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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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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除因饮用水 水源功能发生变化、水质不能满足饮用水要求、饮用水水源安全 受到威胁等原因确需调整外,不得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市 环保局牵头,市水务局、市建设局、市卫生计生委参与) 规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建设。2018 年底前,完成霸州市南 孟水源地等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规范保护区 标志和标识,设置界碑、交通警示牌、宣传牌等。2019 年底前, 廊坊市新水源地、城区水源地、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水源地、 霸州市城区现有水源地、霸州市南孟水源地、三河市泃河湾水源 地、三河市李秉全水源地、固安彭村渠沟新水源地等 8 个地下水 饮用水水源地增加生态隔离防护设施。(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务

2、 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参与) 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开展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 确保饮用水安全。市县两级有关部门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 政区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 -9- 况。加强农村饮水工程的水源及水厂水质监测和检测,重点落实 日供水 1000 吨或服务人口 1 万人以上的供水工程水质检测责任。 供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完善水质检测设施,按照 国家规定的检测项目、频次,对原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等进 行水质检测,建立检测档案,并每日向城镇供水、卫生主管部门 报送水质检测资料。自 2016 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城市饮水安 全状况信息。

3、自 2018 年起,三河、霸州等县级城市向社会公开城 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水务局、市环保 局、市建设局等部门参与) 强化饮用水水源风险防范。落实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源清理 整治,自 2016 年起,每年对廊坊市新水源地、廊坊市城区水源地 等 8 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基础调查与评估,对每个风 险源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编制风险应急方案等工作,将可能影 响水源水质安全的风险源全部列入档案,实行“一源一档”。推 广供水水厂应急净化技术,储备应急供水专项物资,配置移动式 应急净水设备,加强应急抢险专业队伍建设。(市环保局牵头, 市水务局、市建设局、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参与) 加

4、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制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方案,建 立日常管理制度,安排专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管护。推进 农村规模化集中供水。对分散式供水进行提升改造,提高供水保 障程度;在南水北调受水区,建设饮用水水源切换工程。加快推 进城乡统筹区域连片集中供水,逐步取消归并小水厂。加强农村 -10- 饮用水供水水质净化及消毒设备安装及运行管理,自 2017 年起, 建立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数据库,每两年更新 一次。到 2020 年,全市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 100%。 (市水务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建设 局等部门参与) 6.保护水和湿地生态系统 打好湿地保护

5、与修复攻坚战。加快香河潮白河、大运河万亩 荷塘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推动京南森林湿地生态走廊、文安 赵王新河省级湿地公园、胜芳湿地公园、龙河东张务湿地、廊坊 自然公园湿地建设。继续实施永定河郊野湿地公园建设,积极推 动水利风景区建设和三河采矿区生态修复,实施永定河泛区安次 安全区和临空安全区工程建设。推动北三县与平谷、蓟县联合申 报京津冀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市林业局牵头,市环保局、 市建设局、市水务局等部门参与) 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2017 年底前,制定实施廊坊市重 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市林业局牵头,市环保局、 市农业局等部门参与) (二二)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提升城镇

6、污水处理水平 7.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与提标改造 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一律执行国家城镇污处理厂水污染物 排放标准(GB189182012)一级 A 排放标准,并预留提标改 造空间。加快铁路北污水处理厂、万庄污水处理厂建设,推进南 -11- 部城区和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 2018 年底前建成运行; 对运行负荷率已达 90%以上的固安县绿源城区污水处理厂、文安 县左各庄第一污水处理厂、文安县健源污水处理厂、三河金桥水 业有限公司(燕郊城南污水处理厂)等 7 座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扩 建改造工程。对目前尚未达到一级 A 排放标准的霸州溢昇水务科 技有限公司胜芳分公司、霸州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霸

7、州国泰 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三河金桥水业有限公司(燕郊城南污水处理 厂)、北京佳瑞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等 5 座污水处理设施,因地制 宜进行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处理功能,于 2016 年底前全部完 成升级改造。推进香河县安平镇、五百户镇,大城县南赵扶镇、 留各庄镇,文安县左各庄镇,大厂县夏垫镇、祁各庄镇,霸州市 信安镇、胜芳镇,三河市燕郊镇等 11 个重点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82%的重点镇于 2017 年底前具备污水处理能力, 到 2019 年, 主城 区污水处理率达到 95%,县城(县级市)污水处理率达到 90%, 全市所有重点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市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

8、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等部门参与) 8.提升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2016 年底前,制定廊坊市中心城区排水与污水治理专项规 划,全面加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应与配套 管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提升污水收集能力。加快 推进大皮营引渠沿线和龙河以南地区污水管网及相关泵站建设, 扩大城镇污水管网覆盖范围,推进新建城区、扩建新区以及城乡 -12- 结合部等污水截留、收集纳管,提高污水收集率。推进城镇排水 系统雨污分流建设,新建城区、扩建新区、新开发区规划审批严 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建设主体单位全面负责雨污分流建设。制定 并实施大皮营引渠沿线雨污分流方案和龙河沿线管网建设,推进

