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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金虹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优特钢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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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徐州金虹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年产徐州金虹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吨优特钢升级改造项目万吨优特钢升级改造项目 I 目 录 1 概述.1 1.1 项目由来项目由来.1 1.2 建设项目的特点建设项目的特点.1 1.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2 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分析判定相关情况.3 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33 1.6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33 2 总则.35 2.1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35 2.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40 2.3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

2、47 2.4 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区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区.50 2.5 相关规划相符性分析相关规划相符性分析.53 2.6 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功能区划.61 3 现有项目工程分析.62 3.1 现有项目基本概况现有项目基本概况.62 3.2 现有项目工程组成现有项目工程组成.65 3.3 现有项目工程分析现有项目工程分析.69 3.4 现有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情况现有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情况.83 3.5 现有项目污染物总量及污染物排放情现有项目污染物总量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况.89 3.6 现有项目建设与环评批复相符性分析现有项目建设与环评批复相符性分析.93 3.7 运行期间近三年信访及处罚情

3、况运行期间近三年信访及处罚情况.95 3.8 现有项目存在环保问题及现有项目存在环保问题及“以新带老以新带老”措措施施.97 4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00 4.1 建设项目概况建设项目概况.100 4.2 工艺流程及产污工程分析工艺流程及产污工程分析.110 4.3 项目水平衡项目水平衡.114 徐州金虹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年产徐州金虹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吨优特钢升级改造项目万吨优特钢升级改造项目 II 4.4 污染源源强核算污染源源强核算.116 4.5 项目污染物项目污染物“三本账三本账”核算核算.125 4.6 清洁生产分析清洁生产分析.127 5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32 5.

4、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32 5.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35 5.3 区域污染源调查区域污染源调查.156 6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62 6.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62 6.2 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64 6.3 运营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预测与评价运营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预测与评价.164 6.4 运营期声环境影响评价运营期声环境影响评价.192 6.5 运营期固废环境影响评价运营期固废环境影响评价.196 6.6 营运期土壤环境影响分析营运期土壤环境影响分析.199 6.7 环境风险评

5、价环境风险评价.205 6.8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213 7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214 7.1 废气治理措施分析及可行性废气治理措施分析及可行性.214 7.2 废水治理措施分析及可行性废水治理措施分析及可行性.216 7.3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分析及可行性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分析及可行性.217 7.4 噪声处理措施及对策噪声处理措施及对策.222 7.5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评述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评述.224 7.6 环境风险防范及管理措施环境风险防范及管理措施.224 7.7 土壤污染控制措施土壤污染控制措施.231 7.8“三同时三同时”及及环保环保措施投资估算措

6、施投资估算.232 8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34 8.1 环境损益分析环境损益分析.234 8.2 环保投资估算环保投资估算.234 8.3 社会效益分析社会效益分析.234 徐州金虹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年产徐州金虹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吨优特钢升级改造项目万吨优特钢升级改造项目 III 8.4 环境效益分析环境效益分析.235 8.5 小结小结.235 9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37 9.1 环境管理计划环境管理计划.237 9.2 污染物排放清单污染物排放清单.239 9.3 环境监测环境监测.243 9.4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环保设施竣工验收.246 10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47

7、 10.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247 10.2 产业政策相符性产业政策相符性.247 10.3 选址与规划相符性选址与规划相符性.248 10.4 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分析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分析.248 10.5 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达标排放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达标排放分析.248 10.6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质量现状评价.249 10.7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影响预测评价.250 10.8 总量控制分析总量控制分析.251 10.9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环境风险评价结论.251 10.10 公众参与公众参与.251 10.11 总结论总结论.252 徐州金虹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年产徐州金虹钢铁集

8、团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吨优特钢升级改造项目万吨优特钢升级改造项目 1 1 概述概述 1.1 项目由来项目由来 徐州金虹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冶炼装备 100 吨电弧炉 1 台,100 吨 LF 精炼炉 1 台,轧钢系统目前有 3 条 550 轧钢生产线(其中 2 条轧钢生产线部分钢坯外购),金虹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为 HPB300、HRB400、HRB400E、HRB500、HRB500E等钢筋品种,现有产品种类普通、市场竞争力低,高附加值优特钢品种欠缺,为进一步提高产品品质,生产品质较高的产品,须在现有电炉和精炼炉基础上,增加LF 炉和 VD 炉,通过初炼+精炼的方式生产优特钢,从而优化工艺和产

