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关于与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 的一般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 (2017 年 3 号)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 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号)及相关规定, 现将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财险”)与太平养 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养老”)签订太平财产 保险有限公司与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协议的一般关 联交易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太平财险与太平养老于2017年7月12日签订太平财产保险 有限公司与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 从2017年1月1
2、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太平财险(含分支机构) 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以兼业代理的形式,为太平养老(含分 支机构)代办保险及养老金业务,太平养老(含分支机构)向太 平财险(含分支机构)支付代理手续费,协议有效期为2017年1 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预 计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50万元。 二、交易对手情况 太平财险与太平养老属于以股权关系为基础之关联方。太平 2 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20日在上海成立,是中国 太平保险集团旗下专业经营养老金业务和员工福利保障业务的 重要子公司,也是我国首批设立的专业养老保险公司之一,企业 类型为
3、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注册资本为30 亿 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是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个人养老保险 及年金业务;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团体长期健康保险业务;个人 长期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团体人寿保险业务;上 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国家法律、 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 养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以养老保障 为目的的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养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 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710933163N。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太平财险代理销售太平养老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或备案的在售保
4、险产品,具体险种明细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 议予以约定。太平财险在收取保费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遇国 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向太平养老指定账户划转代收保费。太平养 老向太平财险支付代理手续费,按实收保费乘以代理手续费比例 计算,具体代理手续费比例由甲、乙双方总公司之间协商确定。 代理手续费的支付由太平养老以转帐支票方式划入太平财险指 定的账户。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以不偏 3 离市场独立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予以确定,以确保关联交易 的价格能切实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综上,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合 理。 四、本年度与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截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本年度太平财险与太平养老已发生 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195.75 万元。 五、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 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 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 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 部反映。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18 日