9、初期雨水收集、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到 2020 年,市建成区基本实 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到 2017 年底,城市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2%以上,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72%以上。 (市建设局牵头,市城乡规划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 市环保局、市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参与) 9.大力加强污泥处理处置 加快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以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 和资源化为原则,建立污泥产生、运输、储存、处置全过程监管 体系,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点一 律予以取缔。因地制宜建成污泥集中处置设施。对工业集聚区污 水处理厂、重点行业废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危险废物属性不

10、明的, 开展危险特性鉴别工作。2016 年 3 月底前,对全市城镇污水处理 厂的污泥处理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污泥临时堆存场地,逐 一排查登记在册。2016 年 6 月底前,非法污泥堆放点全部取缔。 2017 年底前,现有污水处理厂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 设施完成达标改造。鼓励利用水泥厂或热电厂等工业窑炉,开展 污泥协同焚烧处置试点。到 2020 年,全市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达到 90%以上。(市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 -13- 局、市环保局、市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参与) (三三)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10.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排查全市畜禽养殖场和

11、养殖专业户情况,制定泃河、潮白河、 北运河、龙河、大清河、子牙河等河流沿岸畜禽养殖企业及养殖 户清理方案,完成全市禁养区、限养区划定。2016 年底前,依法 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 (小区) 和养殖专业户。 自 2016 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 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严格控制养殖总量及污染物排放量,调整 优化畜禽养殖业布局,大力发展生态养殖业,促进养殖业转型升 级。 到 2018 年, 初步完成规模化畜牧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建设。 2019 年底前,全市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配套建设粪便 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逾期完不成的一律予以取缔。散养

12、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市农业 局牵头,市环保局等部门参与) 11.控制种植业污染 有效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积极开 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在政策上鼓励施 用有机肥,减少农田化肥氮磷流失,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 开发整理等标准规范。2016 年 10 月底前,根据河北省农业面源 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制定廊坊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调 整种植结构,适当调减用水量较大的小麦种植面积,在深层地下 -14- 水超采区,改冬小麦、夏玉米一年两熟制为种植玉米、花生、杂 粮等农作物一年一熟制, 大力推广优质饲用玉米和苜蓿种植。 2018 年

13、底前,完成国家确定的灌溉面积综合治理和水量退减任务。到 2019 年,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 90%以上,化肥 利用率提高到 40%以上,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 达到 40%以上。(市农业局牵头,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农开 办、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参与) 12.强化农村生活环境综合整治 结合辖区村庄布局、 环境敏感区域分布、 周边水体水质等状况, 2016 年底前,制定“十三五”廊坊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明确实施对象及区域。落实“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以治 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为重点,因地制宜选择经济实用、维护简便 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016 年 6 月底

14、前,以分布在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内、有明确水体功能的河流两侧 1000 米范围内的“傍 水”村庄为重点,制定全市“傍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 推动建设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2017 年底前,完成现有沟渠坑塘 垃圾等清理工作,消灭“傍水”农村污水、垃圾直排入河乱象。到 2020 年,全市新增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 1000 个。(市建设局、 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参与) (四四)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13.调整产业结构 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各县(市、区)根据部分工业行业 -15- 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及相关行业的污

15、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需求和产业发展状 况,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涉水落后产能淘汰方案,于每年 12 月底 前报送上一级工信、环保部门备案。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 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地 区,暂停审批和核准其相关行业新建项目。(市工信局牵头,市 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参与) 严格环境准入。根据水体水质目标、京津冀协同发展城市功 能定位、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河北省主体功能区 规划要求,2017 年底前,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制定和实施全市范 围内的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明确各水体、区域环境准入条件, 建立建设项目准入的“环保负面清单”。(市环保局、

16、市发改委 牵头,市工信局、市水务局等部门参与) 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2017 年底前, 完成廊坊市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到 2020 年,完成 各县(市、区)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已超过承载 能力的地区要编制和实施水资源消耗或水污染物排放削减方案, 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 工信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等部门参与) 14.优化空间布局 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 2016 年底前划定城市蓝线管理范围,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市城乡规划局 -16- 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环保

17、局等部门参 与) 严格水域用途管制和土地开发利用,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 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留足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岸线保护范 围, 2017 年底前, 制定非法挤占河道管理范围退出实施方案, 2020 年底前退出,到 2020 年,廊坊市水域面积不低于 18993.79 公顷。 (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城乡 规划局、市建设局等部门参与) 配合开展河道开发利用规划编制。 在省统一安排指导下, 配合 做好流域面积大于 200 平方公里以上河道管理及骨干、 主要行洪排 沥河道排查工作,协助编制完成河北省河道开发利用规划。 (市水 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农