9、品结构、开发高附加值产品。现有连铸机是 5 机 5 流,连铸坯断面是 150 150mm,为了生产高品质优特钢,钢坯断面尺寸需要 160 160、180 180mm,故新增 1 台 6 机 6 流连铸机。根据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 682 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 16 号)的规定,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项目产生的污染和环境影响情况进行详细评价,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估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因此,徐州金虹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新诚润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徐州金虹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吨优

10、特钢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我公司随即组织评价人员前往项目选址进行实地踏勘、调研,收集了有关工程资料及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社会环境状况资料,对该项目进行了工程分析及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调查、监测,在此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江苏省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编制要求(苏环管2005148 号),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给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供决策使用。1.2 建设项目的特点建设项目的特点 技改项目位于沛县敬安镇徐州金虹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现有生产车间内,不新增用地,技改项目新增 1 台 LF 炉和 1 台 VD 炉对钢水进行精

11、炼,不增加炼钢产能,生产优特钢母材。徐州金虹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年产徐州金虹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吨优特钢升级改造项目万吨优特钢升级改造项目 2 1.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三个阶段,即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阶段。项目环评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见图1.3-1。图图 1.3-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示意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示意图 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1 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2 进行初步工程分

12、析 3 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 建设项目 工程分析 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状 况调查、监测与评价 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 提出环境保护措施 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2 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 3 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编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1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 2 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 3 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 制定工作方案 徐州金虹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年产徐州金虹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吨优特钢升级改造项目万吨优特钢升级改造项目 3 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4.1 与国家和地方产业

13、政策项目相符性与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相符性(1)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2013年修订)相符性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限制类指出:“六、钢铁 5、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弧炉;公称容量100吨(合金钢50吨)及以上但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电弧炉”,“淘汰类 第一项 落后生产工艺设备 第五款 钢铁 9、30吨及以下炼钢电弧炉(不含机械铸造,特殊质量合金钢,高温合金、精密合金等特殊合金材料用电弧炉)”。同时,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2013年修订

14、)限制类也指出:“五、钢铁 6、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炉;公称容量100吨(合金钢5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烟尘回收装置,能源消耗大于98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3.2 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电炉。”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电弧炉,现有1台100t电弧炉,配套布袋除尘装置。本次技改项目新增一台LF精炼炉、1台VD炉及配套设施,公称容量均为100t,均依托现有高效布袋除尘装置,本项目因此不属于限制类或淘汰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目前项目已取得了沛县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沛行审备2020236号),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1.4.2 与政策文件

15、的相符性分析与政策文件的相符性分析(1)与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与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 年)相符性分析年)相符性分析 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 年)(工信部规2016358 号)中重点任务六中指出:“引导绿色消费。加快钢结构建筑推广应用,支持钢铁企业主动参与钢结构示范产业基地建设,研发生产与钢结构建筑构件需求相适应的定制化、个性化钢铁产品,推广 390 兆帕及以上高强钢结构用钢,研发防火、防腐高性能钢结构用钢,探索生产标准化程度高的钢结构构配件,建立钢结构构配件统一配送中心,力争钢结构用钢量由目前的 5000 万吨增加到 1 亿吨以上。继续深入推进高强钢筋

16、应用,全面普及应用 400 兆帕(级)高强钢筋,推广 500 兆帕及以上高强钢筋,探索建立钢筋加工配送中心。结合汽车轻量化发展、高技术船舶建造、超高 徐州金虹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年产徐州金虹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吨优特钢升级改造项目万吨优特钢升级改造项目 4 效电机推广等工作,鼓励钢铁企业主动加强与下游产业协同,研发生产高强度、耐腐蚀、长寿命等高品质钢材。”现有项目主要产品为普通钢,现有电炉装备能力为 100t,不属于淘汰、限制等不属于淘汰、限制等落后生产设备,本项目为技改项目,不涉及新增产能落后生产设备,本项目为技改项目,不涉及新增产能,本次技改项目建成后,现有75 万吨产能中的 50

17、万吨将用于生产优特钢母材,符合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 年)要求。(2)与钢铁行业规范条件()与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 修订)相符性分析修订)相符性分析 建设项目与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修订)相符性分析见表1.4-1。表表 1.4-1 项目与钢铁行业规范条件(项目与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 修订)相符性分析一览表修订)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钢铁行业规范条件内容钢铁行业规范条件内容 项目技改情况项目技改情况 相符相符性分性分析析 一、产品质量 1.钢铁企业须建立完备的产品生产全过程质量保证制度和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具有产品质量保障机构和检化验设施,保持良好的产品质量信用记录,

