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金委字〔2017〕27 号 金院字〔2017〕60 号 .pdf

上传人:瓦拉西瓦 文档编号:926962 上传时间:2019-10-11 格式:PDF 页数:6 大小:426.4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金委字〔2017〕27 号 金院字〔2017〕60 号 .pdf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金委字〔2017〕27 号 金院字〔2017〕60 号 .pdf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金委字〔2017〕27 号 金院字〔2017〕60 号 .pdf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金委字〔2017〕27 号 金院字〔2017〕60 号 .pdf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金委字〔2017〕27 号 金院字〔2017〕60 号 .pdf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1 金委字201727号 金院字201760号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各单位、部门: 金陵科技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已经于2017年5月12日经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中共金陵科技学院委员会 金陵科技学院 2017年5月16日 2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坚持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到教学管理全过程,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师20051号)、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教人201111号)、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苏教师201523号)和金陵科技学院教师师德规范(金院字200710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师德考核的对象为受聘教师职务的本校各类人事管理身份的教职工(含辅导员)。管理岗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外聘兼职教师参照执行。 二、考核原则 师德考核应以金陵科技学院教师师德规范为依据,坚持

3、 3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生为本的原则。 三、考核依据 以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师20051号)、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作为师德考核的基本要求和依据,结合教师在教育教学科技创新中的实际业绩全面评价其师德表现。 四、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教师进行自我评价,自我评价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二)单位考核。二级单位、部门及科研机构的考核工作小组听取同行、学生意见,结合个人自评、平时表现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对照金陵科技学院教师师德规范等规定要求,进行师德考核。 (三)学校审核。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审核师德考核

4、结论。 (四)公示。学校对评为优秀的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一周。 (五)考核时间。与学校年终考核同步进行。 五、考核结论 师德考核的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一)“优秀”:模范遵守金陵科技学院教师师德规范,取得突出业绩,得到同行公认,受到学生爱戴。优秀比例不超过 4 各单位接受考核总人数的30%。 (二)“合格”:能遵守金陵科技学院教师师德规范,履行岗位职责。 (三)“不合格”:不能遵守金陵科技学院教师师德规范,以及出现以下情况之一: 1.违反教育部“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规定者。 2.在课堂、视频上或教材、讲义中公开散布违反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观点和言论者。

5、 3.在教学、科研或校园文化等活动中,故意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4.在职称申报、骨干教师申报、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弄虚作假者。 5.出现有违反国家安全及其他违法行为,损害国家利益者。 6.出现有失教师身份的言行,损害学生人身权益、财产权益,造成恶劣影响者。 7.出现有失教职员工身份的言行,严重损害学校合法权益者。 8.出现有严重违反法律和公共道德的言行,产生严重不良影响者。 六、结论使用 师德是教师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岗位聘期考核、职称评审、评优奖励、职务聘任(用)的首要标准,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 (一)师德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人员,当年年度考核、绩效考核以及所在岗位聘期考

6、核结论均不能确定为“基本合格”及 5 以上结论。 (二)师德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人员,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严格按照省、市教委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对凡因出现师德师风问题而延迟申报者,一律不得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三)在评优奖励、各级各类骨干人才评选时,同等情况下,师德考核结论为“优秀”的予以优先考虑;师德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已入选者,若师德考核结论不合格,应取消其称号或资格,停止各类资助支持。 (四)根据教育部教师20051号文件、教人201111号文件和教育部2014年“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规定,对有学术不端行为、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要依据教师法、教师

7、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由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指定或委托相应机构查实认定后,报校长办公会,并依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解聘、依法撤销教师资格或其他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全校各单位都要高度重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肩负起“厚德兴业”的光荣职责。 (二)各相关单位要广泛、深入宣传金陵科技学院教师师德规范等文件精神,在教师培训特别是新教师岗前培训中,要强化师德师风教育。 6 (三)各二级单位、部门及科研机构要建立健全师德考核档案。对师德表现突出的,要予以重点培养、表彰奖励;对师德表现不佳的,要及时劝诫、督促整改;对师德表现失范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八、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九、本办法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在金陵科技学院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印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 > 教师资格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文库网官方知乎号:文库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文库网官网©版权所有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