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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pdf

上传人:瓦拉西瓦 文档编号:928944 上传时间:2019-10-12 格式:PDF 页数:6 大小:180.9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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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资 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供应商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并提供下列材 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组织机构 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18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 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 依法缴纳税收 (2019 年任意3 个月的纳税证明) 和社会保 障资金(2019 年任意3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

2、明) 。 供应商信用信息: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 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 活动。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现场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查询渠 道为“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 ,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特殊资格要求:无 4、供应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 采购 要求 一、 项目说明 校方 责任保险 责任范围 : 因校方责任导致学生的人身伤害, 依法应由校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具体参照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规定

3、的应 由学校承担 的事故责任类型,包括: 1、学校的 校舍、 场地、其 他公共设 施 ,以及学校 提供给学 生使用 的学具、 教育教学和 生活设施 、设备 不符合国 家规定的标 准, 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 安全保 卫、消防 、设施设 备 管理等安全 管理制度 有明显 疏漏,或 者管理混乱 ,存在重 大安全 隐患,而 未及时采取 措施 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学校组 织学生 参加教育 教学活动 或 者校外活动 ,未对学 生进行 相应的安 全教育,并 未在可预 见的范 围内采取 必要的安全 措施 的; 5、学校知道教

4、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6、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7、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8、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9、学校教 师或者 其他工作 人员体罚 或 者变相体罚 学生,或 者在履 行职责过 程中违反工 作要求、 操作规 程、职业 道德或者其 他有 关规定的; 10、 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 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

5、期间, 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 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 告 诫或者制止的; 11、 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 学校发现或者知道, 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 导致未 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12、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发生依法应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意外事故, 学校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诉讼费用及其他必要合理的费用, 保险公司在 每人赔偿限额内赔偿。 校方 无过失责 任保险责 任范围: 在承保期间和承保区域范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 在校学生在校园内教 育教学活动期间或学校组织、 安排的校内外活动过 程中, 因自然灾

6、害、 学生自身原因、 学生体质差异、 校内外突发性侵害或者学生自身行为导致在校学生发生人身伤亡, 学校履行了相 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但依法仍需对伤亡学生承担经济补偿责任时,由承保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负责保险赔偿。 校方责任保险及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赔偿项目: 1、普通伤害 (1)医疗费(2)住院伙食费(3)监护人误工费(4)护理费(5)交通费 2、若构成伤残 (1)-(5)同上(6)残疾用具费(7)残疾生活补助费(8)残疾护理补助费 3、若导致死亡 (1)-(5)同上(6)丧葬费(7)死亡补偿费(8)诉讼费用及其他必要合理的费用 对任何性质的间接损失和精神损失不负责赔偿。 二、 采购范 围及要

7、 求 1、险种:校方责任保险及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 2、范围:2019 年-2022 年贵州师范学院在册学生 3、保险费、保险年限及被保险人 (1)校方责任保险及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每生每年不高于10 元(保险费用根据当年在册学生人数据实结算) 。 (2)保险服务年限:叁年(采购合同根据审批的采购计划每年一签,采购单位根据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签订下一年合同) (3)被保险人:2019 年-2022 年贵州师范学院在校注册学生,学生人数统计误差范围允许在上报人数的5%以内。 4、赔偿金额及责任限额 保险责任 责任限额 校方责任保险(主险) 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 每生每年责任险 50 万 20 万 每校

8、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500 万 200 万 5、校方责任险及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 供应商承担的保险责任范围根据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 贵州省学生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 贵州省校方责任保险管理 工作暂行办 法 、 贵州省教 育厅 贵 州 保监局(黔 教安稳发 【2016】214 号) 等事故责任类型。 6、具体的 赔偿项 目、赔偿 金额、理 赔 程序等内容 供应商可 以自主 细化设计 ,并对各项 赔偿项目 的赔偿 计算方式 进行说明。 相关 内容必须符合贵州省校方责任保险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 贵州省校方责任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方案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7、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与相关承诺要求 7.1

9、 保险责任承诺: 请根据我省相关政策文件作出详细的保险责任承诺, 例如有保险公司专门针对校方责任保险及附加无过失责 任保险制定的条款(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为基础。 7.2 优惠承诺:如免责期、其他赠送条款、助学帮困及其它。 7.3 服务承诺,如: (1)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师业务培训、防诈骗及校园贷、网贷相关知识宣传等; (2)校方责任保险的有效期原则上统一为当年的 9 月 1 日零时至次年的 8 月 31 日 24 时止,但由于高校学生的 特殊性,具体时 间为上期校方责任保险及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续保时间:当年的11 月20 日零时起至次年的11 月19 日24 时止; (3)

10、 对理赔咨询及办理有具体的响应机制, 如: 指派专人负责并承诺 24 小 时联系电话保持通畅, 公司工作人员1-2 小时内赶到 现场等;要求:反应迅速、处理专业等; (4)建立快速办理机制,针对常规情况,且属轻微的意外伤害理赔处理,要求:简化流程、确保快速理赔; (5)建立 有效的 协调沟通 机制,针 对 特殊情况、 突发事件 等,在 相关国家 法律法规的 框架下, 尽量及 时有效处 理,以保障 学校和学生保险权益的最大化; (6)供应商承诺的其他延展服务(服务承诺) 。 三 、其它 1、 培训要求:对 学生进行 安全教育 培 训,开展防诈 骗及校园 贷、网贷 相关知 识宣传时不得 发表反党

11、反社会言 论,讲 授内容不得与 安全教育无关。 2、 投标供应商提 供承诺, 合同生效 期 间,如遇不可 抗力因素 或国家、 省、市 、上级部门对 保险范围 、条款等 相关文 件内容有重新 修订的,成交供应商有权配合采购人 修改保险合同。 3 、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必须以银行汇票、电汇凭据、银行进帐单 、支票、现金等形式向采购方交纳本年度合同金额中标金额5% 的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后, 若乙方不按双方签订合同规定履约, 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 按实际损 失金额赔偿。 合同履约完毕后,采购方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4 、付款方式 保险费用按采购单位 每年 统计在册的 学生人数 据实结算 , 待采购合同签 订 后10 个 工作日内,支付本年度合同金额(成交金额)的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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