18、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企业建立有完备的产品生产全过程质量保证制度和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已通过了 ISO9000 标准认证,产品质量保障机构和检化验设施依托现有 相符 2.钢铁企业产品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严禁生产 I 级以下螺纹钢筋(直径 14 毫米及以下的 I 级螺纹钢除外)、热轧硅钢片等 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工产业2010第 122 号)中需淘汰的钢材产品。本项目利用原有电炉钢水进行炉外精炼,不增加炼钢产能。本项目建成后,使得改造后的生产线生产顺畅,具备生产高强低合金钢、汽车用钢母材等高附加值产品的能力,未生产淘汰的钢材产品。相符

19、 3.严禁伪造他人厂名、厂址和商标,以次充好以及伪造、不开发票销售钢材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企业具备合法的厂名法人和商标,无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相符 二、工艺与装备 1、严格控制新增钢铁生产能力。新建、改造钢铁企业须按照国发201341 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7 号)要求,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实施减量置换。停产 1 年以上或已进入破产程序的钢铁企业不纳入规范管理或取消其资格。本项目新增1台LF炉和1台VD炉对钢水进行精炼,为技术改造项目,不新增钢铁产能。相符 2、新建

20、、改造钢铁企业应按照全流程及经济规模设计和生产,实现生产流程各工序间的合理衔接和匹配。不得新建独立炼铁、炼钢、热轧企业;现有钢铁企业装备不得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21 号)、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工产业2010第 122 号)本项目为技改项目,不新增炼钢产能,不属于新建独立炼铁、炼钢、热轧企业,企业按照全流程及经济规模设计和生产,实现生产流程各工序间的合理衔接和匹配。新增设备及现有电炉均不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淘汰的落后设备。相符 徐州金虹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年产徐州金虹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吨优特钢

21、升级改造项目万吨优特钢升级改造项目 5 中需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3、钢铁企业各工序须全面配备节能减排设施。各工序原辅材料及产品的生产、转运、筛分、破碎等产尘点须配备有效的除尘装置。焦炉须配套干熄焦、脱硫、燃气回收利用装置以及焦化酚氰废水生化处理和燃气脱硫废物处理装置,烧结须配套烟气脱硫(含脱硫产物回收或合理处置)及余热回收利用装置,球团须配套脱硫(含脱硫产物回收或合理处置)装置,高炉须配套煤粉喷吹、燃气净化回收利用和余压发电装置,转炉须配套燃气净化回收利用装置,轧钢须配套废水(含酸碱废液及乳化液)处理、轧制固废回收等装置。鼓励企业配套烧结脱硝、脱二噁英、脱氟化物,转炉、电炉、轧钢加热炉烟气余热

22、回收利用,以及铁渣、钢渣、除尘灰、氧化铁皮等固废的处理装置和循环利用措施。项目不涉及焦炉、烧结、球团、高炉、转炉等装置。本项目对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了收集、控制与治理,对两个 LF 精炼炉分别采用“固定罩+移动罩”收尘,VD 炉废气经自带的真空抽气装置处理,与连铸废气一起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 30m高排气筒排放。钢渣进行外售综合利用;现有项目采用康斯迪电炉,可以实现连续加料、连续预热废钢,对电炉烟气余热进行有效回收利用,除尘灰、氧化铁皮等固废在厂内固废车间再生造球后回用于炼钢,固废均得到有效利用处置 相符 4、钢铁企业须配备基础自动化级(L1 级)和过程控制级(L2 级)自动化系统,有条

23、件的企业应配备生产控制级(L3 级)和企业管理级(L4 级)自动化系统。鼓励企业集成现代通信与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行业技术和智能控制技术等两化融合技术,提高企业智能化水平。LF 精炼炉操作室分别设工作站,可实现对传动设备的控制、设备状态画面显示、通讯和报警报表打印。区域实现自动化操作和计算机控制,系统设计按三电一体化综合设计。相符 5、钢铁企业须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21 号)、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工产业2010第 122 号)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淘汰落后的工艺装备。有淘汰落

