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4 ,大小:29.50KB ,
资源ID:1329325    下载:注册后免费下载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wenkunet.com/d-1329325.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广东省水利厅政务信息资源.doc)为本站会员(WXLW)主动上传,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文库网(发送邮件至13560552955@163.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广东省水利厅政务信息资源.doc

1、广东省水利厅政务信息资源采集、审核、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照关于印发省级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电子纪检监察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信办20092号)和印发广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864号)要求,为保证我厅上网共享的政务信息资源及时、准确、安全和完整,加强与省直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流,达到信息互通,避免重复建设,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结合我厅实际,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政务信息资源,是指我厅列入广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的内容,包括上网共享的文字、数据、图片等各种形式的资源。第三条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遵循依法、真实、及

2、时、便于交流的原则。第四条 政务信息资源的采集、审核由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直管各单位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由政务中心负责,信息资源的接口技术保障工作由保障中心负责。第二章 信息采集第五条 以下信息,纳入我厅共享信息采集范围:(一) 水利行政处罚信息(法人);(二) 水利行政处罚信息(自然人);(三) 取水许可信息;(四) 河道采砂许可信息;(五)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单位信息;(六) 水利设施基本信息;(七) 水系信息;(八) 其他省直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求我厅提供共享的政务信息。(九) 其他。第六条 各单位(处室)应当根据第五条规定和本部门职责,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水政监察局负

3、责第五条第一、二款的内容填报;水资源处负责第五条第三、五、七款的内容填报;建管处负责第五条第四、六款的内容填报;规计处负责第五条第六、七款的内容填报;水文局负责第五条第七款的内容填报;第五条第八款、九款的填报工作依具体内容另行确定。第七条 各单位(处室)应当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及时更新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有效。第三章 审核和报送第八条 各单位(处室)应由一名负责人担任信息审核员,并指定一名专职信息资源管理员。管理员的联系方式报政务中心备案。第九条 建立信息月报制度,各单位(处室)管理员应于每月1日前将经过审核员审核的上月信息通过厅综合办公业务系统(OA系统)报送政务中心,及时更新信息资源。无新信

4、息实行零报送制度,具备条件的单位(处室)应当实时报送和更新数据。第十条 当其他省直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求我厅提供除第五条第第一至第七款以外的政务信息资源时,由政务中心对其申请内容进行审核。如不涉及保密或敏感内容的,报分管副厅长同意后,由政务中心转送至有关单位按照政务信息审核公开程序办理;如涉及保密或敏感内容的,则按照广东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执行。第四章 监督和责任第十一条 政务中心负责监督各单位(处室)共享信息发布情况,并通过厅办公业务资源系统短信平台,对各单位(处室)信息报送工作进行提醒,同时将各单位(处室)上报信息列入厅网站信息量统计范围。第十二条 政务中心负责及时受理、答复其他行政机关对厅共享资源的咨询,接受监察部门和省信息化主管部门的监督。第十三条 违反本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部门或者厅办公室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依规定履行第五条第一至第七款资源共享义务的;(二)不及时更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内容的;(三)不及时受理、答复其他省直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对厅共享资源的申请、咨询的;(四)共享不应当共享的政务信息资源的;(七)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第五章 附则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4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文库网官方知乎号:文库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文库网官网©版权所有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