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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统一口径的通知 .pdf

上传人:瓦拉西瓦 文档编号:921893 上传时间:2019-10-10 格式:PDF 页数:12 大小:396.0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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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本公司,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第十 二 条 保险金申请 1、 意外 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百年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 A 款 条款 4 / 6 申请人填写保险金 理赔 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 意外身故 保险金: (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 2) 申请人 法定有效身份证明 及关系证明 ; ( 3) 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 他 相关

2、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 4) 由承运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乘坐或驾驶非营运交通工具除外; ( 5) 交通事故导致意外伤害的,需提供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文件; ( 6) 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2、 意外 伤残 保险金 的申请 申请人 填写保险金 理赔 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意外 伤残 保险金: ( 1)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 ( 2) 申请人 法定有效身份证明; ( 3) 由双方认可的医疗 机构或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根据

3、伤残标准所出具的伤残程度鉴定书 ; ( 4) 由承运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乘坐或驾驶非营运交通工具除外 ; ( 5) 交通事故导致意外伤害的, 需提供 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出具 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文件 ; ( 6) 申请人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 其他 证明和资料。 3、 若申 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保险金,受委托人还应提供申请人亲笔签字的 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的法定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4、 以上保险金申请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 本公司 将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十 三 条 保险金 给 付 1、 本公司在 收到保险金 给

4、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 后, 将在 5 日内 作出核定; 情形复杂的,应当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本公司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本 合同对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本公司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2、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3、本公司 依照 前款 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被保险人 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4、本

5、公司 自收到给付保险金的 申请 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 本公司 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第十 四 条 诉讼 时效 申请人向 本公司 申请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 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 第十 五 条 地址变更 投保人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 。 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按合同注明 的 最后地址发送 的 有关通知 ,均 视为 已 送达 投保人 。 第十 六 条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

6、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本公司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订立书面 的变更 协百年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 A 款 条款 5 / 6 议。 第 十七 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投保人于本合同生效后,可以书面通知要求解除本合同。 1、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 1)投保人证明及保险 合同 ; ( 2)保险费交费凭证; ( 3)解除合同申请书。 2、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的,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本合同效力终止。 本公司于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及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30 日内退还 现金价值 , 但对已发生任何保险金给付或已发

7、生本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但尚未给付保险金的被保险人,本公司不退还 现金价值 。 第 十 八 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 方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达成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 十九 条 释义 【本公司】指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非营运交通工具】指有 合法 的行驶证且符合以下规定的车辆: ( 1)不属于本条款所定义的营运交通工具; ( 2)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能合法上道路行驶的四轮及四轮以上轮式车辆; ( 3)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或临时物品; ( 4)不包括以下车辆:货车、客货两用车、轨道交通车辆、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工程作业

8、车、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公路养护车、清障车、救援车、 洒水车、清扫车、拖拉机以及农用车辆。 【营运交通工具】指领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公共交通营运执照,以收费方式合法运载乘客的汽车(包括公共汽车、电车、有轨电车、出租车、有固定营运路线和时间的机场客车)、火车(包括客运列车、轻轨、 地铁、 磁悬浮列车)、轮船(包括客运船舶、轮渡客船、其他水上运载工具)、飞机(包括航空客机、在民用机场或民用直升飞机场间营运的直升飞机)。 但 上述所列之各种交通工具 若 用于非公共交通之目的和用途,均属不符合本合同营运交通工具之定义。 【 交通事故 】 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 的人身伤亡的事件。 【

9、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 本公司认可的医院】 指经 国家卫生行政 部门评审确定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 但不包括精神病院及专供康复、休养、戒毒、戒酒、护理、养老等非以直接诊治病人为目的的医疗机构。 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医院管理规则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且全天 24 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提供医疗及护理服务。 【猝死】指表面健康的人因潜在疾病、机能障碍或其他原因在出现症状后 24 小时内发生的非暴力性突然死亡。猝死的认定以医院的诊断和 公安部门的鉴定为准。 【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

10、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用于治疗疾病的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 百年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 A 款 条款 6 / 6 【管制药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被列为特殊管理的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 【酒后驾驶】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道 路 交通法规规定的标准。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指以 下情形之一: 1、 没有 驾驶证驾驶; 2、驾驶与驾驶证 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 车辆 ; 3、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 驾驶; 4、未经公

11、安 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持未经审验的驾驶证 驾驶; 5、持学习驾驶证 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6、公安 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无有效驾驶证 驾驶的情况 ; 7、两轮、三轮、四轮等各类电动车相关事故是否属于“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的情形以当地公安 机关 交 通管理 部门认定为准。 【无有效行驶证】指下列情形之一: 1、没有机动车行驶证; 2、未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按时进行或通过安全技术检验 ; 3、两轮、三轮、四轮等各类电动车相关事故是否属于“无有效行驶证”的情形以当地公安 机关交通管理 部门认定为准。 【机动车】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供人员乘用或

12、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两轮、三轮、四轮等各类电动车属性分类以当地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认定为准。) 【 医疗事故 】 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 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 现金价值 】 现金价值 =本期应交保险费 (1 35%)( 1 本期 保险 费已 经过日数 /本期保险费承保日数 ) 。 本期 保险 费已 经过日数不足 1 日的按 1 日计算。 【 申请人】 指保险金 的 受益人 。 【法定有效身份证明】指依据法律规定,由有权机构制作颁发的证明身份的证件、文件等,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人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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