24、后产能任务的企业,须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鼓励现有企业采用先进工艺技术,改造提升和优化升级。徐州金虹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现有项目不存在上述文件包含的落后工艺装备。本项目新增的LF 精炼炉、VD 炉及连铸机均不涉及落后生产工艺和装备,属于改提升和优化升级。相符 三、环境保护 1、钢铁企业须具备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配套建设污染物治理设施,烧结机头、球团焙烧、焦炉、自备电站排气筒须安装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全厂废水总排口须安装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并与地方环保部门联网。新建、改造钢铁企业还须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

25、生产和使用,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金虹公司建立有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通过了 ISO14001标准认证,现有项目电炉、精炼炉及加热炉等排气筒已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环保局联网,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企业近两年内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相符 2、钢铁企业须做到达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须符合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技改项目

26、废气排放颗粒物及现有电炉废气执行 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表 3、表 4 标准和 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相符 徐州金虹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年产徐州金虹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吨优特钢升级改造项目万吨优特钢升级改造项目 6 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的规定。其中烧结、球团工序颗粒物浓度50 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浓度200 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浓度300 毫克/立方米;高炉工序(原料系统、煤粉系统、高炉出铁场)颗粒物浓度25 毫克/立方米;炼钢工序转炉(一次烟气)颗粒物浓度50毫克/立方米,电炉颗粒物浓度20

27、毫克/立方米。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 201337 号)规定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钢铁企业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水污染物排放须符合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的规定。其中钢铁联合企业(废水直接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浓度50 毫克/升(特别排放限值30 毫克/升),氨氮浓度5 毫克/升。固体废物污染控制须符合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危险废物污染控制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的规定。噪声排放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的规定。号)中附件 2 钢铁行业超低排放限值,即有组织

28、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一般固体废物污染控制符合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污染控制符合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的规定。噪声排放符合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的规定,本项目循环水经净环水和浊环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3、钢铁企业须持有排污许可证。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环保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有污染物减排任务的企业,须落实减排措施,满足减排指标要求。金虹公司持有排污许可证,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未突破总量控制,企业无污染物减排任务。相符 4、企业须按照环保部门要求,接受环保监测,定期形

29、成监测报告。金虹钢铁按照要求定期进行例行监测,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和在线监测工作,定期形成监测报告。相符 四、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 1、钢铁企业须具备健全的能源管理体系,配备必要的能源(水)计量器具。有条件的企业应建立能源管理中心,提升信息化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推进能源梯级高效利用。企业应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及技术改造,不断提升清洁生产水平。金虹公司配备健全的能源管理体系,已配备必要的能源(水)计量器具,已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相符 2、钢铁企业主要生产工序能源消耗指标须符合 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2)和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6)等标准的规定,并

30、接受各级节能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其中新建、改造钢铁企业和现有钢铁企业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耗要求如下:特钢电炉工序(千克标煤/吨)159 金虹公司主要生产工序符合上述文件要求。现有炼钢工序单位产品能耗符合如下要求:特钢电炉工序(千克标煤/吨)159。并接受各级节能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 相符 五、产品质量、职业卫生与安全1.钢铁企业须符合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文件及相关安全、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须配套建设安全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新建、改造企业的上述配套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完成安全及消防竣工验收手续。金虹公司配套建设安全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已完成安全及消防竣工

31、验收手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两年内未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相符 徐州金虹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年产徐州金虹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吨优特钢升级改造项目万吨优特钢升级改造项目 7 生产 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事故。2.钢铁企业须依法依规缴纳税金,不得拖欠职工工资,并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企业依法依规缴纳税,不拖欠职工工资,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相符(3)与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与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 号)、省政府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号)、省政府关

32、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政发2016170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 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 号)号)提出:(四)严禁新增产能。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 号),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的钢铁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对违法违规建设的,要严肃问责。已享受奖补资金和有关政策支持的退出产能不得 用于置换。(五)化解过剩产能。1.依法依规退出。2.引导主动

33、退出。3.拆除相应设备。省政府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省政府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70 号)号)提出:(一)严控新增过剩产能。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 号),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受理新增产能的钢铁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取水、用电、住建许可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已享受国家奖补资金和有关政策支持的退出 产能不得用于置换。(二)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3 年第 2

