉州市城市空气质量通报结论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 (HJ663-2013)评价要求。据此分析,项目周边空气质量现状良好,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本环评引用乔山(福建)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报告, 本项目距离“乔山 (福建) 科技有限公司”约为 2832m。其委托海策环境检测(福建)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10 月 27 日对项目所在区域非甲烷总烃环境质量状况的监测数据,报告编号:福建海策(2021)102901 号中环境现状监测报告。监测数据见表 3.2-1,监测点位图见附图

47、 11,监测报告见附件 11。表表3.2-1 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一览表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一览表采样日期测试点位样品编号采样时段检测结果非甲烷总烃(mg/m3)TSPmg/m32021.10.26厂址当季主导风向下风向Q1Q21102601-0102:00-03:000.16Q21102601-0208:00-09:000.10Q21102601-0314:00-15:000.11Q21102601-0420:00-21:000.15Q21102601-0508:00-08:00(次日)0.1832021.10.27厂址当季主导风向下风向Q1Q21102701-0102:00-03:000.

48、14Q21102701-0208:00-09:000.12Q21102701-0314:00-15:000.14Q21102701-0420:00-21:000.13Q21102701-0508:00-08:00(次日)0.2082021.10.28厂址当季主导风向下风向Q1Q21102801-0102:00-03:000.12Q21102801-0208:00-09:000.12Q21102801-0314:00-15:000.10Q21102801-0420:00-21:000.1419Q21102801-0508:00-08:00(次日)0.209备注:结果中有“”表示该时段不对此项目进

49、行检测。根据报告可知,项目周边空气质量现状良好,非甲烷总烃可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 中所列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地其他大气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达标。3.2.3 声环境质量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厂界外 50m 范围内无保护目标,无需监测。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3.2.4 生态环境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质量现状本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永和镇上宅村、马坪村,利用已建设标准厂房,不新增用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

50、行)相关要求,无需进行生态现状调查。3.2.5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 A,项目行业类别属于”塑料制品制造”,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类,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3.2.6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A,项目行业类别属于“制造业其他”,属于 IV 类项目,利用已建设标准厂房, 不新增用地,周边为他人企业, 所在区域土壤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 ,占地规模为小型建设项目,因此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境保护目标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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