18、业局等部门参与) 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产业布局要以河北省主体 功能区规划、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城市规划蓝线为依据,充分 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 以水定产。严格落实关于加快河北省环首都经济圈产业发展的 实施意见,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 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泃河、潮白河、北运河、 龙河、大清河、子牙河等污染严重的流域,南水北调输水沿线等 敏感区域严格控制造纸等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 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倍量置换。上 一年度水体不能达到目标要求或未完成水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 -17

19、- 区域暂停审批新增主要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2017 年底前,根据 河北省主体功能区划,细化功能分区,确定本地的产业发展布局, 报送省发改委备案。 到 2020 年, 全市开发强度控制在 20.32%以内。 (市发改委牵头,市水务局、市工信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 局、市建设局等部门参与) 推动污染企业退出。根据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要求,排查城市 建成区内食品发酵、电镀等污染较重企业、低产出企业和不符合 功能区划的企业,2016 年底前,出台辖区城市建成区企业搬迁改 造或依法关闭实施方案,明确完成时限,推动污染企业有序退出, 实施方案报送省发改委、省工信厅备案。对长期污染环境、工艺 落后、效益低下

20、、达标无望、无法落实危险废物安全利用处置途 径的企业限时关停搬迁。(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国土资 源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参与) 15.推进循环发展 加快发展循环经济。2017 年底前,廊坊开发区建成国家级生 态工业园区,2018 年,固安工业园区等工业园区启动创建国家生 态工业园区工作。推动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的尾水 进行工业聚集区内的循环再生利用,积极推进廊坊凯发新泉水务 有限公司与中电投发电厂中水利用进程。造纸、食品等重点行业 及耗水量大的企业,配备环保循环设施,推行尾水的循环和再生 利用示范工程。落实关于实施工业转型升级攻坚行动的意见, 按照河北省企业技术改造升级计

21、划,重点扶持廊坊信息产业 -18- 基地循环发展。积极推动金属制品等行业的产业升级改造工作。 优先选择石化、食品等高耗能、高污染的行业,研究开发循环经 济发展的适用技术。(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建设局、市 科技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参与) 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对超标、超总 量排污和使用、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 核,扩大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以种植、养殖等高效农业为 重点,加强肥料、农药使用和畜禽排放物、秸秆等废弃物利用, 积极推进农业清洁化生产。 积极支持企业开展 ISO14000 环境管理 体系、环境标志产品和其他绿色认证。(市环

22、保局牵头,市发改 委、市农业局等部门参与) 加强再生水利用。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 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 先使用再生水。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和利用。加快推进 廊坊亚欧铝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废水回用工作。 2016 年 7 月底, 完成廊坊开发区污水厂 1 万吨/日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具备使用 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开 展建筑中水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扶持中水技术设备研发生产企业, 探索建立建筑中水应用管理制度。自 2018 年起,单位建筑面积超 过 2 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10 万平方米以上集中新建的保障

23、性住房,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积极推动其他新建住房安装建筑 中水设施。到 2020 年,廊坊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30%以上。(市 -19- 建设局牵头,市城乡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等部门参与) (五五)狠抓工业污染防治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16.全面取缔落后企业 2016 年 6 月底前,完成对全市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 型企业排查,制定和实施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造纸,制革、印染、 染料、炼焦、炼砷、炼硫、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 的生产项目取缔实施方案,并于 2016 年底前全部取缔,并向社会 公开。对未按期完成取缔任务的地区,暂停对该地

24、区涉水行业建 设项目办理审批、 核准和备案手续。 开展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 “低、 小、散”企业和各类小型加工场的专项整治。2016 年底前完成造 纸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2017 年底前完成印染等行业排污许 可证发放工作。(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国土 资源局、市安监局等部门参与) 17.专项整治重点行业 2016 年 6 月底前,出台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 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十大”重点行业水治理 与清洁化改造方案,明确治理目标、任务和期限。对所有涉酸行 业企业逐个进行排查,建立台账,明确废酸去向,开展专项整治。 提升屠宰、农副食品加工、水产品加工等行

25、业的污染治理水平。 全面推广食品制造业、金属制品业、精细化工等行业清洁生产。 2017 年底前,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 -20- 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 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 循环利用技术改造。(市环保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发改委等部 门参与) 18.集中治理工业聚集区水污染 排查各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 区等工业聚集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对预处理不符合 要求或集中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工业聚集区,提出限期整改要 求。新建危废、化工及涉及重金属的项目原则上必须入园进区, 并