34、1 号令)和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 年修订)(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5 年第 35号公告),深入开展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专项行动,全部关停并拆除相应落后的高炉、转炉、电炉等装备。以更加严格的工艺装备、环保、安全、质量、能耗和资源综合利用、职业卫生等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限期退出,促进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五)及时拆除退出产能装备。钢铁产能退出须拆除相应冶炼设备。具备拆除条件的应立即拆除;暂不具备拆除条件的,应履行程序后断水、断电,拆除动力装置,封存冶炼设备,产能完成退出的企业及时吊销生产许可证,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再恢复生产,同时在省级相关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限时拆除。拆除前后需拍照(

35、或留影像资料)取证。徐州金虹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年产徐州金虹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吨优特钢升级改造项目万吨优特钢升级改造项目 8 本技改项目依托现有炼钢产能生产特种钢母材,不增加炼钢产能和炼钢设备,不增加炼钢产能和炼钢设备,仅对现有产能钢水进行精炼,因此本次技改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发20166 号文、苏政发2016170 号文要求。(4)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 号)、江苏省号)、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政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政发2018122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 建设项目与国发20182

36、2号、苏政发2018122号相符性分析见表1.4-2。表表 1.4-2 项目项目与国发与国发201822 号、苏政发号、苏政发2018122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 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 相符性(三)优化产业布局 新建、改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其中化工、钢铁和煤电项目应符合江苏省相关行业环境准入和排放标准。本项目位于敬安镇冶金产业集聚区,该园区已进行规划环评并取得徐州市沛县生态环境局审查意见(徐沛环发202035 号文),项目建设符合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要求。本项目新增的精炼炉,配套废气处理设施,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

37、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 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41 号)要求 相符(四)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本项目新增 1 台 LF 精炼炉和 1 台 VD 炉,依托现有电炉炼钢能力,精炼钢水满足生产特钢母材产品的要求,不新增钢铁产能。相符(5)与关于落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与关于落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苏环办的通知(苏环办2014104 号)相符性

38、分析号)相符性分析 建设项目与苏环办2014104号相符性分析见表1.4-3。表表 1.4-3 项目与苏环办项目与苏环办2014104 号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号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通知要点 项目情况 相符性 一、严格落实规划与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联动机 以促进大气污染物减排,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重点,充分考虑大气环境承载力,进一步优化石化化工、火电、煤炭、钢铁、有色、水泥等重点产业、产业园区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规模、布局、结构。依法科学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全面分析评估规划实施后对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达不到区域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的规划,应当对规划内容提出优化调整建议,并采取有效

39、的环境本项目位于敬安镇冶金产业集聚区,该园区已进行规划环评并取得徐州市沛县生态环境局审查意见(徐沛环发202035 号文),符合沛县敬安镇总体规划相符 徐州金虹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年产徐州金虹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吨优特钢升级改造项目万吨优特钢升级改造项目 9 制。影响减缓控制措施。凡未开展或未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各级环保部门不得受理规划所含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批 申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应当作为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依据(2017-2030)及规划环评要求。三、严格把好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审批准入关口 (一)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不得受理钢铁、水泥、电解铝、平

40、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的项目。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建设项目和城市主城区钢铁、石化、化工、有色、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项目须实行产能的等量或减量置换,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减量替代。本项目进行产品的升级改造,不新增钢铁炼钢产能。相符(二)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现有多台燃煤机组装机容量合计达到 30 万千瓦以上的,按照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则建设为大容量燃煤机组。沿江 8 个省辖市除上大压小或淘汰燃煤锅炉新增热源外,不再新建燃煤热电厂;苏北 5 个省辖市逐步扩大供热范围,适度增加热电厂布点。城市建成区禁止

41、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锅炉。不得受理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每小时 20 蒸吨以下及其他地区每小时 10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项目。(四)实行煤炭总量控制地区的燃煤项目,必须有明确的煤炭减量替代方案。新改扩建煤矿项目,必须配套煤炭洗选设施。本项目为技改项目,使用电加热,不使用煤作为燃料。相符(五)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现役源 2 倍削减量替代 技改项目新增颗粒物2.02t/a,在原项目范围内平衡,无须申请总量。相符 四、强化建设

42、项目大气污染 源头控制和治理措施 (一)火电、钢铁、水泥、有色、石化、化工和燃煤锅炉项目,必须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 技改项目新增的除尘为高效的覆膜除尘器。相符(二)重点控制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以及燃煤项目,按照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保部公告 2013 年第 14 号)要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项目位于重点控制区,项目废气执行 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表3、表 4 标准和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 号)中附件2 钢铁行业超低排放限值。相符 徐州金虹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年产

