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澳門法律與中國法律之異同研討會 祈東耀1去年十一 月 二十八日 及 二十九日 舉 辦了一個 名 為“澳門 法 律與中國 法 律之異同”的研 討會。該研 討會是由法 律翻譯辦公 室及中國政 法大學主辦 ,於教育暨 青年司會 議廳舉行,由司法政務司蕭偉華博士主持開幕,並由法律翻譯辦公室賈樂龍主任致詞。 致開幕詞 後 ,首先由 中 國政法大 學 副校長兼 研 究生院院 長 懷效鋒教 授 介紹有關改革開 放以來中國 立法的趨勢 。懷效鋒教 授指出了改 革開放以來 中國立法的 三個主要 特點: 民主性、科 學性和超前 性的統一, 與國際慣例 接軌以及與 經濟體制改 革同步。 在民主 性、科學性 和超前性
2、的 統一方面, 他指出:“ 根據中國當 前以及今後 一個歷史 時期內 ,仍處於社 會主義初級 階段的實際 國情來制定 和完善法律 。在新的經 濟條件下 ,中國 立法機構 重研究經濟 生活中客觀 經濟條件和 經濟規律並 及時反映它 們的要求 ,諸 如 對 生產關 係一 定要適 合生 產力發 展 水 平 的規 律、 商品生 產 和 商 品交 換的 價 值 規律、 國民經濟有 計劃按比例 發展的規律 以及各盡所 能、按勞分 配的規律等 等的把握 ,制定 出相應的法 律,以充分 發揮我國社 會主義法律 對現代化經 濟建設的保 障和促進 作用。” 接 , 中 國 政法大學 馬 登民教授 發 表了大 陸
3、與澳門刑 法 總則若干 問 題的比較研究,在介紹兩個法典之間所存在的差異,以及說明該等差異的依據時,他指出: “關於刑 法 的指導思 想 ,大陸 刑 法典第 一 條明文規 定 我國刑法 的 指導思想是馬克 思列寧主義 毛澤東思想 。鄧小平倡 導的建設有 中國特色的 社會主義理 論,是當 代1法律翻譯辦公室法律專家。 1 中國 的馬克思主 義,是毛澤 東思想的繼 承和發展, 因此,它當 然也是我國 刑法的指 導思想。” 澳門刑法典對指導思想雖然沒有 明文規定,但是,在核准公布澳門刑法典的第5 8 /95/ M 號法令中明確指出:“深入體現出一種人道及革新看法之新刑法典,在其 哲學上及其 解決方法
4、之 內容上並未 脫離本地區 刑法法律傳 統,而該傳 統基本上 能滿足預防 及遏止犯罪 的需要。新 刑法典 之條文反映 在對基本權 利及對人 道與包 容之價值的 尊重,該等 基本權利及 人道與包容 之價值長久 以來成了對 居住於澳 門各群體之個人保障方面其中一個基本元素。” 隨後,他 對 兩個法典 的 主要差異 , 例如有關 刑 罰的任務 , 刑法的基 本 原則,犯罪主體 的規則,故 意與過失, 犯罪的預備 、未遂和中 止,共同犯 罪及刑罰方 面作出了 詳細的闡述。 當天的研 討 會上,最 後 係由澳門 大 學法學院 的 賴健雄先 生 講解了有 關 新澳門刑事訴 訟法典中 強制措施的 內容,以及
5、 在甚麼情況 和條件下才 能採用這些 措施。接下來,各演講者及出席者隨即進行了一連串的討論。 在第二天 的 研討會上 , 首先由中 國 政法大學 研 究生院博 士 導師郭成 偉 教授講解有關近 代中國法律 的形成。他 回顧了中國 古代傳統的 法律和談到 在鴉片戰爭 以後,以 及一 八 九 五年 馬關 條約 簽定 以後中 國 的 經 濟、 社會 、政治 及 法 律 所發 生的 巨 大 變化,郭成偉教授指出: “中國法 律 近代化需 要 借鑒西法 。 因為在晚 清 封建專制 主 義的桎梏 下 ,不可能自發形 成近代資產 階級的法律 體系,所以 ,吸收引進 西法的原則 與內容,就 成為法律 近代化的
