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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瓯江特聘教授”岗位聘任管理条例 .doc

上传人:瓦拉西瓦 文档编号:922943 上传时间:2019-10-11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5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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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温州大学“瓯江特聘教授”岗位聘任管理条例(修订版 征求意见稿)一、指导思想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快我校高水平教师队伍和学术梯队建设,培养造就具有国际或国内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提高我校在国内外的学术地位和综合竞争力,学校决定进一步完善“瓯江特聘教授” 岗位聘任管理条例。条 2 条 通 过选聘“瓯江特聘教授”,并配套相应的激励政策,力争使部分教师的学术水平进入国内外学术前沿,实现我校人才队伍建设新的突破。二、申请对象第三条 “瓯江特聘教授”面向校内所有在编在岗的教师公开竞聘(引进的学科带头人或已作特殊约定的,按原人才引进协议执行,协议中首聘期履行完毕后可按本办法参与竞聘)。三、

2、岗位设置第四条 “瓯江特聘教授” 分为 A 类、B 类、C 类、D 类,名额不限。四、聘任条件第五条 一般条件(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自觉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谨治学,开拓创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二)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2-(三)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限,身体健康,能开展正常教学科研活动。第六条 具体条件(一)“瓯江特聘教授”(A 类)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特支计划入选者;国

3、家千人计划(创新类) 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973 项目首席科学家;2、主持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1 项;3、主持获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一等奖 1 项; 4、教育部创新团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负责人。(二)“瓯江特聘教授”(B 类)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Science、 Nature正刊上发表论文 1 篇;2、主持获国家教学成果奖 1 项;3、主持获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二等奖 1 项;4、主持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科、科学技术)一等奖 1 项;5、主持一类项目 1 项。(三)申报“瓯江特聘教授”(C 类)必须具

4、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Cell正刊上发表论文 1 篇;2、主持获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三等奖 1 项;3、主持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科、科学技术)二等奖 1 项;3、主持获省级科研成果一等奖 1 项;4、国家级科技、人文社科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研究基地)负责人;5、国家重点专业、国家级实验室示范中心、省级科技、人文社科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研究基地等)、省重中之重学科负-3-责人并主持省级科研成果二等奖;6、主持二类项目 1 项。(四)申报“瓯江特聘教授”(D 类)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开放性精品课程负责人; 2、主持获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

5、一等奖 1 项;3、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第二、三完成人;4、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一等奖的第二、三完成人,二等奖的第二完成人;5、国家教学成果奖的第二完成人;6、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科、科学技术)一等奖的第二完成人;7、主持三类项目 1 项;8、主持获省级科研成果二等奖 1 项。注:一至四类项目详见附件温州大学“瓯江特聘教授” 岗位聘任成果分类表,认定依据为温州大学科研奖励实施办法温大行政2012186 号。五、聘任程序与管理第七条 “瓯江特聘教授”聘任工作于每年的 12 月份受理,一年一次。申报者向学院提出申请(“双肩挑” 人员向专业归口所在学

6、院申请),填写反映个人学术业绩与成果的温州大学“瓯江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申报者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严格按照聘任基本条件对候选人进行审核,并向学校提出评议推荐意见。第八条 学校对申 报者申报信息进行公示,然后组织专家对各申报者进行评议并提出推荐意见;校岗位聘任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4-评议意见进行审定。第九条 学校批准聘任的“瓯江特聘教授” 与学校签订协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第十条 “瓯江特聘教授 ”A 类的聘期为 10 年;“瓯江特聘教授”B 类 的聘期为 8 年, “瓯江特聘教授”C 类的聘期为 6 年, “瓯江特聘教授”D 类的聘期为 5 年。第十一条 B、C、D 类

7、特聘教授在聘期内如取得高一层次特聘教授条件的,可在一年一度的聘任中申请聘任高一层次的岗位。特聘教授聘期结束后,可依据聘期内取得的成果重新参与竞聘。瓯江特聘教授的聘期到法定退休年龄自动中止。六、岗位待遇第十二条 “瓯江特聘教授”(A 类)校内年基础津贴 30 万元人民币, “瓯江特聘教授”(B 类)校内年基础津贴为 20 万元人民币, “瓯江特聘教授” (C 类)校内年基础津贴为 12 万元人民币, “瓯江特聘教授”(D 类)校内年基础津 贴为 8 万元人民币。 七、附则第十三条 除国家级人才项目外,其他均为新温州大学成立(2006 年 2 月 14 日)以来作为第一负责人并以温州大学为第一单位

8、获得的成果或荣誉。第十四条 “瓯江特聘教授 ” 聘任期间,如因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因学术腐败受到处理,或由于各种原因不在岗工作等,其所享受岗位待遇另行确定。第十五条 学校之前已聘任的瓯江特聘教授原聘任类别不变,聘期、校内基础津贴按本办法执行,但已发放的校内基础津贴不予补差。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5-附件:温州大学“瓯江特聘教授”岗位聘任成果分类表温州大学“瓯江特聘教授”岗位聘任成果分类表类别 项目名称一类国家科技重大专项,973 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集成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二类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9、项目一级子课题(到账经费200 万元),973 计划项目一级子课题(到账经费100 万元), 863 计划项目(到账经费300 万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 计划重点支持项目,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一级子课题(到账经费200万元),973 计划项目一级子课题(到账经费100 万元),863 计划项目(到账经费300 万元),国家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到账经费800 万元),国家重大基础研究前期研究专项课题,国家自然

10、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培育项目三类863 计划项目专项,国家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到账经费300 万元),教育部科技、人文社科研究重大项目-6-四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国家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到账经费300 万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含艺术、教育、军事单列学科)项目;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到账经费200 万元),参与 973 计划项目(到账经费100 万元),参与 863 计划项目(到账经费300 万元)注:以上项目均须以“温州大学”为项目第一主持单位。项目和奖项认定依据为温州大学科研奖励实施办法温大行政201218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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