43、徐州金虹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吨优特钢升级改造项目万吨优特钢升级改造项目 10 (三)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原油成品油码头、储油库、加油站项目,必须采取严格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排放,采用有效技术治理有组织排放 本项目不涉及上述工艺 相符(四)改扩建项目应当对现有工程实施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升级改造。加快落后产能、工艺和设备淘汰,集中供热项目必须同步淘汰供热范围内的全部燃煤小锅炉。技改项目对现有项目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及升级改造 相符(五)对涉及铅、汞、镉、苯并(a)芘、二噁英等有毒污染物和排放细颗粒物及其主要前体物排放的项目,应对相应污染物进行评价,

44、并提出污染减排控制措施 本次技改项目不涉及铅、汞、镉、苯并(a)芘、二噁英等有毒污染物,本次评价关注了颗粒物,对项目所在区域的 PM10、TSP进行了现状评价 相符 五、强化信息公开和公众参 与 各级环保部门应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研究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同时,应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切实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发挥环境影响评价源头预防和控制作用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相符(6)与关于规范火电等七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通知)与关于规范火电等七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45、文件审批的通知(环办(环办2015112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 建设项目与环办2015112 号相符性分析见表 1.4-4。表表 1.4-4 项目与环办项目与环办2015112 号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号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审批原则 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 第一条 本原则适用于烧结/球团、炼焦、钢铁冶炼及压延加工等钢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本项目为钢铁冶炼精炼项目,适用于本审批原则 相符 第二条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符合落后产能淘汰的相关要求。实行铁、钢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其中辽宁、河北、上海、天津、江苏、山东等省(市)实行省内铁、钢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不予批准

46、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地区的项目。本项目产品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2013 年修订)中淘汰类、限制类。本项目进行产品升级改造,不新增产能。相符 第三条 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及其他相关规划要求,符合区域规划环评和产业规划环评要求。不予主体功能区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对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46 号)和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苏政发201420 号),相符 徐州金虹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年产徐州金虹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吨优特钢升级改造

47、项目万吨优特钢升级改造项目 11 批准选址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内的项目,不予批准选址在城市建成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内的新建、扩建项目。项目所在地属于重点开发区域,符合主体功能区划要求。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根据沛县敬安镇总体规划(2017-2030),本项目用地属于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的工业用地,符合沛县敬安镇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及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及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功能为二类区,大气环境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声环境功能区执行 3 类,交通干线两侧噪声执行 4 类标准。经预测,实施区域削减方案后预测范围的年平均质量浓度变

48、化率 k 为-72.05%;本项目不排放废水,对周边水环境无影响;本项目建成后全厂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要求,本项目的建设不改变环境质量功能,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区域规划环评规划环评:区域规划环评规划环评:本项目位于敬安镇冶金产业集聚区,符合园区规划环评要求。其它:本项目选址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内,不属于城市建成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内的新建、扩建项目 第四条 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小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单位产品的物耗、能耗、水耗、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物排放量等指标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的项目单位产品能耗达到

49、国际先进水平。统筹区域企业之间、钢铁企业内部资源综合利用,实施循环经济。新建焦炉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置。本项目不涉及焦炉,项目新增 1 台 LF 精炼炉、1 台 VD 炉涉及部分指标达到电炉炼钢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级水平,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相符 第五条 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控制指标要求,有明确的总量来源和具体的平衡方案。不予批准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未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地区新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技改项目新增颗粒物 2.02t/a,在原项目范围内平衡,无须申请总量。相符 第六条 对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收集、控制与治理。料场、料堆采取防风抑尘措施,城市钢厂及位于沿海、大气污

50、染防治重点控制区的项目采用密闭料场或筒仓,大宗物料采取封闭式皮带运输。烧结(球本项目对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了收集、控制与治理,对两个 LF 精炼炉分别采用“固定罩+移动罩”收尘,VD 炉废气经自带的真空抽气装置处理,与连铸废气一起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 30m 高排气筒排放。废钢相符 徐州金虹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年产徐州金虹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吨优特钢升级改造项目万吨优特钢升级改造项目 12 团)焙烧烟气全部收集并同步建设先进高效的脱硫、除尘和必要的脱硝设施。烧结、电炉工序采取必要的二恶英控制措施。高炉、焦炉和转炉煤气净化回收利用,其它废气及电炉冶炼烟气进行收集并采取高效除尘措施。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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