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招生计划拟录取办法 1、本年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招生计划共 3 个名额,名额分配方式如下: 表演方向拟分配名额 (含管弦系、民乐系考生) 非表演方向拟分配名额 (含作曲系、音乐学系考生) 1 人 2 人 2、 表演方向考生: 笔试 ( 管弦系即音乐作品论述,民乐系即现场笔试 ) 成绩合格要求为 50 分,随后按 主科成绩排名 。 3、 非表演方向考生按总成绩 排名。 总成绩 ( 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 计算方式: ( 1)作曲系:(外语主科综合分析史论面试)除以 5 ( 2)音乐学系:(外语主科笔试 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分析 口试)除以 4 注:作曲系综合分析、音乐学系 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分析 成绩计算方式同普通计划考生。 4、各科成绩 以 100 分制打分,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5、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招生计划 考生的 成绩 合格要求由院招生委员会根据考试实际情况讨论确定 。 6、在录取阶段,院招生委员会可根据考试实际情况对名额分配方式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