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天津市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所属 天津市卫生计生发展研究中心 2018 年度 第一批次 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 公告 根据 天津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 201110 号) 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津人社局发 201737 号 )及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 会有关公开招聘工作的文件 精神, 我 单位拟面向社会 开展 2018 年 第一批次 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基本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
2、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 、 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 本 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4.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 岗位 招聘岗位为: 硕士 研究生及以下学历岗位。 四、招聘信息发布及工作程序 1.招聘岗位 2 具体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 详见 附件: 天津市卫生计生发展研究中心 2018 年岗位招聘计划表 。 2.招聘范围 ( 1) 2018 年应届本科 毕业生、硕士研究生 ; ( 2) 2016、 2017 年毕业能够经人事或教育部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本科
3、 毕业生、硕士研究生 ; 3.招聘信息发布及时间 2017 年 12 月 12 日,在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 信 息 网 站 ( )、 天 津 卫 生 人 才 网 站()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同时在天津卫生人才网发布报考指南 、报考流程、 热点问题 等信息 。 4.报名方式、相关时间及有关事项 我 单位 委托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网上报名、笔试命题及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考试报名 、 缴费 、笔试准考证打印 均在网上进行 。 报名网站:天津卫生人才网,网址: 。 报名时间: 2017 年 12 月 21 日上午 9:00 时至 12 月 25日下午 17:00 时止。
4、缴费时间: 2017 年 12 月 21 日上午 9:00 时至 12 月 25日下午 24:00 时止。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8 年 1 月 15 日上午 9:00 至 1月 20 日下午 17:00 时止。 笔试时间: 2018 年 1 月 20 日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 笔试成绩 查询时间: 2018 年 1 月 29 日 上午 登陆天津卫3 生人才网查询。 报考人员正式报名前须 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招聘计划、报考指南、热点问题等相关信息,并主动 通过电话咨询或前往我单位人事部门现场咨询方式,确定 本人条件是否符合相应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 , 待 我 单位确认后,
5、再选择报 考我 单位的相应招聘岗位,否则若因不符合 我 单位所规定的招聘条件,报考人员擅自报名 参加 考试后,而被禁止进入面试或录用的,责任自负。 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须 以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密码等相关信息进行 报名系统注 册。注册成功后,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正确、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信息一经提交,将不允许修改任何信息。在规定时间 完成网上缴费 的 , 视为有效报名,可在规定时间 自行打印 笔试 准考证 ,规定时间以外打印的准考证无效 。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 1: 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 相应 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
6、 相应岗位的招聘。 5.考试 ( 1)笔试 笔试 为 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一 个科目。 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 100分,占总成绩 的 50%。 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笔试考试科目的全部科目考试,出现缺考,即视为放弃考试,无资格进入面试及录用程序。 考生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4 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 2)面试 面试满分为 100 分,占总成绩的 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 1 位小数, 总成绩保留 2 位小数 。 面试前, 我单位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工作参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
7、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 2011 73 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 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所设定的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 我 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应在同一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面试工作由 我 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沟通能力、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外语水平、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 面试 及格线为 60 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
8、予 录 用。 6.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标准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5 2005 1 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递补人员。 7.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可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
9、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递补人员。 8.公示、聘用及人员备案 根据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经单位党支部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上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工作,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一般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上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 各
10、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 、有关事项说明 6 1.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处理 。 2.本次 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3.单位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 6 号 C 座 4.相关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 咨询 电话: 86559270,86559269 联系人:孙敬 监督电话 :天津市 卫生计生委 人事处 022-23337653 考务 、网站 咨询 电话 :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 人才服务部 022-58077819 咨询时间:上午 8:30 11:30;下午 13:30 16:30 附件: 2018 年市卫生计生 发展研究中心 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招聘计划表 天津市卫生计生发展研究中心 2017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