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环评字2019 126号关于江西北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江西北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年产30万套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核,现将我局审查意见批复如下:一、项目批复意见及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西南昌小蓝经济开发区富山五路以南、迎富大道以北和雄溪路以西,属新建性质,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5541.50,北纬283137.45。该项目利用已建成的3#厂房、5#厂房、办公综合楼进行塑料制品的生产,占地面积约为13373.3m2。项目主要以聚乙烯、聚丙烯、聚碳酸酯、钛白粉、等为原材料,通过混
2、合、注塑、冷却成型、检测、修边、油墨印刷等工序,年产塑料制品30万套。项目总投资1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5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14.7%。2、项目批复意见在认真落实报告书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书提供的建设地址、性质、内容、规模和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进行建设。二、项目建设的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1、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工艺粉尘、食堂油烟。应采取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确保外排有机废气中VOCs满足江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 1101.42019)中标准和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外排工艺粉尘颗粒物浓
3、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有组织排放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要求。2、水污染防治要求。项目主要为生活废水、食堂废水,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和成熟可靠的处理设施,确保外排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等相关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3、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加强管理,选用
4、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减震、隔振、消声等措施,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4、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尘、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废油墨桶、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等。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定期收集后送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库应符合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清单的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堆场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
5、99-2001)及其修改清单要求。5、环境风险防范。按事故风险评价全面加强落实风险事故防范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加强原辅料在运输、装卸、储存、使用等环节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及加强日常演练,加强日常性的监督管理、监测、维护等。6、排污口规范化。按照国家环保部要求规范排污口建设,设置各类排污口标识。7、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计算确定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边界外延100米范围。今后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环境敏感性项目。三、项目运行和竣工验收的环保要求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
6、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四、其他环保要求1、重新办理环评审批要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向我局申请办理环境保护审批手续。2、违法追究。对已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日常环保监管。请南昌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对该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监督企业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南昌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9月26日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抄报: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南昌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9年9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