26、实施工业集聚区的生态化改造。协调推进三河泃阳经济开发区、 广阳区经济开发区等未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以及大厂潮白河经 济开发区等未安装自动监控装置的工业聚集区,应于 2016 年底前 建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测。河北安次龙港经济 开发区、永清铁海物流产业聚集区、河北大清河经济开发区、河 北廊坊现代服务产业园区、 大兴固安电子商务产业园、 中关村 (大 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固安合作园、京冀通航产业园等工业聚集 区应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 治理设施。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 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市环保局 牵头

27、,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等 部门参与) 推动工业企业入园进区。新建造纸、金属制品、食品等重污 -21- 染行业工业项目须入园进区。2016 年底前,出台园区外涉水工业 企业入园实施方案,明确入园时间表。确因不具备入园条件需原 地保留的涉水工业企业,须明确保留条件,实施尾水深度处理, 执行最严格的排放标准,否则一律予以关停。(市环保局牵头,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参与) 19.整治重点污染企业 实施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计划,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应 限期治理,明确达标时限,整治仍不能达标的应予以关闭。加强 廊坊瑞港化工有限公司、廊坊龙腾宇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廊坊

28、鼎 昇冷冻食品有限公司、固安玉龙食品肠衣有限责任公司、廊坊泛 达管件有限公司等企业的污染治理。根据水质改善要求,加大力 度整治重点河流流域内的直排企业,实施差别化限期治理和工业 废水深度处理工程,加强对排放重金属、危废企业的监管和在线 监测。(市环保局牵头,市工信局等部门参与) (六六)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20.控制用水总量 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体系。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工业园区(工业 集聚区)规划、高耗水行业专项规划的编制以及重大建设项目的 布局,应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

29、条件和防洪要求,未依法完成建设 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其规划及建设项目。 -22- 严格执行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对 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 (市 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等部门 参与) 强化取用水定额管理。严格执行河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 (DB13/T11612016),严格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对取用水 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 水许可;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 逐步实现区域水资源供需平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要达 到行业先进水平,

30、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运。2017 年底前,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安装取水 计量在线监控。到 2020 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 11.66 亿立方米 以内。(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建设局、市农 业局等部门参与) 21.提高用水效率 建立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把节 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加强用水需求管理, 以水定需、量水而行,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促进人口、经济等 与水资源相均衡。将再生水、雨水等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强化 节水“三同时”管理,重点用水企业和用水大户实施节水改造, 推广节水新工艺、新设备、推进节水载体

31、建设。到 2020 年,万元 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 2013 年下降 30%以上,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 -23- 量下降到 12 立方米,实现工业用水零增长,农业用水负增长,节 水型社会初步建成。(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 建设局等部门参与) 抓好工业节水。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 严格用水定额管理。推动重点行业开展企业用水定额对接工作。 以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热力和工艺系统节水、工业给水和废水处 理等领域为重点,支持企业积极应用减污、节水的先进工艺技术 和装备。到 2020 年,造纸、化工、食品等高耗水行业用水达到先 进定额标准,全市工业用水总量控制在 3 亿立方米,

32、工业用水重 复利用率达到 85%以上。(市水务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等部门参与) 加强城镇节水。2016 年底前,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 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 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到 2017 年底 前,对使用超过 50 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全市 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 12%以内,到 2020 年,控制在 10%以 内。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建 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新建城区硬 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达到 40%以上。到 2019 年,达到国家节水

33、型城 市标准要求。到 2020 年,全市城乡生活用水总量控制在 2.8 亿立 方米以内。(市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水务局、 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参与) -24- 发展农业节水。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发展旱作节水农业,推 进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大力推广耐旱节水品种、耕作保墒、地膜 覆盖、秸秆还田、水肥一体化等农业综合节水技术。实施北三县 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农作 物节水抗旱等技术,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推进规模化高效节 水灌溉。 到 2020 年, 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基本完成,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 0.72 以上,农业用水总量下降到

34、5 亿立方米。(市农业局牵头,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 部门参与) 22.加快实施外引内联工程 积极引调域外水资源。以“引江、引黄、引淀”三大域外引 水工程为核心,努力提升水资源的承载力。依托南水北调中线配 套工程建设,建成廊涿干渠、天津干渠和保沧干渠及输水管道, 加快香河县、大厂县、三河市等南水北调延伸供水工程建设,在 配套工程沿线规划建设一批重大调蓄工程;努力实现引黄调水常 态化,开展引黄路线踏勘及工程建设,积极争取引调水指标;加 强协调引蓄白洋淀客水,强化与上游联系,做好引蓄上游来水的 充足准备,有效保障南部区县生态建设、农业生产用水需求。 (市 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等部门 参与) 大力实施水系联通工程。研究实施潮白河与鲍邱河联通工程; 构建北运河、龙河、永定河互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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