6、必要前提。當然,這種引進必須適合中國國情,否則,就會半途而廢。” 2 澳門立法 會 顧問簡天 龍 先生是當 日 的第二位 演 講者,他 提 到澳門法 制 與中國法制之 間 的 共通點 及相 互影響 之處 ,亦特 別 提 到 法系 之分 類標準 和 中 國 法系 之分 類 之 標準。 然後,中 國 政法大學 米 健教授發 表 了有關 澳 門地區法 制 對中國大 陸 法制的借鑒意義 的論文, 他指出了我 國大陸國家 性法律體系 可從澳門法 律制度中得 到有益和 必要的 四點借鑑: 一、“主要 法律法典化 ”;二、“ 法律淵源多 元化和規範 化”(尤 其是各種法律淵源之間具明確的從屬聯繫以及明確訂定
7、了使用每一個法律淵源 的 規則) ;三、“重 視法律學說 對法制建設 的作用”; 四、“引進 判例的補充 立法機制 ”等。這是當日上午的最後一篇論文,之後又進行了一次討論。 而在第二 天 的下午則 分 別發表了 三 篇論文。 第 一篇係由 中 國政法大 學 劉心穩副教授所 發表的中 國大陸私法 之特點及發 展,他就 中國大陸現 行的私法, 指出了以 下特點 :表現形式 多樣化(憲 法,民事法 律,國務院 發布的民事 法規、決議 和命令, 最高人 民法院的指 導性文件, 國務院各部 、委發布的 命令、指示 和規章,地 方政權機 關發布 的民事法規 ,民事習慣 ,國家認可 的民事習慣 );規模龐
8、大;民商合 一;多層 次且不 同層次之規 範,效力不 相同;單行 立法;存有 重復立法之 缺點;存有 急需填補 之漏洞;部分私法規範以“公法”形式出現,或與“公法”規範混染。 至於下午 的 第二篇論 文 ,係由澳 門 大學法學 院 副院長尹 思 哲先生所 發 表的,內容是有 關澳門之民 法。他講解 了有關民法 典的系統化 及澳門現行 民法的基本 原則。關 於民法 的基本原則 ,主要有以 下幾個:尊 重人類尊嚴 原則;自決 原則;自負 責任原則 ;信任 原則;公正 原則;對自 由建立家庭 予以承認的 原則;法律 平等原則; 私法自治 原則; 自由求取私 有財產及死 因移轉財產 等予以承認 的原則
9、;因 過錯或風險 或合乎規 範事 實 的 民事責 任原 則;基 於信 任的責 任 原 則 ;善 意原 則;個 人 之 間 關係 的公 正 原 則3 (有 償合同的等 價公正、保 護無償合同 的慷慨一方 當事人、在 雙方合同中 保護弱少 的一方當事人)及非不當得利原則。 第三篇論 文 “民事訴 訟 程序之原 則 及其自我 改 革之能力 ” ,係由澳 門 大學法學院李 淑 華 小姐發 表的 。她指 出了 若干她 認 為 在 修改 民事 訴訟法 典 時 應 考慮 的事 項 。 首先, 她認為必須 改善法典的 排列,“使 法規能轉變 成一幢真正 的大廈,任 何法律工 作者都能靈活地穿插其中,無須由於各
10、種事宜在布局上的分散,而要經過曲折 的 途徑。 ”在這方面 她建議參考 在一九八八 年制定、一 九九三年修 訂的葡國新 法典的草 案的排列。 另一方面,她強調對民事訴訟程序進 行改革時應與本地的司法架構相配合,此外, 還須考慮其 組織、法院 所能及的技 術及科技條 件,以及司 法人員及司 法官本身 的準備。 最後,她 認 為必須改 善 法律規定 的 編寫,尤 其 是使用現 在 式的動詞 , 以方便法規的解釋及翻譯。 李淑華發 言 完畢後, 有 關學者亦 再 次進行了 討 論。然後 , 在休息時 大 會亦安排了茶點 招待嘉賓。 最後由中國 政政法大學 副校長懷效 鋒教授主持 了閉幕式, 晚上假座 新世界帝濠酒店舉行閉幕晚宴。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